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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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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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
年月 E-mail
主要成果 指


第二 指导
姓名
师 教师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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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导师推荐意见 七、院系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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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盖章: 年月 日
注:表格栏高不够可增加。
学校负责人签名:
学校公章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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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
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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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理由(包括自身具备的知识条件、自己的特长、兴趣、已有的实践创新成果 等)
二、项目方案 具体内容包括: 1、项目研究背景(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研究意义、项目已有的基础,与本项目有
关的研究积累和已取得的成绩,已具备的条件,尚缺少的条件及方法等) 2、项目研究目标及主要内容 3、项目创新特色概述 4、项目研究技术路线 5、研究进度安排 6、项目组成员分工
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表 (创新训练项目)
推荐学校: 项目名称: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盖章)
甘肃省教育厅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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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一、申报书要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填:表格中的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关人 员以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艰辛的探索宝贵的经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牌运行两周年回顾

艰辛的探索宝贵的经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牌运行两周年回顾

OCCUPATION2011 88艰辛的探索 宝贵的经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牌运行两周年回顾本刊记者/王连理 张卫军本刊特稿FEATURE ARTICAL编辑|刘伟|E-mail:zhiyezazhi@2009年6月24日,是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日子。

上午10时,在省直各部门代表,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社会保障厅数百名干部职工的深情注视下,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等省领导为新组建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省公务员局隆重揭牌。

揭牌仪式上,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任厅长庞波代表新厅领导班子表示,将继往开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新期待、抓住新机遇,以新姿态、新作为,全面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工作,为甘肃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此,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

两年来,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力指导下,新厅领导班子团结带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议大事、抓要事、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顺利完成机关机构改革,全面实现了“十一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树立了新部门的良好形象。

新厅工作得到了甘肃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的充分肯定。

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评价:“甘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特别是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劳务经济、新农保试点等方面的改革尝试,积累了经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指出,“十一五时期,是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出重要步伐、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年。

成绩来之不易,应该充分肯定” 。

机构整合:分阶段推进在原人事厅、原劳动保障厅的基础上,组建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这是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甘肃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要求

甘肃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要求

甘肃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要求想要贷款就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和要求,那么在甘肃又是怎么样的?甘肃大学生办理创业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与要求呢?一起来看看吧!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概念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

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60%的政府贴息大学生创业贷款是国家给大学生提供的创业优惠措施,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5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8〕7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8〕7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8〕7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精神,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帮助失业人员转岗就业,强化培训服务,促进就业创业,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努力推动经济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一)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稳定就业。

加大基础设施领域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力度,发挥投资带动就业效应。

加速传统服务业转型扩容升级,辐射带动更多人员就业创业。

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不再一一列出)(二)积极培育壮大新动能开发就业岗位。

深入实施十大生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带动更多劳动力高质量就业。

积极发展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在带动经济转型提质过程中培育更多就业形态,释放新动能带动就业效应。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三)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加就业岗位。

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内外产业链分工,尽快提升在国内外市场上的接包能力,开发更多外向型就业岗位。

支持富余产能“走出去”,鼓励装备制造和机电产品输出。

不断扩大出口规模和水平,努力实现外贸领域出口稳定、就业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25•【字号】甘政办发〔2022〕51号•【施行日期】202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5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4月25日甘肃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提升解读质量、推动职能转变、强化监督保障,全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一)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发布。

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现行有效规章集中统一发布,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做好动态调整更新。

优化政府公文主题划分,规范文本格式,优化下载功能,政策文件栏目设置单独搜索功能。

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参照规章集中公开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年底前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完成清理更新工作。

