刑事法律制度知识要点
法律知识集锦内容

法律知识集锦一、概述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一套制度和原则,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促进社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每个人来说,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必要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本文为您提供一些法律知识集锦,希望能够帮助您增加对法律的了解。
二、刑法知识1. 刑法的定义和作用刑法是规定国家对犯罪行为予以制裁的一套法律制度。
刑法的主要作用是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并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防止。
2. 罪与非罪的区别罪和非罪的区别在于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
只有犯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能被认定为罪。
非罪行为则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或者是法律认定为合法的行为。
3. 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是指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犯罪人员进行法律制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现象。
刑事责任能力则是指一个人具备犯罪法定年龄、有犯罪能力和持续的普通心理能力的能力。
4. 常见的刑事犯罪行为常见的刑事犯罪行为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抢劫杀人、贩毒等。
这些犯罪行为都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民法知识1. 民法的定义和作用民法是规范个人和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一套法律制度。
民法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 合同的要素合同是个人或组织之间进行权利义务约束的一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等。
3. 民事侵权行为民事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分为侵权行为的主体、侵权行为的过错和侵权行为产生的结果。
4.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一套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内容。
四、行政法知识1. 行政法的定义和作用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事务、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法律制度。
行政法的主要作用是规范和保护行政机关的实施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初中政治刑事知识点总结

初中政治刑事知识点总结一、刑事法律制度1. 刑事法律的概念刑事法律是国家制定,规范刑事行为的法律。
刑事法律的特点是惩罚性和强制性。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有罪推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法无禁止即许可原则等。
3.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因实施刑事行为而应当负有法律责任的认定。
4. 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依法承担犯罪责任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分为完全刑事法律能力和限制刑事法律能力。
5. 刑事行为刑事行为是以非法危害为特征的社会关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
刑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刑事行为,如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
6. 刑法规定的罪与刑法规定的刑刑法规定了各种不同性质的犯罪,并对不同的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7. 刑事案件的审理刑事案件的审理是通过法院的审判程序,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进行审讯、辩护和判决的程序。
8. 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政府机关对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者进行强制性惩罚的措施。
刑法规定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二、犯罪和犯罪的危害1. 犯罪的危害性犯罪的危害性表现在对社会、对他人的伤害以及对犯罪者本人的损害。
2. 犯罪的特征犯罪的特征包括违反法律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公民个人和财产权益、具有主观故意、具有客观行为、具有一定的结果等。
3. 犯罪的危害形式犯罪的危害形式包括对人身的危害和对财产的危害两种形式。
4. 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性质可以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进行认定,通常分为犯罪、轻犯罪和过失犯罪。
5. 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危害程度主要从其社会危害性、法定刑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来进行评判。
三、刑事侦查1. 刑事侦查的概念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依法采用各种手段,查明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并依法办理案件的行为。
2. 刑事侦查的程序刑事侦查包括作案地勘验、走访调查、询问笔录、突审、取证、勘验、侦查活动等程序。
刑法总则重点名词解释及相关要点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法的法律,具体的说,也就是掌握甄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罪刑法定原则: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使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有刑法加以规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人人必须守法。
定罪量刑行刑一律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的效力范围: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国家工作人员及军人更应重视)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限制外国人但又尊重他国习俗)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出海捕鲸??)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漫长历程。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背诵知识点,帮助您梳理和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关键内容。
一、夏商时期1、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处于初创阶段。
习惯法占据重要地位,“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2、商朝的法律制度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汤刑”是商朝法律的代表。
