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2013清单计价规范变化及作用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细解读

工程造价鉴定以及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建立的全过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朱裕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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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规范》重点内容突出
新《规范》在认真总结我国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积累 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明确了: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 (强条3.1.1) (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强条4.1.2)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五大内容。(强条 4.2.1)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 计量规范规定的五项内容进行编制。(强条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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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3)通用安装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 (7)构筑物工程 (9)爆破工程 (2)仿古建筑工程 (4)市政工程 (6)矿山工程 (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由此可见,新《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 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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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亮点二】 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 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2.0.2、 2.0.3) (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4.1、3.4.2、3.4.3、 3.4.4 、 3.4.5) (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 (5.3.1~5.3.9) (4)规定了当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15种事项发生时,发承包双 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9.1.1)
2013清单计价规范详解

五、修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
(一)计价规范 “13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08规范”分 别增加11章、37节、192条,表格增加8种。 (二)计量规范 “13计量规范”是在“08规范”附录A、B、C、D、E、F基 础上制订的,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 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 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9个专业。正 文部分共计261条,附录部分共计3957个项目,在“08规范” 基础上新增2222个项目,减少419个项目。
三、修编原则
(一)“13计价规范” 1.依法原则 2.权责对等原则 3.公平交易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 5.从约原则
(二)“13计量规范” 1.项目编码唯一性原则 2.项目设置简明适用原则 3.项目特征满足组价原则 4.计量单位方便计量原则 5.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原则
四、“13规范”的特点
1.确立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 2.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范围 3.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 4.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5.注重了与施工合同的衔接 6.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7.完善了招标控制价制度 8.规范了不同合同形式的计量与价款交付 9.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 10.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 11.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增加了工程造价鉴定的专门规定 13.细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14.增强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15.保持了规范的先进性
5.关于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03规范”出于实体工程与措施项目分离的考虑,将模板工程作为措 施项目单列,但未给出如何实施的具体规定。本次修订中,意见也不完 全一致,主要有两种:一是维持“08规范”不变,二是将模板与混凝土 构件归并,模板工程不单列。考虑到模板与混凝土结合紧密,以及各专 业、各地区不同的计价习惯,“13规范”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在 “工作内容”中增加模板及支架的内容,并在正文中说明:“本规范对 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在“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 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 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 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解决了不同方式的现浇构件模板计价问 题。
2013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与应用讲义

三、新《规范》的解读与应用
部分新增术语
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 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 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2 术 语 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
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 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 失发生的费用。
部分新增术语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
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
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
2
其的说明和表格。
术
语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
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 和表格。
自2011年11月1日起试行。 5.《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本合同自2013年
7月1日起执行, (GF-1999-0201)同时废止。
一、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存在
问题: 08《规 范》本 身存在
三、新《规范》的解读与应用
