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政策保险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于2007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历时三年多,经过四次审议,最终于2010年10月28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能力而无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时期内,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其一定程度的损失补偿,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1.劳动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员工在工作中病得很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在家修养;第二,女职工休产假期间暂时没有办法工作;第三,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导致伤残比较严重,需要救治。
2.劳动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这里的“丧失”指的是劳动权利能力的丧失,并不是不能再继续劳动。
比如,很多人在退休以后仍然可以被企业返聘。
从理论上讲,“退休”就意味着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就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所以《劳动合同法》里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我国员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岁。
在一些企业中,男员工55岁时企业还跟他续签10年的合同,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男职工一旦到了60岁,合同没有履行完全也会自动终止。
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以后就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之后应该如何生活呢?这时就需要依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可以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3.虽有能力而无工作劳动者除了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外,还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在工作过程中突然失业,不能马上找到工作,这时也没有生活来源。
如果社会不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劳动者就很难生存,所以劳动者这时也需要社会保险的保障。
二、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构成目前,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由五大部分构成吗,分别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0年10月28日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共 性与区别。政策保险和社 会保险下属的各类保险的 基本概念。

第七章政策保险与社会保险第七章目录CONTENTS学习目标与教学重点7.1政策保险7.2社会保险7.1.1政策保险的概念7.1.2政策保险的基本特征7.1.3政策保险的业务体系7.2.1社会保险的概念7.2.2社会保险的原则7.2.3社会保险的结构7.2.4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学习目标与教学重点学习目标通过学习,掌握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政策保险的概念、基本特征。
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的概念与特点。
了解社会保险的概念与原则,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概念。
第七章教学重点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共性与区别。
政策保险和社会保险下属的各类保险的基本概念。
7.1.1政策保险概念第七章政策保险,是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并在政府干预下开展的一种保险业务,是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国家为促进有关产业的发展,运用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等手段对该领域的危险保险给予保护或扶持的一类特殊形态的保险业务。
非人身险,常跟商业财产与责任险构成不同层次的交叉。
概念内容7.1.2政策保险的基本特征第七章1. 介于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之间,性质突出体现在其政策性上。
通常不受商业保险法具体规范和制约,也与社保法规政策无关;在商业保险与社保制度之外安排政策保险种类。
2. 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特定产业政策服务。
7.1.2政策保险的基本特征第七章3. 业务经营有特色。
经营主体:一般是国家或由国家确定特定的保险机构。
实施方式:承保方强制而投保方自愿。
金额:不能足额投保。
保险危险:由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统一的承保责任范围。
费率:单一费率制。
7.1.3政策保险的业务体系农业保险是指保险人对于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的生产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
第七章1.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的特点: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种类繁多,保险价值不稳定;农业保险承担责任的风险大,责任审定具有复杂性;农业保险以基本保障为原则,实行损失分摊,低额承保;农业保险的经营方式多种多样,突出合作保险形式。
7第七章 生育社会保险

二、生育保险的特点 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 保险相比,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独立险种, 出台要晚一些,(原因在于:妇女参加社 会生产和工作,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达到相 当程度之后,此外,生育保险与社会福利 密不可分,而后者实施要晚得多)。
1.生育活动造成的劳动能力暂时中断的表 现是正常的生理活动引发的,一般不用特 殊治疗,而重在休养与营养补充 2.生育保险费用的性质,不仅是为了维护 妇女劳动者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而且对 于实现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数量的合理性和 质量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
②这种生育保障制度,是以企业为惟一载 体,客观上需要由企业承担着女职工生育 活动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2)对于个人来说 )对于个人来说,这种企业保障制度所带来 的主要问题是: ①导致了妇女就业难、女大学生分配难以及女职 工的调动难等诸多不正常现象的出现。造成一些 单位或企业不愿招用女职工或在裁减富余职工时 主要裁减女职工。女职工面临着比男职工更大的 失业风险。由此可见,企业利益和女职工生育保 障之间的矛盾,驱动着企业排斥女职工的行为, 严重地影响了妇女的就业。
第三节 生育保险的基本待遇
一、国外生育保险 1.世界各国享受生育保险的规定大体可分为三种: .世界各国享受生育保险的规定大体可分为三种: (1)规定被保险人在享受生育保险补助金时,必 须是已经缴纳保险费达到规定的最低限度。 (2)规定被保险人在分娩前必须已经参加生育保 险达到一定时期并且实际参加工作达到一定时期。 (3)不规定具体的投保条件,凡符合国家公民及 财产调查手续者,一律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地方政府对实行晚婚晚育的生育妇女,做 了奖励性规定:增加产假15天。对终生只 生育1个孩子的工作妇女,规定假期可延长 到180-360天。
