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适用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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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适用各专业

建筑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适用各专业

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一次提资及返资l 项目启动,结构、机电专业向建筑专业提资结构、水、电、风专业依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对以下容进行确认,有修改的,提供局部修改图。

结构专业:确认结构体系及基础形式,影响外立面、室净高及使用空间的梁、墙、柱应提出修改建议或意向。

机电专业:确认各自专业设备房、管道井的名称、位置、面积、净尺寸、净高,提出主要管线走向(含室外管线以及影响立面或使用功能的主要水平管及立管),大型设备吊装孔及通道、提供影响结构荷载计算的设备布置围及荷载,楼板及结构墙上大于800x800的洞口、特殊的降板要求等。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互提资料深度要求1.总图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技术经济专业均同)。

1.1总平面及竖向设计图1.1.1红线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区的布置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

1.1.2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坐标(简单项目可用尺寸标注),室外地坪标高。

1.1.3车行道交叉点的中心坐标及标高,道路的形式,路面宽度、坡向、坡长及变坡点标高。

1.1.4地面雨水排向。

1.1.5自然地形地貌。

1.2 其它(仅向给水排水专业提供)雨水排除、排污和给水管进出口。

2.建筑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总图、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专业均同)。

2.1 平面图:包括底层、楼层平面、地下室、设备机房、设备夹层、屋顶平面、天窗平面等。

2.1.1柱网布置、剪力墙、防火墙、变形缝位置,墙体如有承重墙,轻质墙等不同材料组成时应按图例表示清楚,并注明不同墙体厚度。

2.1.2阳台、雨篷、挑檐、天窗、挡风板和其他悬挑部分的位置、尺寸、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道、烟囱、预留洞(非各专业用),设备搬运井道、窗井、电梯井、电梯机房(应注明电梯型号速度)、卫生设备、有上下水或蒸汽电气要求的设备、水池、隔断、台、厨、柜、阁楼、隔板等位置和尺寸,当另行绘制平面放大或有大样时则可不注尺寸。

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适用各专业

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适用各专业

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一次提资及返资l 项目启动,结构、机电专业向建筑专业提资结构、水、电、风专业依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对以下内容进行确认,有修改的,提供局部修改图。

结构专业:确认结构体系及基础形式,影响外立面、室内净高及使用空间的梁、墙、柱应提出修改建议或意向。

机电专业:确认各自专业设备房、管道井的名称、位置、面积、净尺寸、净高,提出主要管线走向(含室外管线以及影响立面或使用功能的主要水平管及立管),大型设备吊装孔及通道、提供影响结构荷载计算的设备布置范围及荷载,楼板及结构墙上大于800x800的洞口、特殊的降板要求等。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互提资料深度要求1.总图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技术经济专业均同)。

1.1总平面及竖向设计图1.1.1红线内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区的布置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

1.1.2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坐标(简单项目可用尺寸标注),室内外地坪标高。

1.1.3车行道交叉点的中心坐标及标高,道路的形式,路面宽度、坡向、坡长及变坡点标高。

1.1.4地面雨水排向。

1.1.5自然地形地貌。

1.2 其它(仅向给水排水专业提供)雨水排除、排污和给水管进出口。

2.建筑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总图、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专业均同)。

2.1 平面图:包括底层、楼层平面、地下室、设备机房、设备夹层、屋顶平面、天窗平面等。

2.1.1柱网布置、剪力墙、防火墙、变形缝位置,墙体如有承重墙,轻质墙等不同材料组成时应按图例表示清楚,并注明不同墙体厚度。

2.1.2阳台、雨篷、挑檐、天窗、挡风板和其他悬挑部分的位置、尺寸、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道、烟囱、预留洞(非各专业用),设备搬运井道、窗井、电梯井、电梯机房(应注明电梯型号速度)、卫生设备、有上下水或蒸汽电气要求的设备、水池、隔断、台、厨、柜、阁楼、隔板等位置和尺寸,当另行绘制平面放大或有大样时则可不注尺寸。

