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1〕195号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

附件1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为全面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如下:一、清洁生产审核(一)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本地区清洁生产推进工作方案,结合当地节能环保工作实际,每年1月底前确定并发布本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按照国家或省有关规定,明确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以及企业应采取的审核方式和验收时限。
(二)企业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在两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
(三)鼓励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申请,并登陆“服务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
申请材料包括:1.广东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申请表(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如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审核的,应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四)企业开展审核工作可采用下述两种方式: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流程应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等。
(1)国家考核的规划、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2)国家级能耗、环保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3)申请各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财政资金的企业;(4)其他能耗较高或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如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2.上述情形以外的企业,可以采用快速清洁生产审核流程,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现状调研及问题分析、方案的确定与实施、绩效分析与汇总等。
(五)企业可自行组织开展审核工作,或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等方式开展审核工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省第三方节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省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通知【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2011]749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1.09.14【实施日期】2011.09.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省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1〕749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不发深圳):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11〕392号)相关规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量必须由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确定。
为做好相关工作,请你们对本地区(行业)具备节能量审核能力的机构进行推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将择优选择,并公布省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名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一)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二)具有开展节能量审核工作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能够独立开展节能量审核工作。
(三)近三年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及节能评估项目业绩不少于10项。
(四)具有开展节能量审核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
其中,从事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及节能评估工作2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名。
(五)配备热能平衡分析、电能平衡分析等相关设备;(六)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节能量审核管理体系;(七)在相关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及节能评估工作中无不良记录。
二、推荐要求(一)每个地级以上市(除广州外)推荐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最多不超过3家;广州市最多推荐4家;中央驻穗机构、省直单位最多推荐2家。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详解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引擎,一直在积极推动清洁生产,以减少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第一批)审核换证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第一批)审核换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07•【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3]688号•【施行日期】2013.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第一批)审核换证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688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为加强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动态管理要求,根据《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粤经信节能〔2010〕77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技术服务单位业绩考评,我省将对证书有效期已到期的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第一批)进行审核换证。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第一批)提供以下换证审核材料:(一)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技术服务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三)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四)技术服务单位为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人员购买社保记录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相关人事部门提供在职证明材料);(五)办公场地证明文件、相关规章制度等相关材料。
二、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将上述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报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于3月20日前报送我委(节能处)。
三、请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规定时间要求递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3月7日附件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时间:年月日二、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专职技术人员情况注:如本页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广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2011]72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11.09.07【实施日期】2011.09.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1〕728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科技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有关企业自愿申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清洁生产专家小组会同各有关地市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环保主管部门对有关企业进行现场验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联合审定,认定本田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等170家企业为第十一批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
现将有关企业名单公布如下:广州市(9家)本田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总部)广州关西涂料有限公司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建峰索具有限公司广州光明乳品有限公司广州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广州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广州太平洋马口铁有限公司深圳市(19家)深圳玛斯兰电路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金威啤酒酿造有限公司深圳市顺安金德实业制品来料加工厂深圳市银星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联电路有限公司富葵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日东精密回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坪山碧岭正一电子电缆厂展辰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塑建材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伟力高玩具厂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珠海终端亚能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太太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瑞声声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珠海市(12家)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广东龙丰精密铜管有限公司珠海茂丰纺织有限公司联业织染(珠海)有限公司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中材天山(珠海)水。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促进清洁发展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标题: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促进清洁发展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文文号:粤经信节能[2011]170号发文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文时间:2011-3-9编辑时间:2011-3-11实施时间:2011-3-9失效时间:法规类型:环境保护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广东发文内容: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协会:为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有重大突破,实现我省经济社会的节约发展和清洁发展,我委研究制定了《2011年促进清洁发展工作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一年三月九日(联系人:谭吉林,电话:83133444)2011年促进清洁发展工作行动方案为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我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有重大突破,实现我省经济社会的节约发展和清洁发展,特制定促进清洁发展行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2011年全省促进清洁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清洁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要为主线,把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促发展、转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的相关工作部署,重点抓好节能减排,突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为我省推进节能减排、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清洁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根据“十二五”形势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各市把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节约发展和清洁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全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确保实现全省单位GDP能耗全年下降 3.43%的目标,为“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1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1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环境标准【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2011]195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3.16【实施日期】2011.03.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1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1〕195号 2011年3月16日)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全国清洁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根据《2011年我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粤经信节能〔2011〕76号)中提出的“争取年内全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的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启动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重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耗能企业、重点商贸酒店,以及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省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等,提出2011年本地区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原则上各市的企业数量不少于60家),在4月15日前将企业名单报我委。
我委将在各地上报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公布2011年全省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千家企业名单,启动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二、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2011年我省清洁生产企业将实行集中受理申报材料和集中组织现场验收,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上半年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验收时间为4月20日-5月30日。
下半年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验收时间为9月20日-10月30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将本地区企业申请省清洁生产企业的相关材料,于4月15日或9月15日前统一上报我委,由我委做好相关审核验收规划。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目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场核查的通知【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粤经信节能函[2012]371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2.14【实施日期】2012.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场核查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2〕371号)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接监管企业,有关单位:为做好2011年度省直接监管的20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以及《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61号)精神,我委将于近期组织考核评估组,对省直接监管的20家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核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现场核查时间为2月27 日至3月9日(见附件)。
每家企业核查时间原则上为一天,主要环节有听取汇报、现场察看、专家提问、专家闭门讨论出具评估意见、反馈评估意见及专家点评等环节。
二、分组安排现场核查分五个小组同时进行,由省经济信息化委节能循环经济处负责同志带队三个组、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同志带队两个组,委领导根据工作安排随时参加现场核查工作。
每个专家小组由5名左右节能专家、行业专家等组成。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做好节能考核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要分门别类备齐相关的详细资料供专家核查。
二是要积极配合,安排好核查现场,并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核查小组人员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1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1〕19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全国清洁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根据《2011年我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粤经信节能〔2011〕76号)中提出的“争取年内全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的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重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耗能企业、重点商贸酒店,以及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省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等,提出2011年本地区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原则上各市的企业数量不少于60家),在4月15日前将企业名单报我委。
我委将在各地上报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公布2011年全省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千家企业名单,启动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二、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2011年我省清洁生产企业将实行集中受理申报材料和集中组织现场验收,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上半年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验收时间为4月20日-5月30日。
下半年材料受理截止时
间为9月15日,验收时间为9月20日-10月30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将本地区企业申请省清洁生产企业的相关材料,于4月15日或9月15日前统一上报我委,由我委做好相关审核验收规划。
三、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审核管理与服务。
全省将建立清洁生产审核备案制度,各地市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须向所属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一)委托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工作的,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备案:1.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备案申请表(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表1(附件2);4.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5.技术服务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备案:1.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备案申请表(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表2(附件3)。
未经备案的企业,有关部门不予以审核验收。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每季度末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备案情况汇总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附件:1.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备案申请表
2.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表1
3.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表2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联系人:杨彬,谭吉林,电话:83133361,83133444,传真:831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