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胆酸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bai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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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胆酸测定试剂盒(均相酶免疫法)产品技术要求huayu

甘胆酸测定试剂盒(均相酶免疫法)产品技术要求huayu

甘胆酸测定试剂盒(均相酶免疫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甘胆酸的含量。

1.1 产品型号/规格试剂1:1×20 ml,试剂2:1×10 ml;试剂1:1×40 ml,试剂2:1×20 ml;试剂1:2×40 ml,试剂2:2×20 ml;试剂1:4×40 ml,试剂2:4×20 ml;试剂1:8×40 ml,试剂2:8×20 ml;试剂1:1×60 ml,试剂2:1×30 ml;试剂1:2×60 ml,试剂2:2×30 ml;试剂1:2×60 ml,试剂2:3×20 ml;试剂1:4×60 ml,试剂2:4×30 ml;试剂1:4×60 ml,试剂2:6×20 ml;试剂1:2×16 ml,试剂2:2×8 ml ;试剂1:4×16 ml,试剂2:4×8 ml ;试剂1:8×16 ml,试剂2:8×8 ml ;试剂1:16×16 ml,试剂2:16×8 ml。

校准品:0.5 ml/瓶×6瓶(选配)1.2 主要组成成分试剂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50mmol/L葡萄糖六磷酸0.1 mmol/L β-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氧化型(NAD+) 0.115mmol/L氯化钠0.90%氯化镁3mmol/L 兔抗人甘胆酸多克隆抗体≤0.2%牛血清白蛋白0.1%Proclin-300 0.5‰试剂2:Tris缓冲液100 mmol/L 氯化钠0.90%氯化镁3mmol/L 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甘胆酸偶联物≤0.1%牛血清白蛋白0.1%Proclin-300 0.5‰校准品(选配):Tris缓冲液100 mmol/L Proclin-300 0.5‰甘胆酸目标浓度分别为:水平1:0.00mg/L;水平2:2.50mg/L;水平3:5.00mg/L;水平4:10.00mg/L;水平5:20.00mg/L;水平6:40.00mg/L。

甘胆酸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乐普(北京)诊断技术

甘胆酸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乐普(北京)诊断技术

甘胆酸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甘胆酸的含量。

1.1 包装规格试剂1: 2×45mL,试剂2: 2×15mL;试剂1: 1×45mL,试剂2: 1×15mL;试剂1: 4×40mL,试剂2: 4×10mL;试剂1: 2×40mL,试剂2: 2×10mL;试剂1: 2×40mL,试剂2: 2×8mL;试剂1: 1×40mL,试剂2: 1×8mL;试剂1: 1×21ml,试剂2: 1×7ml。

1.2 组成成分2.1 外观和性状试剂1:无色澄清液体,无沉淀、无悬浮物、无絮状物。

试剂2:乳白色液体,无沉淀、无悬浮物、无絮状物。

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签完好、字迹清晰。

2.2 净含量用通用量具测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吸光度600nm波长下,试剂空白吸光度,应≤2.0。

2.4 分析灵敏度样本浓度在20mg/L时,吸光度变化值为0.0030-0.3000。

2.5 准确度参照EP9-A2的方法,与已上市产品进行比对试验:用比对试剂盒同时测试40例线性范围内的不同浓度的血清样本,在(0,80]mg/L范围内,其相关系数r≥0.990;在(0,8]mg/L线性范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1.8mg/L,在(8,80]mg/L线性范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6 重复性使用同一样品重复测定10次,其测定值的批内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6%。

2.7 线性2.7.1 在(0,80]mg/L范围内r应≥0.990;2.7.2 在(0,8]mg/L线性范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1.8mg/L,在(8,80]mg/L 线性范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8 批间差随机抽取3批试剂盒,重复测定同一血清样本或质控,其结果的批间相对极差(R)应不超过10%。

胰岛素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北检

胰岛素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北检

胰岛素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北检胰岛素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适用范围: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胰岛素的含量。

1.1规格具体产品规格见下表:1.2组成成分试剂1:甘氨酸缓冲液 0.1mol/L试剂2:甘氨酸缓冲液 0.1mol/L包被有胰岛素抗体的胶乳颗粒0.15%2.1 外观2.1.1 外包装完整无破损;2.1.2 试剂1:无色澄清透明液体;2.1.3 试剂2:乳白色悬浊液体。

