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定额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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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浙江省建筑工程定额

2003浙江省建筑工程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分别列项计算。

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除松填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每立方米松方折合实方:土方为0.8m3,石方为0.7m3。

四、挖桩承台土方时,应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空桩大口径桩体(其余桩种不扣)及未回填桩孔所占体积后,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系数1.25;机械挖土方定额乘系数1.1。

五、人工土方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4.5m计算,超过4.5m时(不包括局部加深),应按机械挖土方相应定额执行;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4.5m时,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时,因工作面、放坡计算重叠造成槽、坑之间土方全部挖除,当该挖除体积小于工作面、放坡计算重叠体积时,应按实际开挖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

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

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系数1.06;单项定额乘系数1.18。

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如采用集水井抽水,费用按实计算,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6、采用井点排水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套用井点排水相应定额。

井点管的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7、干湿土以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分界线,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浙江94定额与03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区别

浙江94定额与03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区别
湿土排水费用另计。
(三)石方

第二章 桩基础与地基加固工程(打桩工程)
打桩定额中已综合了人工探桩位及场地铺设 枕木(或路基箱)的摊销费用,发生时不得 另行计算。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空心方桩) 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桩截面积计算, 空心方桩不扣除空心部分的体积。
9、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
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 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与建筑 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均不属于建
筑结构,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2)自动扶梯(斜步道滚梯),除两端固定在楼层板或 梁之外,扶梯本身属于设备,为此扶梯不宜计算建 筑面积。水平步道(滚梯)属于安装在楼板上的设备, 不应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5、94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
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03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 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 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6、94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 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 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根据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相应
地取费费率下浮,详见浙建站计
[2009]28号文件)
建筑面积计算
一、总则: 一直以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造 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 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 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 建筑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目前,建设部和国家 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 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 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03年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

2003年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1、关于重申停止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问题鲁建标字[2003]3号文规定,9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已于2003年4月1日停止使用。

但是,有个别工程仍继续执行。

为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建设主体各方合法权益,现重申停止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其原有的配套政策废止,新的计价政策不能与之配套使用。

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工程将不预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登记备案。

2、关于定额人工单价的问题鲁建标字[2008]10号文规定的“消耗量定额价目表中综合工日单价”(44元/工日)指山东省价目表中的省定额“人工费”单价及“基价”组成,是全省统一的计价价格,应作为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等有关费用的基础。

该综合工日单价不得因合同约定等原因而调整。

合同约定的人工单价仅作为工程所在地市价。

3、竹胶(胶合)板模板问题承发包双方办理现场签证的,按签证结算模板制作费用;未办理签证的,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应计算规则计算模板接触面积,乘以下列摊消系数确定制作数量,执行10-4-310~315模板制作费用。

同时扣减《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现浇混凝土模板子目中成品胶合板模板材料消耗量,计算模板安装、拆除费用。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

竹胶(胶合)板模板制作摊消系数4、框架梁计取脚手架及混凝土工程量计算问题根据省定额站解释,现浇混凝土单梁、连续梁的脚手架按其相应规定计算,有梁板的板下梁不计算脚手架。

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消耗量定额中的有梁板是指现浇密肋板、井字梁板(即由同一平面内相互正交或斜交的梁与板所组成的结构构件),板下梁是指搭在框架梁上的梁。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框架梁应按单梁、连续梁规定计算脚手架。

建筑物外墙上的框架梁,其脚手架已包含在外脚手架内,不再重复计算。

在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时,框架梁与板整浇的,执行单梁、连续梁及平板定额;框架梁、搭在框架梁上的梁(含密勒梁、井字梁)与板整浇的,板下梁与板合并执行有梁板定额,框架梁仍执行单梁、连续梁定额。

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

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

总说明一、《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安装消耗量标准”)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

“安装消耗量标准”中包括了与之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安装消耗量标准”与《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配合使用,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安装工程的计价。

三、“安装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深圳市安装工程招标标底的依据,也可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安装消耗量标准”的编制依据为: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2000);4.《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1998);5.《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3年);6.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7.深圳市近年来有关安装工程的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计价及其它资料。

五、“安装消耗量标准”暂分十一册,内容组成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工程;第八册:给排水、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稗及配套工程。

六、“安装消耗量标准”子目中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我市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工人技术水平、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及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反映了本行业社会平均的劳动、材料及机械消耗水平。

1.“安装消耗量标准”子目中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安装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说明

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说明

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说明第一部分土建工程补充及修改项目说明1、本补充定额对2000年综合估价表第二章基础工程部分进行了补充和修正。

2、水泥瓦屋面按皖2001J202图集编制,综合了铺瓦及水泥砂浆找平层。

3、砼坡屋面上水泥砂浆(砼)挂瓦条断面不同时,水泥砂浆(砼)含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4、砖砌圆形检查井按02S515图集编制。

5、计算规则1、墙面铺钉钢丝网,按实际铺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水泥瓦、水泥彩板瓦屋面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延尺系数计算。

不扣除房上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顶小气窗的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面积亦不增加。

屋脊及瓦出线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计。

3、砂浆(砼)挂瓦条按延长米计算。

4、屋面贴缸砖按外墙中心线面积计算,扣除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检修孔及大于0.3M2的孔洞面积。

5、屋面JS防水卷材按外墙中心线面积计算,扣除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检修孔及大于0.3M2 的孔洞面积。

不扣除房上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斜沟等所占面积。

6、聚苯乙烯颗粒保温层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7、屋面挤塑保温板按实铺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面积小于0.3M2的孔洞。

8、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以设计图示尺寸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9、圆形检查井按座计算。

