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

合集下载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指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指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企业名称:(公章)申请资质等级:甲级□乙级□所属地区:填表日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声明一、企业基本情况注: 1、“营业收入”和“注册资本”单位均为万元;2、“隶属关系”填写内容为:公司注册所在地资质管理部门;3、“经济类型”填写内容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企业、股份有限企业、合伙制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4、专职专业人员人数=造价工程师人数+造价员人数;5、初始申请,暂定级无需填写资质证书号、等级、取得资质时间。

二、企业简介注:企业简介字数控制在2000以内三、法定代表人简历姓名身份证号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毕业院校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性别出生日期职称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年限年工作简历本人签字:年月日四、技术负责人简历姓名身份证号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毕业院校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性别出生日期职称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年限年工作简历本人签字:年月日8出资额(万元)五、企业股东情况1 2注:1、如果是企业出资,只需要填写企业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序号 姓名/企业名称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职称/其他执业资格出资比例9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汇总表3序号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备注档案存档号 人事档案存档单位存 档 单 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1 2 4 5 6 7 810七、专职专业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一览表缴费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序号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缴费单位备注缴费代码1 2 3 4 5 6 7 811八、专职专业人员汇总一览表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造价员证书编号 年 1 年2 年 3年 4 年 5 年 6 年 7 年8 注: 1、“执业/从业资格”填写内容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2、按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其他进行分类顺序填写;3、造价工程师填写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造价员填写造价员证书 序号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职称学历 执业/从业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年限 是否退休聘用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年限 九、专职专业人员基本情况姓 名 身份证号 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 毕业院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性 别 出生日期 职 称 学 历年从 事 工 程 造 价 工 作 简 历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 册 日 期注 册 企 业 名 称 执 业 印 章 编 号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人事档案关系单位 邮 政 编 码备 注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代码13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完成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 咨询合同标的额(万元)起止时间委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 项目主持人1注:1、本表填写近三年签订的各项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按年度顺序填写;2、项目类型为:(一)项目经济评估;(二)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三)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编制、审核;(四)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五)其他。

工程造价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造价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造价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工程造价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什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其中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包括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等。

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二、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4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12月3日经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中介组织或咨询服务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四条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分割、封锁、垄断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负责本行业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第七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三)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五)近三年已完成5个大型或者8个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第八条(甲级资质标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标准:(一)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的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他人员应具有造价员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16人;(五)专职专业人员中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年龄不得超过70岁,其他人员不得超过60岁;(六)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必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八)近3年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500万元;(九)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一)由本企业办理的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近3年企业在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无不良记录.】第八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三)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五)近三年已完成5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六)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149号令

149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149 号令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149 号令

江西省建设厅赣建价[2006]2号--------------------------------------------------------------------------关于转发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如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9 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条件1、甲级资质(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3)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4)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5)近3年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O万元;(6)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7)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8)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9)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10)企业的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2、乙级资质(1)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2)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工程或者经济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3)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4)在暂定期内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5)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6)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7)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8)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9)企业的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1年的暂定期。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16法信汇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16法信汇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16法信汇编版)正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法信”平台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称/其他执业资格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注:1、本表如不够,可另加附页;
六、专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人事档案关系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档案存档号
人事档案存档单位
存 档 单 位
备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注:1、本表如不够,可另加附页;
七、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职称
学历
执业/从业资格
序号
奖惩时间








管理
机构


注:本表如不够,可另加附页;
十一、申请结论情况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专家小组复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主管部门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资质证书编号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注:1、初审意见:申请甲级由省级、部门资质管理机构签署;申请乙级由各地区签署;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设备净值
备注
注:1、含所采用的计算机软件
2、本表如不够,可另加附页;
九、近三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完成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项目类型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万元)
工程造价审减(增)额
起止时间
委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完成效果
项目主持人
注:1、本表填写近三年签订的各项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按年度顺序填写;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造价员证书编号
从事工程造价年限
是否退休聘用人员
注:1、本表如不够,可另加附页;
2、“执业/从业资格”填写内容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其他;
3、按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其他进行分类顺序填写
4、造价工程师填写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造价员填写造价员证书编号。
八、单位技术装备及资源一览表
有职称人数人
其中: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人
聘用退休技术人员人
兼职专业人员人数人
近三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额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备注
注: 1、“营业收入”和“注册资本金”单位均为万元;“单位类别”填写内容分为:专营、兼营;
2、“隶属关系”填写内容为:属部门管理、属地方管理;
3、“经济性质”填写内容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企业、股份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
企 业 名 称: (章)
单 位 类 别:专 营口兼 营口
申请资质等级:甲 级口乙 级口
原资质证书编号:
所属地区(部门):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声 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资料、填写数据及所包含的附件资料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作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并愿意对在资质等级申请过程中有关部门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
我授权 (联系人姓名)具体经办此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的申请工作。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企业如有不实之行为,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原资质证书编号
原资质等级
取得资质时间
批准文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2、专家小组复审意见: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评审小组签署;
3、主管部门审定意见:申请甲级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签署;申请乙级由各省建设厅签署;
有限企业、合伙制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二、企业简介
注:企业简介字数控制在2000以内。
三、法定代表人简历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所学专业
职称
现从事专业
学历
毕业院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从事工程造价年限





自……至……..
………………..
………………...
自……至……..
2、项目类型为:(一)项目经济评估;(二)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三)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编制、审核;
(四)工程招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五)其他。填写该项内容时只需填写编号即可,例如(一)。
3、完成效果按业务完成情况填写,分为:合格、良好、优秀;
4、本表如不够,可另加附页;
十、奖惩情况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内容
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1、如果单位名称有变动,请在备注中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内容
基本情况
经济性质
隶属关系
单位类别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注册资本金
企业从业
人员状况
在册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人
其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人
造 价 员 人 数 人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技术负责人简历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所学专业
职称
现从事专业
学历
毕业院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从事工程造价年限







工作Biblioteka 简历自……至……..
………………..
………………...
自……至……..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单位股东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