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大全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矿井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人员定位系统是指利用无线通信、传感器技术和数据分析等手段,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监控、救援和疏散的设备系统。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职责第四条矿长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技术支持、设备安装、调试和升级。
第七条工作面负责人负责本工作面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人员定位系统使用与管理第八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实时定位、监控、救援和疏散等功能。
第九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佩戴定位卡,并确保定位卡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进入井下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不得擅自改变行走路线。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区域时,必须关闭定位卡,确保定位卡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和处理。
第十五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安全管理部门应迅速启动救援预案,利用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救援和疏散。
第四章人员定位系统培训与考核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人员定位系统使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作业人员熟练掌握人员定位系统操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大全

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一、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
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二、值班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
三、监控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四、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传的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五、生产矿(井)长:经常浏览人员定位系统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积极配合人员定位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
六、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操作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操作,保证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2、对当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细心浏览系统。
3、负责人员定位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4、负责对区中心站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5、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
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
6、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人员定位系统终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人员定位系统终端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终端的员工。
三、管理制度1. 终端使用(1)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终端,不得擅自拆卸、修改、升级或销售终端。
(2)员工应妥善保管终端,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3)员工不得将终端用于非法用途,如窃取公司信息、从事违法活动等。
2. 终端维护(1)公司应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终端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终端正常运行。
(2)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终端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使用。
3. 终端数据管理(1)公司应建立人员定位系统终端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完整。
(2)员工不得非法复制、泄露、篡改、删除或损坏终端数据。
(3)公司应定期备份终端数据,防止数据丢失。
4. 终端更新与升级(1)公司应根据实际需求,对人员定位系统终端进行更新与升级。
(2)员工在使用更新后的终端时,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操作。
5. 终端报废与回收(1)终端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应向公司申请报废。
(2)报废的终端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1. 员工违反本制度,导致终端损坏、数据丢失、安全事故等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规范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保障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
第三条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监控和管理的系统。
第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不得滥用人员定位系统收集、传播、使用、存储的信息。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与维护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六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护人员负责,定期进行系统的巡检、保养和维修,及时处理故障。
第七条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第八条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和滥用系统。
第九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
第十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便于查询和监督。
第十一条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严禁对外泄露,不得擅自将数据提供给第三方。
第四章纪律监督第十二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纪律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对滥用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劝诫、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对本管理制度中未涉及的问题,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本单位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
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和修改。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二)标题: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安全保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员的定位监控,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人员的位置进行实时监控的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由设备和管理平台组成,设备负责采集人员定位数据,管理平台负责管理和处理采集到的数据。
第三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工厂车间、仓库、施工现场、矿山、飞机场等需要对人员活动进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
第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目标: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保障人员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机构是指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或机构。
第六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员是指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和运维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者是指被监控和定位的人员。
第八条人员定位数据是指通过人员定位系统采集到的关于人员位置信息的数据。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第九条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且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条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并且对人员不造成妨碍或伤害。
第十一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当遵守以下原则:确保人员定位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人员的隐私权,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规则,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十三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者有义务正确使用系统,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利用系统进行非法活动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员有权对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对使用者的操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人员定位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第十五条人员定位数据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数据。
第十六条人员定位数据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七条人员定位数据的存储必须进行适当的保护,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数据。
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范围内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系统建设与管理第四条矿山企业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配置人员定位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 人员实时定位:能够实时掌握井下人员的位置及分布情况;2. 人员考勤管理:实现井下人员的上下班考勤、请假等管理;3. 紧急报警: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人员可及时发出报警信号;4. 轨迹查询:可查询井下人员的历史轨迹,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5. 设备管理:对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设备完好。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建立人员定位系统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措施。
