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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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有效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市环保、水务、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3.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警与预防1.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水源地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

2. 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监管,防止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对水源地造成影响。

3.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影响水源地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发现环境污染事故或可能影响水源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五、应急响应1. 接到报警或发现环境污染事故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事故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切断污染源、疏散人员、封锁现场等。

3. 启动应急监测程序,对水源地进行实时监测,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4.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处置进展情况。

如需支援或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处置,应及时提出申请。

5. 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人员和公众安全,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6.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范措施。

同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提高应对能力。

六、保障措施1.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

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降低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影响,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三、组织体系1.成立饮用水水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2.定期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污染隐患。

3.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水质监测数据、环境风险等信息。

4.对可能引发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进行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应急处置1.接到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立即关闭受污染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2)启动备用水源,保障居民生活用水;(3)对受污染水源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4)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污染治理,降低污染风险;(5)发布信息,及时向公众通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措施;(6)协助受影响居民做好生活、生产自救工作。

3.应急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六、恢复重建1.应急处置结束后,对受污染水源进行彻底治理,恢复水源地水质。

2.对受损的供水设施进行修复,确保供水安全。

3.对受影响居民进行慰问和救助,协助解决生活困难。

4.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1.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预案如与本地区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矿泉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矿泉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矿泉水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国家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我国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矿泉水生产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企业主要负责人(2)副总指挥:生产、安全、环保、行政等部门负责人(3)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各部门职责(1)生产部门:负责现场处置、设备维护、人员疏散等工作。

(2)安全部门:负责现场安全防护、人员疏散、应急救援等工作。

(3)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监测、污染治理、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4)行政部门:负责应急物资调度、信息报送、对外联络等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1. 预防措施(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和隐患排查。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 预警信号(1)发现异常气味、异味、颜色变化等环境异常现象。

(2)设备故障、管道泄漏等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事件。

(3)周边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可能对我企业造成影响。

四、应急处置1. 初步响应(1)发现环境污染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通知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

(3)现场处置人员迅速隔离污染区域,防止污染扩散。

2. 现场处置(1)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评估污染程度。

(2)安全部门进行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3)生产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

3. 污染治理(1)根据污染程度,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污染治理。

(2)对受污染的设备和环境进行清洗、消毒。

(3)加强环境监测,确保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生活饮用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生活饮用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摘要生活饮用水是人类基本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不可避免地会遭受各种污染事故的威胁。

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污染事故,制定一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定义、影响和处理方法,并提出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

1. 引言生活饮用水是保障人类生存和健康的重要资源,但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增加。

这些污染事故可能来自于化工厂、废水排放、渗漏的地下油藏等。

针对这些污染事故,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是非常必要的。

2.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影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类的健康和环境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

例如,污染的水源可能导致人们饮用水中毒,引发消化系统和呼吸系统疾病。

同时,这些事故还会破坏水生态系统,影响水生物的繁衍和生存。

因此,在污染事故发生时,快速、高效地应对和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3. 生活饮用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3.1 预案制定针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 污染事故的定义和分类:明确不同类型的污染事故及其特点,便于分析和应对。

- 应急组织架构:明确各个责任部门及其职责,建立应急指挥体系。

- 应急指挥中心的组成和工作职责:组成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应急工作,及时采取行动。

- 应急资源准备:准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包括紧急供水设备、水质检测仪器等。

- 应急演练计划:制定演练计划,提高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

3.2 事件响应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响应: 1. 事故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度相关人员和设备。

2. 现场调查: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事故原因和范围。

3. 分类和级别: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对事故进行分类和级别划分,确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4. 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事故并寻求支持和协助。

饮用水取水口环境应急预案

饮用水取水口环境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饮用水取水口的环境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降低环境风险,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饮用水取水口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水质异常、生态破坏等。

三、组织体系1.成立饮用水取水口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应急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信息报送、物资保障等工作。