2.2 净含量净含量不低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吸光度在主波长600nm、副波长800nm、37℃条件下,试剂空白吸光度不大于1.7。

2.4 线性2.4.1 线性范围[1.5,100.0]μIU/ml,相关系数r>0.990。

2.4.2 线性偏差(25.0,100.0]μIU/ml线性范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1.5,25.0]μIU/ml线性范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5.0μIU/ml。

2.5 分析灵敏度检测浓度为100.0μIU/ml的样本时,吸光度变化不小于0.0930。

2.6 重复性测试高、中、低浓度的新鲜人血清或质控品,重复测试10次,低值:CV ≤15%;中值:CV≤12%;高值:CV≤10%。

2.7 批间差用三个不同批号的试剂测试同一样本,重复测试3次,相对极差R≤10%。

2.8 准确度回收率在85%~115%范围内。

2.9 稳定性原包装试剂2~8℃避光储存,有效期12个月。

效期后1个月内产品应符合2.3、2.4和2.8的要求。

胱抑素C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baiding

胱抑素C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baiding

胱抑素C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胱抑素C的含量。

1.1规格校准品(选配):水平Ⅰ:1×0.5mL、水平Ⅱ:1×0.5mL、水平Ⅲ:1×0.5mL、水平Ⅳ:1×0.5mL、水平Ⅴ:1×0.5mL。

1.2主要组成成份校准品靶值批特异,详见瓶标签。

2.1 外观2.1.1试剂1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混浊,无未溶解物。

2.1.2试剂2为白色或微黄色胶乳液体。

2.1.3校准品为无色溶液,无未溶解物。

2.1.4标签内容清晰,字迹牢固不易脱落。

2.2 试剂装量液体试剂的装量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吸光度A≤0.8(光径1cm,546nm波长)。

2.4 分析灵敏度测定2mg/L被测物,吸光度变化≥0.030。

2.5 线性[0.2,7.5]mg/L。

在规定的线性范围内,测定值与样本浓度值的相关系数r ≥ 0.9900。

[0.2,2.0]mg/L区间内,绝对偏差应不超过0.2mg/L;(2.0,7.5]mg/L区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精密度2.6.1重复性用高、低2个浓度的样本测试试剂盒,各重复测试10次,其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6.0%。

2.6.2批间差用样本分别测试3个不同批次的试剂盒,每个批次测试3次,其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8.0%。

2.7 准确度相对偏差在±15%范围内(测试国家标准物质GBW(E)090437)。

2.8 溯源性根据GB/T21415及有关规定提供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及测量不确定度等内容,校准品溯源至工作校准品,并与已上市产品比对验证。

2.9 稳定性2.9.1原装试剂盒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有效期满后2个月内测定结果应符合2.3、2.4、2.5、2.6.1和2.7要求。

2.9.2校准品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后2个月内测定结果应符合2.7的要求。

甘胆酸(CG) 测定试剂盒(均相酶免疫法)性能指标

甘胆酸(CG) 测定试剂盒(均相酶免疫法)性能指标

甘胆酸(CG)测定试剂盒(均相酶免疫法)性能指标1.性能指标1.1外观外观应符合表2要求。

表1试剂盒内各组成的外观性状1.2装量液体试剂装量要求不低于标示量。

1.3试剂空白吸光度试剂空白吸光度≤2.0。

1.4分析灵敏度测试3mg/L样本时,吸光度差值应≥0.2。

1.5线性范围1.5.1试剂盒在[0.8,60] mg/L线性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1.5.2在[0.8,5]mg/L范围内的绝对偏差不超过±0.5 mg/L;在(5,60] mg/L范围内的相对偏差不超过±10%。

1.6精密度1.6.1重复性变异系数(CV)应≤8%。

1.6.2批间差批间相对极差R应≤10%。

1.7准确度回收率应在90%~110%1.8分析特异性当样本中胆红素≤15mg/dL、血红蛋白≤1000 mg/dL、抗坏血酸≤50mg/dL、脂肪乳剂≤1.2%时,对试剂检测结果的偏差影响在±10%以内。