要探索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答复水平。

坚持换位思考,有求必应,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

六项措施——夯实创业基础

六项措施——夯实创业基础
化基地 ,引导扶持 大学生村官 进驻园区 、基地 ,发展 创业 项 目。实施 乡一个大学生村官创业 园”工程 ,


鼓励 大 学 生村 官利 用 当地 特 色 优势 产 业 ,采取 与大 学 生村 官 、招 商 引资 企 业 、当地大户联合创业等方 式 ,创建 大 学生村官创业园。鼓励大学生村官创办 农副产品小型加工业 、发展 高效 农业种 养园区、组建专业合作社 。 开展创业 实践锻炼 活动。整 合培 训 资源 ,制订创业培训专项计划 ,分期分
经 验 交 谛
六项措施 夯 实 创 业 基 础
一 甘肃省 委组织部
甘肃 省武威市近 日出台 的 《 关于扶 持全市大 学生 村官 自主创业 的通知 》 , 明确六项措施 ,助推大学生村官创业富
民。 重点帮扶现代农业 。紧扣实施城 乡
融合战略 和 “ 1 2 3 6 ”扶 贫攻坚行动 , 把 推进农业结构 调整 、发展现代农业作 为 支持重点 ,积极扶 持发展 “ 设施农牧 业 + 特色林 果业 ”主体 生产模式和 “ 储藏 加工 + 运输销 售”营销 模式 ,重点扶持 发展牛 、羊 、獭兔暖棚养殖 ,瓜 菜温 室 种植 ,酿造葡萄 、红枣 、皇冠梨 、枸杞 等特色林 果业种植 ,农产品精深加 工、 运销 及 建 立农 民 专 业合 作社 等 创 业项 目,扶持创建 一批 经济效益好 、带动作 用强 的大学生村 官创业 园。
让大学生村官享受惠农贷款 。采取
信 息库 ,支持 大 学生 村 官争 取项 目资 金 。 乡镇 争取 包 乡部 门 和双 联 单位 支 持 ,筹措创业帮扶 资金 , 扶 持大学生村 官创业 。 让大 学生村官享受救助政策。符合 条件 的大学生村 官可 与农民同等享受民 政部门实施 的救灾 、农村社 会救 助等政 策 ,可 申请享受农 业部 门实施的有关农 业生产方面 的中央财政 资金补助项 目,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 务 , 将 大学生 村官纳入青年创业就 业总体 规划 ,积极 争取 “ 农村青年双联致富带 头人创业就 业”项 目支持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4•【字号】甘政发[2012]116号•【施行日期】2012.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甘政发〔2012〕1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现将《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2012年10月14日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动全民创业行动,鼓励、引导和支持全民创业,结合我省实际,就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制定以下政策规定。

一、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

除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创业主体开放。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群众身体健康以及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商品必须按照法定前置条件、程序严格审批外,放宽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对其申请的经营项目,工商行政部门及时依法予以核准。

二、重点扶持城镇未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带动就业。

各级人社部门要及时为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复员转业军人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凡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未就业人员自主创业、农村劳动者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从事第二、三产业创业就业的,均可以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

创业人员在非户籍地创业的,由创业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服务。

三、加强对初始创业人员培训。

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在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创业,凭其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可一次性申请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

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

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

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发布部门】甘肃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0.03.31【实施日期】2010.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3月31日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把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控制失业率等作为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责任制,并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促进就业政策督查评估机制,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督查评估。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促进就业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促进就业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就业失业人员统计等与促进就业有关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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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
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和《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甘政办发[2015]161号)等文件精神,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省教育厅于2015年底牵头设立了“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资金额度为5000万元。

为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加强全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基础建设,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

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和就业优先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重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就业机制和平台建设、课程结构调整、师资培训培养、就业创业氛围营造,积极引导高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结构;引导高校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到省内基层就业;引导高校大学生创新就业思路,鼓励自主创业,
确保全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采取“1+3”模式,以一个平台(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三项计划(高校就业创业基础建设计划、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计划)为抓手,推动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项目设计的领域和要求是:突出机制建设、突出就业创业教育、突出大学生自主创业、突出到省内基层就业、突出开放合作。

相关工作任务,采取项目申报的方式组织开展。

(一)高校就业创业基础建设计划
1.创新创业学院建设
重点是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创新创业学院,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

