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工作对各行政村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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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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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征地拆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工作,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被征地人、征地拆迁项目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征地拆迁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方对征地拆迁管理制度的认知和遵守度。

第五条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征地拆迁程序第六条征地拆迁程序分为立项、规划、公告、征收、安置等环节,按照程序依次进行。

第七条立项阶段,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立项,明确征地拆迁的必要性、范围和目标等基本内容。

第八条规划阶段,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征地拆迁项目规划设计,并在规划设计完成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第九条公告阶段,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告征地拆迁的相关信息,包括被征地人名单、补偿政策等内容,确保公告的真实、准确。

第十条征收阶段,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征地人进行征地拆迁,并及时支付相关补偿款项。

第十一条安置阶段,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被征地人进行合理的安置安排,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第三章征地拆迁补偿第十二条征地拆迁补偿应当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充分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征地拆迁补偿应包括经济补偿、安置补偿以及其他补偿等内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经济补偿应当包括土地补偿款、房屋补偿款、过渡期补偿款等项目,确保被征地人在经济上得到合理补偿。

第十五条安置补偿应当通过提供住房、就业机会、社会保障等方式进行,确保被征地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六条其他补偿应当综合考虑被征地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房屋征收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房屋征收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房屋征收攻坚工作考核办法本次房屋征收攻坚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各工作专班的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如下:一、工作要求抽调参加本次工作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局意识,必须服从征收攻坚领导小组的纪律规定和工作安排,各工作专班要将任务、工作时间进行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到户,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

二、考核机制各工作专班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问题和困难消化在内部,非重大问题和困难不得上交、外推或隐瞒,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

严格执行拆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政策及上级文件精神,把握政策,严格标准,程序到位,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程序和结果实行公开,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随意向群众做不负责任的表态和承诺。

县房屋征收净地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专项工作专班的征地拆迁工作进行检查,并视进展情况进行催办、督办。

10月底,考核组在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重点抽查、实地踏勘等方式,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三、考核内容县房屋征收净地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工作专班的工作进行检查,并视进展情况进行催办、督办。

10月底,考核组在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重点抽查、实地踏勘等方式,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考核主要分为基础工作、征地工作、拆迁工作、信访工作4个部分。

(一)基础工作1.逐级签订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书,明确考核责任。

2.建立并落实公示制度、信访制度、责任承诺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等。

3.每周五上报征地拆迁信息、报表、数据等。

(二)征地工作1.征地资料上报齐全、及时。

2.及时完成交地任务。

(三)拆迁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搬迁期限按拆迁量确定,以5个月为限。

1.搬迁期限内,签约率达到90%以上。

2.房屋及时腾空拆除。

3.及时组织行政强迁。

街道对村考核细则

街道对村考核细则

街道对村考核细则1. 引言街道对村的考核工作,对于推动农村治理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和实施街道对村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2. 考核目标街道对村考核的主要目标是衡量村级组织的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以此推动村级组织的改革和提升。

具体考核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村级组织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干部队伍建设、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情况,包括道路、供水、电力等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包括农田利用率、农产品产量增长和农民收入水平等。

3. 考核指标为了量化考核指标,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指标来衡量街道对村的考核情况。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核指标:3.1 村级组织管理能力考核指标•村级组织的党员发展情况和党员教育培训情况;•村干部的任职资格、培训经历和绩效考评等情况;•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3.2 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考核指标•村道硬化和农村交通网络建设情况;•农村供水、供电和通讯设施建设情况;•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包括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

3.3 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增长考核指标•农田利用率和农作物种植结构情况;•农产品产量增长和品质提升情况;•农民收入水平提升情况和农民就业创业情况。

4. 考核方法街道对村的考核可以采取定期抽查和评估的方式进行。

具体考核方法如下:4.1 考核数据收集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向村级组织、相关部门和农民群众发放问卷、举办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相关的考核数据。

4.2 数据分析和评估对收集到的考核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村级组织的考核结果。

可以根据不同指标设置权重,综合评估村级组织在各项指标上的表现。

4.3 反馈和改进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村级组织,以便他们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并进行改进。

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根据考核结果,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制定相应的目标和计划。

5. 考核结果应用街道对村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评价村级组织工作的依据,也可以用于奖惩机制的建立。

征迁拆迁考核评分细则

征迁拆迁考核评分细则

征迁拆迁考核评分细则序号内容分值得分1 工作计划与总结。

内容包括:2013年征地拆迁项目(项目名称、拆迁户数、拆迁面积、征地面积,附表上报是否及时)完成情况及2013年工作举措与创新情况,2014年征迁拆迁项目(项目名称、征迁户数、拆迁面积、征地面积,附表上报是否及时)计划及工作思路。

