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围墙倒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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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海、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物探一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士海、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物探一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士海、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物探一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2【案件字号】(2020)黑06民终244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文斌李晓亮李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士海;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物探一公司【当事人】陈士海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物探一公司【当事人-个人】陈士海【当事人-公司】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物探一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陈士海【被告】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物探一公司【本院观点】该份证据应属证人证言性质,其中见证的村民未能到庭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询及法庭询问,故本院对该证据不予采信。

本案系侵权纠纷案件。

【权责关键词】代理过错恢复原状证人证言证据交换新证据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基本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侵权纠纷案件。

陈士海作为被侵权人,在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遭受损害的前提下,其有权向侵权人提出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物上请求权。

在本案中,陈士海主张物探一公司于2019年2月在其住宅附近所实施的地震勘探爆破行为系违规操作,导致其房屋被震受损,但未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证明其主张。

而一审法院依据GB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GB12950-91《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石油地震勘探损害补偿规定》,并结合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现场勘查笔录确认的法律事实,认定物探一公司的地震勘探爆破操作并不违反相关规范。

故在无充分证据证明因果关系的前提下,无法认定物探一公司的地震勘探爆破行为与陈士海房屋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且一审法院已依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对陈士海所主张的物探一公司的地震勘探爆破行为是否与陈士海家房屋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但鉴定机构以无法做出相应鉴定为由退回了一审法院的鉴定委托。

中国桥梁事故案例大全

中国桥梁事故案例大全

中国桥梁事故案例大全1. 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坍塌事故:2007年8月13日下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境内凤大公路(S308线)上的沱江大桥发生部分垮塌。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但具体数字不详。

反思:该事故的发生再次凸显了桥梁建设和维护的重要性。

应该加强桥梁工程的监管和质量保证,特别是在使用和维护方面要高度重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2. 江苏盐城“2·20”桥梁侧翻事故:2021年2月20日6时许,盐城市响水县境内348省道通榆河大桥一座侧翻,侧翻桥面长约60米,宽约14米。

事故造成11人死亡,14人受伤。

反思:该事故主要是因为桥梁建设存在质量问题,同时也暴露出监管不力的问题。

应该加强对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和质量保证,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事故:2012年8月24日5时30分左右,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与松北区交界处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发生断裂,部分路段坠落入松花江中。

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反思:该事故主要是因为桥梁设计存在缺陷和施工质量问题。

应该加强对桥梁设计、施工和运营的监管,确保其安全可靠。

4. 福建浦城“6·23”桥梁坍塌事故:2023年6月23日6时55分,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管厝乡316国道水门路段发生一起桥梁坍塌事故。

初步了解,有1辆大货车掉入河中,车上4人已自行脱困,部分桥面掉入河中。

目前救援人员及车辆已到达现场,救援工作正在进行中。

反思:该事故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桥梁安全的重要性。

应该加强对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5. 浙江杭州“7·15”桥梁侧翻事故:2023年7月15日16时30分许,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迎宾北路和富春江第一大桥交叉口发生一起桥面侧翻事故。

一辆装满沙子的大货车在通过富春江第一大桥时发生侧翻,压垮了桥面,导致桥面出现一个大坑。

事故造成14人不同程度受伤,已送往医院救治。

反思:该事故主要是因为大货车超载和桥梁设计不足所致。

2003年2月7日发生了什么事情及答案

2003年2月7日发生了什么事情及答案

2003年2月7日发生了什么事情及答案一、事故经过2003年2月7日16时12分,大庆炼化公司聚合物厂综合加工车间班长、叉车驾驶员李艳春(男,28岁)驾驶黑龙江06厂内2604号叉车,从车库提车向后倒车时,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倒车速度过快,加之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该车从35厘米高、7米宽的物料平台上摔落到地面,驾驶员李艳春从车上摔下,又被惯性继续向后行驶的叉车推到路对面的路缘石上,头部被叉车的配重铁与路缘石撞击、挤压,受重伤,送往大庆龙南医院,经过两个小时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这是一起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车辆伤害生产责任亡人事故。