2.省级示范性高校就业指导机构建设
重点是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加快建设省级示范性高校就业指导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带动全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3.就业创业精品课程开发和课程信息化建设
重点是完善高校就业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积极探索就业创业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把就业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
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相结合,努力培养我省大学生就业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点,开发就业创业教育类课程。

鼓励各高校和就业创业专家编写理念先进、科学适用的就业创业教材。

鼓励高校联合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慕课和网络课程。

4.就业创业教育研究
积极推进高校就业创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对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方面的课题和研究进行补贴,对优秀研究成果予以奖励。

(二)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1.就业创业师资培训
重点是支持高校联合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等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就业创业指导能力。

2.创业导师库建设
重点是组建由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创业导师队伍,建立创业导师帮带机制,采取结对、讲座、访谈和在线咨询等方式,对大学生创业者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

(三)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计划
1.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训练
重点是鼓励高校联合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团队、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提高就业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进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估认定,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建立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组织培育对象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等高层次学习。

2.高校创新创业大赛和高层次论坛建设
重点是鼓励高校积极组织和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高峰论坛等活动。

一是鼓励高校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大型专题竞赛,为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人等选择投资对象提供机会。

二是积极支持高校与社会力量联合举办创新创业高层次论坛、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创业者俱乐部等,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为创业大学生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条件。

3.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园、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社团建设
鼓励高校采取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科技园;加强创业苗圃、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建设;联合相关企业,合作共建一批适合大学生创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社团建设,结合专业特点扶持一
批创新创业社团,促进科研与大学生创新创业之间互动。

4.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平台建设
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发服务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信息平台,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资助申请、创业项目对接、创业信息等公共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企业信息库,加强省、市、区(市)县三级信息联动,共享大学生创业企业信息。

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5.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和创新成果转化
鼓励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通过教育进修、资金资助、高端成长指导、资源互助等多种形式,对创业项目进行系统扶持,对创新项目进行成果转化,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三、实施步骤
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从2016年3月启动,年底进行审核验收,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高校申报的跨年度项目,要在项目申请书中注明详细的项目建设周期。

(一)项目申报阶段(12月-1月)
每年12月初至次年1月底(2016年项目申报时间为3月中旬-4月中旬),高校结合本校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实
施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上报就业创业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书面报告、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条件支撑材料等)。

(二)项目审核阶段(2月-3月)
1.省教育厅初审。

省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的就业创业项目申请材料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项目。

2.专家评审。

面向政府、高校、企业,聘请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和专项资金监管方面的专业人员,组建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并由厅务会最终确定入选项目。

(三)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
对入选项目拨付相应专项资金,高校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组织实施,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督促、跟踪检查。

(四)审核验收阶段(12月底以前)
12月底以前,组成专家组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验收(跨年度项目按照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宣传典型做法和特色经验。

四、申报条件
申报高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专门的就业创业机构,并按照教育部规定标准配齐人员、配足经费,达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的要求。

(二)能够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找准办学定位,明确培养目标;能够建立健全专业设置调整机制、课程结构调整机制、招生计划调节机制;能够坚持年度招生计划与大学生就业状况适度挂钩,在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充分考虑各专业就业情况,对就业率连年较低的专业,主动调减招生计划。

(三)能够结合专业特点,根据课程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等,建立有可操作性的就业创业课程结构体系。

(四)能够完成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五)年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较上年增幅在6%以上。

(六)申报项目必须高度开放合作,充分依托优质社会资源,做到“高校与高校”“高校与政府”“高校与企业”“高校与社会”的高度融合。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组织实施“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管好用好“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是推动全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
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二)突出重点,认真准备。

各高校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主要任务,根据本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各高校申报的项目方案须经学校会议研究通过后,再上报省教育厅。

(三)坚持标准,求真务实。

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客观精准地进行项目申报,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要以此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各高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国家、省上有关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特色和亮点,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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