部分新增术语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 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2 术 语
质量保证金: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 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链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相关规定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1 工程保修的原则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 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 保修义务。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解

一、概况《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B基础上制订的。
内容包括:正文、附录、条文说明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总则、术语、工程计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共计29项条款;附录部分包括附录A土石方工程,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附录C桩基工程,附录D砌筑工程,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附录G木结构工程,附录H门窗工程,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附录N天棚工程,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等17个附录,其中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为新编。
共计557个项目,在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基础上新增188个项目,减少33个项目。
具体项目变化详见相关教材二、修订依据(详见相关教材)三、本规范与“08规范”相比的主要变化情况1.结构变化(1)将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内容融合为本规范,更名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将原“08规范”附录A中“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拆分为“附录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与“附录C 桩基工程”。
(3)附录D砌筑工程,将“08规范”“A.3砌筑工程”整个章节的顺序做了调整,分“D.1砖砌体”、“D.2砌块砌体”、“D.3石砌体”、“D.4垫层”4个小节,将砖基础、砖散水、地坪,砖地沟、明沟及砖检查井纳入砖砌体中,将砖石基础垫层纳入垫层小节,将砖烟囱、水塔、砖烟道取消,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4)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取消“08规范”“A.4.15混凝土构筑物”小节,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新增常用的“化粪池、检查井”项目。
(5)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中,单列“F.1钢网架“小节,将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架桥归并为F.2小节,将原“08规范”“A.6.7金属网”更名为“F.7金属制品”小节,将金属网及其他金属制品统一并入金属制品小节。
2013清单计价规范新变化探讨

2013清单计价规范新变化探讨作者:况蓉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年第02期摘要:2013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以往2008版相比,在进行全方位修改、补充和完善之后,修改了原规范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并增加了相关条文说明,从根本上实现“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动态监管、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宏伟目标。
基于此,文中笔者就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清单计价、2013清单规范、施工合同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一、前言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颁布实施以来,在不断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顺应市场要求,更好的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投标报价技巧,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实务操作水平,2013年7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出台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即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于2013年7月1日颁布实施。
二、2013 清单计价规范主要变化1、规范架构有所完善2013 清单计价规范由计价规范和专业工程计量规范两部分组成,将原 2008 规范中的清单计价规范和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分别独立出来,形成1本清单计价规范和9本专业工程计量规范。
除计价规范适用于各专业工程外,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都对本专业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算规则、使用范围、项目特征描述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以保证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
2、专业划分更加细化2013清单计价规范将原2008规范中的6个专业( 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细化调整,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3个专业,调整后共分为9个专业: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二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
2003年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标志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近 年来再我国各地区、各部门的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有效推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 了丰硕的成果。
三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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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
2
通用性
3
竞争性
三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强制性
通用性
竞争性
1.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颁布的,共有15条 强制性规定;
2. 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编制 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遵守的规则;
3. 明确规定合同履行期间相关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调整、工程结算办理 等必须遵循的要求。
三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强制性
通用性
竞争性
