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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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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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管理
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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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管理
-史上最严苛的抗菌药物管理整治
formulary restrictions
时间依赖性且长时程 持续作用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
氨基苷类 达托霉素 喹诺酮类
碳氢霉烯类 头孢菌素类
红霉素 青霉素类
阿奇霉素 克林霉素 利奈唑胺 四环素类 万古霉素
治疗目标 PK/PD参数
浓度最大
AUC24/MIC Peak/MIC
暴露时间最长
T>MIC
药量最高
AUC24/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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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 细菌耐药性形式严峻 • 抗菌药物管理 • 新原则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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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 简称《指导原则》)
• 四部分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 各类主要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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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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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 细菌耐药性形式严峻 • 抗菌药物管理 • 新原则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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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细菌耐药
Furthermore, the overall prevalence of erythromycin-resistant Streptococcus pneumonia and ciprofloxacin-resistant E. coli was 94.7% and 65.7% in community settings, respectively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一、引言
1.1 背景和目的
1.2 范围和适用对象
二、抗菌药物基本知识
2.1 抗菌药物分类
2.2 抗菌药物作用机制
2.3 抗菌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
2.4 抗菌药物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2.5 抗菌药物耐药性
三、抗菌药物选择原则
3.1 常见感染病原菌及其敏感性
3.2 感染性疾病的临床特征和分级
3.3 抗菌药物选择的依据
3.4 特殊人群的抗菌药物选择
四、静菌和动菌治疗
4.1 静菌治疗的指导原则
4.2 动菌治疗的指导原则
4.3 静菌与动菌治疗的应用场景
五、联合用药与单一用药
5.1 联合用药的指导原则
5.2 单一用药的指导原则
5.3 联合用药与单一用药的选择依据
六、特殊感染病例的抗菌药物应用
6.1 呼吸道感染
6.2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6.3 皮肤软组织感染
6.4 外伤感染
6.5 腹腔感染
6.6 儿科感染
6.7 院内感染
七、抗菌药物的合理用药管理
7.1 抗菌药物的开具和使用
7.2 抗菌药物的存储和配送
7.3 抗菌药物的监测和评价
7.4 抗菌药物的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
附件:
1、临床感染病原菌的敏感性测试方法
2、不同抗菌药物的主要临床应用指南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抗菌药物:指具有抑制或杀死细菌生长的药物。
2、药动学: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过程。
3、药效学:研究药物对生物体产生效果的学科。
4、耐药性:指细菌对抗菌药物产生耐受或抵抗力的能力。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指在临床上正确、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的准则。
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问题日益突出,因此,严禁滥用、乱用抗菌药物,制定明确的应用指导原则尤为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应该根据细菌感染的类型、部位和严重程度进行选择,应先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药物,对于临床常见的疾病可以根据经验选择常用的抗菌药物。
同时,应该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药物过敏史及肝肾功能等因素合理选药。
2.限制大范围、长期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广谱抗菌药物对多种细菌起效,但易导致抗菌耐药性的发生和扩散。
因此,在临床应用中应尽可能选择狭谱抗菌药物,特别是对于轻度感染或已经确定不需要广谱抗菌药物的患者,不应过度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同时,对于使用广谱抗菌药物的病例,应严格掌握使用的时间,避免长期使用。
3.积极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医院感染是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为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需要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隔离和环境清洁等措施。
此外,对于需要使用抗菌药物的病例,应遵循原则2,尽量使用狭谱抗菌药物。
4.关注特殊人群使用抗菌药物的安全性:儿童、孕妇、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是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特别关注的人群。
对于儿童和孕妇,抗菌药物的安全性还未完全确定,应仔细权衡用药利弊;老年患者的肝肾功能下降,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减退,因此应该适当调整剂量;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影响药物的代谢和排泄,因此需要根据肝肾功能调整剂量。
5.提高患者合理用药的意识:患者应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抗菌药物,按照医生的嘱咐来使用,并且按照规定完成用药疗程。
同时,患者应定期复查,及时向医生汇报用药的情况,必要时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保药物的有效性。
在家使用抗菌药物时,患者也应该注意药物的保存、服药时间和剂量控制。
总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在临床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准则。
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指针对抗菌药物的使用,制定的一系列指导原则,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减少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以达到减少抗菌药物耐药性产生和传播的目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药物选择:根据感染部位、病原体种类和药物特点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2.药物剂量和疗程:根据患者年龄、体重、病情和药物特性等因素,确定药物的剂量和疗程,以保证疗效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3.药物给药途径: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特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如口服、注射、局部使用等。
4.药物联合应用:避免不必要的药物联合应用,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
5.药物选择性使用:避免不必要的广谱抗生素应用,优先选择针对具体病原体的窄谱抗生素。
6.药物预防性使用:避免不必要的药物预防性使用,如手术前的抗生素预防性使用等。
7.药物监测和评估:对患者的药物治疗效果和药物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药物治疗方案。
2023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23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用版)目录1.抗菌药物的演变历史2.抗菌药物的分类与联合用药3.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的应用4.抗菌药物的治疗性和预防性应用原则5.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正文抗菌药物在现代医疗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自 20 世纪初以来,随着细菌的演变,抗菌药物也在不断发展和更新。
从最初的青霉素到如今各种新型抗菌药物,它们的应用不仅治愈了许多患者,也挽救了许多生命。
然而,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了解抗菌药物的演变历史,掌握抗菌药物的分类与联合用药,理解抗菌药物在治疗性和预防性应用方面的原则,以及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对于临床医生和患者来说至关重要。
一、抗菌药物的演变历史从 20 世纪初至今,抗菌药物的演变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1920-1960 年:以球菌(如葡萄球菌、链球菌)为主导的抗菌药物应用阶段。
2.1960-1980 年:以杆菌(如铜绿假单胞菌等)为主导的抗菌药物应用阶段。
3.1980-1990 年:以耐甲氧西林的金葡菌等为主导的抗菌药物应用阶段。
4.1990-2000 年:以 MRSA/MRE、PRP、VRE 等为主导的抗菌药物应用阶段。
5.2000 年至今:以 ESBL、AMPC 等为主导的抗菌药物应用阶段。
二、抗菌药物的分类与联合用药抗菌药物可分为以下几类:1.青霉素类: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部分革兰氏阴性菌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2.头孢菌素类:广谱抗菌,对多种革兰氏阳性和阴性菌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3.红霉素类:对革兰氏阳性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和阿米巴原虫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4.大环内酯类:对革兰氏阴性菌和阳性菌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同时对支原体、衣原体和厌氧菌感染也有疗效。