1、直接原因李艳春安全意识淡薄,倒车速度过快,采取措施不当,使车辆失去控制;也没有按规定佩带安全帽。

2、间接原因(1)聚合物厂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不够,虽然经过了特殊工种培训合格,但上岗前车间没有认真地考核和进行上岗教育,对职工没有按规定佩带安全帽的违章行为没能及时发现,路面有冰也没有及时进行清理;(2)聚合物厂对叉车发动机盖没有固定设施、导致发动机盖和车座可以一起向后翻下这一设计上的缺陷没能及时发现、及时整改;(3)作业环境场所不符合本质安全要求,操作平台无围栏等附属安全设施。

四、预防措施1、大庆炼化公司提出了2003年安全工作“四个必须”:一是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检查、严厉处理、严肃兑现,坚决杜绝“三违”,树立起了“安全生产就是最大效益”的观念。

建立健全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二是必须解决员工的培训问题,对5-15%的岗位员工进行脱产强化培训,提高岗位员工的操作技能;三是必须清理掉所有的外雇工,增强全员安全业务素质;四是必须与农民工依法签定合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开展了安全大检查。

2003年,人事、生产、设备等部门配合,开展了以分厂为单位,从岗位责任制落实、特殊工种作业、安全培训(活动)、应急计划演练、事故处理、岗位技能提高、HSE运行等方面的整顿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劳动保护及安全设施的全面检查,对爬梯,护栏、平台等易造成人员伤害的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对高空悬挂的标语牌,警示牌等进行了加固处理。

建筑工程典型事故案例(1)

建筑工程典型事故案例(1)

目录一、高处坠落事故案例1、浙江省黄岩飞达吸塑厂车间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2、河南项城市御景湾住宅小区三期32#楼高处坠落事故二、起重伤害事故案例1、武汉工地电梯坠落事故2、武汉福星城工程8 栋楼工地塔吊事故3、吉林省长春市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4、湖北武汉市发生一起塔吊倾覆事故三、坍塌事故案例1、邹平县鹤伴公馆“ 7.14”模板坍塌事故2、哈尔滨一座大桥垮塌事故3、湖北大武汉家装坍塌事故四、触电事故1、恩平市新利音响有限公司车间一触电事故2、南通东方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标段触电事故五、物体打击事故1、蚌埠市南山丽都10#楼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2、杭州五洲国际广场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3、陕西省略阳县医院门诊部综合楼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作业须知、高处坠落事故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作业引起的,故可以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类形式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简单的分类。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一)坠落事故分类1、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2、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3、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4、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5、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6、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了解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分类情况,对于在工作中对高处业坠落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及采取预防措施是有帮助的。

(二)原因和特点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致因因素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两个主要方面。

1.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主要表现为:①指派无登高架设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比如项目经理指派无架子工操作证的人员搭拆脚手架即属违章指挥。

②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条件)的人员擅自从事高处作业,根据《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4.1”事故

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4.1”事故
塔北项目经理部
三、事故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
本起事故是一起因操作不慎、管理缺失引发的事故。为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保 证安全生产,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长城钻探工程公司HSE 事 故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相关 责任人处理如下: (一)领导责任 1.钻井二公司经理王立波,是该公司HSE 第一责任人 ,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塔北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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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北项目经理部
塔北项目经理部
三、事故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
(三)直接责任 井架工袁艳辉,失足跌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本 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因已身亡不予 追究责任。
塔北项目经理部
四、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部分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不牢, 风险识别不全面、安全措施不完善、施工监管不到位,基层 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不高,安全风险防范缺乏自我 意识和主动性,培训缺乏实效性等问题,我们深刻反思,举 一反三,从管理层面、执行层面上入手,堵塞管理漏洞,夯 实基础,采取以下纠正及防范措施。 (一)强化风险分析。 (二)加大安全设备设施投入。 (三)加强教育培训。 (四)提升现场监督检查水平。 (五)充分利用事故资源。
塔北项目经理部
二、事故原因分析
2.岗位培训不到位。一是岗位员工风险辨识培训不足 ,只关注了特种作业、作业许可等关键环节的培训和要求, 对常规高处作业,没有引导岗位员工开展风险识别,最大限 度控制风险。二是HSE 工具应用培训不到位,工作前安全分 析等工具在基层培训远远不够,特别是在缺员情况下的换岗 培训不到位。三是基层培训尚未形成有效组织方式,针对人 员、岗位、设备变动等没有按照培训矩阵进行及时培训,仅 以简单的风险提示方式进行要求。 3.防护设施不健全。大庆Ⅱ型钻机本体无限制系索和 行走绳,也没有完善相应的防护装置。 4.劳动组织不合理。该队目前实行三班两倒、每班12 小时对12 小时的劳动组织方式,导致岗位员工长时间、超体 力从事单一动作,易产生疲劳、注意力不集中现象。