各专业互提资料深度的规定

各专业互提资料深度的规定

各专业互提资料深度的规定1 方案设计阶段1.1 建筑专业1.1.1 建筑物的用地、等级、功能要求1.1.2 主要的建筑平面、剖面、立面。

图中应给出主要的尺寸与标高。

1.1.3 交通及疏散组织、楼梯、电梯的位置及形式。

1.1.4 分别提出对结构专业、各设备专业的特殊要求。

1.2 结构专业1.2.1 所采用的结构体系、结构布置及高层建筑高宽比要求。

1.2.2 主要梁、柱、墙、网架等结构的估计尺寸。

1.2.3 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等要求。

1.2.4 变形缝位置。

1.2.5 预估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对上部结构设计的影响。

1.3 各设备专业1.3.1 设备用房面积与位置。

1.3.2 与土建有关的设备(水池、水箱、有设备基础的大型设施)的数量、容量及位置、重量。

1.3.3 对建筑或结构的特殊要求。

2 初步设计阶段2.1 建筑专业2.1.1 建筑总平面(比例1:500、1:1000);各层平面、各层剖面及主要立面(比例1:100、1:200);各类房间的使用功能要求(包括人员密度、环境要求等)。

2.1.2 各设备用房位置、面积与空间尺寸。

2.1.3 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开间、进深等主要尺寸,各层层高及设计标高,主要门窗洞口及建筑设施的位置与尺寸。

建筑内外墙材料、厚度。

2.1.4 管道井的位置、尺寸。

2.1.5 楼梯的位置、平面尺寸及形式。

2.1.6 电梯、自动扶梯的位置、平面尺寸、型号及容量、地坑深度的要求。

2.1.7 地下室底板排水坡度的要求。

2.2 结构专业2.2.1 基础类型、平面布置、基础及基础梁的尺寸、标高及埋深。

2.2.2 各层结构平面布置及主要管道井位置尺寸。

2.2.3 梁、柱、墙等构件的断面尺寸及与定位轴线的关系。

2.2.4 楼梯、电梯井、自动扶梯、阳台等构件的结构布置与主要受力构件尺寸。

2.2.5 结构材料类型的选定。

2.2.6 变形缝位置、宽度与其他要求。

2.2.7 非承重结构材料类型及厚度要求。

【建筑工程管理】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深圳

【建筑工程管理】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深圳

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一次提资及返资●项目启动,结构、机电专业向建筑专业提资结构、水、电、风专业依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对以下内容进行确认,有修改的,提供局部修改图。

结构专业:确认结构体系及基础形式,影响外立面、室内净高及使用空间的梁、墙、柱应提出修改建议或意向。

机电专业:确认各自专业设备房、管道井的名称、位置、面积、净尺寸、净高,提出主要管线走向(含室外管线以及影响立面或使用功能的主要水平管及立管),大型设备吊装孔及通道、提供影响结构荷载计算的设备布置范围及荷载,楼板及结构墙上大于800x800的洞口、特殊的降板要求等。

●建筑专业一次提资:将批准的初步设计资料(批件、设计图纸等)经调整和补充后,提供给各专业。

建筑专业提供资料深度要求:1.建筑明确墙体材料、层高、外墙门窗洞尺寸、楼地面构造厚度及结构楼面标高,明确管井、厨卫布置、空调内外机布置。

(精装修项目应与室内协调确定)2.满足结构进行整体电算。

3.满足机电专业进行大平面、大系统布置及估算电量。

4.建筑专业应完成第一轮面积计算(包括单体、总体)结构、水、暖、电专业返资:各专业应及时对提供资料加以复核和确认,并将施工图设计中必要的设计参数、设计要求反馈给建筑专业。

建筑专业接收结构专业资料结构专业特别说明:住宅凡标准层高(3米),外墙梁高无特殊说明时,均默认净高600,宽200。

建筑专业接收、水、暖、电专业资料电气专业接收水、通风专业资料:给排水:提供消防、生活水泵容量及集水坑总用电量。

通风:提供制冷机房、空调机房、防排烟风机的用电量。

二次提资及返资建筑专业:接收到各专业反提的资料后,对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所需要的设计参数、设计要求,给予确定,及时调整和补充有关设计资料和(总图、平、立、剖面图)图纸,再次向各专业提供设计资料。

建筑专业提供资料深度要求:1.满足结构进行模板图设计。

2.满足机电专业进行平面设计、管道平面布置、系统设计及核算电量等专业内部计算。

建筑工程设计-各专业之间互提资料深度.

