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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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1. 内容简介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医疗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转诊转院的定义
- 转诊:由住院医疗机构出诊医师将患者转去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检查、治疗或观察的行为。

- 转院:住院医疗机构将已经接受过治疗的患者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康复的行为。

3. 转诊转院的条件
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才具备开展高难度病例诊疗、开展大型手术、进行重症监护以及具备医疗救助等功能,应明确转诊转院条件和安排。

在满足以下条件之后,转诊转院才得以进行:- 转诊转院符合医疗诊断和治疗常规,且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合理、患者同意转诊转院;
- 转诊转院符合国家相关的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 转接医疗机构同意接收转接患者。

4. 转诊转院流程
- 患者与医疗机构签署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
- 转出医疗机构完成病案资料整理、复印;
- 转入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提出治疗建议后征得患者意见;
- 患者本人及家属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安排进行转院治疗;
- 转入医疗机构将转出医疗机构患者病历材料归档存储。

5. 执行责任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转诊转院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明确执行责任和工作职责。

转出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转入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提供有关资料。

转入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的诊疗管理。

6. 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对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转诊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转诊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转诊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工作,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协调发展,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转诊是指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在首诊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有效治疗的情况下,由本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将患者送往相应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治。

第三条转诊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保障患者的权益,保证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效率。

第四条转诊应明确转诊的条件、程序、责任等内容,建立健全转诊管理制度和机制。

第五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部及外部的转诊工作。

第六条本规章由本医疗机构负责制定,并由医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七条转诊工作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意见,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八条转诊工作要加强与相邻医疗机构的协作与沟通,建立起相互支持、互相信任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转诊条件及要求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患者可进行转诊:(一)病情需要进一步诊治的患者;(二)首诊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有效治疗的患者;(三)被推荐转诊至何种医疗机构应符合患者病情需要。

第十条转诊医疗机构应具备足够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条件,能够满足转诊患者的治疗需求。

第十一条首诊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病情、转诊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病历,并说明转诊原因和要求。

第十二条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可以向其他专科医生或医疗机构推荐患者进行转诊。

第十三条患者应根据转诊医师的建议和安排,前往接诊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章转诊程序第十四条转诊医师应填写《转诊申请单》,明确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情况、转诊理由、推荐医疗机构等内容。

第十五条转诊申请单应由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并同时留存一份在首诊医疗机构,一份交由患者携带前往接诊医疗机构。

第十六条转诊医师应及时联系接诊医疗机构,说明患者的病情及转诊需求,并就患者的接诊时间、费用等问题进行沟通。

第十七条接诊医疗机构应收到转诊申请单后,及时安排患者的接诊事宜,并根据患者的病情情况制定相应治疗方案。

第十八条接诊医疗机构应向转诊医师提供转诊患者的治疗情况和效果报告,并及时沟通交流,共同为患者的康复做出努力。

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1. 概述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在需要转诊或转院的情况下,能够顺利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并确保转诊转院过程中的信息流畅和安全。

2. 转诊转院的定义转诊转院是指患者在初级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后,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将其转到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过程。

3. 转诊转院的条件和程序- 转诊条件:初级医疗机构医生认为患者需要接受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并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

- 转诊程序:1. 初级医疗机构医生与患者或其家属协商,并解释转诊的必要性和目的。

2. 确认转诊意向后,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填写转诊申请,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转诊目的和要求、初步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3. 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将转诊申请及相关医疗记录送达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并与其医生进行联系。

4. 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医生收到转诊申请后,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并确认是否接受转诊。

5. 若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同意接受转诊,通知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并告知转诊时间和相关安排。

6. 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将转诊信息和相关医疗记录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协助患者安排转诊事宜。

4. 转诊转院过程中的信息流畅和安全保障- 信息流畅:转诊转院过程中,医疗机构应确保及时准确地传递患者的病情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可以采用电子病历、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但需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 信息安全保障: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记录的保存、传递和访问。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3. 医疗机构应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电子病历和其他医疗信息的安全保护。