8分82 项目库建设。

及时向县征管局上报征收项目库资料,资料中各项数据指标及四至范围表述准确,及时准确上报征收进度周报表及安置房数据统计报表,无误报、漏报、瞒报现象。

12分103 任务完成情况。

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为考评的重要分值,依据各镇目标任务量大小分类考评,项目数、拆迁面积越多分值比例越高。

30分284 政策符合率情况。

县征管局将对住宅房、非住宅、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情况进行抽查,对政策符合率未达到的予以扣分。

是否制定征收承包核算制度,进行成本核算的项目征收符合率。

征收决定、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执行率。

依法强制拆除程序是否到位。

14分135 信息公开情况。

征收项目前调查结果资料是否齐全及镇、村公示率,房屋调查结果及补偿安置情况汇总表公示率,工作信息简报报送县征管局录用篇数。

14分126 档案工作情况。

是否落实市拆迁安置档案整理归档办法,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征收补偿协议是否完整。

有无档案库房、收集整理组卷是否规范,档案中不得缺少项目组织结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评估资料、补偿安置公示资料、征收成本决算资料、图片资料。

14分147 群众满意度。

当年实施的征迁项目是否实现“零”上访。

征迁干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无“吃、拿、卡、要”等行为,全年无违纪违法案件。

8分88 附加分。

征收体制创新、项目创新、工作方法创新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县乃至全市推广。

全县推广5分,全市推广10分,全省推广20分。

不限合计93。

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全区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程序、标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镇(街道)征收(拆迁)补偿工作的考核,充分调动镇(街道)工作积极性,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征收(拆迁)工作任务,特制订本考核细则:一、责任主体考核(5分)根据**号文件精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其辖区内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承担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有关具体工作。

1、镇(街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由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征收(拆迁)工作领导小组;2、镇(街道)应成立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办公室,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房屋征收(拆迁)调查登记、预算方案、洽谈签约、补偿安置、房屋拆除、档案管理和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

二、“三榜公示”考核(6分)三榜公示,即对调查登记结果、初评结果、逐户安置结果分三次向被征收(拆迁)人张榜公示。

1、房屋征收(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在征收(拆迁)项目现场或现场办公地点,按照统一编制的内容、格式设立专栏;2、房屋征收(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在入户调查时,告知被征收(拆迁)人获取公开信息的地点和方式;3、在专栏或现场分三次对调查登记结果、初评结果、补偿安置结果进行公示。

三、工作进度考核(30分)征收(拆迁)项目按进度要求时限完成协议签约、房屋拆除,一项目一考核。

1、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按进度要求时限完成签约率100%,考核结束结算70%的工作经费,拆除结束结算30%的工作经费;2、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按进度要求时限完成签约率80%以上的,考核结束结算70%的工作经费,全部签约拆除结束后,结算20%的工作经费,剩余10%作为年终综合考核奖励资金;3、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按进度要求时限完成签约率在80%以下,考核结束结算60%的工作经费,全部签约拆除结束后,结算20%的工作经费,剩余20%作为年终综合考核奖励资金;4、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如野蛮施工出现安全事故,致使人员伤亡,造成严重恶劣影响,该项目考核一票否决。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对象承担征地拆迁任务主体责任的5个行政村及街道工作组、征地拆迁专抓组。

二、考核办法村考核实行得分制。

考核分设定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40分,任务分为60分。

街道工作组和征地拆迁专抓组考核实行任务量化和定额奖罚办法。

三、考核内容(一)村考核内容:1、征地拆迁宣传动员工作(2分)。

根据清水河街道2012年度征地拆迁工作计划(见附表),做好涉及征地拆迁组与户的宣传动员工作,开好村民代表及村民组群众会议,使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能按时进场工作。

没有按时做好,将酌情扣分。

2、征地拆迁组织安排工作(3分)。

及时建立征地拆迁组织,服从工作调配,配合区、街征地拆迁工作组依法组织安排好农户进行征地拆迁,没有做好的,将酌情扣分。

3、协助区行政执法局做好违章查处工作(5分)。

认真仔细做好本村违章建筑与突击加层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宣传解释依法建房的审批制度,协助做好查处工作。

工作开展不好的,将酌情扣分。

4、组织已签约的农户及时租房和搬迁(4分)。

积极动员和协助已签约农户腾房钥匙及组织其及时租房和搬迁,未完成将酌情扣分。

5、组织搬迁农户入住安置小区公建房(6分)。

组织搬迁农户及时安置完毕。

未及时完成的,将酌情扣分。

6、搞好信访工作,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5分)。

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摸清本村村民的思想动态,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凡征地拆迁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将酌情扣分。