齐齐哈尔坍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齐齐哈尔坍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齐齐哈尔坍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齐齐哈尔是中国黑龙江省的一个城市,曾发生过一起建筑物坍塌事件,导致多人死亡和受伤。

以下是对这起案例的剖析材料:
1. 建筑物质量问题:据报道,这座建筑物是一栋多层住宅楼,坍塌发生时该楼正在进行装修施工。

初步调查显示,该建筑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包括使用低质量的建筑材料、施工不符合规范等。

这些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了建筑物的结构不稳定,最终引发了坍塌事故。

2. 监管不力:在这起事件中,相关的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据报道,该建筑物在施工期间未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和监督,施工方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措施的落实。

这表明监管部门在监管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疏漏和失职,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最终导致了这起坍塌事故的发生。

3. 责任追究:这起建筑物坍塌事故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相关的责任追究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根据相关报道,当地政府已经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这表明政府对于此类事故的态度是零容忍的,将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4. 安全意识不强:这起案例也反映出建筑业中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

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方没有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的重要性,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防范措施。

这也提醒我们,在建筑施工和装修
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总结起来,齐齐哈尔建筑物坍塌事件是一个典型的质量问题和监管不力的案例。

这起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加强对建筑质量的监管,增强施工方和相关部门的安全意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庆油田事故案例PPT课件

大庆油田事故案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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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9.4”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中国石油
至下午15时,阀室内A10动火点φ630mm回收水罐溢流 管天窗焊口完成底焊、进行盖面焊接。15时01分,天 窗焊口盖面焊缝只差10cm就要完成时,1#回收水罐突 然发生闪爆,罐间阀室屋面盖板(双T板)塌落,砸 到正在旁边进行作业监护的姜某腿部安装公司第三工 程处立即组织对姜某施救,但因其腿上压着屋面板, 无法救出。此时火势已蔓延到阀室,阀室内3名施救 人员全部撤离。现场的2台消防车及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相关人救员,积同极时投拨入打灭1火19抢。
排泥管φ219×6
A10
封堵 2
回收水罐溢流管φ630×7
在此处开天窗并 在管线两侧封堵
事故发生 时焊接点
封堵
700立方米 700立方 1
1
回收水罐溢流管φ630×7
2
1号回收水罐
2号回收水罐
清扫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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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10动火点现场照片
事故 发生 时焊 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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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石油
A10动火作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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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发生 时焊 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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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石油
2008年,该公司第三工程处承担了大庆采油二厂新 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施工任务,新南 II-2含油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是大庆油田公司采 油二厂2007年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工程量为新增外 输泵、升压泵、改造700m3回收水罐工艺管线等。 其中,改造700m3回收水罐罐间阀室内工艺管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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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9.4”事故对我们的启示
三中国是石油,强化基建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的管理。各单位 要严格施工方案审批,对在用油气管道动火连头项目 进行科研立项,对传统的黄油拌黄土传统封堵方式进 行试验,探索其适应的压力、温度、管径、介质、空 间环境条件、封堵长度测算和封堵有效性检测等数据, 在经过科学鉴定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标准,并借鉴 吸取其它更为先进、可靠的动火连头封堵方式。

佳木斯建筑倒塌多人被埋?官方回应

佳木斯建筑倒塌多人被埋?官方回应

佳木斯市位于黑龙江省中部,6月23日发生了一起多人被埋的倒塌建筑事件。

根据媒体报道,该事故造成11人死亡,23人失踪,相关部门正在全力救援。

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未来趋势以及对我们的警示是什么?一、深层原因1. 建筑质量问题:据初步调查,这起倒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建筑质量问题,包括建筑结构不稳固、墙体开裂、地面沉降等。

这些质量问题可能是因为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不按规范施工等导致的。

2. 违规施工:有些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追求速度,忽略了安全规定,存在违规操作。

