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美容美发行业卫生操作规范

美容美发行业卫生操作规范卫生操作是美容美发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顾客的健康和企业的信誉。
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和卫生安全,以下是美容美发行业的卫生操作规范。
1. 环境卫生1.1 美容美发场所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消毒,确保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干净。
1.2 定期对场所进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细菌滋生的机会。
1.3 美容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无菌状态。
1.4 放置废弃物和污渍的容器应密闭,并及时清理和处理。
2. 个人卫生2.1 美容师和美发师需穿上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身体清洁。
2.2 进入工作场所前,应进行洗手并使用洗手液消毒。
2.3 美容师和美发师在为客户进行服务前,应将长发束起或者戴上发网,避免头发接触到顾客的皮肤和物品。
2.4 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皮肤感染或传染风险的工作人员,应暂停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医学检查和治疗。
3. 工具消毒3.1 使用单次性工具进行服务是首选,如无法使用单次性工具,应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3.2 每位顾客使用完毕后,美容师和美发师应将工具进行分拣分类,并进行彻底洗涤和消毒。
3.3 消毒剂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工具的特性来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
3.4 消毒结束后,工具应妥善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4. 洗发服务4.1 洗发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洗发槽和洗发碗等设备应经常进行清洁和消毒。
4.2 每位顾客使用完毕,应更换干净的洗发巾和浴巾。
4.3 美发师在为顾客进行洗发服务前,务必洗手并使用洗手液消毒。
4.4 使用洗发水和护发素等产品时,应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且不造成顾客过敏。
5. 美容服务5.1 在进行美容服务的过程中,美容师应了解顾客的皮肤状况和过敏史,选择合适的产品和技术。
5.2 使用化妆工具前,应进行消毒处理,并及时更换化妆海绵和化妆刷等易受污染的用品。
5.3 手术刀、针头等一次性器械应在使用前开封,使用后即弃。
5.4 美容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交叉感染,如使用棉签、化妆刷等工具时应避免重复使用。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规范对于提供良好服务和保障消费者健康至关重要。
以下是美容美发场所应遵守的卫生规范。
1. 环境清洁美容美发场所应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地面、墙壁、洗手间等公共区域要定期清洁,确保无积尘、细菌和异味。
床头罩、枕套、洗脸巾等应每次客人使用后更换并清洗。
2. 工具消毒美容美发场所必须对使用的工具进行严格的消毒。
所有剪刀、梳子、剃刀、夹板等工具在每位客人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消毒方法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并定期检查消毒设备的有效性。
3. 床单及用品清洁美容美发场所的床单、毛巾、披肩等必须经过洗涤和消毒处理,确保每位客人使用时的卫生安全。
所有床单用品应定期更换,并在更换前进行彻底清洁。
4. 化妆品及产品管理美容美发场所应妥善管理化妆品和护肤品。
每位客人应使用新鲜的产品,禁止多次使用同一瓶或同一盒的化妆品。
对于有化妆品共用的情况,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无交叉感染。
5. 员工卫生培训美容美发场所的员工应接受卫生培训,并了解正确的卫生操作和消毒程序。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洗手、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和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6. 废弃物处理美容美发场所应建立适当的废弃物处理制度,确保废弃物的妥善管理。
所有废弃物应分装、分类和定期清理,以避免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7. 客户健康确认在进行美容美发服务之前,美容美发场所应与客人确认其健康情况。
如客人有传染性疾病、炎症或其他健康问题,应建议其就医或推迟服务,以保护其他客人和员工的健康。
8. 卫生监督检查美容美发场所应接受定期的卫生监督检查。
相关卫生部门将对其卫生操作、消毒程序、环境清洁等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的遵守既是对顾客健康负责,也是对美容美发行业形象的维护。
只有确保卫生规范的执行,才能提供安全、放心的美容美发服务。
小美容美发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保障顾客和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美容美发场所的所有服务项目及员工。
二、卫生管理职责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和实施本制度。
2. 员工:负责遵守本制度,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
三、卫生设施与用品1. 美容美发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池、消毒液、垃圾桶等卫生设施。
2. 洗手池应配备洗手液、肥皂等清洁用品,并确保充足供应。
3. 消毒液应定期更换,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4. 桌面、工具、仪器等应配备一次性手套、消毒巾等防护用品。
四、卫生操作规范1. 顾客接待(1)员工在接待顾客时,应保持微笑、礼貌,主动询问顾客需求。
(2)为顾客提供一次性拖鞋、毛巾等用品,确保卫生。
2. 洗护服务(1)洗发、护发、剪发等操作前,应确保工具、仪器消毒干净。
(2)操作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感染,使用一次性手套、消毒巾等防护用品。
(3)洗发、护发过程中,应避免顾客的头发、头皮等部位接触他人或公共物品。
3. 美容服务(1)美容师在为顾客提供面部护理、脱毛等服务时,应确保工具、仪器消毒干净。
(2)操作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感染,使用一次性手套、消毒巾等防护用品。
(3)美容师在为顾客服务时,应保持微笑、耐心,尊重顾客的隐私。
4. 环境卫生(1)每日清洁地面、桌面、工具、仪器等,保持场所整洁。
(2)定期清理垃圾桶,确保垃圾无异味。
(3)保持室内通风,调节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五、员工培训与考核1. 员工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了解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2. 管理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操作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卫生知识。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美容美发卫生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美容美发场所,但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和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美容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
(二)美发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专间。
(三)公共用品用具,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和美容美发操作过程中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
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纸)、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钳、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仪器等物品;美发用品用具包括围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发刷、胡刷等物品。