1.9量值溯源应明确分析物的量值溯源。

1.10校准品赋值结果及其不确定度的表示方式应使用规范的表示方式,主要表示方式可选择:a)赋值结果±扩展不确定度;b)赋值结果,扩展不确定度。

1.11校准品正确度量值传递的正确度应符合E≤1。

n1.12质控品赋值准确度在用校准品校准后的生化分析仪上测试定值质控品,结果应在制造商指定的赋值范围内。

1.13校准品均匀性1.13.1瓶内均匀性:CV瓶内应不大于10%。

1.13.2瓶间均匀性:CV瓶间应不大于10%。

1.14质控品均匀性1.14.1瓶内均匀性:CV瓶内应不大于10%。

1.14.2瓶间均匀性:CV瓶间应不大于10%。

甘胆酸(CG)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产品技术要求泰格

甘胆酸(CG)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产品技术要求泰格

甘胆酸(CG)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适用范围:本试剂盒主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的甘胆酸(CG)含量。

1.1 规格
48人份/盒,96人份/盒。

1.2 主要组成成分
2.1 外观
液体组分澄清,无沉淀或絮状物;其它组分无包装破损,标签外观完整、无脱落、标签标识清晰。

2.2 装量
装量不少于标示值。

2.3 准确性
回收率应在90.0%~110%范围内。

2.4 剂量-反应曲线线性相关系数
在[0.2,60]μg/mL([0.43,128.87]nmol/mL)范围内,用log-logit数学模式拟合,剂量-反应曲线相关系数(r)的绝对值应不小于0.9900。

2.5 精密度
2.5.1 重复性(C.V%)应不高于15.0%;
2.5.2 批间差(C.V%)应不高于20.0%。

2.6 最低检出量
应不高于0.100μg/mL(0.22nmol/mL)。

2.7 质控血清测定值
应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2.8 特异性(交叉反应)
CG与甘氨胆酸(Glycocholic acid)的交叉反应如下:
2.9稳定性
2.9.1 37℃放置3天,测定结果应符合上述2.1~2.7项要求。

2.9.2 成品试剂盒2~8℃存放6个月后,测定结果应符合上述2.1~2.7项要求。

2.10 校准品溯源性
按照GB/T 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要求,该校准品溯源至本公司内部工作校准品,通过与CG放免试剂盒(北京北方生物技术研究所)比对赋值。

甘胆酸测定试剂盒(均相酶免疫法)产品技术要求zhongshengbeikong

甘胆酸测定试剂盒(均相酶免疫法)产品技术要求zhongshengbeikong

甘胆酸测定试剂盒(均相酶免疫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甘胆酸的含量。

1.1规格液体双剂型试剂1(R1):60mL×2,试剂2(R2):15mL×2;试剂1(R1):40mL×2,试剂2(R2):10mL×2;试剂1(R1):20mL×2,试剂2(R2):10mL×1;选配校准品(6个浓度):1mL×6;选配质控品(2个水平):1mL×2。

1.2规格划分说明根据净含量划分规格。

1.3主要组成成分试剂盒由试剂1(R1)液体、试剂2(R2)液体、选配校准品液体和选配质控品液体组成。

1.3.1 试剂1(R1)液体: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50mmol/L 葡萄糖六磷酸(G-6-P) 0.1mmol/L NAD+0.1mmol/L抗甘胆酸多克隆抗体≤1.0%1.3.2 试剂2(R2)液体: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100mmol/L 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甘胆酸偶联物≤1.0%1.3.3校准品液体:Tris缓冲液基质甘胆酸定值范围:浓度1:0µg/L;浓度2:500µg/L~3500µg/L;浓度3:3500µg/L~7500µg/L;浓度4:7500µg/L~15000 µg/L;浓度5:15000µg/L~30000 µg/L;浓度6:30000µg/L~55000 µg/L。

