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手续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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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指南

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指南

2、办理地点: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淮海西路181号。

新参保人员在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后,次日即可到各银行相关网点缴费。

(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个人接续1、2010年4月1日前与单位中止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及一张一寸彩照办理地点: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淮海西路181号。

2、2010年4月1日后与单位中止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在单位办理中止保险关系手续的次月6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养老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到相关银行网点继续缴费。

个人接续缴费与原单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三)退休后办理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手续1、携带资料:一寸彩照一张;本人身份证、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与企业解除合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还须携带医疗保险证。

三、缴费标准(一)缴费基数1、基本养老保险上一自然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具体标准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2、基本医疗保险为上一自然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具体标准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二)缴费费率1、基本养老保险20%, (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雇主为12%)。

2、基本医疗保险9%(三)缴费金额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缴费金额下限为273元,上限为528元,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273元至528元之间确定缴费金额。

2、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在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期间,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月124元。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还必须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救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12元,共112元,每年一月份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扣除。

四、个人账户1、养老保险为其缴费基数的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流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流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流程一、工作职责:1、新增参保、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待遇领取、人员注销等日常工作。

2、保险集中续费收缴工作。

3、定期整理、汇总业务台帐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统计信息。

4、受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咨询、查询和举报工作。

5、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6、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等情况公示。

7、档案管理工作。

8、新老农保制度的衔接、合并发放工作。

9、协助办理异地参保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二、工作流程:(一)新增参保办理范围:16周岁以上,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户籍地居民。

提供材料:户口簿索引页、目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4份。

办理程序:1、参保人在户籍所在的村办理参保申报,填写《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8个档次。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市政府按照缴费最低标准(100元)每年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缴费补贴。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在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上的,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在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下的,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缴费人员填写《缴费明细表》一式三份、补缴人员人员填写《补缴申请表》一式四份。

2、村协办员每月5日前将本村当月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表》、《缴费明细表》、补缴人员的《补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集中报镇(街)人社所审核。

3、人社所初审后,每月10日前将《参保登记表》、《缴费明细表》、《补缴申请表》报市社保处审核,市社保处复核后,将符合参保缴费及补缴条件的参保人员人员信息、缴费信息通知人社所。

4、人社所凭市社保处反馈的《缴费明细表》、《补缴申请表》,进行基本信息、缴费申报信息录入,并开据专用收据。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须知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须知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须知2010-6-24 9:23:03根据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有关政策规定,凡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原企业已经建立了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我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续缴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愿意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可在本中心建立档案,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程序:委托人在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时,领取《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交由原单位劳资人员办理转移手续后,按以下程序在我中心办理接续手续:1、市本级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持原单位所在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人员清单》和《个人缴费记录单》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接续、缴费。

2、本市各区(县)经办机构参保人员转入:由我中心工作人员持原单位所在经办机构出具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市级转入手续。

根据约定时间在中心转移业务窗口(28号)确认转移成功后,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缴费。

3、省级和外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委托人持身份证、档案托管合同书及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中心养老保险转移业务窗口(28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中心工作人员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根据约定时间在中心转移业务窗口(28号)确认转移成功后,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缴费。

二、新建养老保险关系程序: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人员,应在档案托管业务窗口建立档案后,填写《新增养老保险个人情况登记表》,持档案托管合同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在中心社会保险代理窗口(24-27号)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金。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程序:1、养老关系本市范围内转出:委托人持调入单位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在养老保险转移业务窗口(28号)开具《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回调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编码章和社保机构账号,在转移介绍信上注明档案编号和联系电话,交由中心工作人员在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办理市级转移手续,并打印《转移人员清单》和《个人缴费记录单》,交委托人回调入单位接续。

省内养老保险办理变更登记流程

省内养老保险办理变更登记流程

省内养老保险办理变更登记流程《省内养老保险办理变更登记流程》
嘿,大家好呀!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讲省内养老保险办理变更登记的流程哦。

就拿我上次帮我老爸办理这个事儿来说吧。

那天,我和老爸起了个大早,想着早点去把这事儿给办了。

到了办理的地方,那场面,可真是热闹啊,人来人往的。

我和老爸先去取了个号,然后就找个地方坐下等。

等啊等,终于轮到我们了。

工作人员那叫一个认真负责呀,问了好多问题,老爸就在旁边一一回答。

哎呀,我这心里还有点小紧张呢,就怕有啥答错了。

不过还好,老爸都回答得很清楚。

然后工作人员就开始操作电脑,一会儿让我们签字,一会儿让我们核对信息。

我这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错过了啥。

接着,工作人员说还需要一些其他的材料,哎呀,可把我们给急坏了,还好我们带了个包,在里面一顿翻找,总算是找齐了。

交完材料后,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说等通知就行了。

从那出来后,我和老爸都松了一口气。

这办理个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还真是不容易呀,但想着以后老爸能顺利享受到相关福利,这一切也都值了。

