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创业投资的比较研究
论闽台经济合作路径安排的研究

2010年12月湖北经济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D ec.2010第24卷第6期l our n a l o f H u bei U ni ve r s i t y o f E co nom i c s f P hi l os op hy8.Soci al Sci ences)V01.24N o.6论闽厶玖口笺亡济合作路径安排的研究周熙雯(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经法系,福建福清350300)擒要:通过梳理闽台合作现状的基础上。
为闽台未来合作的路径安排提出建议,闽台合作可以分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是实现两地贸易投资便利化;第二个阶段是在实现闽台两地优势资源互补的基础上.培育阑台经济合作圈I第三个阶段完善海峡经济区的建设。
关键词:闯台f一体化I合作路径福建凭借着同台湾独特的“五缘”、。
六求”关系.是中国大陆同台湾联系最紧密的省份之一.在当前大力发展海峡西岸经济区和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背景下.加强两地的经济一体化合作将对两岸经济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
一、实现闺台贸易投资便利化(一)逐步拆除贸易壁垒目前。
中国大陆市饧对台湾商品基本上已经全面开放.但是台湾对进I:3大陆的产品还有较严格的限制.对进口大陆的产品还有诸多的限制.随着E C FA的签订.两地的关税减让必将提上议程.为了减少关税减让对两地本土产业的冲击.可以考虑首先从某些产品开始进行试点.比如.电子信息产品、机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及其零部件.因为这些产品不但是目前闽台贸易的重点.而且其中有许多是福建承接台湾产业转移的重要中间品.首先对这些产品进行关税减免可以使闽台两地的产业转移更好地进行.双方达到一种双赢的境地。
在对这些产品进行减免关税时.闽台还可以参照C EI’A的做法.分阶段将关税减免的范围扩大到其它的产品.逐步减少由于关税的存在而引起的闽台在贸易方面的障碍。
(二)实现双向投资便利化近年来台湾经济呈现低迷状态.岛内的资金也开始紧张.目前,台湾方面已经开放了大陆资金进入岛内。
ECFA签署后两岸资本市场的合作研究

台 湾研 究 集 刊
T WAN S AI RE EARC J H OUR NAL
No. 2 1 4 01 Ge e a n r ]No 11 . A
郑 呜 , 盛铭 张
( 门 大学 经 济 学 院 , 建 厦 门 3 10 ) 厦 福 6 0 5
深 , 融服 务业 部分 内容纳 入早 收清 单 中 , 金 两岸 资本 市场 合作 也将 进 一 步深 化 , 为两 岸 形 成持 续互 利 、 共赢 的合 作局 面创 造 了坚 实 的基础 。事 实上 , 年来 , 近 两岸 资本市 场 合作 已逐 步成 为理 论 界 和实 业 界
研究 的热 点 问题 , 取得 了一 定 的研究 成果 。从 已有 的相 关 文 献来 看 , 究 思路 主要 有 两 个 方 面 , 也 研 一
步伐 。2 1 年 2月 1 01 4日, 永丰余开曼群岛公司 3亿元人民币债券在香港成功发行 , 成为 台资企业在
香港 发行 的首支 人 民币债 券 , 台资企业 在 大陆 的发展 开 拓 了一条 新 的融 资 渠道 的 同 时 , 一 步加 强 为 进 了两 岸 三地 资本 市场 间 的联 系 。
中 图分 类 号 :8 2 7 8 F 3 .5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2—19 (0 1 0 04 0 10 5 0 2 1 )4— 04— 9
随着两 岸关 系 的逐渐改 善 , 两岸 金融合 作 也迈 向 了一 个新 台 阶 。2 0 0 9年 1 1月 1 日, 6 备受 关 注 的
式, 以便 推动 两岸 资本 市场 的融合 , 更好 地服 务 两岸经 贸关 系 的发展 。
一
台商在福建投资发展的对策分析

台商在福建投资发展的对策分析福建和台湾两个地区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以及生活方式、习俗。
越来越多的台资企业到福建投资发展,这不仅对台商们自身的投资找到一个合适的定位,从而也促进了福建经济的发展。
本文主要从台资企业目前在福建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根据台资企业的发展特点和影响因素,得出适合台商们在福建的投资策略,为台资企业以及福建的发展提供有用的对策,同时也能够加强闽台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
标签:台商;福建;投资;对策一、台商在福建投资发展的现状分析1.台商在福建投资发展的现状自从第一家台资企业在福建落户以来,福建就陆陆续续迎来许多的台商。
据福建新闻网的报道得知,截至2013年年底,福建实有台资企业数量达到3908户,引进台资项目累计达到13524个,实际利用台资达到220.79亿美元,均在大陆各个省市的排名中位列第三;台湾成为福建的第四大贸易合作伙伴,两地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145.14亿美元。
而且,至2014年台湾农民创业园在福建已有6个,规划面积266万亩,现有1300多名的台商台农入园创业。
如今福建的台资企业遍布在各大市区,覆盖着各大行业,投入到了众多的投资项目。
2.台商在福建投资发展的特点(1)数量多,形成“产业群聚现象”。
目前来福建投资的台资企业数量众多,2014年福建成立了6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吸引了更多台商的到来,例如,2014年的1月-9月,平潭实验区新增加的台资企业就有127户,比上一年新增台资企业增长了1.89倍。
同时,一个台资企业发展起来也会引来与之企业相配套的相关企业,这些企业相互促进彼此的企业效益,形成一条龙的成套配备,使得福建有了台资企业的“产业群聚现象”,例如福州马尾的台企——花映光电就曾引进了十多家的配套厂家,总投资达到3亿多美元。
(2)产业结构更加合理。
在农业方面,截至2014年的6月底,福建累计批准设立了2490个台资农业项目,合同利用台资34.1亿美元,实际到资19.2亿美元;在科技信息方面,2014年电子信息类的台资企业在福建就有500多家,项目主要集中在LED、平板显示,以及信息服务和软件等邻域,已经占据了全省的电子信息类产业产值的33%以上,年产值也达到了2000亿元以上。
海峡两岸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分析

