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第一届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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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2013年中欧法学院“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专业目录 初试及复试命题范围

中国政法大学 2013年中欧法学院“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专业目录 初试及复试命题范围

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2008年9月成立,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

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温家宝总理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自成立以来,本院已招收2008、2009、2010、2011、2012五个年级、共计414名中国硕士研究生和57名外国留学生。

2012-2013学年,本院在校硕士生309人,其中:中国学生297名;国际学生12名。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本院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5%,详见下表:专业计划人数推免生民商法学238经济法学228刑法学104诉讼法学104宪法与行政法学104比较法学104法律硕士(非法学)2525合计1105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1【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 2二、培养方案1.培养目标本院中国“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旨在培养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胜任多种法律职业之法学通才。

(1)透过中国政经体制和法律互动的大背景,学生能理解法律原理,通晓法律规则,驾驭法律解释,看到现有法律的合理性和局限性,进而预见法律变化。

(2)出色的中、英文语言能力,包括:准确、优雅的写作风格,说理透彻的书面和口头表达。

(3)能围绕某一法律问题而检索中、英文法律文献,包括:制定法、司法判决、学术著述;掌握文献征引和标示文献来源的规则。

2.学制:两年3.课程设置和特色课程开设时间(学期)学分课程性质宪法与行政法12必修法律职业伦理12必修中国经济改革和法制建设12必修民法原理(总论)12选修、民商法专业必修合同法12必修财产法12必修刑法13必修婚姻法12选修、法律硕士专业必修法社会学12选修侵权法22必修刑事诉讼法22选修、刑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必修民事诉讼法22选修、民商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必修选修行政诉讼法22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专业必修选修公司法23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必修劳动法22选修、法律硕士专业必修知识产权法22选修法律方法22选修西方法律研究和法律英文写作31必修破产法32选修、经济法学专业必修中西方法律比较32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比较合同法32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欧洲知识产权法32选修比较公司法32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欧盟法简介32选修选修欧盟市场管制32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必修国际私法32选修国际公法32选修国际货物买卖32选修法律实务(谈判、法律诊所、模拟32选修法庭、参观法院)(每学期课程可能会有调整,以开学前发布的课程表为准。

法学会发言稿

法学会发言稿

法学会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嘉宾、尊敬的主持人、亲爱的同仁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法学会全体成员,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与衷心的感谢!本次会议的召开,旨在促进法学界的学术交流和专业发展,共同探讨法学领域的热点问题与挑战。

我们都知道,法学是一门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学科,它既是一门理论体系,也是一项实践科学。

法学的研究对象包含了法律的制定、实施和适用等方面,以及社会的法治与公平正义。

而我们作为法学从业者,时刻不能忽视法学的社会责任与使命。

在当今社会,法学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作为法学从业者,我们肩负着传承和发展法学的重任。

我们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积极参与到法学研究中去,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同时,我想就当前法学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几点看法。

首先,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应该更加紧密结合。

我们需要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探索和应用法律实践中的创新思维和方法。

其次,我们要加强国际法学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成果,推动我国法学的国际化,为世界法学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最后,我们要加强法学人才培养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实践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学价值观。

在未来的发展中,法学会将继续致力于提升法学研究水平,加强学术交流,为法学界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也真诚希
望各位能够积极参与我们的学术活动,共同推动法学事业的繁荣与进步。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嘉宾和各位同行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祝本次法学会议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2013年12月29日,2013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1徐建国际报告厅正式召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教授致开幕词,感谢各位专家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希望每年一度的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能够对中国的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并预祝本次发布会圆满成功。

发布会第一单元由张翔教授主持,首先作为特别事例,播放了12月28日新闻联播通报的湖南省衡阳市破坏选举案,并由中国政法大学焦洪昌教授进行点评。

焦洪昌教授首先从人大选举的制度方面指出这类现象在原先是少有的,其次从选举的组织领导的方面指出了该次事件的现实因素,第三从法律本身的角度出发,指出在该事件的处理上,法律可能遇到了新的问题。

在焦教授对特别事例进行了精彩点评之后张翔教授宣布了2013年的十大宪法事例,依次如下:1.唐慧案2.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3.甘肃初中生发帖被刑拘4.交通运输部强制安装车载导航5.人大代表提案收回税收立法权6.广西武鸣错发二胎准生证7.司法公开破除“司法神秘主义”8.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判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案9.最高检检察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反贪腐专项报告10.“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第一场讨论是唐慧案,评论人是中央民族大学熊文钊教授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齐小力教授。

熊教授首先对唐慧案的社会影响度抒发了自己的意见,指出唐慧案本身涉及了多方面的宪法性问题,其中劳动教养制度无疑是最重要的问题,熊教授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8日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围绕着唐慧案对劳动教养制度,从人身自由和行政强制、处罚的角度对此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齐教授,结合着十八大报告,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给予了积极的评价,齐小力教授主要从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依据的角度,介绍了劳动教养制度的立法背景,结合法律保留的原则,法律程序从法律层面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分析,并基于劳动教养制度所反映的瑕疵提出两点立法方面的建议。