(四)健康危害事故,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第四条选址美容美发场所宜选择在环境洁净,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场所周围25米范围内应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第五条场所设置与布局(一)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在室内,并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
美容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30平方米,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
(二)美容美发场所的地面、墙面、天花板应当使用无毒、无异味、防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并且平整、无裂缝、易于清扫;(三)兼有美容和美发服务的场所,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当分隔设置。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商务部•【公布日期】2007.06.25•【文号】卫监督发[2007]221号•【施行日期】2007.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221号(卫生部、商务部2007年6月25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美容美发场所,但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和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美容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
(二)美发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专间。
(三)公共用品用具,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和美容美发操作过程中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
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纸)、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钳、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仪器等物品;美发用品用具包括围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发刷、胡刷等物品。
(四)健康危害事故,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第四条选址美容美发场所宜选择在环境洁净,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场所周围25米范围内应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理发店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毛巾、围布等用品需 及时清洗,并保持干 燥、整洁。
消毒杀菌规定
每次服务结束后,应对理发工具、器 材进行全面消毒。
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应佩戴一次性手 套,并定期更换。
营业场所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保持 空气清新。
垃圾处理规定
垃圾应分类处理,并按照相关规 定进行存放和转运。
一次性用品应及时清理,不得重 复使用。
提供一次性手套、口罩等防护 用品供顾客使用,确保顾客在 接受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定期对店内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减少病 毒传播的风险。
பைடு நூலகம்
服务流程安全
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并保持个人卫生。
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应在每次服务前进行消毒处理 ,确保无菌操作。
避免交叉感染,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合理安排顾 客进店时间。
员工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就医 。
突发健康事件处理
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健康事件进行 及时处理,保障顾客和员工的健康安 全。
VS
对疑似传染病员工进行隔离观察,及 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防控 措施。
03 顾客健康与服务安全
顾客健康保障
顾客进店时需进行体温检测和 健康状况询问,如有异常情况 应拒绝服务并及时上报。
废弃的液体、膏状物品等应按照 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02 员工健康监测制度
员工健康证管理
员工入职前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确保无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影响顾 客健康的疾病。
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 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潜在疾病,采取 相应措施。
员工日常健康监测
每日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异常体温,立即采取相应措 施。
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反馈, 共同促进理发店卫生管理水平的 提高。
美容美发卫生管理制度打印

美容美发卫生管理制度打印一、引言美容美发行业作为服务大众的重要领域,其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形象。
为了确保美容美发场所的卫生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美容美发卫生管理制度。
二、卫生管理要求(一)人员卫生1、美容美发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3、从业人员在为顾客服务前必须洗手消毒,操作时应佩戴口罩。
(二)场所卫生1、美容美发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
2、地面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积水、无垃圾,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墙壁、天花板应保持清洁,无蜘蛛网、无灰尘,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
4、门窗应保持清洁明亮,无灰尘、无污渍,定期进行擦拭和消毒。
(三)设施设备卫生1、美容美发工具、用具应定期消毒,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2、毛巾、围布等用品应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更换。
3、美发座椅、美容床等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表面无污渍、无破损。
4、剪刀、梳子、推子等工具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及时消毒。
(四)用品卫生1、美容美发所使用的化妆品、护肤品等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产品。
2、染发、烫发等用品应专柜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用品混放。
3、一次性用品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重复使用。
三、卫生操作规范(一)美发操作规范1、洗发(1)为顾客洗发前,应先询问顾客头部有无损伤、皮肤病等情况。
(2)洗发时,应使用流动水,水温适宜,避免烫伤顾客。
(3)洗发用品应适量使用,不得浪费。
(4)洗发后,应及时清理洗发台和地面的水渍、头发等杂物。
2、剪发(1)剪发前,应将工具进行消毒处理。
(2)剪发过程中,应保持操作区域的整洁,剪下的头发应及时清理。
(3)剪发后,应对工具进行再次消毒。
3、染发、烫发(1)染发、烫发前,应先为顾客进行皮肤测试,确认无过敏反应后方可操作。
美容美发行业卫生操作规范

美容美发行业卫生操作规范在美容美发行业,卫生操作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顾客的身体健康和美容美发机构的声誉。
为了确保安全和卫生,需遵循以下规范:1. 环境净化:保持整个美容美发场所的清洁和整洁。