神权法思想盛行,经常通过占卜来决定法律事务。
二、西周时期1、法制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强调统治者要注重道德修养,慎用刑罚。
2、礼与刑的关系礼是积极的规范,刑是消极的处罚,二者相辅相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了等级差异。
3、刑事法律制度九刑: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
定罪量刑的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制度:实行井田制。
婚姻制度: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三、春秋战国时期1、成文法的公布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晋国赵鞅“铸刑鼎”。
2、李悝《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四、秦朝1、法制指导思想专任刑罚,重刑主义。
2、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3、刑事法律制度定罪量刑的原则:责任年龄、累犯加重等。
刑罚种类繁多,残酷严苛。
4、经济法律制度统一度量衡、货币。
五、汉朝1、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汉初:“无为而治”,约法省刑。
汉武帝时期:“德主刑辅”。
2、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3、刑事法律制度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肉刑。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私有制度进一步发展。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1、法律形式的变化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
2、法典的发展《曹魏律》、《晋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
3、法律儒家化的加深“八议”、“官当”制度入律。
七、隋唐时期1、《开皇律》总结以往立法经验,为唐律奠定基础。
大一刑法知识点总结

大一刑法知识点总结刑法是法律学的重要分支之一,研究的是国家对违反刑事法律的个人或团体实施的刑罚和司法制度。
大一的学习阶段是打下刑法基础知识的重要时期,以下是大一刑法课程中的常见知识点总结。
一、刑法基本概念刑法的定义、分类和特征刑法与民法的区别刑法的地位和作用二、刑法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原则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刑法适用的时机与方法刑法的追诉适用原则三、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刑事责任的免除和减轻四、犯罪与犯罪形态犯罪的定义和特征犯罪构成的基本要件犯罪的形态和程度五、刑罚与刑罚种类刑罚的定义和目的刑罚的种类和执行方式刑罚的限制和适用原则六、犯罪过程的各个阶段犯罪预备阶段的构成犯罪未遂阶段的构成犯罪完成阶段的构成犯罪教唆与共同犯罪七、特殊罪与危害罪特殊罪的构成要件和特点危害罪的构成要件和特点特殊罪与危害罪的区别与关联八、刑法常用法律制度犯罪重罚与宽大处理的制度累犯与惯犯的法定量刑规定刑法的行刑规范与刑事救济九、刑法中的证据与证明证据与证明的定义和关系刑事证据的分类和保护刑事证明的标准和方法十、法益刑与人身刑法益刑的定义和特点法益刑的种类和适用条件人身刑的历史演变和现代态势十一、刑法的衔接与适用法律刑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刑法的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总结:大一刑法课程的内容较为广泛,包括刑法基本概念、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能力、犯罪与犯罪形态、刑罚与刑罚种类、犯罪过程的各个阶段、特殊罪与危害罪、刑法常用法律制度、刑法中的证据与证明、法益刑与人身刑以及刑法的衔接与适用法律等知识点。
通过系统地学习这些知识点,可以打下扎实的刑法基础,为今后深入学习和应用刑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法律知识普及

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工具。
对于大多数公民来说,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就常见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宪法与公民权利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财产权、受教育权等等。
这些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基本权利,并学会在受到侵犯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二、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是调整人们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等。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物权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维护财产的归属和流转;婚姻法和继承法则保护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利益。
了解这些法律制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财产纠纷和家庭矛盾。
三、刑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等。
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刑事诉讼法则规定了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了解基本的犯罪行为和罪名,避免成为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劳动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制度。
在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等。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则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社会保险法则保障了劳动者在疾病、养老、失业等方面的权益。
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避免受到雇佣欺诈和工伤事故的伤害。
法律知识大全资料刑事

法律知识大全资料——刑事篇一、刑事法律体系概述刑事法是国家立法部门规定以惩罚犯罪行为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体系,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刑事诉讼法则是指导刑事司法活动的程序性法律。
刑事法律体系旨在保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的安宁与公平。
二、刑事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1. 刑事犯罪行为的概念刑事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主体以非法手段侵犯社会利益、违背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犯罪行为包括犯罪的客观行为和主观心理,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犯罪。
2. 刑事犯罪的法律后果对于刑事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刑事责任:犯罪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受到处罚。
刑事责任包括主体刑和附加刑,主要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等。
•刑事救济: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条件,例如假释、暂时出狱、减刑等。