建筑工程设计-各专业之间互提资料深度.

建筑工程设计-各专业之间互提资料深度第一章总则一、根据建筑工程设计交叉作业、综合协调的特点,为使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顺利进行,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各专业之间互提设计资料的深度应体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按配合进度分批互提。

所提资料内容可根据工程情况增加或简化。

三、各专业之间互提设计资料由工种负责人统一归口。

对所提资料有变更时,应及时通过设计主持人与有关专业协调解决。

四、接受资料的专业,应及时研究落实,如认为资料深度不够或难以解决时,可提出补充要求或协商解决。

五、若工程为一阶段设计,各专业应以施工图形式向经济专业提供资料,以作工程概算。

第二章初步设计一、总图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的资料1.总平面及竖向布置图(1)红线内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的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名称,建筑物层数。

(2)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座标(或尺寸)及标高(与室内士0.000相当的绝对标高)。

(3)道路形式、主要标高。

(4)设计地形、地面雨水排向。

(5)指北针、风玫瑰图。

1.向经济专业提供“初步设计概算用设计数据表”。

二、建筑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的资料1.建筑类别,耐火等级,生活用水人数(提供给排水专业)。

2.平面图(1)柱网布置,轴线编号,轴线之间尺寸,最外轴线之间的总尺寸,门窗洞口尺寸。

(2)剪力墙、承重筒墙、防火墙、变形缝等的位置,外墙厚度,防火分区的划分。

墙体不同材料应按图例表明。

(3)门窗、楼梯、电梯、阳台、雨篷、天窗、悬挑部分等的位置。

(4)隔断、水池、卫生器具及有上下水、蒸汽、电气要求的设备等的位置。

(5)门的开启方式及开向,卷帘门的位置。

(6)室内外地面标高及各层楼面标局。

(7)房间名称,当有特殊要求(如防火、防爆、屏蔽、恒温、无菌等)或较重荷载要求时,应注明。

(8)剖切线及剖切线编号。

(仅表示在一层平面图上)(9)指北针(仅表示在一层平面图旁)(10)注明扩建要求或新归建筑衔接的关系。

各专业之间互提资料深度的规定(中建)

各专业之间互提资料深度的规定(中建)

各专业之间互提资料深度的规定(中建)各专业之间互提资料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标准制定)1、总则1.1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交叉作业、综合协调的特点,为使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顺利进行,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 各专业之间互提设计资料的深度应体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按配合进度分批互提。

1.3各专业之间互提设计资料由专业负责人统一归档。

对所提资料有变更时,应及时通知设计总负责人与有关专业协调解决。

1.4接受资料的专业,应及时研究并着手互提资料的落实,如认为资料深度不够或难以解决时,可提出补充要求或按程序组织专业定案。

2、初步设计2.1总图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的资料2.1.1总平面及竖向布置图2.1.1.1红线内道路、消防车通道、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区的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名称,建筑物层数;2.1.1.2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控制坐标及标高(与室内±0.000相当的绝对标高);2.1.1.3道路形式、主要标高;2.1.1.4设计地形地貌、地面雨水排水趋向;2.1.1.5指北针、风频率图;2.2 建筑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的资料2.2.1建筑类别,耐火等级,耐久年限,抗震设防裂度,生活用水人数(提供给排水专业),人防抗力等级及使用功能,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2.2平面图:包括底层、楼层平面、地下室、设备机房、屋顶平面、天窗等。