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项目划分、工程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编码等全国通用,不收地方和部门的限制,为 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市场打下了基础。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 算规则简洁明了,符合工程项目设置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 、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推行“03规范”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 善计价规范,于2008年7月和2012年12月发布了“08规范”和“13规范”,住房城 乡建设部、财政部2013年3月印发了新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适应了工 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
这标志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逐步走向成熟,对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 计价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了十分重要的深远影响。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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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新旧清单强制性条文对比(二)
13版清单 条款 3.1.1 强制性条文规定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 计价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 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 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新增)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 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 制 (新增)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条款 1.0.3 08版清单 强制性条文规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 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013版清单更加详细地规范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相比于2008版清单增加了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这一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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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 3. 2013版清单
开辟了以合理风险分担为指引的合同价款调整 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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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清单强化了“合同计价风险分担原则”的强制性 效力,规定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时,载 明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 这从本质上体现了风险分担原则应秉承一种权责利对 等的思想,并考虑合同各方的意愿与能力,实现风险的合 理分担。 2013版清单第3.4.1款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发承包, 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 险内容及其范围”。
6.1.3 8.1.1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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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新清单规范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部分强制性条文由08版
阐述2013清单计价规范变化及作用

阐述2013清单计价规范变化及作用摘要:在2008清单计价规范中,存在着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如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划分与实际实施有出入,责任风险的划分不够清晰,专业工程的划分不细致,没有明确合同价款调整的具体方法,工程计价计量规范适用范围还不够完善,措施项目计价的规范不细致,部分条文说明不明确精细等。
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2013清单计价规范进行了变动改善。
关键词:2013清单计价规范、变化及作用1、新计价规范的特点同以往计价规范有所不同,新的计价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1更精细的专业划分在新的计价规范中,很明显的一个变化就是将原08年计价规范中的六大专业(装饰专业、安装专业、建筑专业、市政专业、矿山专业、园林专业)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调整,调整为九个专业。
其中,新规范将建筑专业与装饰专业进行了合并,统称为建筑专业。
并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离出来而形成一个新的专业,同时新增了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构筑物三个专业,对2008清单专业工程不全就行了补充。
由此得出,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由于工程的多样性对清单计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的2013淸单规范对于专业的划分更加细致,充分体现了专业特征,更具有针对性。
1.2更明确的责任划分在新规范中,将原08年淸单中很多不够明确的责任内容作出了明确的划分,同时还将原规范中一些定义模糊的地方进行了新的说明与阐释。
对很多地方比如甲供材料、暂估材料等处理方式进行的详细的说明和解析。
在原08计价规范中,对风险解决方式的强制性不够彻底,而在13计价规范中,对计价风险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说明,由之前的适用性更改为强制性:在建筑工程发承包时,应在相应的招标文件与合同中对计价中的风险部分及其范围进行明确,不得釆用所有风险、无限风险之类的语句来对风险内容及范围进行规定。
同时,新规范对风险进行了补充说明,在招标文件中综合单价没有明确划分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应提请招标人进行明确。
1.3更强化的可执行性在新规范中,对一些在以往不够明确的部分也进行了说明与补充:在08淸单规范中,其对工程量偏差进行的描述中,只仅仅标明了解决的方式,但是没有给出调整的过程与比例,而在新规范中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出现了偏差且偏差量大于15%时,其调整方式规定为:如果增加的工程量在15%以上,所增加的部分综合单价应当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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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2013清单计价规范变化及作用
摘要:在2008清单计价规范中,存在着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如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划分与实际实施有出入,责任风险的划分不够清晰,专业工程的划分不细致,没有明确合同价款调整的具体方法,工程计价计量规范适用范围还不够完善,措施项目计价的规范不细致,部分条文说明不明确精细等。
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2013清单计价规范进行了变动改善。
关键词:2013清单计价规范、变化及作用
1、新计价规范的特点
同以往计价规范有所不同,新的计价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1更精细的专业划分
在新的计价规范中,很明显的一个变化就是将原08年计价规范中的六大专业(装饰专业、安装专业、建筑专业、市政专业、矿山专业、园林专业)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调整,调整为九个专业。
