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

股份转让个⼈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 很多事情我们都经常听说,但是事实上没有那么简单。
⽐如股份的转让就并不仅仅是把股份转让那么简单⽽已,还有很多的流程要⾛,和税费要交的。
其中转让个⼈所得税是怎么样去计算的是很多⼈都陌⽣吧。
那么,接下来由店铺⼩编为⼤家带有关于股份转让个⼈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的知识吧,以供⼤家参考! ⼀、股份转让个⼈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 《个⼈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以转让财产的收⼊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所得税,按次征收。
具体计算⽅法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取得股权所⽀付的⾦额-转让过程中所⽀付的相关合理费⽤)×20%。
其中,合理费⽤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付的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股权转让的⼿续 1、⾸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与第三⽅(受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付等事宜,转让⽅与受让⽅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股东会议,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的相关职务,表决⽐例和表决⽅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例和表决⽅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件签署后30⽇内,向公司注册地⼯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般由转让⽅与受让⽅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详细约定。
三、股份转让的流程 1、⽬标公司情况调查 应当查清⽬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
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政策

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政策
在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政策中,税务部门对于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收益征收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政策涉及到几个关键因素,包括持股期限、股权转让收益计算以及税收减免。
首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持股期限是影响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的重要因素。
一般情况下,对于持有股权不满一年的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会按照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进行征税。
而对于持有股权超过一年的个人,则可以享受较低的优惠税率。
其次,股权转让收益的计算方法也是影响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因素。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收益等于转让价格减去购买价格和相关费用。
如果个人持有的股权是通过购买获得的,那么购买价格是指购买股权时支付的金额。
如果股权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购买价格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估算。
相关费用包括购买、出售股权的手续费、税费等。
最后,税收减免也是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于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可享受一定的免征额度,超过免征额度部分将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情况下的股权转让,可能还可以享受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如创业板和中小板股票转让的税收优惠。
综上所述,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政策是根据个人持股期限、股权转让收益计算和税收减免等因素来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个人需要合理考虑持股期限、计算股权转让收益,并了解相关税收减免政策,以便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申报个税指南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申报个税指南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是指一名合伙人将自己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法人。
转让股权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以下是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申报个税的指南:
1. 转让方式:合伙企业股权的转让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和公开竞价转让。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转让。
2. 税务登记: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到当地税务局办理个人税务登记,领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
3. 利润计算: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并根据不同情况适用相应的税率。
计算过程中需考虑税法允许的相关扣除项。
4. 个人所得税申报:在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完成后,申请人需向当地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
申报时,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和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
5. 缴纳个人所得税:申请人需及时按照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结果,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税务局将根据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和催缴。
6. 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提供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等。
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7. 定期申报:个人所得税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定期申报,确保按时缴纳税款。
逾期未申报或未缴纳税款将导致相关法律责任和税务处
罚。
以上是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申报个税的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更详细的税务指导,请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税务机构。
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公司股权个人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公司股权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公司股权个人所得税概述本文档旨在介绍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公司股权时相关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取得的各项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的一种税收。
在合伙企业转让公司股权时,转让方需了解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和计算方法,以避免纳税问题。
转让公司股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计算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合伙企业转让公司股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也遵循相应的规定。
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1. 纳税人应计算转让公司股权的所得。
所得的计算包括:取得的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的费用、取得股权的成本等相关因素。
2. 根据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
3. 根据转让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额。
5.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应享受的减免、抵免等优惠政策。
6. 最终确定转让公司股权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多项因素,包括转让价款、费用、成本等,因此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时,建议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税务机关。
转让公司股权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在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公司股权过程中,转让方有纳税的义务。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是依法支付税款,确保合法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
转让方的纳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准确申报个人所得税信息。
转让方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程序准确申报个人所得税信息,如申报表、报税表等。
2. 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款项。