总之呢,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变更登记,就是要耐心、细心,把该准备的都准备好,然后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一步步来,可别着急忙慌的。

希望大家都能顺利办好哦!哈哈!
好了,这就是我给大家分享的关于省内养老保险办理变更登记的流程啦,大家记住了没呀?。

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流程

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流程

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流程
一、范围和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离退休(职)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和历史缴费数据变更。

二、基本流程
三、所需资料
(一)基本信息变更
缴费单位或个人填报《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在职、退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需提供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资料。

2、退休人员待遇信息变更,须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上级部门重新认定的正式书面批复。

(二)历史缴费数据变更
缴费单位或个人填报《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历史缴费数据变更审批表》,并提供原始缴费凭证、台账及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及要求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离退休(职)人员待遇信息变更和历史缴费数据变更业务每月10—15号办理,经审批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操作规程,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拟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和统一业务规程,是养老保险业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做好试行工作。

二、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规程》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科学设置业务经办岗位,合理调配人员,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职责。

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提出切实的工作措施,尽快统一各地的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努力做到岗位设置、工作环节、办理手续、填报表格、检查标准等统一、规范。

三、鉴于目前各地区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仍存在较大差异,统一和规范工作要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试行;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选择两个以上城市(地级以上)作为试运行城市,取得经验后再扩大试行范围。

四、为及时了解《规程》试行的有关情况,请你们指定专人负责了解、记录试行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们。

联系人:养老保险处吕建设闫丽仙基金管理处张英辉电话:(010)84222665、84220718传真: (010)84222731电子邮件地址: yanlixian@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二〇〇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关于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关于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关于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财政局:为做好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工作,根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沪府发〔2014〕30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参保登记(一)符合《办法》规定的人员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参保人员登记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个人缴费(一)参保人员按自然年度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二)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以下简称养老金)年龄的,到龄当年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费)。

(三)参保人员在职保停止缴费的,停止缴费当年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三、集体补助村集体(社区)、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或资助的,应到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四、补缴(一)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可以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二)本市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农村户籍参保人员,或本市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城镇户籍参保人员,在不足年份缴足养老保险费的,年满60周岁,也允许一次性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三)补缴标准由参保人员按办理补缴费手续时当年的缴费标准自主选择。

(四)补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五、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一)已享受职保、镇保和征地养老待遇的人员,不能享受养老金。

(二)本市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农村户籍参保人员,或本市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城镇户籍参保人员,在不足年份缴足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社保变更工人身份流程

社保变更工人身份流程

社保变更工人身份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工作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很多人会选择从事不同类型的工作,因此也可能会频繁变更自己的工作身份。

而在这个过程中,社保的变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对于工人来说,社保的变更可能会涉及到很多方面,因此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本文将介绍社保变更工人身份的流程,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问题。

一、社保变更工人身份的背景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社保变更工人身份的背景。

在中国,每个人都有义务参加社会保险,这是一项法定义务。

而在工作时,员工通常会根据自己的工作身份缴纳社会保险。

而在工作身份发生变更的情况下,需要对社保进行相应的调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因此,了解社保变更工人身份的流程是非常重要的。

二、社保变更工人身份的原因社保变更工人身份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

例如,员工可能会由临时工转为全职工,由合同制转为正式编制,由兼职转为全职等。

这些变更都会涉及到工作身份的变更,进而需要对社保进行相应的调整。

同时,员工也可能会因升职、跳槽等原因发生工作身份的变更,这也会影响到社保的相关处理。

三、社保变更工人身份的流程社保变更工人身份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员工提出要求首先,员工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作身份变更的要求。

这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人事变动通知、任免文件等。

在提出要求的同时,员工也可以就相关社保变更进行咨询,以了解后续的处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文件。

2. 用人单位审核接下来,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的要求进行审核。

这包括核实员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是否符合工作身份变更的条件。

在审核过程中,用人单位可能会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详细的情况,以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的要求。

3. 提交申请材料一旦用人单位同意了员工的要求,员工就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这通常包括填写社保变更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个人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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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审核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业务人员应明确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待补全资料后可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办理。经审核证件和资料不符合办理规定的,业务人员应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申请资料退还。
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信息变更手续须知
一、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个人信息登记有误的,经参保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申请,并提供有效依据,向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更。
二、须提供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书面证明;
3、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的,须提供招工表及复印件(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填写表式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办理程序
1、养老保险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及时审核参保人员填写的表式是否准确无误,核对有关资料和证件是否真实齐全。对资料齐全经审核真实有效、表式填写准确无误的,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业务人员及时在计算机系统进行处理。特殊情况需上报审批的,办理期限适当延长。
4、更改1994年底以前连续工龄和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本人原始档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有关连续工龄记载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招工录用表、商调表;
②职工历年调资审批表;
③知青插队务农“上山下乡”证明材料;
④入伍、退伍证明材料;
⑤其他规定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落实政策批文等);
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工龄更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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