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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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担保修责任。

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是XXX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保证在正常合理使用情况下,所售商品房的基础和主体结构、墙面和顶棚抹灰层、木制品等均在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但若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如果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责任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保修期限为一年至五年不等,具体以保修项目为准。

一般性维修2天内处理,较大的维修工程1周内上门维修。

住宅使用说明书请妥善保管,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公司质量保修部门。

2、在装修过程中,请遵守相关规定和安全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和安全。

3、请勿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有需要,请事先咨询物业管理部门并经其同意后方可进行。

4、装修完毕后,请妥善保管好装修材料,以便今后维修和更换。

三、设备使用1、请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各种设备,不要超负荷使用,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2、请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如有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3、请勿擅自改变设备的位置和布局,如有需要,请事先咨询物业管理部门并经其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维修保养1、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联系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维修。

2、保修期满或保修范围以外的部位,均以有偿服务方式给予维修。

3、如因用户使用不当或装修不当造成的损坏,责任由用户承担。

五、其他事项1、请遵守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保持住宅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请勿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3、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物业管理部门。

2、装修时不能破坏房屋结构、立面、公共部分、相邻住户设施和园林绿化,也不能损坏暗埋管线。

如果要改动室内隔墙,需要提供设计方案并经过管理部门审批。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正规范本(通用版)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正规范本(通用版)

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背景介绍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指在购买住宅时,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的一种保证,以确保住宅质量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该保证书是对开发商在住宅建设过程中所做的质量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承诺,旨在保障购房者的利益,确保所购买的住宅质量达到合理的标准。

二、保证事项住宅质量保证书包括保证事项:1. 结构质量开发商保证所售住宅的主体结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标准,并且经过必要的检测和验收,保证不会发生严重安全隐患。

2. 室内空气质量开发商保证所售住宅的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通过严格的材料选择和施工措施,确保住宅内部环境的良好,不会对居民的健康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3. 设备设施配套开发商保证所售住宅的设备设施配套齐全,包括供水、供电、供暖、通风、排水等基本设施,并且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 建筑材料质量开发商保证所售住宅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过必要的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其质量可靠,不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 质量保修期限开发商保证住宅的质量保修期限为自交付之日起一年,期间内如果发现住宅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相关部位或设备。

三、维权方式如果购房者在住宅质量保修期限内发现住宅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采取几种维权方式:1. 协商解决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提出自己的质量问题,并要求开发商负责修复或更换,以确保住宅的质量符合标准。

2. 申请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功,购房者可以向相关的仲裁机构进行申诉,并要求对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以便得到公正的解决。

3. 提起诉讼如果仲裁不满意,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质量纠纷,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补充说明该住宅质量保证书仅对购房者有效,不可转让给其他人。

购房者在签署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并理解保证书的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开发商咨询并要求详细解释。

购房者应按照保修期限内的规定及时检查住宅的质量,并及时向开发商报告存在的质量问题。

(完整版)四川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带装订说明)

(完整版)四川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带装订说明)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川省建设厅制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加强商品住宅的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对提供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作出质量保证和承诺:一、符合国家、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通过市各责任主体单位和专项部门的验收,质量等级为。

三、工程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自交付使用之日(即年月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上述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由本公司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五、因用户不遵照《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

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保修责任。

六、经有关专业部门鉴定,属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住宅,将予以退还或协商调换。

七、有关质量的来信、投诉。

本单位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并在日内妥善处理。

报修地点(单位地址),,电话:。

八、如对本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属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

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同时,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单位愿承诺和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本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公章)(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年月日住宅使用说明书1、使用荷载2、使用要求(1)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作用功能(2)室内装修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告施工单位,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施工荷载;严禁在承重结构处开槽打洞(眼)和随意拆除、增设墙体。

广州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使用说明书范本

广州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使用说明书范本

广州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1.住宅质量保证2.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编号:穗建开验字第______ 号填发日期:发展商电话地址邮编商品房项目名称工作质量等级竣工验收时间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质量保修受理部门联系电话答复时限个工作日保修项目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地基和主体结构合理年限保修期内如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的地基下陷、开裂、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超出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屋面防水3年保修期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总是而导致天面渗水、滴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厨房的卫生间地面、管道渗漏1年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漏水。

地下室渗漏及管道开裂、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墙、顶棚抹灰层脱落,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补。

地面饰面空鼓、开裂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地面饰面开裂,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补。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

卫生洁具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卫生洁具开裂,漏水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

灯具、电器及开关6个月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随楼附送的灯具(不含光源)、电器及开关失灵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但业主自行改动后不属保修范围。

防盗及对讲系统1年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防盗及对讲系统失灵的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

管道堵塞2个月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管道堵塞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疏通。

