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程序
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实施方案

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实施方案一、前言建筑垃圾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混凝土、砖瓦、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材料。
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是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保障环境卫生、维护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建筑垃圾得到有效清理和处理。
二、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实施方案1. 建立清运服务机制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机制是保障建筑垃圾得到及时清理和处理的基础。
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机制。
其次,要建立清运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清运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清运工作的安全和规范进行。
2. 制定清运路线和时间表针对不同区域的建筑垃圾产生情况,需要制定清运路线和时间表。
根据建筑工地的位置和规模,合理规划清运路线,确保清运车辆能够高效地到达目的地。
同时,要制定清运时间表,合理安排清运工作的时间,避免对交通和居民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3. 配备专业清运设备建筑垃圾清运需要配备专业的清运设备,包括清运车辆、吊车、压缩机等。
清运车辆要具备足够的载重能力和稳定性,能够适应不同类型建筑垃圾的清运需求。
吊车和压缩机等设备要能够有效地协助清运工作,提高清运效率和安全性。
4. 加强清运人员培训清运人员是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的关键环节,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清运经验和专业的操作技能。
因此,需要加强对清运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清运工作的技能和素质。
同时,要加强对清运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他们在清运过程中能够做到安全操作。
5. 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中包含有害物质和可回收物质,需要进行分类处理。
在清运过程中,要根据建筑垃圾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装载和运输,确保有害物质和可回收物质得到有效处理和回收利用。
同时,要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处置工作,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 建立清运服务评估机制为了确保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建立清运服务评估机制。
万科工程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程序

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程序随着城市花园14区、11区、5区的延伸开发,将会出现大量的建筑垃圾及土方工程,由于前期工程中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在管理上一直没有明确的依据,在量的控制上难度大,价格上定额又没有明确的依据,曾引起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为使该类工程在严格的管理下规范操作,特制定此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结合目前ISO标准严格执行。
一、工程施工前控制及资料档案制定1、工程立项后,工程部主办人员要求设计部门对该项目从设计角度提出处理意见(场内短驳平衡、外运等),同时征得预算部对处理方式的意见,两者相结合确定处理方案。
2、处理方案确定后,设计部在清理方案上给予明确的指导,用书面形式表明土方垃圾应清理至什麽标高。
土方造型应做成如何形状等。
3、预算部在价格上应给予明确指导,对驳运、翻土等有定额的严格按定额执行。
无定额的,由工程部、预算部共同操作,先进行市场调查,后确立价格、并对价格确定做文字说明。
4、工程部对所属清运的土方活建筑土方垃圾用图纸的方式正确体现原貌,由预算部计算出工程量,由非受益方两人(监理、工程部主办人员活工程部主办人员、预算部主办人员)签字生效。
5、预算部对以上资料必须进行复核、复查。
6、以上资料齐全才可施工,此类合同原则上实行闭口价。
二、工程施工中间控制管理1、工程施工中间如由于甲方原因要反复施工或更改施工内容,必须按第一条的规定备齐资料。
三、工程结算1、工程竣工后,由工程部将完工后地貌用图纸表示作为竣工图,由设计部和工程部主办人员签字生效。
2、工程结算单必须有施工全过程有效的图纸签证资料,报送计划预算部,计划预算部对所有资料进行审核,现场实际况与资料相符才能办理结算。
四、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超过五万元同样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操作执行。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行为,落实监管部门行政监督管理责任和建设、施工、运输、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因超高、超载、超速、撒漏等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废土施工运输的相关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沙石生产、经营、运输单位,以及相关车辆(包括各建设、施工和沙石生产、经营单位自有运载土、沙石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必须遵守本暂行规定。
二、本暂行规定所称建筑废土包括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工程渣土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平整土地、基础开挖等活动所产生的数量较大的、经处理尚可使用的土方及建设项目平整土地所需的土方。
沙石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中所需的沙石材料。
建筑废土施工运输是指土方施工企业自带运输车辆运载建筑废土。
建筑废土运输经营企业是指承包建筑废土运输业务的企业。
三、建筑废土的收集、清运、处置、监管与处罚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执行。
四、建设、施工和沙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的管理。
1、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应当明确建筑废土、沙石运输处置费用。
在工程招标或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建筑废土处置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将土方工程依法发包给土方施工分包单位的或将土方运输发包给运输企业运输的,以及沙石生产、经营单位将沙石运输发包给运输企业运输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并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连带责任。
工程施工建筑垃圾清运方案

工程施工建筑垃圾清运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施工建筑垃圾清运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建筑垃圾包括土方、砖瓦混凝土、石灰垃圾、未固化混合料、玻璃和可燃垃圾等。