其中,新规范将建筑专业与装饰专业进行了合并,统称为建筑专业。
并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离出来而形成一个新的专业,同时新增了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构筑物三个专业,对2008清单专业工程不全就行了补充。
由此得出,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由于工程的多样性对清单计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的2013淸单规范对于专业的划分更加细致,充分体现了专业特征,更具有针对性。
1.2更明确的责任划分
在新规范中,将原08年淸单中很多不够明确的责任内容作出了明确的划分,同时还将原规范中一些定义模糊的地方进行了新的说明与阐释。
对很多地方比如甲供材料、暂估材料等处理方式进行的详细的说明和解析。
在原08计价规范中,对风险解决方式的强制性不够彻底,而在13计价规范中,对计价风险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说明,由之前的适用性更改为强制性:在建筑工程发承包时,应在相应的招标文件与合同中对计价中的风险部分及其范围进行明确,不得釆用所有风险、无限风险之类的语句来对风险内容及范围进行规定。
同时,新规范对风险进行了补充说明,在招标文件中综合单价没有明确划分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应提请招标人进行明确。
1.3更强化的可执行性
在新规范中,对一些在以往不够明确的部分也进行了说明与补充:
在08淸单规范中,其对工程量偏差进行的描述中,只仅仅标明了解决的方式,但是没有给出调整的过程与比例,而在新规范中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在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出现了偏差且偏差量大于15%时,其调整方式规定为:如果增加的工程量在15%以上,所增加的部分综合单价应当调低。
而如果减少的工程量在15%以上,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综合单价应调高,与此同时,新规范中还随之注明了相应的调整公式。
由此可见,新规范无论是在专业的要求上还是对争议的处理上都进行了加强与明确,极大的增强了操作可执行性,这也极大的增强13清单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价值。
2、新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在了解到了新计价规范的主要特点之后,我们再进一步来看其主要的变化有哪些:
2.1新规范的主要原则
2.1.1在原规范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扩充和延伸,对相关的管理功能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管理和约束。
2.1.2严格遵守我国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的规定。
2.1.3继续对工程造价的运行机制进行深化改革。
2.1.4以现有的工程造价行业的认识与实施水平为基础进行造价管理。
2.1.5在最大限度的吸取我国国内企业优秀思想理念的基础上对国外相关地区和国家的先进做法与理念进行了充分的借鉴与吸收。
2.1.6在多个方面体现出了与国际模式的完美融合,参考与采纳大量优秀成果,体现我国造价管理同国际接轨的强大信心。
2.1.7最大限度的完善了我国计价工程的运作模式和管理范围。
2.2新规范的技术要点
2.2.1进一步强调管理的程序化。
工程管理程序化是特别重要的一点,它不仅仅是管理工作有序化和程序化的有机结合,还是实现既定管理目标的根本保障。
所以新规范进一步注重并加强了造价管理中各环节的程序化,使造价管理程序越来越严密规范。
2.2.2根据我国建筑工程的实际特点与经验,提出了更多具有针对性的管理理念,同时增加了很多符合国情特点的工作方法,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方针政策。
2.2.3提升并改进我国建筑业的生产方式。
新规范以我国20多年的工程经验成果为基础,同时借鉴了国外先进的改革方式与生产经验,从各个角度使造价理念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2.3新规范中定额计价与淸单计价的区别
2.3.1工程量计价淸单的原则是实行量价分离。
在实际操作中,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再由投标人以自己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来进行适当的报价,而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投标人都在同样的高度进行竞争。
而定额计价则是不分企业大小,按照国家统一预算来计算工程量,并按照规定的费率进行计价。
2.3.2在工程的淸单计价中,承包方与发包方共同分担风险。
2.3.3清单计价中实施了措施项目中单价项目和总价项目分类列项,与项目计价特点吻合,更加符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措施项目的计价方式。
2.4新规范中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2.4.1在清单编制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错误和关键环节。
一个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淸单、措施项目淸单、其他项目淸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
编制时必须做到不丢项不落项,项目完整,划分准确。
2.4.2在编制工程量淸单时出现错漏项的危害与相应需要承担的责任。
对于发包方来说,工程量淸单如果出现错漏的问题,将会直接导致发包方被承包方提出的各种问题所困扰,比如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与价款调整等情况的出现。
而对于承包方来讲,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则有可能为他们提出高价结算提供机会。
如履约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错算,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新计价规范变化的作用
3.1专业工程划分变动的作用
通过对各专业工程的详细划分,清单计价模式的构架体系更完善、适用范围更广,使造价人员对各专业的区分有更清晰的认识,在清单编制实施过程中更方便的找到对应的专业工程计量计价规范,运用其专业工程的计量规范和计价规范以及对应的细致条文说明,更加具有针对性,在实施中能够更加有效率,运用起来更加有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3.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变动的作用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规范的变动,计量规则更加明确,各个专业工程间的计量也有相应联系,各种条文说明更加仔细和有规范性,造价人员在清单编制和审核
实施过程中对于分部分项工程的列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规则有统一的清晰认识,操作更加规范。
细致的说明和规范避免了造价人员在计量计价中的大多数不一致的观点,可以减少发承包双方关于工程量清单纠纷的事项,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操作性。
3.3责任划分变动的作用
诸多的适用性条文改为强制性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显示随着清单计价的逐步改革,2013清单计价规范对责任划分的原则更加清晰明确。
发承包双方对于自身责任的更加明确了解,能够减少后期的争议纠纷,对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责任、风险的划分有深刻的理解。
让发承包双方重视各自的责任,尤其是在争议纠纷易发生的环节仔细认真做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尽量避免纠纷错误的发生。
结语:2013新计价规范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深入推行,与现在实际的建筑市场相结合,降低风险的发生,有利于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计价行为,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马永军.谈”2013清单计价规范十大亮点”[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22(16):81-82
[2] 杨辉,陈丙智.对当前清单计价规范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分析[J].管理学家.2013,6(15):50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