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质量检查执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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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工作,提高工程质量,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检查工作。

第三条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是指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 strictly 遵守本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质量检查工作,不断提升施工质量。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质量检查工作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

第二章施工质量检查的组织和实施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施工质量检查组织机构,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

第七条施工质量检查应当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阶段性检查三种类型,具体内容和频率按照工程性质和施工进度确定。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汇报检查结果。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的台账和档案,保存检查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三章施工质量检查的要点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质量检查时,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材料和施工质量:检查材料的质量和来源,以及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现场管理和安全措施:检查现场管理是否有序,施工人员是否穿着统一的防护装备,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作业。

(三)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参加施工质量检查会议,听取检查情况汇报,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检查记录和资料,进行监督核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检查结果。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不合格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关于工程质量检查执行办法

关于工程质量检查执行办法

关于工程质量检查执行办法工程质量检查执行方法为了统一公司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评定方法,加强公司安全治理,确保工程质量,依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 5009-94>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试行)>执行说明》要求,特制定公司建设期间井巷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一、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严格执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 5009-94>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试行)>执行说明》中关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项目、差不多项目和承诺偏差项目必须符合规定。

部分分项工程检验标准及方法见附录1。

二、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及要求1、组织方式:由总工室牵头,监理、安全监察部及施工单位参加,实行工程质量旬检和月检制度,并现场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2、每月23号工程质量月检前,要求施工方必须提早2天进行自检,将自检合格段用书面形式交于监理、总工室及安全监察部处,以便23号进行工程质量检查。

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建设方将不予验收。

3、工程质量月检时,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巷道中腰线延至工作面,否则不予验收。

水沟施工至成巷验收处,否则按10m水沟扣除1m成巷验收进尺;没有永久水沟的巷道必须将临时水沟跟抵迎头,保证巷道无积水,确保巷道内水沿水沟外排。

迎头存货长度不得大于6m且保证一次成巷设计高度,否则按10m存货扣除1m成巷验收进尺。

4、每次检查,巷道设计断面、中腰线、锚杆、锚索、金属网、格栅拱不合格的要在规定时刻内进行整改达到要求,否则不予验收。

5、对不合格的锚杆(锚杆预紧力不够、外露过长、锚杆拉力不够),要求重新补打,否则不予验收。

检验方法:锚杆预紧力采纳1m长力矩扳手扭不动为合格;锚杆外露则采纳钢尺测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为合格;锚杆拉力采纳锚杆拉力计进行测量,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

6、网片搭接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搭接,网与网搭接处采纳8#铁丝进行捆绑。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检查办法规定了对施工质量检查的管理要求,保证施工检查有效实施。

第二条本检查办法适用于二建集团、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工程项目部施工质量检查。

第三条定义1、定期检查:对施工中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容易造成质量通病和质量缺陷的组织定期检查。

2、日常检查:检查人员对日常的施工质量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督促。

3、标识指通过标识、标记或记录来识别产品的限值标准。

4、工程产品指在施工程: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及竣工工程项目。

第四条分工与职责1、技术质量部(1)督促和指导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工程项目部对施工质量的管理;(2)每季度组织一次对项目的质量综合检查;(3)组织专项质量检查;(4)过程巡检和抽检;(5)负责规定工程产品的标识内容、要求;(6)指导、督促工程项目部做好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证明。

2、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1)对在建项目施工质量进行过程监控,审核工程项目部月度质量分析报告,并将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月度质量分析报告汇总交技术质量部;(2)每月组织一次,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检查;(3)检查工程项目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4)检查工程项目部对实体工程质量的检验、检测量情况。

3、工程项目部(1)每周组织一次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2)每月巡检和过程检验批、分项工程的检查;(3)负责编写项目部月度质量状态分析报告,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保存检验、检测过程的数据和记录。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五条技术质量部每季度对所属在建结构阶段施工的项目部进行质量综合检查,由技术质量部组织,检查前进行计划并下发通知,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后下发通报。

第六条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参加技术质量部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对工程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的检查,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后有总结。

工程检查制度范文

工程检查制度范文

工程检查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特制定本工程检查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3. 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工程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工程检查工作。

2. 工程检查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组成。

3. 各参建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三、检查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包括材料验收、施工工艺、成品保护等方面的检查。

2. 工程安全检查: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检查。

3. 工程进度检查:包括工程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关键节点的完成情况等方面的检查。

四、检查方式1. 日常巡查:由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

2. 定期检查:每周/月由工程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定期的综合检查。

3.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的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检查。

五、检查程序1. 检查前准备:检查人员应熟悉相关标准和规范,准备好检查工具和记录表格。

2. 现场检查:按照检查内容和标准进行实地观察、测量和询问。

3. 问题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拍照留证。

4. 整改通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5. 跟踪复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检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参建单位,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方案范本

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方案范本

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方案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是指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的行为,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内容涵盖全过程。