海峡两岸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分析徐艳琴,韦樟清,张星(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州350117)摘要:本文采用四维框架对海峡两岸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
研究发现:从R C A 指数和C EP 指数来看,内地数字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强于台湾地区。
分部门看,与台湾地区相比,内地的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其他商业服务的竞争力较强,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以及个人文娱服务竞争力较弱。
此外,从T O 指数来看,内地数字服务贸易总体参与国际产业内分工程度低于台湾地区,分部门看,只有金融服务贸易和保险服务贸易参与产业内分工程度比台湾强,其他均弱于台湾地区。
最后,从ES 指数来看,内地和台湾地区的数字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相似指数较低,说明内地和台湾地区在数字金融服务部门互补性较强。
为此,海峡两岸可以根据各自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状况,选择合理的路径,有针对性地加强数字服务贸易领域合作,积极促进两岸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升。
关键词:海峡两岸;数字服务贸易;四维框架;竞争力中图分类号:F7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 (2023)10-0115-06C om parat i ve anal ysi s on t he C om pet i t i venes s of C ross -St rai t D i gi t alServi ce T radeX u Y anqi n ,W eiZ hangqi ng ,Z hang X i ng(C oncor d C ol l ege,Fuj i an N or m alU ni ver s i t y,Fuj zhou 350117)A bs t ract :T hi s paper adopt s a f our -di m ens i onal f r am ew or k t o com par e and anal yze t he com pet i t i venes s ofC r os s -St r ai t di gi t al s er vi ce t r ade.T he r es ear ch s how st hat :f r om t he R C A i ndex and C EP i ndex,t he over al l com pet i t i venes s of m ai nl and di gi t al s er vi ce t r ade i ss t r ongert han t hatofT ai w an.B y s ect or ,com par ed w i t h T ai w an,t he com pet i t i venes soft he m ai nl and'st el ecom m u-ni cat i ons ,com put er and i nf or m at i on s er vi ces and ot her bus i nes s s er vi ces i s r el at i vel y s t r onger ,w hi l e t he com pet i t i venes s of f i nanci al s er vi ces ,i nt el l ect ual pr ope r t y s er vi ces and per s onal ent er t ai nm ents er vi cesi sr el at i vel y w eaker .I n addi t i on,accor di ng t o r es ul t s of T O i ndex,t he over al l par t i ci pat i on degr ee of t he m ai nl and'sdi gi t als er vi ce t r ade i n t he i nt er nat i onali nt r a-i ndus t r y di vi s i on of l abor i s l ow er t han t hat of T ai w an.I n t er m s of s ub-s ect or s ,onl y t he f i nanci als er vi ce t r ade and i ns ur ance s er vi ce t r ade par t i ci pat e i n t he i nt r a-i ndus t r y di vi s i on ofl abori ss t r onger t han t hat ofT ai w an,w hi l e t he ot her s ar e w eaker t han T ai w an.Fi nal l y,f r om t he per s pect i ve ofES i ndex,t he s i m i l ar i t y i ndex of di gi t alf i nanci als er vi ce t r ade bet w een t he m ai nl and and T ai w an i sl ow ,i ndi cat i ng t hat t he m ai nl and and T ai w an have s t r ong com pl em ent ar i t y i n t he di gi t al f i nanci al s er vi ce s ect or .T her ef or e,T H E T W O s i des of t he T ai w an St r ai t s can choos e a r eas onabl e pat h accor di ng t o t hei r r es pect i ve devel opm ent s t at us of di gi t al s er vi ce t r ade,s t r engt hen t he cooper at i on i n t he f i el d of di gi t al s er vi ce t r ade,and act i vel y pr om ot e t he com pet i t i venes s of C r os s -St r ai tdi gi t als er vi ce t r ade.K ey w or d :D i gi t alSer vi ce T r ade;C om pet i t i venes s ;Four -di m en-s i onalFr am ew or k收稿日期:2022-12-20基金项目:2021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类一般项目(J A S2148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数字经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作者简介:徐艳琴(1988-),女,江西乐平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服务贸易;韦樟清(1975-),男,福建寿宁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社会保障;张星(2000-),女,山西阳泉人,本科学生,研究方向:数字经济。