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应急管理等部门。

四、应急响应1.预警信息(1)预警级别:根据环境事件的风险程度,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2)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根据监测数据和专家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应急响应程序(1)Ⅰ级、Ⅱ级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Ⅳ级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应急响应,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应急处置措施(1)现场调查:应急指挥部组织专业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件原因、影响范围等。

(2)监测预警:加强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布水质信息。

(3)应急处置: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以下措施:a.隔离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b.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c.加强水质净化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d.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修复。

(4)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应急保障1.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响应工作顺利进行。

2.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专业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经费保障: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六、应急结束1.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风险解除,应急指挥部评估认为可以结束应急响应。

2.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结束通知,恢复正常工作。

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包括水源污染、水质异常等情况。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快速反应、协同作战;(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4)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职责(1)全面负责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3)协调各部门、单位共同应对水源突发环境事件;(4)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3 成员单位职责(1)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测、评估水源污染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2)水利部门:负责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调度;(3)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饮用水安全监测和健康风险评估;(4)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和现场救援;(5)公安部门: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交通管制;(6)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流程3.1 突发事件报告(1)发现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3.2 应急响应(1)现场处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现场监测、评估和污染源控制;水利部门负责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调度;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饮用水安全监测和健康风险评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救援和应急物资调配。

(2)信息发布:指挥部负责发布应急信息,及时向公众通报事件进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3.3 应急恢复(1)污染源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2)水质净化:对受污染的水源进行净化处理,确保水质达标;(3)供水保障:调整供水方案,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水质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质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依据为有效应对水质污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水质污染突发事件:1. 水源水质污染事件;2. 河湖、水库、地下水水质污染事件;3. 水产养殖区水质污染事件;4. 供水设施、排水设施水质污染事件;5. 其他涉及水质污染的突发事件。

三、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水质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指导全县水质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后期恢复等。

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环保、水利、卫生、公安、交通、通讯、新闻宣传等部门。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信息报告发现水质污染突发事件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污染源、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

2. 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对污染源进行控制,切断污染途径,降低污染程度。

(2)监测预警:对污染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人员疏散:对受污染区域周边居民进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4)医疗救治: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4. 后期恢复(1)污染源治理:对污染源进行彻底治理,防止污染再次发生。

(2)环境修复:对受污染区域进行环境修复,恢复生态环境。

(3)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件进展、恢复情况等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 技术保障:加强水质监测、污染源治理等技术支持。

4. 通讯保障:确保应急指挥部与各部门、各现场之间的通讯畅通。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应急背景地下水作为重要的饮用水源,其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此类事件,制定一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应急组织1. 应急指挥部:由相关市水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和决策。

2. 应急小组: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包括水质监测、应急处置、沟通协调等子小组。

根据事件的性质和规模,可以灵活调整人员组成。

三、应急预案流程1. 预案启动:发生环境事件后,水污染监测单位或相关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态评估:指挥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事态评估,确定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可能的影响范围。

3. 紧急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指挥部将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停止水源供应、通知居民停止使用污染水源等,以减少对群众的不良影响。

4. 应急处置:同时,应急小组开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加大地下水抽取量以稀释污染物浓度、配送应急饮用水等。

5. 水质监测:指挥部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水质监测和采样分析,确保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根据监测结果调整应急处置措施。

6. 沟通协调:指挥部通过媒体、社区通知等渠道向居民发布信息,告知事件进展、风险等,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救援工作。

7. 事件评估:当事件得到控制后,指挥部将组织评估工作,总结事件处置经验,为今后类似事件的应对提供参考。

四、应急资源保障1. 媒体:应急指挥部与各大媒体建立联系,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2. 应急物资:建立地下水水源地应急物资储备库,包括应急饮用水、应急设备和器材等,确保在应急情况下的及时供应。

3. 专业力量:建立专业应急队伍,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预案的动态调整应急预案是根据现有情况制定的,随着科技进步、管理经验积累等因素的影响,预案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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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三府办〔2009〕21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三亚市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五日三亚市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提高政府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防范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以属地管理为主,各级政府对管辖范围内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负总责,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资源整合、措施果断、加强协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水污染事件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件的控制和处置,具体包括:(一)生物性污染。