影响较大的,不得分。

7、协助做好劳力安置工作(8分)。

根据征地政策及时、准确提供征地农转非人员名单,配合做好养老保险工作;提供村、组土地及人口年报;做好与农转非人员签订安置协议工作;做好农转非人员转户口时的户口收集工作。

上述工作未完成的,将酌情扣分。

8、完成其他重点项目工作(7分)。

完成重点项目水、电、路、取弃土等协调工作,未及时完成的,将酌情扣分。

9、完成2012年度征地工作(50分)。

根据2012年度征地计划,积极认真地完成任务。

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2024年征迁工作考核方案

2024年征迁工作考核方案

2024年征迁工作考核方案一、工作任务全年实施土地收储7960.1亩,项目拆迁1207户,涉及9个分场和1个社区,动迁人数约6942人,拆除房屋面积约29.74万平米。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一)人员组织1.各单位成立拆迁工作专班,并将专班人员上报农场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备案(专班负责人和资料员必须为单位在编人员);2.各项工作任务必须责任到人,并将责任人上报到农场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备案。

(二)拆迁工作要求1.任务完成时间认定从开发区拆迁办下达拆迁任务时开始计算(或以《拆迁督办表》下发之日起),到房屋拆迁协议签订、房屋已拆除、地面附属物已清除为止(或企业签好《项目用地移交表》)。

2.奖励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拆迁任务的,每户奖励1600元;3.惩罚办法(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工作的,取消当月征迁1 / 3工作“三比一促”红旗单位评选资格;(2)未完成拆迁工作且被督办一次的,由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向农场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副组长作书面说明,并将该项目全部奖励资金下浮10%;(3)连续两月未完成拆迁工作且被督办的,由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向农场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组长作书面说明,并将该项目全部奖励资金下浮20%;(4)连续三次未完成拆迁工作的,责任单位年终考核工资下浮20%。

(三)征地工作要求1.任务完成时间认定从地面附属物补偿款及征地补偿款拨付到位时开始计算(或以《征地督办表》下发之日起),到征地范围内附属物清场完成,净地交付企业使用,企业签好《项目用地移交表》止。

2.奖励办法(1)项目征地在规定时间(15天)内完成、50亩以内(含50亩)的,每亩奖励50元,每个项目保底奖励资金为2000元;(2)项目征地在20天内完成、50亩-100亩(含100亩)的,每亩奖励40元,每个项目保底奖励资金为3000元;(3)在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100亩以上的,每亩2 / 3奖励30元,每个项目保底奖励资金为4000元;(4)项目外土地收储工作按期完成的,每亩奖励20元。

征迁拆违乡镇考核细则

征迁拆违乡镇考核细则

附件1
注:1、所有扣分项目不设上限,该项分值扣完后,继续扣分。

2、征迁征收完成率=实际完成征迁征收面积÷考核当期明确的应征迁征收总面积×100%
3、违法用地查处到位率=已查处到位违法用地面积÷应查处到位违法用地总面积×100%
4、违法建设拆除率=已拆除违法建设面积÷应拆除违法建设总面积×100%。

5、考核内容按《夷陵区治庸问责工作暨争创满意机关活动考核评价补充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同步考核。

6、按《夷陵区征迁拆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的,1例加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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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分Biblioteka 2010年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基本分 考评标准
1.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工作班子,有专职工作人员配 置(15分)。 1 组织领导 40分 2.有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并专题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的问题(10分)。 3.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建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公示制度,接受居民的监督(10分)。 4.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5分)。 1.年度拆迁目标任务完成数量分(10分)。每年完成的与应完成的目标的比值计分。 2.年度拆迁目标任务完成质量分(10分)。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是否存在工作失误,按照失误 的程度和数量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未发生失误不扣分。 2 拆迁安置 任务 45分 3.年度拆迁目标任务完成速度分(15分)。分项目计分,提前完成的,每个项目每提前一个月 加0.2分,未按时完成的,每个项目推迟一个月扣0.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开展有关政策宣传,组织做好安置房安置地抽签工作(5分)。 5.配合做好司法强拆等工作(2分),做到文明拆房、安全拆房(3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每起扣0.5分。 1.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公平、公正、公开(5分),由于政策不公引起社会不稳定 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3 社会稳定 15分 2.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杜绝越级上访,确保社会稳定()。每进京、赴省、市上访发生一 起,5人以下的,分别扣2分、1分、0.5分;5人以上的,分别扣3分、2分、1分。 4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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