(2) 补偿和津贴 ) 生育保险属于短期性补助,主要有两类: 收入补偿和生育开支补偿。生育开支补助 的种类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种:生育补助金; 生育津贴;护理津贴。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障学第七章

3、给付期
国际劳工:一年不超过156天,不低于78天;
各国不同:少则8周,多则36周,常见26周;
等待期:在领取保险金之前,必须有几
天的等待期。
作用:一是排除期限很短的给付,免去处
理短期、小额失业津贴申请的负担,减轻工作 量,节约管理费;二是有助于防止冒领失业津 贴的行为和有意制造非自愿失业的行为,留给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以调查情况、确认失业的时 间。
2、资金来源:
单位(工资总额2%)、职工缴纳(本人 工资1%)、基金利息、财政补贴、依法纳入 的资金;
注:合同制农民工不缴;
3、享受条件
缴费满一年,非自愿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 求职要求的;
4、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最长12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最长18个月; 累计缴费满十年以上:最长24个月; 再就业再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期限可合并计算:即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 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 24个月。
按国际惯例,不在范围之内:
1、无正当理由自动离职者; 2、因过失而被革职者; 3、直接参与劳资纠纷而罢工者; 4、拒绝接受为其提供适当工作者;
5、故意失掉就业机会者; 6、拒绝接受职业训练者; 7、不在职业介绍所等有关机构登记寻找职 业者和拒绝职业介绍所的安排者;
2、给付标准
两种(津贴数额) (1)按投保人缴的费用或以前收入为依 据:收入*50%以上;
5、发放标准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
农民合同工:工作满一年,单位已缴,由社会保障
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
助。
???
6、支付项目
失业保险金、失业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失业期间死 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补 贴………
保险学第7章 政策保险与社会保险

2)个人不缴费原则
3)待遇标准从优的原则
4)损失补偿与事故预防及职业康复 (五)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是妇女劳动者因妊娠、分娩等导致 不能工作,收入暂时中断,由国家和社会给予 医疗保健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生育保险有其自身的特点,具体为: • (1)生育保险的对象是女性劳动者。 • (2)生育行为属于正常的生理活动。 • (3)生育保险待遇不仅为了弥补女性劳动者的收 入损失和维持女性劳动者的劳动力简单再生产, 而且也对保障劳动力扩大再生产起着重要作用。 • (4)生育保险实行“产前与产后都应享受的原 则”。
6、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社会保险就是指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的再分 配,它通过形成专门的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为年老、疾病、生育、 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中止劳动,本人和家庭失 去收入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生活和物质帮助,它同社会 救济、社会福利等共同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商业保险、政策保 险等共同构成一个全方位的风险保障网络。 社会保险的原则 1、强制性原则:所有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劳动者都必须无条件地参加 并履行缴费义务。强制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只有这样,才 能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可靠的来源。 • 2、基本保障性原则:满足劳动者基本生活水平的要求。不论被保险人 的年龄、就业年限、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如何,一旦丧失劳动能力或 失业,政府即依法提供收入损失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 3、公平性原则: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 • 4、互助互济性原则:保险费相互之间的调剂。 • 5、社会性原则:实施范围广、基金来源多等。
非职业病,非工伤致残
• 大学生医保缴费档次有两种,一档为每人 每年1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00元,政府 补贴80元。 • 住院报销门槛费大致为:一级医院200元, 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1000元
民企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本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依法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三条本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险费率和政策,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缴纳与待遇第四条企业将为员工缴纳以下社会保险费用:1. 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
2. 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
3. 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
4. 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由企业缴纳。
5. 生育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由企业缴纳。
第五条新入职员工,自入职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条员工社会保险待遇包括:1. 养老金: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 医疗保险:员工在医疗保险有效期内,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 失业保险:员工符合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 工伤保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 生育保险: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章社会保险的管理与监督第七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 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2. 负责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待遇的落实。