创业投资在台湾

资 在 台湾
口阚 治 东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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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 这 次 到 台 湾 , 仔 细 了 解 台 湾 创 ” 投 行 业 发 展 历 史 , 对 这 段 话 感 受 更 加 深 刻 。 相 比 较 我 国 大 陆 , 台 湾 地 区 创
会 一行 1 人,十 20 一 1 0 2年 4月 2 5月 3日
创投 种 子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金 ; 1 9 0年 颁 布 《 9 促进 产
业 升 级 条 例 》 继 续 实 施 投 资 抵 减 优 ,
惠政 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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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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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0年 《 进 产 业 升 级 条 例 》 促
’
修 改 , 正 式 取 消 创 投 股 东投 资 抵 扣优
惠 , 同 年 开 放 证 券 公 司 资 金 进 入 创 投
J 要措 施 有 : 主
一 一
19 年 开 放 保 险 业 资 金 投 资 创 94
尽 管 台湾 创投 业 内人士 对 台湾 有 关
部 门限制 创投 业投 资 范 围和修 改促 产条
投事 业 ,但 以其 资本 金 的 2 % 为上 限; 5
一 一
19 年 允许 一般 商业 银行 投 资 96
一 ~
19 年 批 准 成 立 台 北 创 业 投 资 92
20 年 制 定 《 01 创业 投资 事业 范
商 业 同 业 公会 ,实 行 全 新 的行 业 自律
管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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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 与 辅 导 办 法 》 自此 , 台 湾 创 投 机 , 构 设 立 不 须 特 别 审 核 即 可 成 立 。 同
投 业 起 步 算 不上 早 ,1 8 2年 ,台湾 从 9 美 国引进创 业 投资机 制 ,1 8 9 3年颁 布有
台湾农民创业园概况分析

台湾农民创业园概况分析作者:孙兆慧来源:《海峡科技与产业》2013年第11期自2006年4月10日,农业部和国台办批准在山东栖霞和福建漳莆设立了首批台湾农民创业园起,据统计,截止2011年8月,国台办和农业部在短短6年内批复了29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这些创业园分布到大陆东、中、西部14个省区市,并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拥有量较多。
台湾农民创业园由农业部和国务院台办批准设立的针对台湾农民和台资农企的创业园,吸引台湾同胞直接到祖国大陆投资农业,在已有的两岸农业合作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为台湾农民提供更优惠的土地、租税等创业扶持政策,为其提供更多到大陆投资创业的机会。
自2006年开始先后在适宜地区批准设立了4家创业园,创业园在大陆各地得到了蓬勃发展;2008年是创业园区域布局阶段,批准设立了6家;2009年是创业园在祖国大陆地区快速增长的一个阶段,全年共批准设立了9家;2010年之后进人平稳发展阶段,批准设立6家;2011年批准设立4家;截至2011年6月底,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总数增至29个,遍及祖国大陆14个省区市,福建、江苏、浙江、广东沿海4省拥有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达17个,约占全国总数的60%,其中福建拥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位居大陆之首(详情见表1)。
目前29个台湾农民创业园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这些创业园分布在不同的地区,形成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台湾农民创业园体系。
台湾农民创业园为台湾农民提供了广阔高效的创业平台,成为台湾农业资源技术转移大陆的主要途径,成为台湾农业企业、农业组织、农民投资大陆的乐土。
台湾农民创业园设立之后,将集中提供创业所需的优惠政策、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等,台湾农民开始直接参与两岸合作来享受祖国大陆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
体会祖国大陆对台湾同胞的善意和真情。
同时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可以带动引进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先进及适用技术、先进管理经验,促进了以园区为中心,进行农业技术培训及示范推广,形成农业产业集群,对促进祖国大陆现代农业发展具有较大作用。
两岸中小企业区域投资环境比较

两岸中小企业区域投资环境比较大陆和台湾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在不同体制下形成了各自特点。
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加深,交叉投资扩大,但大陆实际使用台商投资近几年却出现了明显下降,除市场因素外,区域投资环境是很重要的因素。
