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监理细则H4
(建筑工程监理)土建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监理)土建监理细则目录壹、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二、本专业工程简介三、监理工作程序3.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职责3.2监理工作程序3.3开工方案审批或拒绝3.4施工中监理控制程序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4.1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2进度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3投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4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5.1监理工作方法5.2监理工作措施壹、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⑴本公司企业标准—工程监理部分⑵圣源水云天住宅小区工程监理合同。
⑶圣源水云天住宅小区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⑷工程地质勘探方案。
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了解地下设施的位置,掌握现场供水、供电情况等。
3.2.2.2项目监理部参和图纸会审;根据合同、图纸、技术标准及有关规范,编写本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3.2.2.3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以下内容,且以其结果作为批复承包人申请开工方案中测量工作准备情况的依据,具体如下:1.承包人的测量人员数量、资质、测量仪器种类、数量、精度级别及工作状态;2.控制桩(平面、高程)恢复情况及复测精度;3.即将开工建筑物的施工测量及放样情况;4.桩的制作和埋设保护情况;3.3开工方案审批或拒绝项目监理部根据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审核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方案,核实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督促承包人于规定的期限内开工。
监理部应审查承包人以下情况,以确定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具体如下:(1)承包人标书中所列现场主要施工人员进场情况,如有变动,应审查替换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是否和他的职责相符,且施工方调换人员应首先征得甲方认可。
(2)根据承包人标书中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承包人近期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排。
(3)检查和协助承包人建立壹个健全、有效的施工自检体系,且考察其工作情况。
施工单位于定货前,应向监理部报送拟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位、产地(厂家名称)等且附有关材料性能试验方案及样品,征求监理工程师意见,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范规定的项目和频率检查进场材料审批试验方案。
土建监理细则

土建监理细则一、概述土建监理细则是为了规范土建工程监理工作,确保土建工程的质量和进展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土建监理的职责、要求和流程,提高土建工程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
二、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派遣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负责土建工程的监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参与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制定和合同评审等环节,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3.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项目计划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现场监理,确保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5. 监理单位应协助业主进行施工进度和质量的验收,确保土建工程的交付合格。
三、监理要求1. 监理单位应根据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和方案,并与施工单位和业主进行沟通和确认。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材料质量和施工工艺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监理单位应对土建工程的施工场地、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4. 监理单位应进行施工质量的抽检和测试,确保土建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5. 监理单位应及时记录土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并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
四、监理流程1. 前期准备阶段在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参与土建工程的设计评审和施工方案制定,制定监理计划和方案。
2. 施工过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应每日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记录施工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和评价。
4. 工程竣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土建工程的交付合格。
五、技术支持监理单位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对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决和指导,确保土建工程的顺利进行。
六、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每月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土建工程监理细则(正式)

土建工程监理细则(正式).pdf1、土建工程监理细则(正式版).pdf1.1 前言本细则旨在规范土建工程监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土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1.2 监理资格要求1.2.1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监理承包资质,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2.2 监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并定期参加监理培训和考核。
1.3 监理工作范围1.3.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 审核施工合同,确保合同内容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 审核施工方的技术资料,确保施工方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1.3.2 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对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安全、经济、合理。
-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定期进行工程现场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 对施工方提出的变更设计和施工工艺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范并经过设计单位的批准。
1.3.3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对工程竣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与实际施工相符,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资料整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并提交监理报告。
1.4 监理报告和记录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记录。
监理报告应包括工程现场情况、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问题和解决情况等内容。
监理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现场检查和问题整改情况。
1.5 法律名词及注释1.5.1 施工图纸:指土建工程的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施工详图等。
1.5.2 施工合同:指监理单位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明确了工程的范围、进度、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
1.5.3 变更设计:指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对原设计的修改要求。
1.5.4 工程竣工图纸:指工程完工后编制的图纸,包括实际施工情况的记录、验收结果的记录等。
土建监理实施细则