第四条工程质量执法检查的目的是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五条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是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由县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工程质量执法检查依法进行,依据够准确、可靠的检测和检验数据,依法办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依法公正执法。

第八条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实施过程应当做好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各方作用,确保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工作有组织、有序、有力进行。

第九条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实施应当注重对被检查单位的辅导和指导,帮助其改进工作、提高质量水平。

第二章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机构第十条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机构是指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二)承担工程质量执法检查的具体任务,并做好资料、数据和记录的整理、汇总和报送工作;(三)积极宣传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工作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和检测设备,保证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141号令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141号令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1 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 2005 年 8 月 23 日经第 7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 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 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检测机构 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第五条 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筑业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工程质量考核 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考核 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工程等。

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制度。

三、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考核与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同时,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查员,负责日常的质量监督工作。

四、检查内容工程质量检查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质量: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 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工艺标准:确保施工工艺遵循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4. 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5. 环境保护: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五、检查方式1. 自检:施工单位应在每个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

2. 互检:相关工序之间应进行互检,以确保交接环节的质量。

3. 专检: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

六、考核办法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方式。

日常考核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定期考核则是对整个项目的阶段性总结。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施工单位和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七、奖惩机制对于在工程质量检查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八、信息反馈和改进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各参建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现场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现场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现场质量检查制度一、目的与范围制定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现场的质量检查流程、方法和标准,确保所有施工活动都在质量控制之下进行。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组织架构1. 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由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技术工程师等组成。

2.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质量检查计划,监督执行,并处理质量问题。

3. 各参建单位应配合质量管理小组的工作,确保质量检查的顺利进行。

三、质量检查流程1. 材料进场检查:所有进场材料必须附有合格证明,并进行抽检,不合格材料一律退回。

2. 施工过程检查:按照施工进度,对关键工序进行实时监控和检查,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3. 完工验收检查:工程完成后,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包括结构安全、电气安装、防水处理等各个方面。

四、质量检查方法1. 目测法:通过观察检查工程的表面质量,如平整度、清洁度等。

2. 工具测量法:使用专业工具如水平尺、经纬仪等进行精确测量。

3. 试验检测法:对重要部位或材料进行必要的试验,如抗压强度试验、焊缝探伤等。

五、质量问题处理1. 发现质量问题时,立即停工整改,并记录问题详情。

2. 对于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3. 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归档备查。

六、质量记录与报告1. 建立完整的质量检查记录体系,记录每次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结果。

2. 定期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方汇报工程质量保证情况。

3. 质量记录应真实、完整,不得有任何篡改或遗漏。

七、培训与提升1. 定期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质量意识。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

3. 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大家共同致力于质量提升。

八、总结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的管理流程和方法,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所有参与方应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共同努力,为打造高质量的工程项目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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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检查执行办法为了统一公司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评定方法,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 5009-94>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执行说明》要求,特制定公司建设期间井巷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一、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严格执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 5009-94>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执行说明》中关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必须符合规定。

部分分项工程检验标准及方法见附录1。

二、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及要求1、组织方式:由总工室牵头,监理、安全监察部及施工单位参加,实行工程质量旬检和月检制度,并现场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2、每月23号工程质量月检前,要求施工方必须提前2天进行自检,将自检合格段用书面形式交于监理、总工室及安全监察部处,以便23号进行工程质量检查。

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建设方将不予验收。

3、工程质量月检时,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巷道中腰线延至工作面,否则不予验收。

水沟施工至成巷验收处,否则按10m水沟扣除1m成巷验收进尺;没有永久水沟的巷道必须将临时水沟跟抵迎头,保证巷道无积水,确保巷道内水沿水沟外排。

迎头存货长度不得大于6m且保证一次成巷设计高度,否则按10m存货扣除1m成巷验收进尺。

4、每次检查,巷道设计断面、中腰线、锚杆、锚索、金属网、格栅拱不合格的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达到要求,否则不予验收。

5、对不合格的锚杆(锚杆预紧力不够、外露过长、锚杆拉力不够),要求重新补打,否则不予验收。

检验方法:锚杆预紧力采用1m长力矩扳手扭不动为合格;锚杆外露则采用钢尺测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为合格;锚杆拉力采用锚杆拉力计进行测量,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

6、网片搭接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搭接,网与网搭接处采用8#铁丝进行捆绑。

不合格处不予验收。

7、所有巷道使用的锚杆长度、直径、锚固剂个数、金属网规格都要达到规程规定标准,否则视为不合格,将不予验收。

8、在文明生产方面,要求巷道内水沟保持畅通,无杂物,材料、备件分类挂牌并码放整齐,管线、风筒悬挂符合标准。

9、各采区对瓦斯治理需做的钻场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时做好,否则扣除该月进度计件工资的10%。

10、施工单位根据检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立即按相关规定对各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保证工程质量高质高效完成。

