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效能办关于印发市直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度“机制创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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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0〕48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0〕48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0〕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维护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和约束,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政府派出机构,列入党委工作机关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应当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权责事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其他权责事项等类别。

第五条权责清单内容要素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行使层级等。

第六条政府部门为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调整、公布工作,对清单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负责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调整权责清单事项及相关内容;负责在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管理、维护、更新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明政[2017]1号【发布部门】三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2.08【实施日期】2017.02.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明政〔20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经研究,确定2017年度市重点项目290个,总投资373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60亿元。

其中,在建项目251个,年度计划投资431亿元;预备项目39个,年度计划投资29亿元。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五个一批”的项目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强化动态管理,强化督查考核,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把项目推进的主要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到位;要加强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审批服务、要素保障、施工协调、资金调度、安全质量等工作,促进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明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2017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290个)一、在建项目(251项)(一)交通(19项)★1.南龙铁路三明段★2.浦梅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中三明段★3.兴泉铁路三明段★4.厦门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尤溪段★5.厦门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尤溪至沙县段★6.莆炎高速公路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三明境)★7.国道205线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公路改建工程(沙县后底至三元荆东段)★8.国道纵五线(大田段)公路工程★9.泰宁至建宁高速公路大金湖服务区★10.莆炎高速公路三明境尤溪中仙至建宁里心段11.尤溪国省干线横五下村至玉池公路工程12.泰宁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13.泰宁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14.三元区306省道改线工程15.国省干线纵六三元茶林尾至荆东公路16.鹰厦铁路沙县改线工程17.国省干线横六线明溪大焦至上坊段18.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19.泰宁景区道路提升工程(二)能源(6项)★20.海西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三明境内段★21.三明电网项目(1)南三龙铁路配套220kV送出工程(2)三明增田~明溪雪峰220kV线路工程(3)三明鹤冲~黄历改接220kV线路工程(含南三龙铁路洋头牵引站~黄历220kV线路已建三明段改造)(4)三明市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二期★22.宁化鸡公岽风力发电项目★23.将乐积善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24.泰宁县芦庵滩水电站(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25.大田海诚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三)农林水利(25项)★26.建宁县种业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7.沙县双溪水库★28.三明(沙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29.沙县粮食储备库异地搬迁项目★30.将乐温氏集团有机农业产业化项目★31.永安溪源水库★32.永安昌民禽业蛋鸡生态养殖项目★33.尤溪县兴头水库★34.清流创新型油茶健康产业化项目★35.明溪十里埠现代渔业产业园建设项目★36.建宁县托斯卡纳欧洲风情园建设项目★37.尤溪汶潭水利枢纽工程38.尤溪省级农民创业园39.尤溪祥云银耳工厂化项目40.清流生态蛋鸡养殖加工产业化项目41.泰宁铁皮石斛种质资源保护训化与仿野生种植42.三明市库区大水面万吨生态有机鱼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3.建宁源容无患子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44.建宁禾丰现代种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45.建宁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46.建宁鑫锦宏生态农牧科技园建设项目47.建宁盛禾食用菌深加工建设项目48.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三明段)49.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一期)50.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四)工业(96项)★51.福建(三明)汇盛铁路重工迁建项目★52.三明福维纺织整体搬迁扩改项目★53.三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4.三元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56.宁化“双创”孵化基地建设项目★57.宁化月兔高效节能空调生产项目★58.宁化精密光学元件生产项目★59.梅列百特智能装备及物联传感器产业基地项目★60.梅列金圣特种铸件生产项目★61.梅列钢管束住宅产业化生产建设项目★62.梅列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3.明溪锦浪新材料系列产品生产项目★64.建宁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5.沙县金沙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66.沙县艾迈博生物医药建设项目★67.沙县厦工传动设备生产项目★68.沙县中节能环保产业园项目★69.将乐鸿燕纤维素酯生产项目★70.将乐泰达铝硅合金生产项目★71.将乐万峰新型墙体建筑材料生产项目★72.将乐祥源纺织多功能性。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6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6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根据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16日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落实单位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1.落实省上下达的去产能任务,坚决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坚决防止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市经信委、煤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2.落实好房地产各项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因城因地发展房地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3.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扩大股权融资规模,强化企业债券杠杆约束,降低企业杠杆率4.落实企业减费措施,进一步降低用能、物流等要素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5.引导企业用好用足惠企政策,扶持做大现有龙头企业,帮助协调解决各类发展要素问题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人行,各县(市、区)政府6.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继续策划实施一批投资工程包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7.培育壮大氟化工、石墨(烯)、稀土、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海斯福高端含氟材料、锂离子正极材料二期、石墨负极材料、汇天药业扩建等重点项目,力争实现产值620亿元以上市经信委、生物医药办,有关县(市、区)政府8.改造提升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加工、纺织等4个传统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力争实现产值2000亿元以上市经信委牵头,市科技局、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9.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完成技术改造投资800亿元以上,抓好310项重点技改项目建设,统筹推进“两化”融合、智能制造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10.整合提升15个重点工业园区,加快石墨(烯)产业园、氟化工专业产业园、信息经济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等特色专业园区建设,积极开展园区“二次招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400亿元市经信委牵头,市商务局、生物医药办,各县(市、区)政府11.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休闲旅游、健康养老三大主导产业,推进全国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和三明陆地港冷链物流、海鑫钢材物流配送等项目建设,力争新增冷链库容2万吨、限上商贸企业30家以上;推进泰宁、尤溪、建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大力发展乡村民宿、汽车露营地等旅游新业态;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一批健康养老基地市发改委、民政局、商务局、卫计委、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12.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创意设计、文化体育三大先导产业,推进10个省级以上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56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竞赛表演、健身休闲等体育服务业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达55亿元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13.提升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科技服务三大配套产业,拓展服务外包行业领域,推广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款、小微企业助保贷等业务,力争年内新增贷款130亿元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金融办、银监局、人行,各县(市、区)政府14.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壮大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5大产业20条产业链,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强化品牌创建和经营,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市农业局、林业局、烟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15.加强现代农业“一区三园”建设,大力推广农业“五新”,加快“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新增设施农业面积2000亩以上16.加强粮食产能区和高产示范片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20万亩、总产量稳定在110万吨以上市农业局、粮食局、农科院,各县(市、区)政府17.大力培育家庭农(林)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农业观光、农家乐等休闲农业18.积极发展“互联网+农业”,鼓励发展定制农业、众筹农业和农产品线上销售,不断衍生农业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市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19.加强产业研发平台建设,在汽车及零部件、铸锻工艺及设备、机械装备等领域提升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高端纺织、氟化工、石墨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再建一批产业研发平台市经信委、科技局、生物医药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20.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力争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5个以上,新增院士工作站10家以上,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投资工程包的意见-明政办〔2017〕54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投资工程包的意见-明政办〔2017〕54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投资工程包的意见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投资工程包的意见明政办〔2017〕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24号)和省、市关于补齐发展短板扩大有效供给和实施补短板投资工程包的工作部署,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工作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实施25个工程包,年度计划投资90.36亿元。