3. 负责员工社会保险权益的维护。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向员工公布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确保员工对社会保险的了解和参与。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第十条企业应接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社会保险审计和调查。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知识点整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知识点整理第一章社会保险基金1、社会保险:就是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而无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享有基本的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
2、社会保险的内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宝年龄而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4、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由保险机构或保险组织按规定支付其医疗费和生活费的社会保险制度。
5、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降低或失去正常工资收入来源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项目。
6、失业保险:是当劳动者因非本人自愿原因失业,从而丧失收入来源时,由社会为其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的项目。
7、工伤保险:是对因工负伤或因职业致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给予工资收入补偿、医疗保健护理、伤残重建及生活照顾等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8、社会保险的特点:强制性、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以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作为一种社会政策,注重社会公平、共济性。
9、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属于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是等份交换的买卖行为,具有商业性质。
(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保险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社会劳动者;商业保险的对象是一切自愿投保的国民。
(3)实话方式不同:社会保险采用强制方式实施;商业保险是自愿原则。
(4)保险关系建立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依据法律规定;商业保险信赖于保险合同。
(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商业保险是满足人们对保障水平的特定需要,保障水平多样化,一般比社会保险高。
(6)保险费的承担者不同:社会保险费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国家三方共同分担;商业保险费由投保人负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 险 事业 纳入本地区国 民经济与社会发展 计 划,各地区和有关 部门要在国家政策 指导下 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 挥商业 保险的补充作用。 n 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的总体 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 替代率确定为 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 金主 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 活。
n 凡是已达退休年龄 (男60岁、女50岁、女干
的,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n 超过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 按本市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缴费,超过部分不 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部55岁),或者1998年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 且个人缴费满10年,规定实施后满15年的人 均可领取。 n 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 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 账户养老金。 n 基础养老金是按退休前一年当地职工月平均 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 金则等于个人账 户本息之和除以支取年限。支取年限的计算 方式是假设60岁退休,如果届时的预期 寿命 是75岁,计发月数就是180。
7.2社会保险 n7.2.1 社会保险的概念 n7.2.2 社会保险的原则 n7.2.3 社会保险的 结构 n7.2.4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2
7.2.1 社会保险的概念
n 社会保险 是国家通过 立法强制 征集专门资
7.2.2 社会保险的原则
n 1. 强制性原则 n 2. 基本保障性原则 n 3. 公平性原则 n 4. 互助互济性原则 n 5. 社会性原则
n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 核心;它影响面
大、社会性 强,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 济的发展,所以为各国政府 所特别重视。
(2)养老保险的 给付条件 ① 被保险人必须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 ② 被保险人缴足一定期间的保险费或服务满 一定年限。
(3)养老保险的 模式 ① 普遍保障的养老保险 模式
n 指国家为老 年人提供平均养老金,以保障
n 我国目前关于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
单 位 缴 费 的 一 部 分 ( 额 度 从 4%-8.33%不 等,各地规定略有不同)列入成本,在税前 列支。
n 但 是, 个人 缴付 的补 充养老保险 即 企业 年
金,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 薪金收入,计 征个人所得税。
③ 什么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n
n 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 于
n n
① 什么是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 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它是按国家 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 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 制度。在我国,90年代 之 前, 企业 职工实 行 的是 单一的养老保险 制度 。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 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 逐步建立 起基本养老保险与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 职工个人储 蓄性养老保险 相结合的制度"。从此,我国逐步建立 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 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 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 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 层次。
5
② 什么是企业年金?