定期对地板、工作台、椅子、镜子和其他工具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排风系统应保持通畅,以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2. 人员卫生:所有从事美容美发工作的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员工在工作前应进行洗手消毒,确保双手干净。
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定期更换,并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3. 工具设备卫生:所有使用的美容美发工具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洁消毒处理。
对于可重复使用的工具,如剪刀、推剪、夹子等,应在每位顾客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
工具设备应储存于干燥、无灰尘的地方,以防止细菌滋生。
4. 消毒物品选择:在美容美发行业中,消毒物品的选择至关重要。
应选择有效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消毒剂。
根据不同的消毒需求,合理选择适合的消毒方法,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定期检查消毒物品的有效性,并确保其在过期前更换。
5. 操作规范:美容美发师在进行各项操作之前,应对手部进行清洁和消毒。
在进行剃须、修眉、剪发、染发等操作时,应使用一次性的工具或确保工具经过严格的清洁消毒。
6. 废弃物处理:废弃物应根据不同的属性分类处理,以防止交叉感染。
对于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如纸巾、面纸等,应立即放入专用废弃物箱中。
对于有污染的工具和贴身接触的物品,如剃须刀片、指甲剪等,应放入专用的密封袋中,避免再次使用。
7. 顾客卫生:在为顾客提供服务前,应确保顾客的身体和头发干净。
在进行打造发型、化妆、指甲护理等服务时,要求顾客清洁双手,避免细菌的传播。
8. 注重培训:美容美发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卫生操作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卫生操作规范、消毒方法、废弃物处理等。
员工必须通过相关考核,确保掌握正确的卫生操作知识和技巧。
9. 监管与检查:相关卫生部门应加强对美容美发行业的监管力度,定期对美容美发机构进行卫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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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卫生部商务部文件卫监督发〔2007〕221号关于印发《住宿业卫生规范》等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商务局: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宿业、沐浴业和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商务部组织制定了《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以上 3个卫生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住宿业卫生规范 .doc 2.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doc 3.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doc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美容美发场所,但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和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美容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
(二)美发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专间。
(三)公共用品用具,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和美容美发操作过程中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
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纸)、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钳、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仪器等物品;美发用品用具包括围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发刷、胡刷等物品。
(四)健康危害事故,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第四条选址美容美发场所宜选择在环境洁净,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场所周围25米范围内应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第五条场所设置与布局(一)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在室内,并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
美容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30平方米,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
(二)美容美发场所的地面、墙面、天花板应当使用无毒、无异味、防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并且平整、无裂缝、易于清扫;(三)兼有美容和美发服务的场所,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当分隔设置。
经营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单独的染发、烫发间;经营面积小于 50平方米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烫、染工作间(区),烫、染工作间(区)应有机械通风设施。
(四)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立单独的清洗消毒间,专间专用;50平方米以下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消毒设备。
(五)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从业人员更衣间或更衣柜,根据需要设置顾客更衣间或更衣柜。
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流水式洗发设施,且洗发设施和座位比不小于1:5第六条设施要求(一)给排水设施美容美发场所应有完备的给排水设施(含热水供应设施),排水设施具有防止逆流、病媒生物侵入和臭味产生的装置,并设有毛发过滤装置;给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二)清洗消毒间1. 面积应不小于 3平方米,有给排水设施,通风和采光良好,地面、墙壁防透水,易于清扫。
墙裙用瓷砖等防水材料贴面,高度不低于 1.5米。
配备操作台、清洗、消毒、保洁和空气消毒设施。
2. 清洗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透水材料制成,易于清洁,容量满足清洗需要。
3. 消毒保洁设施应为密闭结构,容积满足用品用具消毒和保洁贮存要求,并易于清洁。
4. 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置的,紫外线波长应为200〜275纳米,按房间面积每 10平方米设置 30瓦紫外线灯一支,悬挂于室内正中,距离地面2〜2.5米,照射强度大于 70微瓦。
5. 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应当有明显标识。
(三)公共卫生间1. 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水冲式便器,便器宜为蹲式,配置坐式便器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座垫。
卫生间应有流动水洗手设备和盥洗池。
2. 卫生间应设有照明和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设施不得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通。
(四)储藏设施储藏间或储藏柜应有足够的储藏空间,门窗装配严密,有良好的通风、照明、防潮和防病媒生物侵入设施。
物品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并明显标识。
(五)通风设施美容美发场所的通风设施应完备,空气流向合理。
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
使用燃煤或液化气供应热水的,应使用强排式通风装置。