土建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建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土建工程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监理和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查。
第三条土建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人员执行工作时必须遵守的规定,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土建监理人员在执行工作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合同约定,保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土建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工程监理资格,并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第六条土建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全面了解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第二章施工监理第七条施工监理是指土建监理人员对施工方案、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验收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施工监理应当根据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且施工进度合理。
第九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现场巡视,跟进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第十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召开施工现场会议,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各方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编制监理日志,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以备后续查阅。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变更进行及时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及施工合规性进行检查,保证工程验收合格。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查第十五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查是指土建监理人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审查。
第十六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查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查应当依据国家规范、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
土建监理细则

土建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建工程的监理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土建工程的监理管理,包括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监理报酬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支付程序和监理人员的结算程序。
第二章监理程序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多次勘察,了解现场环境和条件,以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审核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参与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的质量检测,如基础验收、结构验收等。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包括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的评审工作。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的维修、保养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三章监理责任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和设备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和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施工工艺,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用料、施工工序和材料验收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和合格性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章监理报告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监理报告应包括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情况、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工程质量状况等内容。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将整改情况纳入监理报告中。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依法进行相应的奖惩,并将奖惩情况纳入监理报告中。
土建工程监理细则

土建工程监理细则一、引言土建工程监理是指在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管和控制的工作。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担任着中立的第三方地位,负责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向业主报告施工进展情况、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本细则旨在对土建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设计要求,保障工程安全。
二、监理人员资格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土建工程相关专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土建工程施工的基本流程和技术要求。
2. 监理人员应通过相关资格认证,取得监理工程师职称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并能够与工程各方进行良好的沟通协调。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相关法规,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2. 施工过程监督: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核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 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包括原材料的选择与验收、施工工艺的控制和施工质量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 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
5. 进度管理: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四、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每周向业主递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施工进展情况:包括施工进度、施工工艺、质量验收等情况的描述。
2. 问题和风险提示:包括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对工程进度产生影响的问题提醒。
3. 技术、经济建议:如施工方案的改进意见、节约成本的建议等。
4. 其他重要事项:如监理人员与业主、施工方以及其他相关方之间的沟通情况等。
五、违规处理如果监理人员发现施工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设计要求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及时报告业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土建监理细则

目录1、工程概况 (2)2、监理程序及内容 (2)3、编制依据及原则 (3)4、监理目标 (4)4.1监理合同履约率为100%。
(4)4.2顾客投拆率为零。
(4)4.3受监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4)5、质量目标 (4)6、主要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及程序 (14)7、质量控制措施 (15)8、安全控制措施 (22)8.1对特殊工和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进行审核,无证不得操作。
(22)8.2高空作业应做好安全预防措施。
(22)8.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落实抽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无安全措施和未安全交底项目严禁施工。
(22)8.4对施工龙门架平台进行负荷检验,对交叉作业施工部位制定详细可行的安全措施。
(22)8.5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
(22)9、进度控制措施 (22)10、工程验收资料 (23)1、工程概况工程选址在河北阜平县平阳镇。
距阜平城区约30km,附近有省道S382、高速S52,场址周围有村村通水泥路,对外交通运输比较便利。
属太行山前低山丘陵区,海拔230-324m。
规划发电容量20MWp。
本细则编制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
土建部分主要包括:地锚桩基础,逆变器室,箱变基础,管理区(包括35KV汇集站、宿舍、污水处理设施、围墙等)。
2、监理程序及内容2.1土建工程监理范围包括中电投阜平20MWp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地锚桩基础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
监理方法为:2.1.1巡视:施工期间每天巡视施工现场,对施工工序或重要部位的操作进行监督,对发现违章操作规范,质量规范影响质量及安全的当即要求停工整改及时纠正,保证施工进程的质量。
2.1.2旁站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或重点项目施工进行面对面的不间断的跟踪监督,对施工过程中未执行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等方面出现问题及时发出指令责承施工单位预以纠正。
2.1.3测量:在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使用测量手段检查控制桩精度,并对工程的定位线进行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工程的轴线和高程。
土建监理实施细则