(每批定值)1.3.4 质控品液体:Tris缓冲液基质甘胆酸定值范围:水平1:1000µg/L~6000µg/L;水平2:5000µg/L~25000µg/L。

(每批定值)2.1 外观试剂盒中各组件的外观应满足:a) 试剂1(R1)应为无色透明溶液,无杂质、无絮状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b) 试剂2(R2)应为无色透明溶液,无杂质、无絮状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c) 校准品应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无混浊,无未溶解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d) 质控品应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无混浊,无未溶解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甘胆酸(CG)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北京赛诺浦

甘胆酸(CG)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北京赛诺浦

甘胆酸(CG)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甘胆酸(CG)的含量。

1.1 试剂盒包装规格试剂1:1×20mL,试剂2:1×5mL;试剂1:2×40mL,试剂2:2×10mL;试剂1:2×60mL,试剂2:2×15mL;试剂1:3×40mL,试剂2:3×10mL;试剂1:4×60mL,试剂2:4×15mL;试剂1:2×400mL,试剂2:1×200mL;试剂1:1×8L,试剂2:1×2L。

校准品(选配):6×0.5mL(六水平),6×1mL(六水平),6×3mL(六水平)。

质控品(选配):1×0.5mL,1×1mL,1×3mL。

1.2 试剂盒主要组成成分注:校准品和质控品存在批特异性,具体浓度见对应批次产品标签。

2.1 外观液体双试剂:试剂1无色至淡黄色澄清液体;试剂2乳白色悬浊液。

校准品: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质控品: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2.2 净含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示体积。

2.3 试剂空白吸光度在37℃、600 nm波长、1cm光径条件下,试剂空白吸光度应在(0.5,2.0)之间。

2.4 分析灵敏度测定浓度在20mg/L附近的样本时,吸光度变化值应≥0.003。

2.5 线性在(0.5,80]mg/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不小于0.990。

在(20,80]mg/L区间内线性相对偏差不大于±10%;在(0.5,20]mg/L区间内线性绝对偏差不大于±2mg/L。

2.6 重复性重复测试两份高低浓度的样本,所得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8%。

2.7 批间差不同批号试剂测试同一份样本,测定结果的批间相对极差应不大于10%。

2.8 准确度与已上市产品进行比对试验,在(0.5,80)mg/L范围内,与比对系统的相关系数r不小于0.975;在(20,80)mg/L区间内与比对系统的相对偏差应不大于±15%,(0.5,20]mg/L 区间内与比对系统的绝对偏差应不大于±3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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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胆酸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甘胆酸的含量。

1.1规格
校准品(选配):1×1mL;
质控品(选配):1×1mL。

1.2组成
注:校准品靶值、质控品质控范围详见包装标签。

2.1 外观
2.1.1试剂1:无色至淡黄色液体,无浑浊,无未溶解物。

2.1.2试剂2:乳白色液体。

2.1.3校准品: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2.1.4质控品: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2.1.5包装外观应整洁,标签字迹清晰,不易脱落。

2.2 净含量
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低于标示体积。

2.3 试剂空白吸光度
试剂空白吸光度≤1.5。

2.4 分析灵敏度
样本浓度为20 mg/L时,△A≥0.003。

2.5 线性区间
在[0.7,80] mg/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测试浓度在[0.7,10] mg/L时,绝对偏差不超过±1.0 mg/L,测试浓度在(10,80] mg/L时,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精密度
2.6.1 批內精密度
用高、低2个浓度的样本测试试剂盒,各重复测试10次,其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

2.6.2批间差
用样本分别测试3个不同批次的试剂盒,每个批次测试3次,其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7 准确度
回收率在85%-115%范围内。

2.8 质控品赋值有效性
检测结果在质控范围内。

2.9 瓶内均匀性
校准品和质控品瓶内均匀性(CV)应不大于10%。

2.10 量值溯源
校准品量值溯源至公司内部工作校准品,并与北京世纪沃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胆酸测试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比对验证。

2.11 稳定性
2.11.1校准品开瓶稳定性
校准品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3天。

稳定期过后4小时内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与靶值的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11.2质控品开瓶稳定性
质控品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3天。

稳定期过后4小时内进行测试,应满足2.8的要求。

2.11.3效期稳定性
原包装试剂盒在2℃~8℃避光保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

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测试,应满足2.3、2.4、2.5、2.6.1、2.7和2.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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