•民事赔偿:对于刑事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犯罪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刑事法律实施过程1. 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一系列程序。
主要包括刑事立案、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
•刑事立案: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后,进行立案登记,确定案件性质、基本事实等情况。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根据证据及法律适用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公正的审判,判决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执行阶段:对于判决的执行,主要有刑罚执行和案件结案两个方面。
2. 证据和证明刑事案件的证据是审理刑事案件时,法庭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提供的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的提供和证明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及公正审判的实现。
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目击证人的证言、物证等。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事实,但可以推断出事实的证据,例如相关的电话记录、短信等。
宪法和刑法知识点总结

宪法和刑法知识点总结**一、宪法知识点总结**1. 宪法的定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政治体制和国家基本制度的总集,是一部国家的最高法律。
2. 宪法的性质宪法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析:(1)法律性质:宪法具有法律的一般性质,是国家法律的最高法源,有普遍的约束力和规范权威。
(2)权力性质: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权力机构和职能,对国家机关和公民的权力行使起到约束作用。
(3)政治性质:宪法是一部政治文件,反映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的行使机制。
3. 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序言、基本原则、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领土和国家制度等内容。
其中包括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元首、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等内容。
4. 宪法的修正和解释宪法的修正是指对现行宪法内容的部分修改,宪法修正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宪法的解释由最高法院进行解释,解释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5. 宪法的作用和意义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国家政权的合法性,规范了国家的权力行使以及政府机关的职权。
宪法具有宪法至上原则,作为国家制度的基本法律具有根本性和稳定性。
**二、刑法知识点总结**1. 刑法的定义刑法是规定了国家对犯罪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和法律程序的法律规范。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和对应罚则的法定。
即犯罪与刑罚必须依法规定。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应相适应,要刑罚与犯罪行为相适应,刑罚与犯罪分子的状况相适应。
(3)法无明文禁止不可定罪原则: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不可定罪,法无所不明文禁止。
(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律刑罚应与罪行、罪犯的情况相适应,刑法处罚应当符合罪行和罪犯的情节等等。
3. 刑法的分类刑法分为一般刑法和特殊刑法。
一般刑法包括刑事责任、刑法适用、刑法责任年龄和刑法的效力等方面,特殊刑法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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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时间上的效力。
生效、终止和溯及力。前二者都有明文规定。后者我 国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第二节 犯 罪
一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1 犯罪的概念
〈刑法〉第13条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概念,即一切危害国 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 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 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 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受 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认为是犯罪。”
毒罪、爆炸罪、放火罪等。 举动犯:指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即告犯罪完成, 具备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构成既遂的犯罪。如介绍贿赂 罪。
2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
犯罪预备不同于犯罪表示。犯罪表示是指以书面或口头 的方式表露自己的犯罪意图,还没有付诸犯罪行为,故不 能作为定罪的根据。对预备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 或者免予处罚。
只有在当时具体情况下确系为制止不法行为侵害所必 须,而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就应当 认为是正当防卫。现实生活中往往需要看防卫手段、措施 等是否能够有效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不要求保护利益和 造成对方损害大小绝对一致。
例如:若小偷正在进行盗窃行为,此时只需要将对方 或者打晕,而没有必要打死。否则就是犯罪行为。
(一) 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的概念
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
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 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 的行为。
2、正当防卫的条件:因为正当防卫行为造成损害的,
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条 件:
、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正当防卫行为对象的不法侵害行为确实存在,而不是 虚假的,假想的。
• 案例:石某,男,35岁,工人。石某经常虐待妻 子。一日,石某的妻子因不堪石某的毒打,在石 某走后服毒自杀。邻居发现石某的妻子在床上挣 扎,便把石某找回来,要他赶快将妻子送医院抢 救。石某既不抢救,也不让邻居抢救,还恶狠狠 地说:“我就要看着她死。”最后,邻居们强行 将石某的妻子送往医院,但由于时间拖廷太久, 经抢救无效死亡。 • [问题]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再叫二王开拖拉机将赃物拉到销赃地点销赃,每次给二王 20元至30元,二王共得320.50元。 • 问:二王的行为是否与申某某、张某某构成共同犯罪? 为什么?