本文试图剖析1990年以来,两岸中小企业在区域投资环境下的优劣势,以期为进一步做好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参考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投资环境工业园区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在世界各国经济成长过程中,均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
近年来,欧美各国愈来愈重视其发展,因为不论在科技创新或就业创造上,中小企业的表现不逊于一般大型企业。
1997 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时,以大型企业为主力的韩国经济应对危机的表现,远不如以中小企业为主力的台湾经济。
两岸区域投资环境现状分析我国过去以发展大型国有企业为产业政策的主轴,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并未加以重视;自1978 年底实施经济改革后,基于众多国际投资所带来的企业环境改变,表明我国已逐渐认知中小企业发展对经济成长的重要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截止到2005年10月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数已达到4242万,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6%,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20多万,个体经营户达到3921.6万户。
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7%,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1%,上缴税收占48.6%;中小企业提供的城镇就业机会占75%,我国专利的66%由中小企业发明,75%以上的技术创新由中小企业完成,82%的新产品由中小企业开发;在广东,中小企业占全省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60%,进出口总额占全省1/3,税收收入占全社会税收的23.56%,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1/3。
多年来,台湾经济与产业成长快速,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与杰出贡献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从加工出口区到科学工业园区的设立,中小企业均扮演主动积极参与的角色。
海峡两岸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研究

89海峡两岸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研究孙杰作者简介:孙杰(1994.7-),男,硕士生在读,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创新管理。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350005)摘要:加快培育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是改善两岸关系,实施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
在细致分析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构成的基础上,梳理总结了海峡两岸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的制约因素,并以此为依据,从动力、利益分配、保障、评价四种机制要素来优化海峡两岸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以期能为推进两岸地区的协同创新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海峡两岸;协同创新;运行机制引言现阶段,海峡两岸的交流合作意愿降低,加剧了两岸产业重叠、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问题。
两岸在诸多领域都表现出竞争而非合作的关系,使得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动力减弱。
因此,要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就必然要厘清两岸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形成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优化海峡两岸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两岸地区的协同创新发展水平。
一、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的构成产学研协同创新以产业、科研机构和学校为核心要素,以政府、金融中介机构为辅助要素,参与者之间相互协作,形成创新网络,共同对技术进行开发、转化与应用构成协同创新机制[1]。
协同创新机制一般包含动力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以下将对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的构成进行具体说明。
(一)动力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动力要素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
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的有效运行。
其中内部动力包含利益驱动、战略协同与内部激励。
利益驱动是最根本的内部动力[2],产学研的各个主体基于不同的利益取向进行合作交流,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建立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至关重要。
战略协同强调产学研主体设立共同的战略目标,各个成员拥有一致的价值理念和行动方向,彼此间相互协作形成战略联盟。