转让方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项,确保及时足额完成纳税义务。
3. 遵守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转让方也需要遵守税法规定的其他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如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查询、调查等。
转让公司股权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抵免政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抵免政策。
在转让公司股权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中,转让方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获得减免、抵免税款。
股权转让有实收资本怎么交税

股权转让有实收资本怎么交税股权转让有实收资本怎么交税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或实体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实收资本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它反映了公司的实力和价值。
在交税方面,股权转让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方面。
本文将介绍股权转让有实收资本时需要遵守的税收规定以及如何计算和缴纳相关税款。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从股权转让获取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转让所得的性质和转让期限的长短而有所不同。
转让所得的性质分类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分为以下几类:1. 股票投资收益:当个人持有的股票在上市交易所上市后进行转让所得,按照股票交易所确定的证券交易所得临时征收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2. 非股票转让所得:包括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以及其他形式股权的转让所得。
非股票转让所得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缴纳。
税务登记股权转让有实收资本的情况下,个人需要按照税务部门要求进行税务登记。
个人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工商登记证明等。
税务部门会核实相关信息并为个人办理税务登记。
税前扣除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前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有关费用,并可以扣除符合条件的捐赠和教育支出。
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个人所得的性质和转让期限的长短而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需要将个人所得税款缴纳至税务局。
个人可以选择线上缴税或线下缴税两种方式。
线上缴税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完成,线下缴税需要亲自到税务局办理缴税手续。
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涉及到实收资本的情况下,企业也需要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可以享受一定的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合法、合理的费用。
股权转让个税申报流程

股权转让个税申报流程股权转让个税申报流程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问题。
下面将介绍股权转让个税申报的流程。
一、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需要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当纳税的所得额。
在股权转让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所得-减除费用-基本减除费用其中,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所得的金额;减除费用是指与股权转让有关的支出,如中介费用、律师费用等;基本减除费用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基本减除费用。
二、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
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需要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应纳税所得额、已缴纳的税款等信息。
三、缴纳个人所得税填写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行缴纳,即纳税人自己将税款缴纳到税务机关;另一种是代扣代缴,即纳税人委托单位或其他机构代为扣缴并缴纳税款。
四、办理税务登记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需要先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纳税人身份和税务信息的行为。
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合同等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在进行股权转让个税申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产生滞纳金;2.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3.如有疑问,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
总之,股权转让个税申报流程相对较为简单,但需要注意相关细节问题。
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2月7日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六)以股权抵偿债务;(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章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第七条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第八条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按照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在合伙企业的运营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股权转让的问题。
那么,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应该如何缴纳所得税呢?本文将探讨相关政策。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税率2018年之前,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的是企业所得税的20%税率。
而自2018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税率也发生了变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所得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下列办法计算纳税:1.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的所得在5万元以下的,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转让合伙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的所得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20%至30%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会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变化。
合伙企业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除了普通的股权转让外,合伙企业在重组、合并、分立、变更等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转让所得,也具有特殊的税收政策。
根据《关于优惠所得税政策适用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合伙企业的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5%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2.若未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也可按照以前的20%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在税前所得额中,可以扣除相关税费、工资、折旧等支出。
在合伙企业重组中,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税率方面得到明显减免。
股权转让所得税的处理方式对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税法要求进行缴纳。
缴纳方式有两种:1.税前代扣代缴方式当股权转让价格在10万元及以上时,应当由股权受让人扣缴代扣缴纳个人所得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股权转让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股权转让中,转让人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费。
股权转让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
