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法】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锦政发…2006‟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5‟41号)精神,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发改发...2005‟108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发改发...2005‟1088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发改发...2005‟107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发改发...2005‟1098号)及•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辽发改投资 (2)006‟40号)要求,结合锦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及目标全市投资体制改革要以•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省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以及辽宁省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为出发点,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新型投资体制,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只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制。

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规范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秩序的实施意见(试行)-锦政发〔2019〕26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秩序的实施意见(试行)-锦政发〔2019〕26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秩序的实施意见(试行)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秩序的实施意见(试行)锦政发〔2019〕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针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为回应人民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房地产项目的用地管理市土地储备中心要会同古塔、凌河、太和区政府和松山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相关区政府(管委会)〕进一步规范拟收储的商住项目用地的前期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禁止企业或个人通过受让、租用等方式违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各类非农业建设。

同时,继续加大对已收储土地的工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房地产项目用地。

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相关区政府(管委会)统筹安排好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调整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规模时序。

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计划需经市土地交易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相关区政府(管委会)按计划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并将各区政府(管委会)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市绩效考评范围。

对于未列入年度用地供应计划的房地产用地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应。

确需供应的项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相关区政府(管委会)报请市土地交易管理委员会同意后,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供应。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全面评估和逐级审批,并最终决策是否批准立项的程序。

该程序旨在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良好效果。

一、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起点,主要是对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和初步评估。

审查程序包括以下内容:1.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的名称、规模、性质、建设内容、经济效益等基本信息。

2.形成项目建议报告: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申请书初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形成项目建议报告。

3.研究决定是否进入全面评估: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议报告决定是否进一步进行全面评估。

二、全面评估全面评估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重要环节,主要是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程序包括以下内容:1.编制评估报告:项目建设单位责任编制评估报告,报告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和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估结果。

2.召集评估会议:主管部门召集评估专家组成员举行评估会议,评估会议主要讨论评估报告的内容、结论和建议。

3.审查评估报告:主管部门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审核评估方法和数据的科学性和可信性。

如有需要,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

4.研究决定是否批准立项: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立项,并形成立项决议。

三、逐级审批逐级审批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重要环节,主要是将立项决议逐级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审批程序包括以下内容:1.提交立项决议:主管部门将立项决议以书面形式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2.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决议:上级主管部门对决议进行审查,审核决议的合理性和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

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决议的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立项,并形成批复文件。

四、最终决策最终决策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终点,主要是由政府决策层对项目立项进行最终决策。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措施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措施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措施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已成为制约项目进展的一大瓶颈。

为了促进工程建设的快速推进,提高审批效率,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一、简化审批程序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繁琐,手续繁重,导致审批时间长、效率低下。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来提高审批效率。

具体措施包括优化审批材料清单,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节点等。

同时,建立一体化的审批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流程协同,可以有效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二、强化审批机构的能力审批机构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主要执行者,提升审批机构的能力是优化审批流程的关键。

首先,应加强审批机构的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审批能力。

其次,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励审批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最后,加强审批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优化提供了新的机遇。

可以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实现审批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通过建立电子审批系统,可以实现在线申报、在线审核、在线批复等功能,极大地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人为错误和延误。

四、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为了确保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措施能够落地生效,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问责机制可以包括追究责任、处罚不作为、奖励先进等方式,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问责和改进。

五、加强沟通与协调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需要各个相关方的共同努力和协作。

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

同时,要加强与企业、专家、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协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工程施工方案调整审批流程

工程施工方案调整审批流程

工程施工方案调整审批流程一、背景介绍工程施工方案的调整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的必要变更。

然而,这些调整必须按照一定的审批流程进行,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同时,也要保证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工程施工方案调整审批的流程。

二、施工方案调整申请1. 提交申请施工方案调整申请由施工单位提出,应包括调整理由、调整内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等相关信息,并附上相应的文件和资料。

2. 验证材料完整性申请提交后,审批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验证,并通知施工单位如有不完整之处应及时补充。

3. 初步评估审批机构进行初步评估,对申请进行技术和安全方面的审查,评估施工方案调整对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

三、施工方案调整审查1. 多部门参与施工方案调整审查应由多个相关部门参与,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设计单位等,根据各自的职能对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2. 技术论证审查过程中,技术人员应对调整后的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在调整后的方案中没有技术风险和质量隐患。

3. 安全评估安全监管部门应对方案进行安全评估,综合考虑施工方案调整对现场安全的影响,确保调整后的方案不会带来安全事故隐患。

四、审批结果1. 审批决策综合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批机构进行决策,决定是否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申请。

2. 审批通知审批机构向施工单位发出审批通知,告知审批结果和需要履行的程序。

五、方案调整实施1. 履行必要手续施工单位按照审批通知的要求,履行必要的手续,包括办理相关手续、报备相关部门等。

2. 调整方案实施施工单位根据审批结果,对施工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现场指导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施工。

3. 监督检查审批机构或相关部门对调整后的施工方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总结与展望通过工程施工方案调整的审批流程,可以保证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合理调整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审批流程的效率,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损失。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20日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精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为目标,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协调、管理、运行、监督体系,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实事求是。