第七条人员定位系统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功能完善。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考核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人员定位系统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培训内容包括:1. 人员定位系统的基本原理和功能;2. 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3.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建立人员定位系统操作考核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第四章应急管理与事故调查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制定人员定位系统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
第十三条发生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利用人员定位系统进行人员搜救和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矿山企业应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利用人员定位系统提供的数据,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定位系统规章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人员定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实时定位、跟踪、监测和管理的信息系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煤矿、化工、石化等危险行业领域的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系统建设与验收第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进行,确保系统安全、可靠、先进、易用。
第五条系统建设应充分考虑矿井、化工、石化等单位的实际需求,合理设计系统功能,满足生产安全管理需要。
第六条系统建设过程中,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确保系统质量。
第七条系统验收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系统满足设计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三章系统运行与维护第八条系统运行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系统功能、操作方法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系统运行期间,应确保设备24小时开机,双机热备,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十条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越权配置和操作系统。
第十一条系统监控人员应实时关注系统运行情况,发现报警、故障等异常情况,立即向监控负责人汇报并处理。
第十二条系统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系统设备实行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确保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第四章数据管理与应用第十四条人员定位系统产生的数据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管理和应用。
第十五条系统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删除、泄露。
第十六条系统数据应用于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应急救援等方面,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十七条针对人员定位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事故等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理流程。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人员定位系统是一种用于管理和监控组织内人员位置的技术系统。
它可以帮助组织了解员工的位置、工作状态以及安全情况,并能够提供实时的数据和报告。
为了有效运行人员定位系统,组织需要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来指导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一、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系统准入管理:明确谁有权限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并规定申请、审批流程和条件,确保系统仅被授权人员使用。
2.系统使用规范:规定人员在使用系统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禁止滥用系统、篡改数据、非法获取他人位置信息等行为。
3.手机定位管理:统一规定工作时间内是否允许员工关闭手机定位功能,以及如何保护员工隐私。
4.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5.系统维护管理:规定系统维护的周期、方法和责任人,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隐私保护管理制度:1.隐私保护政策:明确组织对员工隐私的保护承诺,阐述人员定位系统只用于工作相关目的,并禁止滥用员工位置信息。
2.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建立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获取员工的位置信息。
3.位置信息使用限制:规定位置信息的使用范围和目的,禁止将员工位置信息用于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用途。
4.数据安全保护:制定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包括加密传输、访问控制和安全存储等,以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盗用。
三、人员定位系统培训管理制度:1.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包括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方法、数据安全知识、员工隐私保护等培训内容,确保员工对系统的合理使用和风险防范有所了解。
2.培训资料和课程:准备培训资料和课程,包括在线视频、PPT演示等形式,以适应不同人员的学习需求。
3.培训考核与效果评估:建立培训考核和效果评估机制,对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形式。
四、违规处理管理制度:1.违规行为界定:明确什么属于违规行为,包括滥用人员定位系统、泄露员工位置信息等。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5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定位系统,同时,按规定配备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
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3、人员定位系统所涉及的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校正,定期检修。
4、井下要按规定设置分站和识别器,并能如实向中心站终端传输真实信息。
5、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全天____小时进行监视。
6、人员定位系统要按规定建立各种管理台帐,以及各种记录。
7、对出现的各种故障必须在____小时之内处理完毕,如处理不了的,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8、地面中心站设值班技术员,值班技术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日报上,报送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审阅。
9、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人员动态变化,随时掌握控制井下人员的工作情况。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2)是一种管理工具,用于管理和监控组织内人员位置信息的系统。
该制度明确了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规范和流程,以确保系统的合法、安全、有效地运行,并保护人员的隐私和权益。
以下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些内容要点:1. 系统使用目的和范围:明确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目的和范围,例如用于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调度和监控等。
2. 权限管理:设定不同用户的权限级别,根据用户角色和职责划分不同的权限,以限制用户的访问和操作权限。
3. 数据保护:明确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保护措施,包括数据加密、备份和存储安全等,以保护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隐私保护: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收集和使用符合相关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系统使用方面对人员的定位信息进行合法、合规的处理。
5. 使用流程和规范:规定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流程和规范,包括系统登录和退出的流程、数据录入和修改的规范、系统使用时的注意事项等。
6. 监督和检查:设立监督机制,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修订完稿)
目录第一节机构组织 (1)第一条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1)第二节管理规定 (2)第二条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2)第三条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方法 (7)第三节规章制度 (10)第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10)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1)第六条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12)第七条人员定位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2)第八条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制度 (13)第九条人员定位系统交接班制度 (14)第十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5)第十一条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 (15)第十二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线路管理制度 (18)第十三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9)第十四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报废制度 (20)第十五条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使用制度 (21)第十六条人员定位系统分站管理制度 (22)第十七条人员定位系统信息管理反应制度 (22)第十八条人员定位系统考勤管理制度 (23)第十九条人员定位系统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24)第二十条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4)第二十一条人员定位系统责任追究制度 (25)第四节责任制 (26)第二十二条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26)第二十三条人员定位系统主要管理人员及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27)第五节操作规程 (29)第二十四条人员定位系统地面监控员操作规程 (29)第二十五条人员定位系统井下操作工操作规程 (33)第二十六条人员定位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36)第六节应急预案 (37)第二十七条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37)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第一节管理机构第一条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及职责为了更好地加强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标准和促进本矿人员定位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平安避险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煤矿平安保障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针对本矿实际,经矿部决定,成立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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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一、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