注:保修期是以收楼通知书上注明的收楼日作起始时间。

凡业主接收所购买的商品房时,均应与物业公司签定交付验收手续,各业主对住宅内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编号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说明1.为了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书。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必须向商品房买受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按套发放,一式三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持一份,商品房买受人持一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保修单位持一份,每个单位工程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另填报两份样本,报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商品房售出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当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仍是商品住宅质量第一责任人。

4.商品房买受人或房屋使用人请仔细阅读《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内容,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装饰、维修,正确使用各类设施、设备,确保建筑物结构、设施的使用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5. 商品房买受人或房屋使用人自行添置或擅自改变、移动、改装、损毁房屋结构、设施等,造成房屋质量受损,给其他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范畴。

6.本书要求的附图及相关内容应清晰、工整,填写内容涂改无效。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本着对用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在结构、部件、设施、配套、保修等方面作出以下质量保证承诺:一、本商品住宅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现行防火、抗震等设计标准。

二、本商品住宅系委托具体相应资质的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

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是由建设部颁布的一项规定,旨在规范商品住宅的建设和销售过程,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该规定包括了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制度。

根据规定,开发商在售房前必须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这一举措可以有效避免一些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而采取不良施工质量的行为,确保购房者购买到的是具有良好质量保障的房屋。

其次,规范了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制度。

根据规定,开发商在交房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详细说明房屋的使用和维护事项,包括建筑结构、设备设施、使用方法等内容。

购房者在收房时应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这份使用说明书,以便在日常生活中正确维护和使用房屋,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

另外,规定了开发商在设计、施工和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守的一系列要求。

比如,开发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设计和施工房屋,保证房屋结构安全稳固;开发商在售房时必须真实告知购房者房屋的质量、使用情况和相关服务等信息,不得有任何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

此外,规定了相关部门对开发商和购房者的监督和管理措施。

建设部将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开发商严格遵守规定,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规定的开发商,建设部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综上所述,《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为建设部在加强商品住宅市场监管、保护购房者权益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

这一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商品住宅的整体质量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措施。

建议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认真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购房环境。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模板】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模板】

住宅使用说明书海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制№:感谢您购买本公司开发的商品房。

为使您购买的房屋使用安全,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并妥善保存。

开发单位(章)年月日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海南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制№:感谢您购买本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为使您购买的房屋使用安全,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并妥善保存。

开发单位(章)年月日住宅质量保证书注:第10—15项保修期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填写,施工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出卖人与买受自行约定。

说明1、本保证书根据国家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制定.2、商品住宅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证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以及《质量保证书》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低于最低保修期限。

3、本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办理交付使用验收手续,由用户对商品房内的设施、设备的质量正常运行验收。

4、保修期自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低保修期自出卖人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后,按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签收单之日起计算;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交付时限办理交房使用的,按出卖人发出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之日起计算;由于双方对交付使用事项发生争议原因,未能办理交付手续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发生争议处理方式解决,及确定最低保修期限起止日。

5、本保证书内未详的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本公司与用户自行约定.国家对商品房工厂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在保修期内因发现有关质量问题,用户可向报修部门登记报修.报修部门应在7日内答复和处理,其中属于管道渗漏、堵塞的保修项目,答复和处理时间不超过2天。

7、在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用户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保修范围。

8、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篇1】一、该工程保证为合格工程,工程质量等级最终以质监部门验收为准,本住宅楼质量等级为工程。

二、住宅结构设计寿命为年,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限及内容:(一)屋面防水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 3年内保修。

(二)土建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 1年内保修。

(三)卫生洁具自交房之日算起 1年内保修。

(四)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6 个月内保修。

(五)管道堵塞自交房之日算起 2 个月内保修。

(六)供热(冷)系统及设备自交房之日算起保修一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到联系维修,日之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签字满意为止。

联系联系电话: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擅自维修,否则公司将不予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负。

五、如用户因住宅结构质量原因提出退房,必须经省级及其以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认质量问题无法居住时,公司将扣除折旧费用后予以退房。

六、公司在预售商品房后,预购单位在不影响房屋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可以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交接房屋时公司交接人员与用户同时对商品住宅交接验收,公司根据交接登记时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八、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房屋及其设施由于住户使用不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住户负责,开发单位不予保修。

十、本商品住宅出现质量问题,住户对公司的答复和处理有争议时,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向原发证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裁决;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若仍有异议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等同的法律约束力。

