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市招商引资情况的通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晋市政办[2012]45号【发布部门】晋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27【实施日期】2012.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2〕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努力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关于“2012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12年4月至10月,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特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新路,综合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的势头,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持续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31•【字号】晋市政办[2012]107号•【施行日期】201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办〔2012〕1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31日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奖励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奖励办法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
一、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一)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根据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由4类25项构成:1.总体控制指标全市各类生产事故总死亡人数2.绝对控制指标(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冶金机械等8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其他行业事故死亡人数(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4)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5)其他火灾事故死亡人数(6)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7)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3.相对控制指标(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2)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5)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4.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1)较大事故起数煤矿较大事故起数(2)重大事故起数煤矿重大事故起数(3)特大事故起数为零。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晋市政发[2011]38号•【施行日期】201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2011〕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现将《晋城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晋城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发〔2011〕12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拓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1、坚持内资引进和外资引进并重、省内资金和省外资金并重、引资规模和引资质量并重,全面、客观反映招商引资工作成效;2、坚持近期和长远兼顾、小项目和大项目兼顾、劳力工作与引资实效兼顾,体现考核工作的导向性;3、坚持标准量化、公正可比指标系统,注重考核方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市招商局负责组织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和质量监控,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计算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审定。
三、考核工作的对象、范围和内容(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范围本年度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引进的项目和资金,包括内资、外资、省内资金。
内资是指中国境内、山西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我市的投资。
外资是指中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我市以现金、实物等形式的全部投资。
省内资金是指山西省内、本行政区域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本行政区域的投资。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晋市政发[2012]8号【发布部门】晋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08【实施日期】2012.04.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晋市政发〔20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单位:现将《晋城市人民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晋城市人民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根据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结合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晋城市人民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财政总收入增长16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6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控制在4 %左右。
约束性指标: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5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年度减排指标任务。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一、王清宪市长对市政府工作任务负总责二、冯征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1.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开展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同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进一步严格考核制度,抓好日常督查,强化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的量化考核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政办〔2021〕3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晋市政办〔2021〕3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9日晋城市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20〕10号),充分发挥政策虹吸效应,增强可操作性和便利度,确保光机电、智能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产业和项目能进来、快落地、早见效,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1.新引进(含转型)光机电、智能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领域,且符合《晋城市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产业目录》)的项目单位。
《产业目录》详见附件。
2.各开发区现有符合《产业目录》的项目单位,其新增投资部分。
3.新引进的项目原则上必须落地我市各开发区和规划工业园区,大健康等领域的项目按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意见选址。
4.对地方经济发展带动性强、贡献大的,对建设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条有较强引领推动作用的项目单位,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5.本政策适用于符合以上范围自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项目和原有项目新增投资部分。
二、总体要求1.项目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登记地、税收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须在晋城市域,实行独立核算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晋城市域。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晋市政办〔2014〕71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晋市政办〔2014〕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山西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4年8月11日公布,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是政府投资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为贯彻落实《办法》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工作,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档案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保管安全和有效利用,促进项目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我市项目建设及转型跨越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呈现项目数量多、投资规模大、涉及领域广的特点。
这些项目建设,关乎国计民生,对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政府投资项目档案,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使用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特别流转金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档案。
这些档案,不仅是项目建设的历史记录,也是项目审计、监督、管理、评估、责任追究及项目投入使用后运行、维修、改扩建和技改等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和凭证,是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合规合法性的主要见证。
项目档案工作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项目管理不可缺少的环节,做好此项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晋市政办〔2017〕55号•【施行日期】2017.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7〕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3日晋城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7〕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适应新常态,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现结合实际,提出我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改革招商引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明确招商引资工作主管部门。
市招商局是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动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工作,制定分解并督促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推动落实招商引资各项政策,组织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和考核,推进落实市级层面重大合作协议等。
(二)改革招商部门运行机制。
在招商工作运行中,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方向,与时俱进建设适应新形势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推进招商工作规范化。
具备改革条件的县(市、区)招商部门要按照“三化三制”的要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运行机制改革。
(三)发挥各方面作用形成招商引资合力。
市直相关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
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第一工程,把精准招商作为第一抓手,把定向招商作为第一选择,把创优环境作为第一保障,抓细抓实抓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山西特色农产品北京展销周暨招商引资系列活动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山西特色农产品北京展销周暨招商引资系列活动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9•【字号】晋市政办[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山西特色农产品北京展销周暨招商引资系列活动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2〕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单位:《第二届山西特色农产品北京展销周暨招商引资系列活动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二届山西特色农产品北京展销周暨招商引资系列活动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第二届山西特色农产品北京展销周暨招商引资系列活动是由农业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农业部市场信息司、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山西省农业厅承办的大型、高规格专业贸易交流活动。
于2012年4月28日至5月2日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
为确保本届展会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特色农博会指导思想及总体布局(一)指导思想本次展会议以“特色、合作”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举办招商引资系列活动和品牌特色农产品展示,进一步加强京津晋农业区域合作,推动特色农产品对外贸易和交流,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山西转型跨跃发展。
(二)展会内容展会总面积4819平方米,其中:1号馆展览面积为3000平方米,5号馆展览面积为1819平方米。
可为600多家企业提供展销平台。
(三)展会布局1.全国农业展览馆1号馆2.全国农业农展馆5号馆(四)主要活动安排1.新闻发布会;2.开幕式;3.山西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4.农业招商引资暨区域全作推介会;5.山西特色农产品北京展示直销中心开业庆典;6.山西省特色农产品十大名牌展示宣传活动;7.各市主题推介活动;8.招商引资及重大贸易项目签约;9.总结表彰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市招商引资情况的通
报
【法规类别】经贸展览与洽谈
【发文字号】晋市政办函[2013]10号
【发布部门】晋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2.20
【实施日期】2013.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市招商引资情况的通报
(晋市政办函〔201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60.99亿元,完成了省下达我市全年目标任务的156.7%,完成了市下达全年目标任务的112.2%,增幅全省第一,完成率全省第三,总额全省第六。
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88个,总投资1898.01亿元,拟引资1858.96亿元,完成了省里下达我市全年目标任务的308.12%,完成了市下达全年目标任务的142.17%。
市政府依据《晋城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和2012年招商引资重点工作及日常工作实际对各
县(市、区)进行了考核,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招商引资综合考核情况
综合考核第一名:城区人民政府
综合考核第二名:沁水县人民政府
综合考核第三名: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县(市、区):
泽州县人民政府、高平市人民政府、阳城县人民政府、陵川县人民政府
二、2012年全市签约目标完成情况
按县区排名:泽州县45个项目,总投资646.07亿元,拟引资636.5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30.65%;沁水县14个项目,总投资311.96亿元,拟引资310.7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0.62%;开发区12个项目,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