那股权转让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呢?赢了网小编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股权转让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六)以股权抵偿债务;(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章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第七条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第八条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第九条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第十条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第十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净资产核定法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二)类比法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方法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第三章股权原值的确认第十五条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第十六条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第十七条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第十八条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第四章纳税申报第十九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被投资企业核实其股权变动情况,并确认相关转让所得,及时督促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履行法定义务。
第二十三条转让的股权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章征收管理第二十四条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部门合作,落实和完善股权信息交换制度,积极开展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工作。
第二十五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将个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强化对每次股权转让间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逻辑审核,对股权转让实施链条式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落实好国税部门、地税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不断提升股权登记信息应用能力。
第二十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积极推进股权转让各税种协同管理。
第二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被投资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和报送相关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中介机构参与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7号)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股权转让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以及股权转让中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股权转让中,如果转让方为个人,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应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税费。
∙广告发布合同 /y/ht/1140562.html∙承诺内容的规定 /y/ht/1140561.html ∙住房转让协议为何无效/y/ht/1140560.html∙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y/ht/1140559.html∙承租人可以转租吗 /y/ht/1140558.html ∙实习基地协议一 /y/ht/1140557.html ∙合同审查意见书的要点/y/ht/1140556.html∙委托人何时向受托人支付报酬/y/ht/1140555.html∙借款人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应当如何认定其效力/y/ht/1140554.html∙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y/ht/1140553.html∙汽车专卖点销售协议/y/ht/1140552.html∙相继运输概念及与多式联运的区别/y/ht/1140551.html∙借款协议书格式 /y/ht/1140550.html∙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哪些欺骗伎俩/y/ht/1140549.html∙甘某某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y/ht/1140548.html∙商品保管有偿寄托合同范本2018 /y/ht/1140547.html∙借款制度 /y/ht/1140546.html∙口头合同的适用情况/y/ht/1140545.html∙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地点的确定/y/ht/1140544.html∙合同双方都违约的如何处理/y/ht/1140543.html∙关于逾期违约金的问题/y/ht/1140542.html∙借款合同怎样变更 /y/ht/1140541.html∙哪些情况下才能实现优先购买权/y/ht/1140540.html∙假借条引发连环官司妻子为离婚时多分财产中陷/y/ht/1140539.html∙超经营范围的中介合同无效吗/y/ht/1140538.html∙合同根本违约有哪些种类/y/ht/1140537.html∙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如何赔偿/y/ht/1140536.html∙商场柜台租赁合同 /y/ht/1140535.html ∙借款展期协议 /y/ht/1140534.html∙论合同中债权人的代位权/y/ht/1140533.html∙当事人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道的商业秘密负有什么义务/y/ht/1140532.html∙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y/ht/1140531.html∙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y/ht/1140530.html∙借款合同法 /y/ht/1140529.html∙可撤销合同的规定释义/y/ht/1140528.html∙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以及特性/y/ht/1140527.html∙担保概述 /y/ht/1140526.html∙经适房案中间人收大量好处费/y/ht/1140525.html∙委托合同中如何支付费用/y/ht/1140524.html∙合同违约金数额 /y/ht/1140523.html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所得财产应属委托人所有/y/ht/1140522.html∙担保法质押 /y/ht/1140521.html∙由谁负担居间活动费用/y/ht/1140520.html∙个人合伙 /y/ht/1140519.html∙短期借款 /y/ht/1140518.html∙无权签约合同却为何有效/y/ht/1140517.html∙租赁合同中,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y/ht/1140516.html∙财产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y/ht/1140515.html∙出售房屋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合同是否有效/y/ht/1140514.html∙运输合同范文 /y/ht/1140513.html∙借款合同范本 /y/ht/1140512.html∙上司的弟弟签名构成表见代理吗/y/ht/1140511.html∙款未收回 /y/ht/1140510.html∙债的担保的法律特征/y/ht/1140509.html∙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y/ht/1140508.html ∙“主债务履行期限”是什么概念/y/ht/1140507.html∙委托合同目的落空受托人是否应负赔偿责任/y/ht/1140506.html∙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的合同/y/ht/1140505.html∙买卖合同中必须包括哪些条款/y/ht/1140504.html∙没有明确约定保证,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y/ht/1140503.html∙借款合同样本 /y/ht/1140502.html∙联营合作 /y/ht/1140501.html∙合同公证后会影响合同效力吗/y/ht/1140500.html∙受托人需要履行哪些报告义务/y/ht/1140499.html∙存货质押 /y/ht/1140498.html∙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y/ht/1140497.html∙房屋租赁中如何认定转租/y/ht/1140496.html∙承运人的留置权 /y/ht/1140495.html ∙违约责任有什么法律特征/y/ht/1140494.html∙合同生效要具备哪些要件/y/ht/1140493.html∙合租要有书面协议 /y/ht/1140492.html ∙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无效的法律后果/y/ht/1140491.html∙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y/ht/1140490.html∙民航运输 /y/ht/1140489.html∙工资欠条中的附加条款起纠纷/y/ht/1140488.html∙对借款人的限制 /y/ht/1140487.html ∙冷藏运输 /y/ht/1140486.html∙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y/ht/1140485.html∙有偿合同中违反无偿服务约定是否承担违约责任/y/ht/1140484.html∙表见代理与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的比较/y/ht/1140483.html∙短期外汇借款合同 /y/ht/1140482.html ∙善意取得的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y/ht/1140481.html∙常见的合同风险类型/y/ht/1140480.html∙质押背书 /y/ht/1140479.html∙借款担保书 /y/ht/1140478.html∙货运合同托运变更 /y/ht/1140477.html ∙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y/ht/1140476.html∙质押的票据上没有注明“质押”字样如何解决/y/ht/1140475.html∙资金挪用不能因“协议”而规避法律/y/ht/1140474.html∙保险合同订立程序的特点有哪些/y/ht/1140473.html∙如何避免定金纠纷 /y/ht/1140472.html ∙违约赔偿标准 /y/ht/1140471.html∙私人借款 /y/ht/1140470.html∙物业管理委托合同(6)/y/ht/1140469.html∙车房质押 /y/ht/1140468.html∙律师风险委托代理违约如何处理/y/ht/1140467.html∙交通运输合同范本2018 /y/ht/1140466.html∙受让尚未上牌汽车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y/ht/1140465.html∙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吗/y/ht/1140464.html∙居间服务合同 /y/ht/1140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