n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的基 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制度,是多 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 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 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 既有 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 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 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 保险的政策和 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年金 实行市场化运营,应选择 经劳动保障部认定的运营 机构管理。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单位 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单 位和职工合计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六 分之一”。
n 社会养老保险 金分为基础养老金(社会
统筹)及个人账户两部分。
基础养老金部分主要由单位缴纳,缴费 比例 是全部被保险 人缴费基数之和的 20%; 个人账户部 分主要由个人缴纳,缴费比 例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 加班费、津贴和补贴) 的8%。
n 月 平 均 工资 低 于 本市 职 工月 平 均工资 60%
7.1 政策保险
第7章 政策保险与社会保险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掌握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政策保险的概念、基本 特征。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的概念与特点。了解 社会保险的概念与原则,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的基本概念。 教学重点: 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共性与区别。政策保险和社会保险下属的各类 保险的基本概念。
全,风险很大且难控 制、出险的概 率要比 其它保险业务大得多;
② 大多数 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 机构均采取公
司形式,实行企业化经营;
③ 出口信用保险与政府的支 持和参与密不可
分。
4. 其他政策保险 除上述政策保险业务外,国家 还可以 根据需要开办其他政策性保险。 例如,核电站保险。此外,一些国家 将地震 、洪水亦纳入政策保险范围, 如美国的洪水保险计划、日本的地震 保险等。
退休收入保险计划。
n 特点:实施三方负担的财务机制;实行与
用各种养老保险 形式而形成 的老年经济保 障制度。
n 特点: 第一层次是由国家建立强制参加的
收入关联的给付机制;具有较强的收入再 分配的特性。
n 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老年社会保险
国民年金保险制度; 第二层次是建立法定 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计划;第三层次是建 立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n
4
n 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
n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
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 最主要的 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有关 文件规定,在劳 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 们对社 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 格 或退休条件 ,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 的保险 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 本生活需要。 n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制 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 经济的发展, 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 企 业补充养老保险和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相结合的制度。
n 1. 介于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之间,性质突出
体现在其政策性上。 通常不受商业保险法具体规范和制约,也 与社保法规政策无关; 在商业保险与社保 制度之外安排政策保险 种类。
n
2. 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特定产业政策 服务。 3. 业务经营有特色。 经营主体:一般是国家或由国家确定特定的保险 机构。 实施方式:承保方强制而投保方自愿。 金额:不能足额投保。 保险危险:由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统一的承保责任 范围。 费率:单一费率制。
我国的养老保险 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 养老保险 (强制实施),第二部分是企业年金(自 愿实施),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自愿 实施) 。 我国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实施的是“社会统筹与个 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 改革模式,正在逐步 走向成熟。社会 统筹部分由国家和 企业共同 筹集, 个人帐户部 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
金,用于保障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 能力时,或在工作中断期间基本生活需要的 一种物质帮助制度。
1. 养老保险 7.2.3 社会保险的结构
1. 养老保险 2. 失业保险 3. 医疗保险 4. 工伤保险 5. 生育保险 (1)含义
n 养老保险 是指国家通过 立法,使劳动者在因
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获得物质帮助 以保障晚年基本生活需要的保险模式,但与
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 个人账户的管理完全 实行私有化,即将个人账户交由自负盈亏的 私营养老保险 公司规定了最大化回报率,同 时实行养老金最低保险制度。
n 该模式于20世纪80年代在智利推出后,也被
n
拉美一些国家所效仿。
(4)我国的养老保险 模式简介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 个 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 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 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 险,由社会保险 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 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费,记入 当地社会保险 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并 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 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 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 准退休后,凭个人帐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 金一次总付或分次 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 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 而死亡,记入个人帐户的 储蓄性养老保险 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稳定;
②农业保险 承担责任的风险大,责任审定具有
复杂性;
③农业保险 以 基本保 障 为原则,实 行损 失分
摊,低额承保;
④农业保险的 经营方式 多种多样,突出合作保
险形式。
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
① 出 口信用 保险 承 保的是 出口商 的 收汇 安
3. 海外投资保险 海外投资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因投资 引进国政治局势动荡 或政府法令变动 所引起的投资损失的保险。 海外投资保险的特点 :实质是一种保 证保险。
n
7.1.3 政策保险的业务体系
1. 农业保险
n
n
农业保险是指保险人对于农业生产 者在从事 种植业或养殖业的生产过 程中,因遭受自然 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的保险业务。
1
n
农业保险的 特点:
①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 种类繁多,保险价值不
2.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 是在商品出口或相关经济中发 生的,保险人(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 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向国外买方提供信用 的出口商或银行)签定的一种保险 协议;根 据该保险协议,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 费,保险人赔偿保险协议项下被保险人向国 外买方赊销商品或投放货币后,因买方信用 及相关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