三、检查结果与工资挂钩1、每班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施工队必须按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并由队长签字。

2、每旬检查为优良品,增加该旬进度计件工资的10%。

每旬检查为合格品不扣不加该旬进度的计件工资。

每旬检查为不合格品,扣减该旬计件工资30%;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监理、总工室及安全监察部检查合格后方予验收。

3、每月检查为不合格的工程,严格执行“三三四”原则,将每月进度应得工资的30%扣除。

对限期整改的工程在月底验收时达到优良品,则将扣除的进度计量,并增加该旬进度计件工资的10%;若还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则按每月总工程量60%结算工程款,并追加罚款。

附录1: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及方法一、锚杆支护工程1、保证项目1)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试验报告,并现场实查。

2)水泥卷、树脂卷和砂浆锚固材料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2、保证项目1)锚杆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不松动;优良:安装牢固,托板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楔紧;检查数量:班组逐排检查。

抽查时,检查点间距不大于20m,每次检查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2)锚杆拉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90%;优良: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检查数量:每300根锚杆或300根以下,取样不得少于一组;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一组。

每组不得少于3根。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拉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检查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3、允许偏差项目二、预应力锚索支护工程1、保证项目1)预应力锚索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产品合格证,并检验原材料的质量。

2)锚索的注浆材料、浆液配比和注浆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检查记录,并现场实查。

2、基本项目1)锚索钻孔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3°;优良: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2°;检查数量:班组逐排检查。

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检验方法:插杆用半圆仪测定实际钻孔方位角与设计钻孔方位角之差值。

2)锚索安装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不小于设计深度的90%;优良:不小于设计深度;检查数量:班组逐根检验;检验方法:插杆尺量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3)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预应力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优良:预应力不小于设计值;检查数量:施工中逐根检查,按张拉设备上的压力仪表读数做号施工检查记录。

检验方法: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3、允许偏差项目三、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1、保证项目1)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或化验单,并现场实查。

2)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外加剂掺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现场实查。

3)喷射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强度检验必须符合标准附录I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强度试验报告。

2、基本项目1)喷射混凝土支护规格偏差应符合附表1规定。

检查数量:检查点间距不大于20m,每次检查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检查。

注:遇有软岩或破碎带的喷射混凝土支护规格,应将应掘进超挖所做的补充作业规程规定的扩大净断面尺寸作为设计规格尺寸来检验评定,其规格偏差也应符合附表1规定。

2)喷层厚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90%;优良: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检查数量:检查点间距不大于20m,每次检查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打孔尺量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3、允许偏差项目符合附表2规定。

检查数量:检查点间距不大于20m,每次检查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四、钢筋网(含金属网)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1、保证项目1)钢筋网的材质、规格、品种和焊条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并现场实查。

2)钢筋网的网格必须焊接牢固,钢(铁)丝网的网格必须压接(或绑扎)牢固,并应在使用前清除锈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或化验单,并现场实查。

4)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外加剂掺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现场实查。

5)喷射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强度检验必须符合标准附录I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强度试验报告。

2、基本项目1)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支护规格偏差应符合附表1规定:检查数量:检查点间距不大于20m,每次检查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检查。

注:遇有软岩或破碎带的喷射混凝土支护规格,应将应掘进超挖所做的补充作业规程规定的扩大净断面尺寸作为设计规格尺寸来检验评定默契规格偏差也应符合附表1规定。

2)喷层厚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90%;优良: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检查数量:检查点间距不大于20m,每次检查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打孔尺量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3、允许偏差项目符合附表2规定。

1)检查数量:检查点间距不大于20m,每次检查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2)钢筋网在喷射混凝土中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钢筋网到岩面间的喷厚不小于30mm;钢筋网外保护层的喷厚不小于20mm,不大于40mm。

检查数量:检查点间距不大于20m,每次检查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检查方法:现场实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五、钢架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1、保证项目1)钢筋网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并现场全数检查。

2)背板的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并现场实查。

3)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或化验单,并现场实查。

4)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外加剂掺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现场实查。

5)喷射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强度检验必须符合标准附录I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强度试验报告。

2、基本项目1)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支护规格偏差应符合附表1规定。

检查数量:检查点间距不大于20m,每次检查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检查。

注:遇有软岩或破碎带的喷射混凝土支护规格,应将应掘进超挖所做的补充作业规程规定的扩大净断面尺寸作为设计规格尺寸来检验评定默契规格偏差也应符合附表1规定。

2)喷层厚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90%;优良: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检查数量:检查点间距不大于20m,每次检查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打孔尺量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3、允许偏差项目符合附表2规定。

1)检查数量:检查点间距不大于20m,每次检查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2)钢筋网在喷射混凝土中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钢架到岩面间的喷厚不小于50mm;钢架外保护层的喷厚不小于20mm,不大于40mm。

检查方法:施工逐架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现场实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附录2: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根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 5009-94>第三章要求评定“合格”及“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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