(章)年月日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篇2】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开发办)、房地产管理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深圳市住宅局:为了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促进住宅销售,决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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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商品住宅 质量保证书 使用说明书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说明 1.为了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编制本书。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必须向商品房买受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税明书》按套发放,一式三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持一份,商品房买受人持一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保修单位持一份,每个单位工程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另填报两份样本,报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税明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商品房售出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当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仍是商品住宅质量第一责任人。 4.商品房买受人或房屋使用人请仔细阅读《商品住宅使用税明书》中的内容,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装饰、维修,正确使用各类设施、设备,确保建筑结构、设施的使用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5.商品房买受人或房屋使用人自行添置或擅自改变、移动、改装、损毁房屋结构、设施等,造成房屋质量受损,给其他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范畴。 6.本书要求的附图及相关内容应清晰、工整,填写内容涂改无效。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本着对用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在结构、部件、设施、配套、保修等方面作出以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现行防火、抗震等设计标准。 二、本商品住宅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 三、本商品住宅已按国家规定通过有关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四、本商品住宅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五、本公司按照承诺的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承担保修责任。 本套商品住宅交付情况 住宅小区名称 住宅小区地址 房屋坐落 幢 单元 层 室 单位工程开 工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验收 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买卖 合同约定的 交 付 期 限 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交付期限为: 年 月 日 本套商品住宅 实际交付使用 日 期 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签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或报告)复印件

(可缩印并粘贴在此页) (骑缝处加盖开发公司印章)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 或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

(可缩印并粘贴在此页) (骑缝处加盖开发公司印章)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原件 (复印件需在骑缝处加盖开发公司印章)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291号文件要求,分户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必须按用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表》,并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

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商品房买受人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部位、部件工程出现质量缺陷的,均由本公司在保修期限内免费承担保修责任。 保修项目 最低保修期 公司承诺保修期 维修处理时限

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根据鉴定结果, 实施加固维修 屋面、地下室防水工程 5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防渗漏 5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外墙面防渗漏 5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供热与供冷系统 2个采暖期、供冷期 24小时内答复修复时间 电气管线 2年 24小时内答复修复时间 给排水管道 2年 24小时内答复修复时间 设备安装 2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保温、装修工程 2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墙面、顶棚 抹灰层脱落 2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地面空鼓开裂 大面积起砂 2年 3日内答复修复时间

门窗翘裂 五金件损坏 2年 24小时内答复修复时间

卫生洁具 2年 24小时内答复修复时间 灯具、电器开关 6个月 24小时内答复修复时间 电梯 2年 24小时内答复修复时间 室内智能化系统 2年 24小时内答复修复时间 注:1.商品住宅保修期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住宅交付商品房买受人之日起计算,公用部位保修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上保修项目和最低保修期限如遇国家和我省政策调整,按新的标准执行。 2.涉及表内未列出的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自行约定。

业主注意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商品房买受人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商品房买受人验收合格后,应当对本商品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商品房买受人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2.商品房买受人或房屋使用人因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变、移动、改装、毁损房屋结构、设施等,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给其他商品房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本公司的保修范畴。 3.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商品房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房买受人有权退房或要求调换,给商品房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报修办法: 房屋使用人在正常使用本商品住宅发现房屋出现质量缺陷时,应在保修期限内及时填写《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单》(见附页)向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维修单位报修,本公司在保修期限内免费承担保修责任。超过保修期的,商品房买受人或房屋使用人可向物业服务企业报修,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维修并收取相应的费用。

保修处理: 1.在接到用户《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单》后,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维修单位将及时到现场核查情况,在用户的配合下,按《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表内所承诺的维修处理时限(大修时可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约定)完成修复工作。保修完成后,由商品房买受人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本公司将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保修期内,因房屋维修导致其他用户受到影响的,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维修单位将出面协调;因房屋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本商品住宅买受人或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维修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超过约定时限未进行保修的,商品房买受人可以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维修,由本公司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和相应责任。 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单 业主姓名 房屋坐落 幢 单元 层 室 联系电话 住宅: 单位: 手机: 第 次维修

报修内容 及时间 报修人: 报修时间: 年 月 日 答复内容 及时间 答复处理时限:

受理部门: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维修记录 经办人: 维修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用户验 收意见 商品房买受人签字: 年 月 日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单位: 委托的商品住宅质量维修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章): 物业服务企业(签章): 或委托的住宅质量保修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成为 住宅小区的业主,祝愿您在这里享受到安全、温馨和美好的家居生活。 为了使您能充分了解您所居住的住宅结构类型、性能,正确使用各类配套设施,确保建筑结构、设施的使用安全,全面了解装饰、装修、维修的注意事项,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特编制本说明书。请您在开始使用本住宅及其配套设施之前,仔细阅读说明书的有关章节,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维修和使用。

一、参与本商品住宅建设的主要单位 参与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发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 物业服务单位 质量保修受理单位

二、商品住宅概况 住宅小区名称 住宅小区地址 房屋坐落 幢 单元 层 室 规划用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容积率(㎡/ha)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停车位 辆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使用年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主要公建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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