2022中欧涉及的政治知识点

2022中欧涉及的政治知识点

2022中欧涉及的政治知识点欧洲观察室|俄乌冲突在政治、经济层面如何挑战未来中欧关系本文是上海欧洲学会与澎湃新闻“外交学人”合作推出的“欧洲观察室”专栏的第26篇。

5月14日,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中欧关系研究中心和上海欧洲学会共同发布《欧洲对华政策报告(2021)》和《欧盟的大国和地区政策(2021)》。

与2020年相比,2021年中欧关系急转直下,同时,在新冠疫情对欧洲影响逐步减轻情势下,欧盟加速向地缘政治力量转化,其大国和地区政策也发生了较大调整。

而2022年俄乌冲突爆发,又为中欧关系横添变数和挑战。

中欧作为两大力量、市场和文明,未来能否一道推动双边关系行稳致远,为动荡的世界局势提供一些稳定因素?在俄乌冲突刺激下,欧盟的战略自主是否会受到影响,它又将如何借此机会继续拓展其地缘政治影响力?澎湃新闻获授权刊发上述两份报告中的部分文章,希望能有助于我们寻找上述问题的答案。

2021年是欧盟对华政策具有转折性的年份。

在《欧盟-中国:战略展望》文件出台两周年之际,欧盟于2021年4月对该战略文件中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视,并在斯洛文尼亚担任轮值主席国期间就对华政策问题开展了讨论,其中有声音指出要实施更强硬的对华政策,更强调中国作为“制度性对手”的角色。

与上一年相比,2021年的欧盟对华政策无疑更具竞争性与对抗性。

这一年围绕人权问题对华制裁,更是将欧盟对华政策的对抗性推向高潮。

尽管如此,欧盟在总体上仍然维持多面性的对华政策定位,即将中国视为“合作伙伴、竞争者和制度性对手”,这一定位也被欧洲议会等欧盟其他机构以及以德国新政府为代表的欧盟成员国所接受。

欧洲议会2021年的“欧中新战略”报告以及德国新政府的执政联盟协议中都明确重申了这一对华政策定位。

与此同时,2021年欧盟对华政策的不同层面之间也呈现出较大的反差乃至矛盾,欧盟对华合作与竞争并举,“在多面性中寻求平衡”成为2021年欧盟对华政策的主基调。

2021年欧盟对华政策的主要趋势与特点2021年欧盟对华政策延续了2019年以来欧盟对华政策调整趋势,也体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欧盟对华政策意识形态化倾向更加明显。

人大法学院杜副教授参加中欧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杜副教授参加中欧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杜副教授参加中欧国际私法
学术研讨会
6月7—8日,由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比较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Max-Planck Institute for Comparative and 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Hamburg ))主办的中欧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Symposium on 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in China and Europe )在美丽的港口城市汉堡举行。

来自中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波兰、荷兰、丹麦、瑞士等国家和地区的60余位国际私法学者和实务人士参加了会议。

此次研讨会主要以近年来中欧国际私法的立法发展、实务运作和理论基础为内容,着重探讨中欧民商事、贸易交往过程中的管辖权、法律选择和判决执行以及国际商事仲裁问题,尤其关注中国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制定与创新,以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解释与适用。

中欧峰会外交部发言稿范文

中欧峰会外交部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对中欧峰会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嘉宾拨冗出席峰会表示衷心的感谢!中欧关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

自建交以来,中欧关系取得了长足发展,双方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领域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基础。

当前,中欧都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加强中欧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对于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峰会以“携手应对全球挑战,共创中欧合作新未来”为主题,充分体现了中欧双方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的坚定决心。

在此,我愿就以下几个方面发表看法:一、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

中欧作为世界两大经济体,有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我们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二、深化互利共赢合作,共同推动世界经济增长中欧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

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创新合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实现互利共赢。

同时,我们应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应对全球性风险,为世界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

三、加强人文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也是中欧合作的基石。

双方应加强人文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夯实中欧关系的社会基础。

我们鼓励双方加强教育、科技、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让更多民众受益于中欧关系的发展。

四、坚定支持对话协商,妥善处理分歧中欧在一些问题上存在分歧,但这不应成为阻碍双方合作发展的障碍。

双方应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原则,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分歧,推动中欧关系行稳致远。

女士们、先生们,中欧峰会是中欧关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开创中欧合作新未来,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最后,预祝本次峰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法律专业研讨会发言稿

法律专业研讨会发言稿

法律专业研讨会发言稿尊敬的各位专业人士、亲爱的同仁们: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组织者给予我这次在法律专业研讨会上发言的机会。

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律专业的思考和见解。

作为法律专业的从业者,我们的工作是为了维护公正和公平。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法律的适应性和法治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探索,以适应这个时代的要求。

首先,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需要掌握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熟悉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同时,我们还需要关注法律的最新动态,了解最新的法律条文和判例,及时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

