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值班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行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的一切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烟草专卖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烟草专卖(公司)和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成立以局长或经理(厂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其职责主要是宣传贯彻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讨论、提出来对重大以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各省(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必须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各工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应分别有安全技术、保卫等专门机构。
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职能机构,在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都应配齐、配好具备相应素质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原则性强、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
大、中型企业,还应配备相应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应享受本单位生产一线待遇。
第七条企业工会应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群众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应定期讨论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建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
第九条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认真执行“五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制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时,应有安全指标和安全保证措施,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有同级安全部门参加有关会议,并为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各级安全部门必须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烟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烟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烟草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目标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确保无重大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
第五条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七条公司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及处理、应急管理等。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等。
第十条员工岗位变动或调整时,必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第十四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整改。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烟草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烟草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烟草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组织架构:烟草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同时,各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干部,负责部门内的安全工作。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烟草公司应明确安全生产各级别的责任人员,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制度。
公司高层领导应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级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烟草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4. 安全生产标准化:烟草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并进行实施和监督。
生产设备、劳动保护用品、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 生产过程控制:烟草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包括物料采购、存储、配送、生产加工、产品质量监控等各个环节。
同时,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关键岗位和关键工艺,应设立专门验收机构,确保质量安全。
6. 应急预案:烟草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流程。
同时,进行定期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7.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烟草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产整修,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 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烟草公司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实行全程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
对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深入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 员工安全保护:烟草公司要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和报酬保障制度。
2024年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规定,以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活动的各类单位和职工。
第三条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应注重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七条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十条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人员编制。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十四条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加强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七条烟草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烟草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烟草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进行安全事故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值班管理规定

××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值班管理规定为确保本局(公司)员工在节假日加班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一、公司机关值班制度1.安全值班规定:1.1本局(公司)由办公室负责每月28日前,编制局级安全值班表,报送局长审批,下发值班人员;1.2本局(公司)值班地点为局办公室,电话49414391.3值班人员为中层正职以上人员,每班安排两人;1。
4值班人员不得离岗,不得饮酒、赌博;1.5接到下属部门发生情况报告后,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理,事后及时报告局领导.发生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立即报告局领导. 2。
部门经营活动安全规定2。
1 节、假日加班期间,必须视同平日正常生产工作一样,严格贯彻执行本局(公司)有关的安全制度.2.2 节、假日期间,各加班单位在15人以上时必须配备中层干部带班,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
2.3 各单位对加班的班组、维修或临时组成的班组必须指定班组安全员,在15人以上加班时应有一名专职安全员进行巡检工作.2.4 加班前,带班领导应对全体加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的具体要求,学习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2.5 班上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非司机开叉车、电瓶车,非电、气焊工、电工等进行电气焊、电气修理作业。
2.6 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带班领导应重点检查高空电气作业、临时作业、多人配合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凡发现职工因有酒后上班,工作精神不振等现象,应令其停止工作。
2。
7 加班单位必须在加班前二天将加班期间具体安全措施、加班人员名单报送安全保卫科备案。
3。
应急情况的处理:3。
1发生应急情况按本部门应急预案处理;3.2特殊情况及时向本局(公司)值班室(办公室)报告4.值班完成后做好值班记录:4.1需正常工作时间处理的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给相关部门处理;4。
2情况紧急时,由值班负责人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安全措施后进行作业,结束后详细填写值班记录。