土建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建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土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土建监理实施细则是具体实施土建监理工作的指导文件,具有强制性。
第四条土建监理工作由专业化的土建监理机构执行,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有相关经验。
第五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与甲方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公正、客观地执行监理工作。
第七条土建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第八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情况。
第九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要求,并能够顺利实施。
第十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一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参与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工序的检查和验收,确保工序按照施工方案进行。
第十二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合理、科学、安全。
第十三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跟踪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三章监理报告第十四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定期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
第十五条监理报告应当包括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情况的总结和评价,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监理报告应当逐项列出存在的问题,并详细说明问题的性质、原因和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并在回复中说明问题的处理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四章监理成果第十九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将监理报告、监理记录等监理成果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土建监理机构应当在监理工作结束后,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总结监理成果。
第二十一条监理报告应当包括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整改情况的评价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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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江新区农民返迁房项目(第二标段)BT模式投资建设施工H4地块土建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06月06日一、工程概况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2、建筑概况xx工程位于xx,地块建筑总栋数为6栋。
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1816.47平方米。
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6度,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剪力墙抗震等级三级,框架抗震等级三级,耐火等级一、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
一、监理工作流程:(一)工程材料控制流程(二)工程质量控制流程二、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一)土方开挖工程主控项目:1、标高。
是指挖后的基底标高,用水准仪测量。
检查测量记录。
2、长度、宽度。
是指基底的宽度、长度。
用经纬仪、拉线尺量检查等,检查测量记录。
3、边坡。
符合设计要求。
按规范6.2.3条观察检查或用坡度尺检查。
只能坡不能陡。
一般项目:1、表面平整度。
主要是指基底,用2m靠尺和楔开塞尺检查。
2、基底土性。
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或土样分析,请勘察、设计单位来验槽,形成验槽记录。
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施工过程中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槽。
形成施工记录及检验报告,检查施工记录及验槽报告。
(二)土方回填工程主控项目:1、标高。
是指回填后的表面标高,用水准仪测量。
检查测量记录。
2、分层压实系数。
符合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取样,试验测量,不满足要求时随时进行返工处理,直到达到要求。
检查测试记录。
一般项目:1、回填土料。
符合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做出记录,检查试验报告。
2、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符合设计要求。
用水准仪检查分层厚度。
取样检测含水量。
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3、表面平整度。
用水准仪或靠尺检查。
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土方回填前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去除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如在松土上填方,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填方土料按设计要求验收填方施工中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如无试验依据,可按表6.3.3选用。
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四)模板安装工程主控项目: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2、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1、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观察检查。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模板内无积水;(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2、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观察检查。
3、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4、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符合规定。
尺量检查。
5、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符合规定。
经纬仪、水准仪、2m靠尺和塞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五)模板拆除工程主控项目: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同条件试件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1、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观察检查。
2、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按拆模方案观察检查。
(六)钢筋加工工程主控项目:1、按现行国家标准GB1499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复验报告。
2、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当设计无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小于1.25;(2)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的比值不大于1.3;检查钢筋复试报告。
3、当钢筋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
检查化学成份等专项检验报告。
4、受力钢筋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1)HPB300级钢筋末端应作1800弯钩,其弯钩弧内径不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后平直部分不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1350弯钩,HRB335级、400级钢筋的弯钩内直径不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后平直长度符合设计要求。
(3)不大于900的弯折时,弯弧内径不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尺量检查。
5、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末端均应弯钩,形式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弯弧内直径应满足4项的要求,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2)弯折角度:一般结构不小于90o,有抗震要求结构应为135o;(3)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一般结构不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一般项目:1、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观察检查。
2、钢筋调直采用冷拉法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大于4%;HRB335、400级,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大于1%。
观察及尺量检查。
1、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率应符合要求。
尺量检查。
(七)钢筋安装工程主控项目: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
2、连接接头力学性能,按《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规定。
检查接头力学试验报告。
3、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设计要求。
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1、钢筋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少于钢筋直径的10倍。
观察和尺量检查。
2、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
观察检查。
3、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受力钢筋接头宜相互错开,其同一级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4、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由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同一连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观察尺量检查。
(4)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B的规定。
5、在梁柱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区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 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尺量检查。
(八)混凝土施工工程主控项目: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3、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材料名称允许偏差水泥、掺合料±2%粗、细骨料±3%水、外加剂±2%每工作班抽查不少于一次,检查后形成记录。
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观察及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1、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 d,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也可涂刷养护剂。
(5)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九)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主控项目:1、外观质量不出现严重缺陷。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参照下表中标准。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全数检查,观察和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过大尺寸偏差处理和验收。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全数检查。
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1、外观质量一般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