内部激励指设立合理的奖惩机制,调动、激励人力资本的工作积极性,使得每个成员可以发挥自己的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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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040003)、中国博士后基金(2004036418)和江苏省博士后基金项目。
收稿日期:2005-08-12作者简介:卢 锐(1969-),男,南京审计学院管理系副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山东财政学院国际投资研究中心研究员。
研究方向:产业经济、企业管理等。
海峡两岸创业投资的比较研究卢 锐(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摘要:文章介绍海峡两岸创业投资的发展状况,从创业投资的组织形式、资金来源、政府作用等方面对海峡两岸创业投资进行比较研究,并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创业投资;政府;风险中图分类号:F83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05)10-0018-03 一、海峡两岸创业投资的发展状况创业投资在大陆始于20世纪80年代。
1985年大陆第一个创业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成立。
90年代中期前后,一批海外基金和创业投资公司涌入大陆,为大陆创业投资业注入新的资金,并带来全新的管理与规范化的运作。
同时一些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也纷纷涉足创业投资业,大陆的创业投资业进入试探性发展阶段。
自1998年中国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被关闭后,大陆以政府为导向的创业投资运行模式开始有所变化。
大陆的各级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创业中心开始进行创业投资的尝试。
虽然发展不均衡,筹资能力有限,但成都、武汉和上海等创业中心的创业投资取得了一定成绩。
同时,通过市场机制(尤其是国际风险资本市场)进入大陆的高技术企业迅猛发展。
中国太平洋创业投资基金(PTV —China )是美国太平洋技术风险基金于1992年在中国大陆创立,承诺投资一亿美元,分别在北京、上海、广东和天津等地建立合资创业投资公司,如北京太平洋优联风险技术创业有限公司系PTV —China 与北京市科委下属的优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创办,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投资以信息产业的民营企业为投资对象。
1998年4月,Intel 公司、美国国际数据集团等共同向“中国网络神探”Sohu 注入近200万美元的二期创业投资基金。
1982年,我国台湾经过对美国创业投资市场的考察,决定引进创业投资制度,并于1983年11月制定了《创业投资事业管理规则》,希望能以非传统的融资方式来支持、发展科技事业,促进产业升级。
1984年,台湾成立了第一家创业投资公司———宏大创业投资公司,同年台湾开发银行筹资八亿新台币的创业投资基金也正式成立。
在资金、政策支持的同时,台湾积极引进美国创业投资来台湾设立管理公司,曾经在硅谷投资苹果电脑而收益颇丰的Hambrecht &Quist 便是接受邀请的第一个进入台湾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
上世纪90年代以后,台湾创业资本基金稳步上升,到1993年底,投资总额达新台币107.96亿元。
台湾的创业投资特点是:投资方案来源以专业技术创业家为主,其次是由其他投资机构介绍;由创业投资公司筛选投资方案,选中比例较低,大约20%,投资方案从接触到决定投—81—经济纵横・2005年第10期资平均需要60天;投资方案以高科技产品为主;单个投资方案的投资额以新台币1000万元以下者居多;投资方案评估以公司自评为主,以委托外界专家评估为辅。
台湾对创业投资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提供早期研究开发的启动资金,促进高科技创新性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向高新技术产业提供经营管理上的支持;协助安排成功的创新企业股票上市;减免所得税,吸引金融机构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通过境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引进先进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
台湾在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同时,还制定了各种管理规则,对创业投资进行规范化管理。
1987年1月26日由“财政部”修正发布了《创业投资事业管理规则》,对创业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实收资本、资金运用、投资限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其主要内容有:关于创业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应是符合战略工业项目和重点科技项目,并经主管机关认定的事业;规定创业投资公司向单个创业公司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实收资本总额的20%;创业投资公司未投资的资金,除留作营运资金及购买必要设备外,必须存入银行或购买债券;公司不得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等。
二、海峡两岸创业投资比较1.组织形式方面。
大陆的创业投资公司可分为政府与准政府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附属的创业投资公司、民间创业投资公司与大公司所属创业投资公司等。
(1)政府与准政府创业投资公司。
这类创业投资公司包括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公司和各高技术开发区内的创业投资公司。
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公司是大陆最早出现的创业投资公司。
它们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受到限制,仅依靠几项信托资金和资本做业务,拆借过多,经营机制不健全,关联交易违法行为较多,其运行是低效和不成功的。
(2)金融机构附属的创业投资公司。