以上是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保障信息的流畅和安全。

请各级医疗机构根据此制度进行操作,并不断完善和改进转诊转院工作,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疗患者的转诊与转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协作,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一节转诊定义转诊是指患者在就诊医院的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医生的诊疗下,依据诊疗结果和患者需求,需要将患者引荐给其他科别的医师或跨医院的医疗机构连续治疗的行为。

第二节转诊的责任和义务1.医生的责任:在医院的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就诊医生在确诊患者疾病后,假如认为需要跨科或跨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应及时向医院管理负责人提出转诊申请,并供应认真的诊疗资料、病历和诊断看法。

2.医院管理负责人的责任:收到医生的转诊申请后,应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决议是否同意转诊,并指派相关的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转诊事宜。

对于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应尽量满足其转诊需求,并布置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接诊。

3.医生的义务:在转诊后,原就诊医生应向接诊医生供应认真的病历资料,并供应必需的治疗咨询,确保患者能够顺利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4.患者的义务:患者应乐观搭配医生的转诊计划,并依照医生的要求供应相关的病历和诊断资料。

患者转诊后应依照接诊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并及时向原就诊医生汇报治疗情况。

第三节转诊的程序1.医生的转诊申请: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就诊医生在认定患者需要转诊后,应向医院管理负责人提出书面转诊申请,明确供应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资料、治疗方案等。

2.医院管理负责人的审批:医院管理负责人收到转诊申请后,应召开会议进行审批,审查转诊的必需性和合理性。

经过讨论决议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就诊医生和接诊医生,并组织协调工作人员处理转诊手续。

3.转诊通知和接诊布置: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及时将转诊结果通知就诊医生和接诊医生,并布置工作人员与患者联系,告知转诊的时间和医疗机构的信息。

4.患者治疗跟踪:接诊医生应及时与原就诊医生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治疗进展,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将治疗结果反馈给原就诊医生。

第四节转诊记录与归档1.转诊记录:医院应建立转诊记录的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转诊原因、转诊医生、接诊医生、治疗方案、转诊结果等信息,并保持机密性。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篇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XXX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

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7、确诊或高度疑似流行症的病人按相关划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8、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接洽办理,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实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实表》中写明“请求自动转院,自愿承当转院风险,结果自傲”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文件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文件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部及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转院工作。

三、转诊转院原则1. 坚持患者利益优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连续的医疗服务。

2. 坚持分级诊疗,遵循“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

3. 坚持科学合理,根据患者病情、医院条件、专业特长等因素进行转诊转院。

4. 坚持公开透明,确保转诊转院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四、转诊转院条件1. 患者病情需要,且在我院现有医疗条件下无法确诊或治疗。

2. 患者病情稳定,符合转诊转院标准。

3. 转诊转院医院具备相应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救治能力。

五、转诊转院程序1. 患者在我院就诊,经主治医师评估,认为需要转诊转院时,填写《医院转诊转院申请表》。

2. 科室主任审核《医院转诊转院申请表》,同意转诊转院后,报医务科审批。

3. 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4. 经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通知患者及家属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5. 患者及家属持相关手续到医保办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6. 转诊转院医院接诊后,将患者病情及转诊转院原因告知我院。

六、转诊转院责任1. 医师对患者的转诊转院申请负责,对转诊转院原因进行充分说明。

2. 科室主任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转诊转院合理、合规。

3. 医务科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4. 医院领导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批,确保转诊转院工作顺利进行。

七、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转诊转院管理办公室,负责转诊转院工作的监督管理。

2. 定期对转诊转院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医院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转院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所有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

第三条医院转院转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在转院转诊过程中的安全;2. 逐级转诊:按照病情需要,逐级向上级医院转诊;3. 就近就医:优先选择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医院转诊;4. 合理安排: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5. 信息共享:加强医院间信息交流,提高转诊工作效率。