2.2.2.1柱网布置,轴线编号,轴线之间尺寸,最外轴线之间的总尺寸,(一般情况下注两道尺寸,即轴线尺寸,即轴线尺寸,外包尺寸);2.2.2.2剪力墙、承重墙、防火墙、变形缝等的位置,外墙厚度,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划分(可在草图上交待);2.2.2.3门窗、阳台、雨蓬、天窗、悬挑部分等的位置;2.2.2.4楼梯、电梯的位置尺寸,电梯型号、载重量、速度及技术参数样本;2.2.2.5卫生间、厨房布置、设备用房位置及房间划分(变配电间、水池及水泵间、空调设备间……等),预留管道井、排烟道、送排风井位置及尺寸,住宅分体空调室内外机位置;2.2.2.6门的开启方式及开启方向,防火卷帘门的位置及材质、类别;2.2.2.7室内外地面标高及各层楼面标高;2.2.2.8房间名称,当有特殊要求(如防火、防爆、屏蔽、恒温、防腐蚀无菌等)或较重荷载要求时,应注明;2.2.2.9剖切线及剖切线编号。

各专业之间互提资料深度的规定(中建)

各专业之间互提资料深度的规定(中建)

各专业之间互提资料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标准制定)1、总则1.1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交叉作业、综合协调的特点,为使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顺利进行,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各专业之间互提设计资料的深度应体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按配合进度分批互提。

1.3各专业之间互提设计资料由专业负责人统一归档。

对所提资料有变更时,应及时通知设计总负1.42.12.1.1±2.2建筑2.2.1,人防2.2.2……2.2.32.2.42.2.52.2.62.2.7必要时绘制核心筒、客房、卫生间、厨房等布置图。

2.3结构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的资料2.3.1 建筑物的结构选型和构件所采用的材料;2.3.2 基础型式,人工处理地基的方法和深度;2.3.3各层结构平面布置简图,梁、板、柱、墙等构件的初步截面尺寸(可在建筑条件图上绘制,必要时另绘);2.3.4结构构造措施,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后浇带的位置及做法、特殊部位的构造要求或2.4.1总图专业2.4.2建筑、结构专业2.4.3电气、弱电专业2.4.4暖通专业2.4.5动力专业2.5电气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的资料2.5.1总图专业变配电所(包括独立式或附建式)的位置及外型尺寸;2.5.2;2.5.32.5.42.62.6.1架空线路电杆布置(规划)。

2.6.2建筑、结构专业电话机房、调度总机房、电池室、弱电电力配电间、共用天线前端控制室、音响扩音控制室、闭路电视监控室、消防控制中心、光纤机房等用房的平面布置、尺寸位置要求及楼层最佳安排;弱电管线敷设的位置、尺寸及建筑竖井安排;各特殊用房的建筑声学和特殊装修要求(如屏蔽、架空地板等);各弱电用房的消防和气体灭火要求及其功能;电池室的给排水设施要求。

2.6.4电气专业各弱电机房和设备的供电要求及容量;2.6.4.2电视演播系统和计算机系统的特殊供电要求;各弱电用房的一般照明和特殊照明要求;弱电系统接地与强电系统接地的处理。

建筑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适用各专业

建筑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适用各专业

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一次提资及返资I项目启动,结构、机电专业向建筑专业提资结构、水、电、风专业依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对以下容进行确认,有修改的,提供局部修改图。

结构专业:确认结构体系及基础形式,影响外立面、室净高及使用空间的梁、墙、柱应提出修改建议或意向。

机电专业:确认各自专业设备房、管道井的名称、位置、面积、净尺寸、净高,提出主要管线走向(含室外管线以及影响立面或使用功能的主要水平管及立管),大型设备吊装孔及通道、提供影响结构荷载计算的设备布置围及荷载,楼板及结构墙上大于800x800的洞口、特殊的降板要求等。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互提资料深度要求1总图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技术经济专业均同)。

1.1总平面及竖向设计图1.1.1红线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区的布置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

1.1.2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坐标(简单项目可用尺寸标注),室外地坪标高。

1.1.3车行道交叉点的中心坐标及标高,道路的形式,路面宽度、坡向、坡长及变坡点标高。

1.1.4地面雨水排向。

1.1.5自然地形地貌。

1.2其它(仅向给水排水专业提供)雨水排除、排污和给水管进出口。

2 •建筑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总图、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专业均同)。