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建设适合地域特点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标准最优。

对标先进,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起步,在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上采取创新举措,着力营造最优发展环境。

系统推进。

通过各种信息化手段统筹规划,实现以项目为主导的发展方式向以规划为主导的发展理念转变。

加快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完善配套政策,全面系统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三)改革内容。

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改革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改革贯穿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以及公共设施报装、接入等全过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锦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锦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锦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锦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发展,保障城市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锦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审批制度。

二、审批的范围锦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适用于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审批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公共设施等。

三、审批机构设置及职责1. 锦州市规划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工作,包括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和批准等。

2. 锦州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等。

3. 锦州市质监局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批工作,包括工程质量的验收和合格证的颁发等。

4. 上述审批机构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审批工程项目时应保证审批决策的科学合理性,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四、审批流程1. 项目申请阶段:申请人应当向规划局提供工程项目的规划方案,包括用地规划、功能布局和建筑风格等,并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

2. 审批机构初审:规划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不符合要求,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要求补充完善。

3. 规划许可审批:经过初审合格的项目,规划局进行实地勘查、论证和评估,并依法作出审批决定,发放规划许可证。

4. 施工图设计阶段:申请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给建设局进行审查。

5. 施工许可审批:建设局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监督检查施工图的合法性和技术可行性,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

6. 工程施工阶段:申请人应当在施工前向建设局提交施工计划和相关资料,保证施工过程合法合规。

7. 竣工验收审批:工程竣工后,由质监局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通过验收后,发放工程竣工合格证。

五、审批文书的效力审批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准、许可和验收具有代表性和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审批规定。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09•【字号】锦政办发〔2016〕138号•【施行日期】2016.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锦政办发〔2016〕1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9日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整合、规范、提升建设工程审批服务效能,在《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方案(试行)的通知》(锦政办发〔2014〕92号)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在逐一梳理审批事项前置要件的基础上,打破部门界限和审批阶段界限,实施四次并联。

即:辅导并联、勘验并联、图审并联、审批并联。

第三条对审批流程进行充分辅导,招商引资类项目由招商部门组织对投资企业进行前期辅导,政府投资类项目由市发改委组织对项目单位进行前期辅导,为审批提速奠定基础。

第四条设定审批时限。

审批部门要提高审批效率,提高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在流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事项。

第二章招商引资类项目第五条审批流程:1.土地挂牌。

项目单位先到发改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即办);再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环评,先由环保部门(审批局)出具环评初步意见,国土部门根据环评初步意见及土地基本情况进行挂牌,同时环保部门对环评情况按程序进行拟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

土地挂牌至土地成交确认书期间需40天时间,在此期间项目单位委托具有资质中介编制能评、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稳评、项目可研报告、安评、控规方案、详规、立面、初设、人防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用电、用水申请等(环评文件批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完成;水保方案、节能审查意见、稳评备案、安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可在施工许可前办理完成即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改办法】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
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
程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整合、规范、提升建设工程审批服务效能,在《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方案(试行)的通知》(锦政办发〔2018〕92号)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在逐一梳理审批事项前置要件的基础上,打破部门界限和审批阶段界限,实施四次并联。

即:辅导并联、勘验并联、图审并联、审批并联。

第三条对审批流程进行充分辅导,招商引资类项目由招商部门组织对投资企业进行前期辅导,政府投资类项目由市发改委组织对项目单位进行前期辅导,为审批提速奠定基础。

第四条设定审批时限。

审批部门要提高审批效率,提高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在流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事项。

第二章招商引资类项目
第五条审批流程:
1.土地挂牌。

项目单位先到发改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即办);再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环评,先由环保部门(审批局)出具环评初步意见,国土部门根据环评初步意见及土地基本情况进行挂牌,同时环保部门对环评情况按程序进行拟受理公示和拟
审批公示。

土地挂牌至土地成交确认书期间需40天时间,在此期间项目单位委托具有资质中介编制能评、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稳评、项目可研报告、安评、控规方案、详规、立面、初设、人防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用电、用水申请等(环评文件批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完成;水保方案、节能审查意见、稳评备案、安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可在施工许可前办理完成即可)。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办理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进行规划总平面图(含管网)报审、用地规划申请;规划部门在10天之内完成规划审核意见(管网审核意见可延至施工之后审批);最后由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不动产权证书。

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期间可同时办理宗地图、缴款证明及出让金收据、完税凭证等,最后由国土部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投资企业立即进行3个立面方案报批、扩初批复及环评文件的正式批复办理,在此期间环保部门(审批局)完成环评文件批复;规划部门在3天之内出具立面审查意见,市审批局在6天之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最后由规划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许可证。

投资企业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立即进行施工图报审工作,主要包括建设审图、人防审图、消防设计审图(可延迟到开工之后);同时进行财政缴费(含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招投标备案、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备案、质量监督与安全措施备案等申报工作及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安全措施费、劳保统筹费;市审批局在13—18天内完成施工图批准书和防空地下室批准书,财政部门和市审批局在2天内出具缴费通知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