值班工作安全应急预案

吴堡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值班工作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安全有序地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轻事故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值班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强
副组长:张峰、刘亚琴、尚振彪
成员:李战战、沈新考、张晓利、值班人员
值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值班室,由李战战兼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车辆和司机由安保部门负责人指挥调动。
应急值班办公室电话:6523247
二、应急通讯保障
1、值班期间,带班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
2、值班室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在岗接听电话。
三、发生突发事件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当事人要保护好伤员,保护好现场。
3、带班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必须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
场,若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应急领导小组接组长指导,根据事故情况。
报告相关组织部
门。
四、值班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1.发生事故后,组成专人调查组调查事故真相,并根据相关的规
定作出责任划分。
2.落实专人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3.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划分,对相关人员依法按规定给予行政、
经济或法律的处分或制裁。
4.由事故区域责任人写出事故发生过程,处理及整改措施的综合
报告呈交安全领导小组。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业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所属(含控股)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等。
第六条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烟叶产区的县级局,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班组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配备与工作要求条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员。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要事先听取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
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设置安全工程师岗位并将人员聘任到位。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要求,为烟草生产和经营环节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要求:
1.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烟草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和管理程序,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 安全设施和设备:烟草企业应保证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好有效,包括防火、防爆、防毒、消防、安全警报系统等。
3. 动火作业和明火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动火作业和明火使用,并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防火知识和技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 防火、防爆措施:烟草企业应建立防火、防爆设施和措施,包括划定防火分区、设置防火墙、设置防火门窗等,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5. 危险化学品管理:烟草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应进行严格管理,包括分类储存、标识和包装、防护措施、泄漏应急处理等。
6. 安全培训和教育:烟草企业应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火灾防控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 安全检查和巡查:烟草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和经营环节的安全。
8. 事故应急预案:烟草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抗灾能力。
9. 外部环境安全保障:烟草企业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减少烟草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总之,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烟草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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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值班管理规定为确保本局(公司)员工在节假日加班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一、公司机关值班制度
1.安全值班规定:
1.1本局(公司)由办公室负责每月28日前,编制局级安全值班表,报送局长审批,下发值班人员;
1.2本局(公司)值班地点为局办公室,电话4941439
1.3值班人员为中层正职以上人员,每班安排两人;
1.4值班人员不得离岗,不得饮酒、赌博;
1.5接到下属部门发生情况报告后,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理,事后及时报告局领导。
发生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立即报告局领导。
2.部门经营活动安全规定
2.1 节、假日加班期间,必须视同平日正常生产工作一样,严格贯彻执行本局(公司)有关的安全制度。
2.2 节、假日期间,各加班单位在15人以上时必须配备中层干部带班,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
2.3 各单位对加班的班组、维修或临时组成的班组必须指定班组安全员,在15人以上加班时应有一名专职安全员进行巡检工作。
2.4 加班前,带班领导应对全体加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的
具体要求,学习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
2.5 班上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非司机开叉车、电瓶车,非电、气焊工、电工等进行电气焊、电气修理作业。
2.6 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带班领导应重点检查高空电气作业、临时作业、多人配合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凡发现职工因有酒后上班,工作精神不振等现象,应令其停止工作。
2.7 加班单位必须在加班前二天将加班期间具体安全措施、加班人员名单报送安全保卫科备案。
3.应急情况的处理:
3.1发生应急情况按本部门应急预案处理;
3.2特殊情况及时向本局(公司)值班室(办公室)报告
4.值班完成后做好值班记录:
4.1需正常工作时间处理的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给相关部门处理;
4.2情况紧急时,由值班负责人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安全措施后进行作业,结束后详细填写值班记录。
二、配送中心库房安全值班制度
1.库房实行班后及节假日值班制度。
每班由五人组成,其中带班领导一名。
值班人员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理正常班后业务有关事宜。
每日交接班时间为晚上17:30至第二天早上8:00。
2.带班领导负责检查、监督门卫、警卫及专线值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值班员必须佩带标志,按时到岗。
值班期间。
要提高警惕,切实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酗酒、赌博。
当晚12点以后,汽车到货安排到次日上班时接收,火车到货及时下站接收。
如遇特殊情况,收、发货必须经带班领导批准。
4.值班员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定期检查监视、监控与报警系统,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5.值班期间,遇突发事件,应在职责范围内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烟草专卖局(公司)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方式:
在岗当班人员必须在岗位上以文字(交接簿)或实物的方式进行,交接双方必须签字备查。
二、交接班时间:
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本单位,穿戴好规定的劳防用品上岗,并进行对口交接。
三、交接班内容:
生产作业,设备运行,安全、环境、卫生情况及危险预知,资料、工器具等,当班工作安排,人员出勤情况,上级指示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交接班具体要求:
1.如对口接班人员未到岗,当班人员不得离岗,并及时向班长或部门
领导反映,服从安排。
2.交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交接清楚。
如因隐瞒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由交班者承担责任。
3.接班人员接班后发现问题应尽快查实,并向班长反映,由班长或部门领导向有关人员交涉处理。
4.班长必须严格督促执行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交接班记录或当班记录,凡执行不严,经教育不改而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争执,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进行协商解决。
在此期间由交班者正常操作直到问题解决,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事故由接班人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