2.1平面图:包括底层、楼层平面、地下室、设备机房、设备夹层、屋顶平面、天窗平面等。

2.1.1柱网布置、剪力墙、防火墙、变形缝位置,墙体如有承重墙,轻质墙等不同材料组成时应按图例表示清楚,并注明不同墙体厚度。

2.1.2阳台、雨篷、挑檐、天窗、挡风板和其他悬挑部分的位置、尺寸、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道、烟囱、预留洞(非各专业用),设备搬运井道、窗井、电梯井、电梯机房(应注明电梯型号速度)、卫生设备、有上下水或蒸汽电气要求的设备、水池、隔断、台、厨、柜、阁楼、隔板等位置和尺寸,当另行绘制平面放大或有大样时则可不注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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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一次提资及返资l 项目启动,结构、机电专业向建筑专业提资结构、水、电、风专业依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对以下内容进行确认,有修改的,提供局部修改图。

结构专业:确认结构体系及基础形式,影响外立面、室内净高及使用空间的梁、墙、柱应提出修改建议或意向。

机电专业:确认各自专业设备房、管道井的名称、位置、面积、净尺寸、净高,提出主要管线走向(含室外管线以及影响立面或使用功能的主要水平管及立管),大型设备吊装孔及通道、提供影响结构荷载计算的设备布置范围及荷载,楼板及结构墙上大于800x800的洞口、特殊的降板要求等。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互提资料深度要求1.总图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技术经济专业均同)。

1.1总平面及竖向设计图1.1.1红线内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区的布置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

1.1.2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坐标(简单项目可用尺寸标注),室内外地坪标高。

1.1.3车行道交叉点的中心坐标及标高,道路的形式,路面宽度、坡向、坡长及变坡点标高。

1.1.4地面雨水排向。

1.1.5自然地形地貌。

1.2 其它(仅向给水排水专业提供)雨水排除、排污和给水管进出口。

2.建筑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总图、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专业均同)。

2.1 平面图:包括底层、楼层平面、地下室、设备机房、设备夹层、屋顶平面、天窗平面等。

2.1.1柱网布置、剪力墙、防火墙、变形缝位置,墙体如有承重墙,轻质墙等不同材料组成时应按图例表示清楚,并注明不同墙体厚度。

2.1.2阳台、雨篷、挑檐、天窗、挡风板和其他悬挑部分的位置、尺寸、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道、烟囱、预留洞(非各专业用),设备搬运井道、窗井、电梯井、电梯机房(应注明电梯型号速度)、卫生设备、有上下水或蒸汽电气要求的设备、水池、隔断、台、厨、柜、阁楼、隔板等位置和尺寸,当另行绘制平面放大或有大样时则可不注尺寸。