这可能是导致建筑结构不稳固、地面沉降等问题,最终导致倒塌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3. 管理不善:事故发生前,相关部门可能存在管理不善、监管不力等问题。

这可能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进而引发质量问题,最终导致倒塌事故。

4. 自然灾害: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可能导致建筑物的倒塌。

然而,自然灾害并非这起倒塌事故的直接原因,其主要起到的是加剧事故后果的作用。

二、未来趋势1. 加强对建筑施工的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的监管,规范建筑施工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 加强建筑质量检测:对建筑项目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及时发现并处理建筑质量问题。

3. 提高施工人员素质: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规范施工行为,防止违规操作。

4. 加强应急预案:政府部门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三、对警示1. 质量问题: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否则,可能会面临质量问题,甚至发生事故。

2. 违规施工:要严控施工过程中的违规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否则,可能会引发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的伤害。

3. 管理问题:政府部门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确保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

否则,可能会存在管理不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4. 自然灾害:虽然自然灾害不能直接导致建筑倒塌,但自然灾害可能会加剧事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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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围墙倒
塌事故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MG129]
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OO6年8月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福瑞家苑商住楼工程发生一起围墙倒
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3.5万元。

该商住楼为18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47万m2。于2006年3月15
日开工建设。事发当日2时左右,施工人员在清理现场围墙外侧的碎石
时,围墙突然倒塌,将3名施工人员砸在下面。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施工单位项目
经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总经理、副经理、项目
工长等1O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吊销岗位资格证书、罚款等处理。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在施工的过程中,临时围墙被当作支挡碎石的挡土墙使用。同时围墙无
墙垛,使围墙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围墙内堆放的碎石对围墙产生向外的
水平推力,围墙倒塌前已出现倾斜。加上在围墙外清理碎石过程中,铲
车扰动了围墙地基土。在清理掉围墙外的碎石之后,平衡围墙内碎石向
外的水平推力丧失,围墙失去支承,最终倒塌。

2.间接原因
(1)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和技术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责任心且专
业素质欠缺,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存在侥幸心理。

(2)工程项目部拒不执行公司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围墙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在围墙已倾斜的情况下,强令施工人员清理围墙外的碎石。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在围墙已倾斜
的情况下,没有监督工程项目部整改。

(4)建设主管部门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尤其是围墙外长期堆
放碎石等明显隐患,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
1.包括施工单位在内的建设各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
理。尽管临时设施对于整个工程的价值和用处都相对较小,施工结束之
后一般也会进行拆除。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临时设施的施工也要遵循严格
的安全要求,保证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草草了事。

2.政府有关责任部门应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要及时对工程施工的
安全管理和现场操作等环节和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或隐
患,就要进行通知,并进行持续地跟踪落实,直到得到圆满解决,将事
故隐患及时予以控制以至消除。

四,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违反建设工程临时设施施工基本常识,拒不执行上级下达的隐
患整改指令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政府监管不
到位,施工单位安全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我们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强化施工秩序,有效保障生产安全。这起事故是因施工管理混乱
而造成的。施工现场未作总平面布置,材料随意堆放,挤压围墙,致使
其产生变形、倾斜,且未采取加固措施。在用铲车清理围墙外侧堆放的
砂石料时,扰动了围墙的地基土,从而加速了围墙的倒塌。围墙倒塌事
故在其他地区也曾发生过。本案例再次提醒我们,施工现场必须作好平
面布置,并按要求堆放物料和设置临时设施,否则会造成现场的混乱和
无序,不仅影响施工生产,还会带来诸多事故隐患。
2.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施工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起事故警示
我们,施工现场临时围墙不仅关系围墙之内,更是涉及社会公共安全。
一旦发生墙体坍塌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都将极其恶劣,甚至影响社会
的和谐稳定。

3.高度重视临时构筑物的安全性。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既分隔施工生产区
域,也关系到墙外社会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使用砌筑结构的围墙应按
照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保证其强度和稳定性。对现场临时的、工作量
小的施工任务,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必须按照正常的施工程序进行
交底,并跟踪落实。施工现场内堆放物料时,应与围墙保持安全距离,
防止堆放物料对墙体产生水平推力,导致墙体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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