5.氟喹诺酮类:广谱抗菌,对多重耐药菌有抗菌活性,组织浓度高,口服吸收好。
6.磺胺类: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同时对支原体和阿米巴原虫也有疗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 用抗菌药物。 2、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 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 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 (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 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 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 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 限)。
Hale Waihona Puke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 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 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 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 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 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1、基本原则:许多抗菌药物在人体内主要经 肾排出,而某些抗菌药物具有肾毒性,肾 功能减退的感染患者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如下 : (1) 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 ;
(1)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 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 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 量给药,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红 霉素等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属 此类。 (2)药物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脏清除 或代谢,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 的发生,肝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使用此类药 物,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属此 类。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 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 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 药物敏感试验 的结果而定。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 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 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 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 证。
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是指在临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考虑药物选择、用药剂量、用药途径、疗程以及联合用药等原则,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并减少药物耐药性和不良反应。
以下是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详细讨论。
1.合理选择抗菌药物:根据致病菌的敏感性结果,选择对致病菌敏感、具有良好组织渗透性、能达到治疗药物浓度和不良反应相对较小的抗菌药物。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药物过敏史、肾功能、肝功能、年龄等因素,并且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预计病原菌进行合理的药物选用。
2.合理确定用药剂量:用药剂量的确定要根据患者的体重、肾功能、肝功能等因素来确定,以达到治疗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特殊群体如老年人、儿童、孕妇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用药剂量的选择需要额外慎重,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者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3.合理选择用药途径: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个体情况,合理选择用药途径,包括口服、静脉注射、肌肉注射、局部使用等。
对于不需要立即起效的疾病,可以选择口服给药,而对于需要迅速起效或者无法口服的疾病,可以选择静脉给药。
同时,还应注意用药途径对药物浓度的影响,不同途径的用药剂量可能有所不同。
4.合理确定疗程: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致病菌的类型、患者的耐药性等因素,合理确定抗菌药物的疗程。
对于急性感染,一般建议用药7-14天。
对于慢性感染或复杂感染,可能需要更长的疗程。
同时,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需要监测疗效并及时调整疗程。
5.注意联合用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联合使用不同类别的抗菌药物以增强治疗效果。
例如,在治疗严重感染或多重耐药菌感染时,联合用药可以提供广谱的覆盖,减少耐药菌的机会。
但是,需要注意合理选择联合用药的药物,避免不必要的药物联合使用。
6.监测疗效和不良反应: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需要定期监测患者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疗程,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同时,需要注意抗菌药物使用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肾脏损伤、肝脏损伤等,并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理使用:遵循医学指导原则,科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根据病原体的敏感性、患者的病情以及疗效与安全性考量,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2. 按照適應症使用: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细菌性感染,而不适用于病毒性感染。
临床医生应根据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来评估感染的性质和病原体,以确定是否应使用抗菌药物。
3. 最小使用:抗菌药物应力争最小剂量、最短疗程、最低浓度使用。
避免不必要的使用,以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抗菌耐药的发生。
4.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个体化选择抗菌药物,合理调整剂量和给药方案。
5. 抗菌谱:根据临床需要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
应尽量选择具有较窄抗菌谱和对目标病原体敏感的药物,以减少肠道和环境中的菌群失调和微生物耐药性的发生。
6. 预防性使用: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只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例如手术预防性使用。
预防性使用时,应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并根据手术等操作持续时间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7. 联合使用:合理选择抗菌药物联合使用,以提高疗效、减少
耐药性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联合使用应根据病原菌的耐药性情况、临床表现以及患者的情况来评估和选择。
8. 监测和评估:临床使用抗菌药物后应进行疗效监测和不良反应的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同时,应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以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措施。
综上所述,合理、个体化、最小化使用,根据病原体的敏感性和患者的情况,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将有助于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和抗菌耐药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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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特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行阐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对上述内容有以下几点说明。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参考书,也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
4、为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
5、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部分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6、本《指导原则》中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的感染性疾病,其他未涉及的感染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7、在医疗工作中临床医师仍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
8、“病原治疗”中除本《指导原则》所列通常选用的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细菌耐药性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抗菌药物。
中华医学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三)给药途径: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
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