说明(修正2000年综合估价表第二章基础工程部分)1、本章桩基础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和软地基处理工程,不适用于水工工程、公路桥梁工程。

2、每个单位工程的打(灌)桩工程量小于表2-1规定数量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乘以1.25计算。

打预制钢筋砼方桩每个单位工程工程量小于150M3时,应执行相应的小型打桩工程基价。

3、预制钢筋砼桩,按打入式和压入式分别列项,设计配筋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4、预制钢筋砼桩尖,仅编列了Φ325、Φ377、Φ426三种规格,设计采用不同的桩尖,可另行计算。

5、打(压)预制钢筋砼方桩项目中送桩含量是综合取定的,如实际不同时亦不换算。

山东省2003年定额说明及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东省2003年定额说明及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003年山东省的定额说明及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定额说明和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定额说明定额说明是对于各项工程工作的定额进行解释和说明,包括工程定额的名称、编码、施工工艺、工程构造、材料、工人工时等方面的内容。

定额说明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提高效益和质量,并为施工人员提供参考。

具体来说,定额说明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定额编码和工程定额的名称:每个工程定额都有唯一的编码,并有相应的名称,通过编码和名称可以快速找到对应的工程定额。

(二)施工工艺和工程构造:定额说明中会详细介绍施工该项工程所需的工艺方法和工程构造方式,以确保施工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材料要求:定额说明中会列明该项工程所需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等要求,包括原材料和辅助材料。

(四)工人工时:定额说明还会明确该项工程所需的工人数量和工作时间等要求,以便施工人员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配备工人。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定额说明,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相关指标的规定。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制定是为了准确合理地计算工程量,帮助项目管理和验收。

具体来说,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工程量计算公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中会列出不同工程项目的计算公式,根据实际情况和定额说明,利用相应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工程量。

(二)工程量计算指标规定: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中还会规定一些工程量的指标,如单位工程量、总工程量等,以明确计算的依据和标准。

(三)计算方法和步骤: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还会详细介绍计算的方法和步骤,以帮助施工人员正确进行计算工作。

总结起来,2003年山东省的定额说明及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是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提高效益和质量,并为施工人员提供参考。

定额说明从名称、编码、施工工艺、工程构造、材料、工人工时等方面对工程定额进行解释和说明。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则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定额说明,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相关指标的规定。

03定额计价规则(有注解)

03定额计价规则(有注解)

目录总说明…………………………………………………………………………………………………………………………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二章工程类别的划分及适用范围……………………………………………………………………………………………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各类费用计算方法………………………………………………………………………………………第四章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第五章定额计价规则……………………………………………………………………………………………………………第六章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第七章工程造价计价管理规定……………………………………………………………………………………………………总说明一、为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市场化进程,规范造价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二、《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及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类费用计算方法、工程拦标价的确定、定额计价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工程造价计价管理规定等七个部分。

三、《本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以下简称《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措施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建筑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装饰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安装定额》)、《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市政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园林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修缮定额》)、《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以下简称《台班费用》)配套使用,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拦标价(工程社会平均价格)和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工程竣工结(决)算的依据和基础。

200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以下简称本综合基价)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全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综合基价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综合基价中的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标底的依据。

综合基价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综合基价分为实体项目、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附录共四部分。

实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及利润。

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消耗量作为参考,企业可自行确定。

本综合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为指导性价格,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投标报价等时,可依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进行调整。

五、本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用包括费用及利润。

费用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及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规费和税金按《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规定计算。

一般土建工程综合费用是按三类工程考虑的,桩基工程综合费用区分灌注桩和预制桩,分别按一类工程、二类工程考虑。

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用为指导性费用,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投标报价等时,应按照《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及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六、本综合基价施工技术措施费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

七、本综合基价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及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临时设施费、土建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用、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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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0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

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合理计算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也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及机械台班取定价格)。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1) 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 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按鄂建[2003]44号文中的人工单价列入。

2.材料(1)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施工中所需的所有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人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堆放或操作损耗。

(2) 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

3.施工机械台班:(1) 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 机械台班包括机械幅度差。

(3)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3年)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

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技术措施项目中第十二章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和木材干燥均按自然养护、自然干燥制定的,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采用其他方法养护和木材采用烘干法,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本定额中对周转性的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建筑材料,已包括同一城市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十二、本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的实际情况,作了以下调整: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计量由原来规定按构件混凝土体积计算修改为按模板施工实有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按四种模板(组合钢模板、九夹板模板、木模板、滑升模板)类型,二种支撑(钢支撑、木支撑)编制消耗量子目。

3.本定额商品混凝土单价按出厂供应价格加运输费、泵送费以”入模”价格的方式列入基价。

其”入模”价格按不同运距和泵送高度综合取定,已包含泵送管道的安装、拆卸、固定、清洗等费用,不包含入模后的振捣、养护等内容。

十三、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坍落度取定如下:十四、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1.本定额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文注明允许按定额人工、材料、机械的比例或系数换算,或按规定消耗量进行换算者,均应按本定额所列单价计算基价,列入定额直接费。

2.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十五、本定额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编制预算时,应按施工图计算构件工程量后,再按下表分别增加废品损耗率。

注:A为施工图计算构件的工程量十六、本定额未列的消耗量项目,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方法收集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七、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按定额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八、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第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第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第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5条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6条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7条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第8条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9条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第10条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11条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12条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3条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4条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c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5条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第16条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第1条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第2条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第3条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第4条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第5条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第6条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第7条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第1条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章第一、二节规定计算。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I、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在8m以内时,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乘系数1.15;深度在10m以内时,乘系数1.30。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4、本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维修、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7、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8、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

但闷炮的履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1、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V类为定额中松石:Ⅵ一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X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Ⅻ类为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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