这些垃圾的产生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还对环境和人们的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二、清运目标清运施工建筑垃圾的目标是将这些垃圾安全、高效地从施工现场转移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确保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三、垃圾分类及收集1. 垃圾分类:根据建筑垃圾的物质构成,将其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包括木材、金属、砖瓦等;有害垃圾包括油漆桶、废弃电池等;其他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塑料袋等。
2. 垃圾收集点设置:在施工现场和周边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收集点,并按照分类进行收集和存放。
四、清运车辆和装备1. 清运车辆的选择:根据施工垃圾的类型和数量,选择垃圾清运车辆。
对于大体积的建筑垃圾,可以选择自卸车或垃圾压缩车进行清运。
2. 清运装备的准备:除了清运车辆,还需要配备各种清运工具和设备。
如吊车、叉车等,以确保建筑垃圾的安全清运。
五、垃圾清运流程1. 垃圾清运计划:在每次施工垃圾清运前,需制定清运计划,包括清运车辆的调度安排、清运路线的规划、清运人员的配备等。
2. 垃圾收集和装载:按照分类,将建筑垃圾从收集点转移到清运车辆上。
3. 安全运输:清运车辆需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对垃圾进行固定,避免垃圾从车辆上掉落。
4. 垃圾卸载:将建筑垃圾卸载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
六、应急预案在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车辆故障、垃圾倾倒等意外情况。
因此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对清运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在意外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避免事故的扩大。
七、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在清运之后需要进行处理,包括分类回收、填埋和焚烧等方式。
选择合适的垃圾处理方式,能够有效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资源浪费。
八、监管和评估建筑垃圾清运工作需要进行严密的监管和评估。
垃圾清运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垃圾清运工程施工活动,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垃圾清运工程施工活动。
第三条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施工组织第六条工程部门应根据施工需求,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工程部门应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和安全生产计划,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第八条工程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施工质量。
第九条工程部门应做好施工场地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条工程部门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工程部门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集中注意力,杜绝因疏忽大意造成事故。
第十八条施工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九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二十条施工人员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二十一条施工人员应做好施工记录和档案,以备后期查阅。
第二十二条施工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保洁,确保施工场地整洁。
第五章后勤保障第二十三条工程部门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食宿、医疗等方面。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后勤人员,确保后勤保障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十五条工程部门应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土方渣土运输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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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有建设工程工地开工前必配备洗车设施,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净车出场。
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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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手续。 第八条 工程运输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第九条 各类受纳或排放泥土的场地及建筑施工工地,施工方应在工 程动工前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 10000 元卫生保证金(上级价格 主管部门对卫生保证金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工程施工完毕,由施 工方书面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期间施工方及其雇请的工程 运输车辆没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保证金予以返还。 第十条 工程运输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支配人与施工方签订运输劳务合 同后,由市公安交警部门发给工程运输车辆标识。工程运输车辆所有 人或实际支配人领取工程运输车辆标识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程运输车辆行驶证及其复印件; (二)驾驶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三)工程运输车辆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工程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及其复印件; (五)工程运输车辆道路营运证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六)施工方与工程运输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支配人签订的运输劳务合 同及其复印件; (七)工程运输车辆所有人或实际支配人与驾驶员的身份证、暂住登 记或暂住证明及其复印件; (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卫生保证金证明; (九)其他需要出示的证明文件。 工程运输车辆符合车辆驻点运输条件的(营运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外籍
建筑垃圾处理清运方案