有吊车的建筑应注明型号、吨位、跨度、轨顶标高、行驶范围。

2.1.3注明房间名称,当有特殊要求(如防火、防爆、恒温、无菌及较重荷载时)应同时注明。

2.1.4 门窗编号,门的开启方向,门洞宽和高。

2.1.5一般情况下注三道尺寸(门窗宽度与轴线关系、开间尺寸、外包尺寸),当有内隔墙时应标明其位置尺寸。

2.1.6 轴线编号。

2.1.7室内外标高、各层标高、阳台、外廊、浴厕、地坑等标高、窗井、楼地面局部降低处的标高。

2.1.8 底层平面应标明剖面线位置、指北针。

2.1.9当建筑预留扩建条件时应予注明(或以文字资料提供给其他专业,其中不包括基础预留条件),当与旧建筑或构筑物衔接时应表明彼此关系。

2.1.10室内较重设备(不包括各专业的设备)的位置和重量(当有工艺布置图时则不在此例)。

2.1.11屋顶平面的排水方式、排水方向、坡度、雨水口(斗)的位置,上人孔位置。

当为上人屋面时应注明。

2.1.12地下室平面需标明天井、盲沟、排水沟、集水坑位置与尺寸(如有关专业设备要求的排水沟、地沟、窖井等位置与尺寸可在施工图后期注明)。

2.1.13地沟平面(不包括室外地沟)应注明沟宽、沟高、坡向、坡度、集水坑、检查井位置。

当地沟穿墙时,由结构专业配置过梁。

2.1.14属各专业要求在墙、板上开洞的位置、尺寸及洞边构造要求,在有关专业提供资料之后再行补充。

2.2 立面图2.2.1凡平面图所示的各部位,均应在立面图上表示清楚。

2.2.2 建筑物两端的轴线编号。

2.2.3剖面图表示不到的窗高和窗台(不同于一般窗高的,如楼梯间、电梯机房等),应注明高度或标高。

2.2.4 凡剖面图表示不到的屋面突出部分或高低错落部分,均应注明高度和标高。

2.3 剖面图2.3.1 凡剖线剖到的部位应表示清楚。

2.3.2 注三道尺寸线(窗、窗台、檐口、女儿墙尺寸、层高、室内外高差、外包尺寸)。

2.3.3 楼地面、檐口、女儿墙、烟囱顶、水箱间、电梯机房、出屋面楼梯间等标高。

2.3.4 有吊顶房间需要控制其高度时,应注明吊顶高度(或另提文字资料)。

2.4 门窗表2.4.1 门窗编号、规格、用材应注明,密闭窗、双层窗、保温窗、防火门、卷帘门、放火卷帘等特殊门窗亦需注明。

2.4.2 向技术经济专业尚应提供所采用标准图册的名称。

2.5 材料做法2.5.1 屋面、楼地面、吊顶、防水、防潮、保温、隔音、隔热等做法及用材,墙身材料和厚度。

2.5.2 屋面做法应提出由结构找坡或建筑材料找坡。

2.5.3 管道明装、暗装、防震、防噪声等要求。

2.5.4若为一阶段设计向技术经济专业尚应提供较详尽的材料做法,包括窗帘盒、杆、窗台板、挂镜线、室外散水、雨水管、建筑装修材料等。

2.5.5 从建筑装修角度对照明的特殊要求。

2.6 大样2.6.1凡基本图纸不能表达详尽时应绘制大样,如外墙、门廊、雨篷、阳台、楼梯间平剖面、卫生间平面放大样、客房家具设施布置放大、电梯和电机房平剖面等。

2.6.2装修大样,当有灯槽、嵌入式灯具或其他与专业有关的装修要求时,为满足有关专业进度要求,可先提供草图。

2.7 其它凡由设计确定规模、人数、床位时(如数学楼、单身宿舍、医院等),需向给水排水专业提供使用人数。

3.结构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3.1 总图专业3.1.1在总平面布置中,加单项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及标高的设计要求。

3.1.2基础选型、基础埋深、人工处理地基的方法、处理深度。

3.2 建筑、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专业。

3.2.1梁、板、柱、剪力墙平面布置和尺寸。

3.2.2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

3.2.3砖墙厚度,砖垛及构造柱位置和尺寸。

3.2.4基础选型,各类型基础大样、基础埋深、人工处理地基的方法、处理深度。

3.2.5箱基或地下室底板及墙身厚度。

3.2.6 屋面找坡方式、坡度及坡向。

3.2.7 有吊顶处梁底标高。

3.2.8 室外管沟、管架结构型式和构件尺寸。

3.2.9 作为承重墙的挡土墙型式和尺寸。

3.2.10对于建筑装饰小构件,可提供配筋形式、规格、并表示在建筑施工图中。

3.2.11对墙、板上预留洞孔要求的鉴定和反馈。

4.给水排水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4.1 总图专业4.1.1给排水各种管沟(包括各类给排水管道、明沟、检查井、消火栓及给排水管道的附属构筑物)的平面图及其标高。

4.1.2 给排水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尺寸及标高。

4.1.3 雨水井位置及排水明沟断面。

4.2 建筑专业4.2.1各种给排水的设备用房(包括水泵房、屋顶水箱、减压水箱、地下蓄水池、集水井、冷却塔、热交换器间、技术管道或设备夹层及给排水处理用房等)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设备高度(或用房净高度)。

安装设备时的门、通道、安装孔宽和高度。

4.2.2管井、管廊、管沟、集水坑的平面布置、尺寸及标高、吊顶距结构板底的高度要求。

4.2.3 室内检查井、水封井、撒油井、明沟的平面布置、尺寸及标高。

4.2.4 给排水设备的抗震及噪音消除的要求及有关资料。

4.2.5管道穿梁、板、墙、消防箱安装,闸阀操作井(孔),水流指示器检查孔等预留的位置、尺寸及标高。

4.2.6 雨水排水天沟中雨水口的位置、管径及标高。

4.2.7 架空管道位置、管径及标高,吊架或支架的位置及标高4.3 结构专业4.3.1水泵及给排水设备基础(需结构计算)的平面位置、设备自重、电机功率、转数及产品样本资料。