这类公司以外资金融机构为主,如华登国际投资公司、新加坡商汇亚资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3)民间创业投资公司。
由于国内高技术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资金富裕的公司较少,因此这类公司主要是由海外民间创业投资公司为代表。
(4)大公司附属的创业投资机构。
由于创业投资的高收益的诱惑,国内外的大企业开始涉及创业投资事业。
台湾的创业投资的主管机构是台湾“财政部”,管理机构是由台湾“财政部”委托“行政院”开发基金管理委员会代管。
台湾的创业投资都以投资公司形式设立和运作,私人投资公司是创业基金运作的主要载体,公司不仅具有大量的专业人才,且根据项目聘请专家,通过发挥一批技术和管理专家的积极作用,使创业企业获得收益,同时使创业投资公司获得收益。
台湾创业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分为:自行设立经营队伍,自主投资;不设经营队伍,委托一家管理顾问公司管理投资;不设经营队伍,委托另一家自主拥有经营队伍的创业投资公司管理投资。
2.资金来源方面。
大陆的创业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个人或企业所占比例甚小,资金管理由政府负责监督。
而台湾的创业资金来源中,台湾岛内个人占不小比例(19%),产业界占47%,国外资金的注入亦占一定比例。
其中台湾自1994年以来在创业投资领域向保险公司、民间投资开放则为创业投资的运作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表1:大陆部分创业投资资金来源状况单位:人民币名 称创立时间总资产状况2000年资产状况直属领导单位广东科技创业投资公司19982亿元5亿元广东省政府深圳高技术产业投资公司19951亿元2亿元深圳市科委上海科技投资股份公司1993 3.05亿元上海市科委浙江科技创业投资公司19936000万元浙江省科委/财政厅上海创新科技集团公司19934800万元1亿元上海市科委江苏高技术投资公司1992 1.5亿元 6.5亿元江苏省财政厅天津科技投资总公司19975000万元 1.4亿元天津市科委沈阳科技风险开发中心19928000万元1亿元沈阳市科委—91—经济纵横・2005年第10期名 称创立时间总资产状况2000年资产状况直属领导单位重庆科技基金发展公司19937000万元7000万元重庆市科委山西科技基金发展公司1993 1.2亿元 1.2亿元山西省科委北京高技术企业融资基金19985000万元1亿元北京市科委北京科技创业投资公司19985亿元5亿元北京市政府北京高技术产业股份公司19983.1亿元3.1亿元北京市政府 资料来源:中国软科学,1999.7. 3.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方面。
许多国家的高技术企业一般通过短期贷款、长期贷款和投资者投资等渠道筹措施资金,但因风险较大,往往从银行和一般的投资处难以借到所需资金,在此情况下,创业投资迅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大陆自1985年的“中国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建立以来,创业投资发展较快,但在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中作用并不明显。
资料显示,大陆已转化的科技成果中,转化资金依靠自筹的占56%,国家计划拨款占26.8%,创业投资仅占2.3%。
台湾截止1998年底共有110家创业投资公司,共募集新台币660亿元。
在1983—1998年间,创业投资公司共投出新台币600亿元,其中约150亿元属回收后再投资,实际使用资金450亿元。
其中投资在岛内科技公司的资金占公司股权的5—10%,若以7.5%的估计,创业投资公司在过去的15年共带动约新台币5000亿元的高技术产业资本的形成,有力地促进了台湾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三、几点思考1.在创业投资发展过程中要注意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政府为创业投资提供指导,尤其在创业投资的开始时期,要提供一定的种子资金。
进入一定时期后,政府应在有关制度、环境等方面为创业投资的发展提供保障。
另外,台湾的新竹科技工业园于1980年开始创办,一直发展到1997年才启动台南工业园建设,由于经营的集中,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台湾信息产业的一些重要产品已在世界市场中占据相当的份额。
而大陆的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分布面广、经营重复率高,相互在资金、优惠政策等方面攀比,造成资源的浪费。
在这一点上,政府的引导不力是主要原因。
2.创业投资管理要科学化。
创业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十分复杂,尤其我们在体制改革中,许多的思路还不清晰。
台湾创业投资依靠基金管理公司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取得成效显著。
但大陆的创业投资存在的问题是:投资过程不规范,随意性大,缺乏评价和判断的标准;缺乏创业投资人才,在创业投资中过多依靠经验和权力关系;缺乏创业投资的制度保障;等等。
因此,创业投资模式的选择应多样化,政府的介入应逐步淡化并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利于创业投资的规范化发展。
积极选拔和培养优秀创业投资人才,避免创业投资的随意决策和管理混乱,营造富有创业精神和远见卓识的风险企业家。
3.海峡两岸创业投资的发展要注意加强合作。
从高技术产业发展看,大陆信息、自动化等高技术产业带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与台湾的交流十分便利。
如能很好地整合香港的信息、资金和国际市场渠道、大陆的劳动力资源、广阔的市场及台湾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优势,两岸合作发展创业投资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大陆电子与信息产业在高技术产业中占重要地位,计算机产品在质量、服务等方面与国外品牌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有的已接近或超过国外产品。
1996年联想公司的国内市场份额占6.92%,仅以0.05%的差距列在IBM 公司之后。
从总体数量上看,大陆高技术人才远远高出台湾数十倍。
目前大陆的科技力量和科研能力排在前三名的是北京、上海和江苏,都与台湾保持密切的联系,这些都是加强海峡两岸创业投资合作的基础。
(责任编辑:郭连强)—02—经济纵横・2005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