(六)采光照明设施美容美发场所应尽量利用自然采光或配置良好的照明设施,工作面照度不低于 150勒克斯。
(七)废弃物存放设施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有加盖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
(八)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美容美发场所应当配置有效的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污水出口处及场所通风口安装防鼠网,门窗装配紧密,无缝隙。
第七条设备与工具(一)美容美发场所应配有数量充足的毛巾、美容美发工具,美容场所毛巾与顾客床位比大于10:1 ,美发场所毛巾与座位比大于3:1 ,公共用品用具配备的数量应当满足消毒周转的要求。
(二)美发场所应配备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设有明显标识,一位客人一消毒。
(三)美容美发场所应配备专门摆放美容美发用品、器械、工具的工作台、物品柜或器械车。
第三章卫生操作要求第八条操作规程(一)美容美发场所经营者应按照本规范有关要求,参照《推荐的美容美发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见附录1)和《推荐的美容美发场所及其设施、设备、工具清洁计划》(见附录2),制定本场所具体的卫生操作规程。
(二)经营者应当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本岗位卫生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九条公共用品用具采购(一)采购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
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物品的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采购公共用品用具应向经销商索要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或有效证明材料,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文件和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溯源。
第十条公共用品用具储藏(一)公共用品用具应按服务功能和种类分类存放,专柜专用,保持洁净。
(二)化妆品、消毒产品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变质或过期产品应及时清除并销毁。
第十一条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一)毛巾、面巾、床单、被罩、按摩服、美容用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直接接触顾客毛发、皮肤的美容美发器械应一客一消毒。
(二)公共用品用具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
(三)美发用围布每天应清洗消毒,提倡使用一次性护颈纸。
第十二条公用饮具消毒(一)公用饮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后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饮具应分开存放。
保洁柜应保持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提倡使用一次性饮具。
(二)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第十三条美容、美发操作(一)从业人员操作前应认真检查待用化妆品,感官异常、超过保质期以及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不得使用。
不得自制或分装外卖化妆品。
(二)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着洁净工作服,工作期间不得吸烟。
美容从业人员应在操作前清洗、消毒双手,工作期间戴口罩,并使用经消毒的工具取用美容用品;理(美)发从业人员应在修面操作时戴口罩,对患有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使用专用工具。
(三)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
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专人专用,美容棉(纸)等应一次性使用,胡刷、剃刀宜一次性使用。
(四)美容、美发、烫发、染发所需毛巾和工具应分开使用,使用后分类收集、清洗和消毒。
烫发、染发操作应在专门工作区域进行。
(五)美容用盆(袋)应一客一用一换,美容用化妆品应一客一套。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四条卫生管理组织(一)美容美发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场所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场所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
(二)美容美发场所应设置卫生管理职责部门或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场所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应具有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经验。
第十五条卫生管理工作职责(一)制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参照《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见附录3)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
检查服务过程卫生状况并记录,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制订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和考核办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基本卫生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培训学习和考核。
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管理档案。
(三)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将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从业人员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岗位,并制止其治愈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管理档案。
(四)督促从业人员按时办理有关卫生证件、证明,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相关卫生标准,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建立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五)配合卫生执法人员对本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制止美容美发场所非法加工、制作食品。
有食品经营项目的,须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并建立索证制度。
(七)参与其他保证场所卫生的有关工作。
第十六条证照管理美容美发场所、从业人员及健康相关产品证照齐全。
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场所醒目处,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有效,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真实完备。
第十七条卫生档案管理美容美发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方面:(一)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二)卫生管理制度。
(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四)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处理情况。
(五)卫生操作规程。
(六)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
(七)公共用品用具(包括外洗物品)清洗、消毒、检测记录。
(八)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
(九)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记录。
(十)投诉与投诉处理记录。
(十一)有关记录:包括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培训考核记录,从业人员因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