4.3.2 穿越梁、板、基础的管道直径、标高、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的平面位置、尺寸及标高。

4.3.3给排水设施(包括各种蓄水池、化粪池、屋顶水箱、减压水箱、冷却塔、热交换器、水塔集水井或集水坑、管道支架、吊架等)的平面、尺寸、高度及标高,采用标准图号,给排水设备重量。

4.3.4 管井、管廊、管沟的平面位置、尺寸及标高。

4.3.5 给排水处理的建筑和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尺寸及标高。

4.4 电气专业(弱电专业同)4.4.1消防栓、水流指示器、电接点压力表、电磁阀、气体喷洒的温感探测器等的位置、动作顺序及标高。

4.4.2给排水设备动力用电的位置、功率及标高。

4.4.3给排水设备附属仪表、电力启动器的平面位置及标高。

4.4.4蓄水池→水泵→屋顶水箱(分水箱)→减压水箱→用水点,成组给水设施的启动和信号装置的要求及动作顺序和水位高低限数据。

4.4.5排水设备控制和信号装置的要求及动作顺序。

4.4.6热电设备的用电量及位置。

4.5 动力专业4.5.1生活引用水和工业用热水、开水所需的每日最大小时的供热量、蒸汽用量及使用时间。

4.5.2蒸汽、冷凝水管的压力、接管位置、管径和标高。

5.电气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5.1 总图专业5.1.1 独力式或旁附式变配电所位置及外型尺寸(与建筑配合)。

5.1.2 室外电缆沟、电缆隧道走向、断面及其相关尺寸。

5.1.3 有管道综合要求时,提供室外电缆布置、埋深、架空线杆位、埋深及其相关尺寸。

5.2 建筑专业5.2.1变配电所、备用柴油机房及控制室a. 设备平面布置图、剖面图(标明房间用途、开间及主要设备相关尺寸、标高)。

b. 屋面、楼地面、墙面做法要求。

c. 门洞位置、尺寸、开启方向,有无纱门、纱窗及门有无双向开启要求。

d. 室内电缆地沟、开关柜、电容器柜控制屏、信号屏等地沟位置、断面、防排水要求、地沟盖板要求。

e. 变压器承台、变压器间挡油、排油设施要求。

f. 通风窗(口)位置、尺寸及标高,进出风口有效面积及防雨、雪、小动物入侵的要求。

g. 母线穿墙、楼板洞口位置、尺寸及标高。

h. 必要时提供噪声资料。

5.2.2其它单体建筑:a. 嵌入式配电盘箱的预留墙洞位置、大小及尺寸。

b. 高层建筑竖井位置、尺寸及层间封闭要求,楼面预留洞口位置及尺寸。

c. 电缆沟平面布置及断面尺寸。

d. 消防控制中心位置及平面布置。

e. 灯光控制室(影剧院、体育馆)设备平面布置、剖面及地沟位置、尺寸。

f. 灯槽光带布置、尺寸、嵌入式灯具(墙或吊顶)预留洞口尺寸。

g. 预埋件(风扇吊钩、节日照明灯具固定或悬挂)的位置。

5.3报结构专业5.3.1站房:a. 设备荷载(包括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开关柜、电容器柜等),必要时提供动力荷载。

b. 母线吊挂、开关柜固定、变压器吊装、变压器牵引地锚等预埋件位置及荷重。

c. 设备吊装检修所需吊轨、吊钩布置及技术要求。

d. 设备基础及支架技术资料。

5.3.2其它单体建筑:a. 利用框架柱内钢筋及基础钢筋作防雷装置时,钢筋焊接(或绑扎)要求,防侧击雷钢门窗、圈梁与柱钢筋联接要求。

b. 作为防雷接地装置相互联接预埋件的位置,标高及技术要求。

c. 母线及大型吊灯在梁、板、柱上吊挂时,吊点位置、荷重及对预埋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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