一、继续推进一批投资工程包对继续推进的工程包,各牵头部门及牵头推进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投资工程包的若干意见》(明政办〔2016〕55号)、《关于实施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的意见》(明政办〔2016〕127号)有关精神,加大推进力度,并进一步调整充实年度投资任务和实施内容,相关工程包的主要推进措施、建设运营机制及配套政策延续实施。

(一)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3.76亿元。

建设搬迁群众住房及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全年完成9400人搬迁任务。

(二)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11亿元。

1.新建和扩建110千伏变电站4座,新增变电容量13.8万千伏安,投产110千伏线路4条,线路长度70.85公里。

2.新建和扩建35千伏变电站2座,新增变电容量1.26万千伏安,投产35千伏线路3条,线路长度32.46公里。

3.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主要安排改造升级新型小城镇、中心村电网供电设施,改造村村动力电,农网户均配变容量达2.8千伏安,基本消除用户“低电压”。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三明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三明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三明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13•【字号】明政办[2008]108号•【施行日期】200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三明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08〕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单位:《2008年度三明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2008年度三明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8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闽效综〔2008〕4号)和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以推进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为主线,按照“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积极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运用绩效评估机制,促进管理方式转变,努力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两个先行区建设、促进三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估内容2008年我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闽委办〔2004〕52号)中确定的四个方面内容来执行,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政府及其部门自身建设的情况。

具体内容在考核指标中体现(见附件)。

三、责任分工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业务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17〕36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17〕36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17〕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6日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为补足城乡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努力提升我市城乡承载力、舒适度和宜居性,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2017年力争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落实项目800个,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70亿元、美丽乡村建设投资32亿元。

抓好新一批市政线网“六千工程”,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10公里、雨水管网160公里、污水管网136公里、供水管网153公里、燃气管网100公里和绿道155公里,开工建设地下管廊3公里。

加快治理停车难,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200个以上。

推进中心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完成路灯节能改造1000盏以上。

加快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抓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农村69231户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31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

推进城镇“三边三节点”省级重点整治提升项目。

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市整治村庄137个,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6条,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4个,继续推进公路铁路沿线绿化整治。

全市立足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深入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有感度”。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2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2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精神,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运用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要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广随机抽查制度,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市直有关单位要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清单的编制工作,并报市委编办备案,编办要负责收集汇总;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参照编制,并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部门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部门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部门改革发展重
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明政办[2017]21号
【发布部门】三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08
【实施日期】2017.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部门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2017〕21号)
市直有关单位,生态工贸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市直部门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在抓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全面工作的同时,集中更多时间和精力推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加快落实,以点带面提升工作水平、形成工作特色。

要紧扣各自的年度三项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推行挂图作战,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要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分三次,即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书面反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外,对有重大工作进度或突破重要工作节点的推进情况
应及时反馈市政府督查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附件:2017年市直部门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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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效能办关于印发市直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度“机制创
新”评审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明效办[2017]5号
【发布部门】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8.21
【实施日期】2017.08.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三明市效能办关于印发市直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度“机制创新”评审办法的通知
(明效办〔2017〕5号)
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直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度“机制创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效能办
2017年8月21日
市直政府工作部门
2017年度“机制创新”评审办法
根据《2017年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绩效考核指标解释》(闽效能办〔2017〕20号)和三明市《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效综〔2017〕3号)要求,制定市直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度“机制创新”评审办法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聚焦“机制活”要求,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形成的体制机制创新成果。

近年来开始探索,在2017年度发展成熟并取得主要成效的创新项目,也可申报。

(一)全面深化改革,落实重大改革试验和示范任务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二)项目推进、产业发展、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生态建设、“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三)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四)业务管理和自身建设方面的创新举措。

二、评审标准
(一)创新情况(40分)
1.项目符合报送要求,重要性、针对性和创新性强,目标任务清晰,且在全国、全省属于首创。

(35-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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