只有站在学习不断进步的前沿,我们才能够在实践中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其次,我们应该注重法律实践的创新。

法律的发展需要不断地与时俱进,因此我们需要在实践中寻找新的解决方案。

比如,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积极研究和探索相应的法律规制和解决方法。

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将其合理地运用到我们的法律实践中。

只有不断创新,我们才能够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法律的进步。

另外,我们还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的法律问题日益紧密相连。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全球性的法律挑战。

我们可以通过参加国际研讨会、访问交流等方式,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专业人士沟通和交流,共同研究和解决法律问题。

只有通力合作,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应对全球性的法律挑战。

此外,我们还应该关注法律教育的问题。

法律的培养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应该关注法律教育的质量和创新。

我们可以通过改进教学方法,增加实践环节等方式,提高法学院和培训机构的教学水平。

同时,我们还应该鼓励学生参与到实际法律工作中,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

只有有一个良好的法律教育环境,我们才能够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法律从业人员,为法律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简介迄今为止,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是唯一获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

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温家宝总理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2008年10月23日,中欧法学院成立庆典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莅临庆典并致辞。

自2008年10月23日成立以来,中欧法学院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合伙人院校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政府协议、资助合同和中外合作办学协议所规划的各项任务已顺利开展。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1. 管理中欧法学院的决策机构为“联合管理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 司法部前部长张福森先生为中方主席,汉堡大学代表尤汉林教授为欧方主席。

中欧法学院的日常工作由院长负责,中国政法大学、汉堡大学分别推举一名联席院长,其中:中方院长方流芳教授为学院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欧方院长高美莲(Ninon Colneric)教授负责财务和培训。

高效、透明和国际化是中欧法学院的管理特色。

中欧法学院管理团队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中国人和外国人,团队成员精诚合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

中欧法学院最大限度公开行政管理、财务和教务信息,目前,凡是与学院有关的一切重要信息,都可以从学院网站 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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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第一届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
(2009年1月10日)
张福森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2009年元旦刚过,有幸出席由中欧法学院主办的第一届国际学术研讨会,我感到非常高兴。

首先,我要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与会的各位嘉宾表示亲切的问候!我相信这次会议将有力地促进与会中欧法律界人士的交流与合作,成为中欧法律界进一步深入了解、扩大共识、加强交流、增进友谊的良好契机。

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法律在保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与繁荣、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建设,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的同时,民主法制建设也获得了长足发展。

1997年,中国共产党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1999年,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将这一基本方略写入了宪法修正案。

2004年,中国再次修改了宪法,增补了保障人权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等条款。

经过30年的努力,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了400多部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颁布了近900个行政法规,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当代中国的立法史上,有几部法典对于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行政诉讼制度,赋予普通公民与国家行政机关对簿公堂的诉讼权利,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顺应了国际刑事司法的潮流;1997年修订的《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体现了“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1999年制定的《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对于保护民事主体自主从事民事行为,维护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2000年制定的《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第一次对限制和剥夺公民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的立法权限作了严格法律限定;2007年制定的《物权法》,确立了物权的平等保护原则,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民法典的基础。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大力加强行政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2004年,国务院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2002年以来,中国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完善公正权威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为了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素质,中国从2001年开始实施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凡担任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律师,都必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截止2008年,已经成功组织实施了7次国家司法考试,累计报考人数180多万人,累计通过27万多人,为司法机关选拔了大批法律专门人才。

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又一大“亮点”。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

近年来,中国政府通过实施法律援助,为一大批贫者、弱者、残疾者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免费法律帮助,仅2008年一年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多万件,受援人数超过200万人次。

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根本价值取向。

普法是中国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这项由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大创举。

从1986年开始,中国已顺利实施了四个五年的普法规划,目前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正在执行之中。

持续20多年的全
民普法,在数以亿计的民众中普及了法律知识,传播了法制观念。

实践证明,经过常抓不懈的全民普法教育,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显著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深厚的社会基础。

2001年底,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为了切实履行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和中国所作的承诺,我们已经完成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清理和修改工作。

我们还将按照法制、统一、非歧视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抓紧完善既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为发展中外经贸合作关系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中欧法学院是中国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学院的成立开创了中欧合作的又一新篇章。

经过30年改革开放的中国需要进一步了解世界,世界也需要进一步了解当今中国。

欧洲是现代法治的发源地,有着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发达的法律文化,对近现代世界法制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东方古国,中华法系也曾对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做出过历史性的贡献。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

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既要立足本国的国情,发扬自己的优良传统,又要广泛学习借鉴包括欧洲在内的世界各国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

中欧法学院的建立,为中国法律和法学界深入学习欧洲法律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也为欧洲以至更大范围的外国法律和法学界人士学习和了解中国法律建造了一座坚实的桥梁。

我相信中欧法学院一定会在中欧法律交流中扮演重要而积极的角色。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一个更加安全、崇尚法治的和谐世界而共同努力。

再过十多天就是中国农历春节,这是中国最隆重的节日。

在此,谨向各位与会嘉宾致以美好祝愿: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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