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二、值班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
三、监控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四、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传的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五、生产矿(井)长:经常浏览人员定位系统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积极配合人员定位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
六、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操作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操作,保证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2、对当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细心浏览系统。
3、负责人员定位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4、负责对区中心站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5、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
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
6、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7、及时向矿调度反馈当(日)班人员出入井信息。
8、严禁脱岗、睡觉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9、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锦富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8月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一、系统登陆:1、双击桌面上的图标或者打开“开始”→“程序”→“KJ301煤矿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系统2.0”下的“KJ301煤矿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系统2.0”单击即可启动。
2、在服务器名上输入本地服务器的地址“.”,若访问的是数据库在其它服务器,请输入该服务器的网络IP地址,输入完后,请检查您输入的服务器名、数据库名、用户名称和连接密码是否正确,单击“确定”系统连接数据库成功。
二、开启前(接班后)检查准备1、班前准备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正常。
2、交接班监控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班中要求1、文明作业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检查UPS运行情况手动断开网络电源,启动备用电源,使备用电源连续运行15分钟。
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不能连续供电现象,立即启动网络电源,并更换UPS。
4、基站和区域的设置1)基站设置基站设置是指将井下安装的基站根据每个基站的HID号写入软件中,点击“基本资料”下拉菜单中的“基站设置”项,2)增加基站输入基站HID号、基站编号、基站名称、选择所属区域和基站的类型,增加完基站信息后点击“保存”,将弹出增加成功界面,提示用户已增加了一个基站信息。
3)修改基站在基站列表栏中,选定要修改的基站,点击“修改”,用户可以将该基站信息进行修改。
4)删除基站在基站列表栏中,选定要删除的基站,点击“删除”用户可以将该基站从列表栏中删除。
5、区域设置点击“基本资料”下拉菜单中的“区域设置”项,打开区域的管理界面。
1)增加区域输入区域编号、区域名称和人数上限,增加完区域信息后点击“保存”,将弹出增加成功界面,提示用户已增加了一个区域信息。
2)修改区域在区域列表栏中,选定要修改的区域,点击“修改”,用户可以将该区域信息进行修改。
3)删除区域在区域列表栏中,选定要删除的区域,点击“删除”用户可以将该区域从列表栏中删除。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日常机房的主机故障,并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
2)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3)雷雨天气,防止雷击设备,打雷较严重时,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停电,熟悉停送电秩序,停电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主机。
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4)进入机房要穿工作服,不得将带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设备无尘、干净。
5)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
6)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调度室处理。
五、做好汇报1、处理故障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2、当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调度汇报。
锦富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8月人员定位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一、分站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站和过渡电缆及人员读卡器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三、分站和分站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四、分站和过渡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五、分站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六、分站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七、人员读卡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人员读卡器与读卡器应相距200米以上,并能能正确反映该地点的人员情况。
八、人员识别卡佩带人员必须每天入井时调校,井口人员读卡器应识别识别卡佩带人员并显示出佩带人员身份信息,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九、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装置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十、使用过程中应保持人员读卡器清洁,确保仪器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十一、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人员读卡器、电缆等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
十二、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人员读卡器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三、严格按分站规定的配接表来接人员读卡器,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
十四、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
十五、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
锦富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8月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
二、系统(设备)布置图、供电方式图、连接逻辑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
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
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
锦富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8月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安装、使用与维护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
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
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
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
6、矿(井)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
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9、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10、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11、安全监测工应24小时值班,应每天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
12、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能及时启动,保证设备连续运转。
后备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更换。
13、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二、中心站1、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3、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4、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5、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6、中心站24小时有人值班。
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
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及值班领导,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三、技术资料1、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1)设备、仪表台账;2)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6)监测日(班)报表;7)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2、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四、管理机构1、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