第二章转院转诊范围及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可申请转院转诊:1. 因病情需要,我院无法提供进一步治疗的患者;2. 患者及家属要求转院转诊,且病情允许;3. 患者病情需要上级医院专科治疗或会诊。

第五条转院转诊范围:1. 逐级转诊:按照病情需要,向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转诊;2. 异地转诊:因特殊情况,需到外地医院就诊的患者。

第三章转院转诊程序第六条患者及家属向我院提出转院转诊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转院转诊的,填写《转院转诊申请表》。

第八条科室主任或相关责任人审核《转院转诊申请表》,同意转诊的,签署意见。

第九条我院医保科审核患者医保情况,办理医保转诊手续。

第十条我院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联系,确定转诊事宜。

第十一条患者及家属按照医院要求,办理转院转诊手续。

第十二条医院为患者提供相关转诊资料,协助患者顺利转诊。

第四章转院转诊后的工作第十三条患者转院转诊后,原医院应继续关注患者病情,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四条转诊医院应与原医院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

第十五条转诊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我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病人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病人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病人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医院病人转诊与转院管理工作,提高病人就医效率和质量,保障病人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医生和病人,涉及病人转诊和转院的一切工作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定义1.病人转诊:指医院一医生将病人从本科室或本院转至其他科室就诊的行为。

2.病人转院:指医院将病人从本院转至外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行为。

3.原科室:指病人所在的本院科室。

4.目标科室:指病人被转诊或转院后就诊的科室或医疗机构。

第四条原则1.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敬重病人自主权和知情权。

2.提高医学质量和病人满意度,确保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安全性。

3.提高医院资源利用效率,合理调配医疗服务资源。

第二章转诊流程第五条转诊要求1.病人转诊应符合相关诊疗规范和转诊标准。

2.转诊需有确实的医学原因和诊断依据,应符合目标科室的专长和本领范围。

3.病人需搭配供应所需病历资料,包含病历、检验报告、影像学资料等。

1.原科室负责医生依据病情推断是否需要转诊,并与病人进行认真沟通和解释。

2.原科室医生填写转诊申请表,包含病情摘要、转诊目的和原因、目标科室选择等。

3.转诊申请表需经过科室主任审批后,方可提交医务科。

4.医务科审核转诊申请表,并依据医院转诊协作团队的建议,布置目标科室和医生。

5.医务科将转诊申请表交给目标科室,目标科室医生确认接诊后,填写接诊确认表。

6.原科室将病人转交目标科室,并供应相关病历资料。

7.目标科室医生完成转诊病人的诊疗工作,并将诊疗结果、建议和治疗计划通知原科室。

8.原科室负责医生将目标科室的诊疗结果、建议和治疗计划与病人进行解释和沟通。

第七条转诊追踪1.医务科对每一起转诊都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转诊顺利进行和及时反馈。

2.医务科负责医生对目标科室的诊疗结果进行复查和确认,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原科室。

第八条转诊记录1.医院建立完整的电子病历系统,全部转诊相关信息应保管在电子病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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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
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
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
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

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七、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
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录表》中写明“要求自动转院,自愿承担转院风险,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十二、在医院现有条件许可下,非患者家属自动转院的,不得随意转诊转院患者,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内转诊转院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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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根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于年月日因病情需要,转入医院科室,接诊
医生。

转诊医生(签字):
科主任意见及签字:
医务科审核意见:
分管院长/总值班意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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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转出)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性别年龄因病情需要,需转入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初步印象:
主要现病史(转出原因):
主要既往史:
治疗经过: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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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本表主要由转诊医生填写。

2.初步印象:转诊医生根据病情做出的初步判断。

3.主要现病史:患者转诊时存在的主要病症。

4.主要既往史:患者既往存在的主要疾病史。

5.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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