建筑垃圾处理清运方案1)垃圾运输服务组织机构及定员定岗安排xx注重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努力改善人文及生态环境,吸收国内同行业先进经验和技术,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稳定高效。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生态保护,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遏制人为生态破坏。
提高综合回收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回收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工业炉渣及可利用资源。
在公司建立建筑垃圾处理保证体系中,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现场由项目经理挂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协调,下设文明施工管理员专职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等积极配合,同时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2)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运行安全方案及培训方案运行安全方案1、出土前,工地围挡、门楼、洗车槽均按照施工策划及方案完工;工地施工道路使用混凝土硬化完成。
2、工地进出道口设置洗车平台、沉淀池,配备两台高压水枪。
3、渣土运输使用密封式运输车辆,定期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淤泥土采用晾晒、减少装载量等渣土降水、防漏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渗漏事件的发生。
4、在运输管理上,定人、定责、定线管理,实行渣土运输双向签收制,在工地出口和弃土场各设1名管理员,发放出土调拨单和弃置回程单,防止运输车辆随意弃置;严格限制渣土外运车辆运输线路和弃置地点,防止大面积污染事件的发生。
5、在污染清理上,加大渣土运输道路的保洁频度和力度,做到总经理业务部项目部 财务部 服务部 综合办公室 业务总监 技术组 车辆运输组 安全组财务总监 会计 出纳 业务经理 客服主管 售后工程师 办公室主任 人力资源主管每天三次冲洗和早上一次渣土清扫,确保渣土车渗漏泥浆随滴随冲、随撒随清,将路面污染尽可能减到最小程度;对涵洞、隧道、高架桥和立交桥的路面污染,做到第一时间清除、冲洗,确保道路常净久洁。
6、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及安全奖惩制度,确保每个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及安全目标。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WORD格式--可编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一、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
二、实行准运证制度。
即:凡是从事垃圾、砂石、渣土运输的车辆安装使用全封闭运输装置,按照市政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准运证。
垃圾、砂石、渣土消纳办理消纳证。
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四、建筑物内的垃圾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足够尺寸的封闭式垃圾箱,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五、所有垃圾在当天清除出现场,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六、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按照政府部署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冲洗制度一、车辆冲洗工作由值班门卫人员或指定的专人进行车辆冲洗工作,所有车辆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二、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冲洗人员做台帐,台帐下班后交由项目部保留。
台帐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辆牌号、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三、冲洗人员车辆表面进行冲洗,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必须冲洗干净。
四、冲洗台沟必须排水通畅,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沉淀池要定期清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五、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配合车辆冲洗工作,严禁未经冲洗干净车辆强行驶出工地,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违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六、值班门卫或专职冲洗人员因冲洗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尽职,使带泥车辆外出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必须立即冲洗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对屡禁不止或整改行动缓慢的冲洗人员,责令调换工作岗位,并加重处罚,或给予退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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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程序随着xx14区、11区、5区的延伸开发,将会出现大量的建筑垃圾及土方工程,由于前期工程中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在管理上一直没有明确的依据,在量的控制上难度大,价格上定额又没有明确的依据,曾引起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为使该类工程在严格的管理下规范操作,特制定此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结合目前ISO标准严格执行。
一、工程施工前控制及资料档案制定
1、工程立项后,工程部主办人员要求设计部门对该项目从设计角度提出处理意见(场内短驳平衡、外运等),同时征得预算部对处理方式的意见,两者相结合确定处理方案。
2、处理方案确定后,设计部在清理方案上给予明确的指导,用书面形式表明土方垃圾应清理至什麽标高。
土方造型应做成如何形状等。
3、预算部在价格上应给予明确指导,对驳运、翻土等有定额的严格按定额执行。
无定额的,由工程部、预算部共同操作,先进行市场调查,后确立价格、并对价格确定做文字说明。
4、工程部对所属清运的土方活建筑土方垃圾用图纸的方式正确体现原貌,由预算部计算出工程量,由非受益方两人(监理、工程部主办人员活工程部主办人员、预算部主办人员)签字生效。
5、预算部对以上资料必须进行复核、复查。
6、以上资料齐全才可施工,此类合同原则上实行闭口价。
二、工程施工中间控制管理
1、工程施工中间如由于甲方原因要反复施工或更改施工内容,必须按第一条的规定备齐资料。
三、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后,由工程部将完工后地貌用图纸表示作为竣工图,由设计部和工程部主办人员签字生效。
2、工程结算单必须有施工全过程有效的图纸签证资料,报送计
划预算部,计划预算部对所有资料进行审核,现场实际况与资
料相符才能办理结算。
四、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超过五万元同样按“招投标管理办法”
操作执行。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