•案例分析: • 孙福起利用上班时间,在保定火车站南站,将半停留 的货物列车的车窗打开,钻进车厢,盗出1台日立牌VI一 427E型录(放)像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并将该机隐藏在 站修所院内。马志刚发现孙福起去站修所院内隐藏物品,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所犯罪行所造成的危害
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的
罪过心态的法理分析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的犯罪。 明知…会…希望……——直接故意犯罪。明知…可能会 …放任……——间接故意犯罪。直接故意比间接故意犯 罪的社会危害性大。
E、甲唆使自己的狗扑咬乙,乙警告后甲仍然不停止,乙冲到 甲面前顺手捡到石快将其砸伤,甲抱头流血逃走。
•案例: • 田华是市体育学校武术班的学生,一天晚上,田华从 同学家玩耍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的一个 岔口处跳出一个持刀的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 他交出口袋里所有的钱和自戴的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 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 华拿起靠在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 。田华十分害怕,立即向附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 某已死亡。 •问: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
关系。包括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是任何犯 罪构成的要件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活动外在表现的各种客观事实。 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的结果,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 方法等。 “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和 单位。犯罪主体有自然人和犯罪单位之分。
•案例分析: • 申某、张某于某年8月至次年9月间,从火车站爬上货
物列车,于运行途中将铁路运输物资抛列车下,然后跳下 列车转移赃物。二人先后盗窃作案28起,盗窃物品有生铁 、化肥、暖气片、火车闸瓦等,价值7235元。二人在每 次盗窃之前,都向王甲和王乙(均系当地农民、手扶拖拉 机司机)打招呼:“你们把车准备好。”申、张盗窃后,
B、甲、乙、丙同在饭店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纠打起来, 两人越打越凶,最后各操一把菜刀,丙将两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 甲,乙趁机将甲砍伤。
C、甲的邻居乙是精神病人,甲见乙持刀追杀其年仅8岁的儿子 ,为使儿子免遭不利,甲随手操起一根铁棍将乙打倒。经查,乙左 脚被打致粉碎性骨折。
D、甲骑车不慎撞伤行人乙,乙上前对甲拳打脚踢,致使甲鼻 口流血,然后扬长而去。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
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遇见,或者已经遇见而轻 信能够避免,结果未能避免,因而构成犯罪。前者—— 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后者——自信的过失犯罪。后者 的主观过错较大。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 成犯罪。
另外,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 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遇见的原因 引起的,不是犯罪。第175页。
•、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 利免受不法侵害。
• 正当防卫行为要求防卫者防卫目的的正当性。 即出于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 意图。 • “防卫挑拨”和“互殴”等行为,均不能构成正当 防卫,因为不具备正当性目的。 • 防卫挑拨是指行为人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衅 、挑逗,诱使对方首先实施侵害行为,然后借口防 卫,对对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 • 互殴是指双方都以侵害对方为目的,互相实施 侵害的行为。
2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者。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
罚。
胁从犯——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者。可减轻或者免罚。 教唆犯——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对于教唆犯,应当 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处罚。尤其是唆使不满18 岁的人犯罪,要从重处罚。被教唆者未犯被教唆的罪,则 可对教唆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 故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罪的形态
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完成的全过程中,有犯罪预 备、犯罪既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等多种形态。
1 犯罪既遂——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法定刑是以犯罪既遂为标准,其他如犯罪未遂、中止、 预备等都是参照既遂减轻、从轻处罚等。
根据各种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同规定,犯罪既遂主要 有四种类型:
对假想的、虚构的,事实上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实 施防卫,则是“假想防卫”。依据刑法中对事实错误处理, 构成犯罪的,以犯罪处罚。
例如对警察的正当职务检查、对他人正当行为防卫等均 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王某见两青年在侮辱一妇女,即上前指责,遭一青年
殴打而自卫。在对打过程中,穿着便服的民警仲某路过, 见状抓住王某右肩以制止斗殴。王某误以为是对方同伙前 来帮凶,便拔出身上的牛角刀把仲某刺成轻伤。王某的行
但是,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任。
下列情况中哪些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A、某便衣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边, 车上无人,前去查看,该车司机回来,认为有人偷车,即找来几人 持棍赶到现场打民警。
刑事法律制度知识要点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 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1 刑法的概念
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关于什么是犯罪、 对犯罪如何惩罚,是定罪量刑的法律。
广义: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指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 刑法的任务
根本任务是同犯罪行为斗争。具体为四个保护:
•、防卫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 施。
对第三者实施损害行为,不是正当防卫,造 成损害结果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例如: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将不法
侵害人的亲属打伤,意图制止其不法侵害行为的,
不仅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相反构成了对第三者的故
意伤害行为。
、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 大伤害。
问:张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 说明理由。
四 共同犯罪 1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三:一 是两个以上的人或单位;二是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个
行为人的行为(包括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
助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目标,互相配合。三是具有共同 犯罪的故意。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即怀疑孙盗窃了车上的东西。待孙福起从站修所院内出来 ,马志刚便进去查找。马在杂草丛中找到了录(放)像机, 将其转移到附近的破房内藏好,下班后将该机拿回家,占 为己有。
•问:孙福起、马志刚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五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这类行为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犯罪, 但实质上不是犯罪而是有益于社会的行 为。包括:
1 地域上的效力(空间效力)。
我国的一切领域——领土、领海、领空,包括驻外使 馆、飞机车船内。
2 对人的效力。
四种情况:A、我国公民在国内犯罪——完全适用。B
、我国公民在国外犯罪,三年以下徒刑不追究;但军人 和国家工作人员除外。C、外国人在我国犯罪适用,但 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者除外。D、外国人在国外对我
•❖、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实施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