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的污染事件。

(二)化学性污染。

一切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价铬、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的污染事件。

(三)其他突发事件。

如藻类暴发、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事件发生地的镇长。

成员:市水务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疾病控制中心、事件发生地所在镇及自来水公司分管负责人。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决策和命令; (2)协调、指挥开展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3)负责向上级报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查处情况;(4)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发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相关信息;(6) 做好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建立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

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举报电话:12369)。

其主要职责是:(1) 拟订或组织实施应急预案;(2) 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档案; (3)汇总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4)综合协调各应急单位的启动和行动的配合,传达和贯彻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5)组织制订应急宣传培训计划和应急队伍人员培训、演练计划。

(二)应急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

1、应急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事件发生地的镇长。

成员: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水务局、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事件发生地镇政府、疾病控制中心、自来水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职责组建各应急部门,具体负责现场救援、调查、处置、监测等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部职责应急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1)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命令;(2)组织协调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3)迅速了解突发环境事件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理情况,及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4)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通知环境监测或卫生(疾控)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监测分析,认定污染程度,判明事件等级,确定事件处置的技术措施;(5)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6)迅速控制事态,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群众。

四、相关部门职责(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组织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分析污染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二)市水务局:负责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预警和污染水域饮用水源应急控制工作,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保证水体需要的流速、流量;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应急处置措施;要求相关水厂采取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必要处理措施处理污染事件;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病人的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提供,组织对可能造成传播的疾病病人进行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相关的病原体的检测、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和事件应急人员身体健康,协助应急监测。

(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安全事件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参与事件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挥做好危险化学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处置工作。

(五)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件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件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

组织指挥交警部门做好污染事件现场附近的交通管制,疏导群众、分流交通车辆和交通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必要时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六)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体系运行经费支持,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七)市交通局:组织公路部门维持水源保护区内公路的维修养护和正常通行,组织供水保障的运输工作。

(八)自来水公司:要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做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

(九)其他责任部门:指挥部根据事件现场救援需要和相关部门职责,确定参加事件现场处置和救援的部门,共同做好事件现场的处置和各项救援工作。

五、处置突发水源污染事件程序(一)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和状况,即时通知相关人员予以核实。

在1小时内向市饮用水源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对严重水源污染事件,在1小时内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向市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必要时在1小时内通知下游相关区域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受害范围。

市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二)快速出动。

接到通知后,应急现场指挥部及时率应急人员,携带污染事件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应急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环境或卫生监测部门,组织应急监测小组赶赴现场监测污染情况。

(三)现场控制。

在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时,立即对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四)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总体步骤如下:1、到达现场后及时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

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污染来源、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判断,确定污染物种类。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应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寻找污染源,通过对事件现场的监察、监测、拍照、摄像、录音及个案分析,全面掌握事件现场的特点,根据各方面因素,寻找因果关系,做好现场调查记录。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

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制订污染处置方案,对事件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置,以减少污染。

(五)情况上报。

应急现场指挥部将现场调查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6小时内初报,24小时确报。

领导小组负责报告上级部门,并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大小,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处置。

1、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采取隔离措施。

2、采取控制措施。

市自来水公司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水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开关相关的闸口,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从上游紧急调用水源,稀释污染,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

3、加强监测,掌握污染动态。

4、观察水生动植物和农作物死亡情况。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指挥部拟定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向领导小组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部召开事件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件消息。

(八)污染跟踪。

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调整对策。

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件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污染事件警报解除。

(九)调查取证。

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污染事件的性质,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件原因。

实地取证,确定事件责任人。

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十)行政处罚。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水务局、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造成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各部门应将本单位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告知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一)事件处理报告。

事件处置结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政府和上级机关。

负责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部门应将事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案件归档工作。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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