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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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17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ICS93.160P59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176—2007替代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2007-10-14实施2007-07-14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根据水利部2004年(历经三年)技术标准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本标准共5章,11节,84条和7个附录。

与原规程相比,增补和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了本规程适用范围;——修订了质量术语、增加了新的术语;——修订了项目划分原则及项目划分程序,新增引水工程、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纳入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的有关条款——增加了见证取样条款;——增加了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及水利水电工程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的条款;——增加了委托水利行业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的条款;——修订了质量事故检查的条款;——增加了工程质量缺陷备案条款;——增加了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增加了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附录D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验收条件、附录E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定签证表、附录G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渠道及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修定补充后列入条文3.1.1说明中,作为项目划分示例;——删去原规程附录C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在附录后加入了“标准用词说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第三章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 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 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 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 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 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 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 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 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 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 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 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 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 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三十九条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 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 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 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条 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 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章 罚 则
第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 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 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 和个人实行奖励。

最新sl17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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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ICS93.160 SLP5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176—2007替代SL176-199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2007-07-14发布 2007-10-1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根据水利部2004年(历经三年)技术标准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本标准共5章,11节,84条和7个附录。

与原规程相比,增补和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了本规程适用范围;——修订了质量术语、增加了新的术语;——修订了项目划分原则及项目划分程序,新增引水工程、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纳入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的有关条款——增加了见证取样条款;——增加了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及水利水电工程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的条款;——增加了委托水利行业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的条款;——修订了质量事故检查的条款;——增加了工程质量缺陷备案条款;——增加了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增加了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附录D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验收条件、附录E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定签证表、附录G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渠道及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修定补充后列入条文3.1.1说明中,作为项目划分示例;——删去原规程附录C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在附录后加入了“标准用词说明”。

SL176-2007

SL176-2007

ICS93.160P59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176—2007替代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2007-10-14实施2007-07-14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根据水利部2004年(历经三年)技术标准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本标准共5章,11节,84条和7个附录。

与原规程相比,增补和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了本规程适用范围;——修订了质量术语、增加了新的术语;——修订了项目划分原则及项目划分程序,新增引水工程、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纳入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的有关条款——增加了见证取样条款;——增加了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及水利水电工程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的条款;——增加了委托水利行业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的条款;——修订了质量事故检查的条款;——增加了工程质量缺陷备案条款;——增加了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增加了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附录D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验收条件、附录E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定签证表、附录G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渠道及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修定补充后列入条文3.1.1说明中,作为项目划分示例;——删去原规程附录C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在附录后加入了“标准用词说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渠道及堤防 工程项目划分表修订补充后列入条文3.1.1说明中,作为项目划分示例; ——删去原规程附录C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176-1996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一、项目法人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
1、项目法人应有专职抓工程质量的技术负责人; 2、有专职质量检查机构及人员; 3、有一般的质量检测手段。当条件不具备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 测单位为其进行抽检;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如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质量管 理分工负责制、技术文件编制,审核,上报制、工程质量管理例会制、工 程质量月报制、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等。
3.1 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3.2 项目划分原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3.3 项目划分程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规程(试行)》(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 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解读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解读
(6)《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土建工程》 (JTGF80/1-2004)等。 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技术标准、规范涉及到抽样检测、项目 划分、竣工抽检、主要建筑物确定、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等新的知识、概念和要求,也均需要在新的质量检验与评定规 程中予以完善、体现和进一步落实。
上述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新的管理制度涉及到一些新的 要求,例如见证取样、质量缺陷备案、第三方质量检测等,均需 要在质量检测和评定规程中予以进一步的体现和进一步贯彻落 实。
2、国家及行业在1996年以后相继颁发、修订了一系列工 程建设管理方面重要的技术标准、规范,如:
(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1999)(现 已被《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废止)
(8)《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00年1月4日, 水建管 [2000]2号)(现已被《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6号)废止);
(9)《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1年3月9日,水建管 [2001]74号);
1.0.5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是参建各方(其中主要 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的职责,工程质量监督机 构承担监督职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参建各方应主动 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与 检查。
4、更加突出了质量评定工作中以单元工程质量为基础。主 要体现在关键部位、重要隐蔽工程等均归总到“单元工程” 而老规程则未强调。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176—2007替代SL176—199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2007—07-14发布 2007-10-1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根据水利部2004年技术标准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本规程共5章,11节,84条和7个附录。

与原规程相比,增补和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了本规程适用范围;——修订了质量术语、增加了新的术语;——修订了项目划分原则及项目划分程序,新增引水工程、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纳入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的有关条款;—-增加了见证取样条款;——增加了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及水利水电工程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的条款;——增加了委托水利行业质量检测单位抽样检测的条款;——修订了质量事故检查的条款;——增加了工程质量缺陷备案条款;——增加了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增加了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附录D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E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附录G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渠道及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修订补充后列入条文3.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4.1 4.2 4.3 4.4 4.5 基本规定·························································································7 基本规定·························································································7 质量检验职责范围···········································································8 质量检验职责范围···········································································8 质量检验内容··················································································9 质量检验内容··················································································9 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10 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10 数据处理························································································11 数据处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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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宗铨 沈兴华
孙文樵 成 平


李晓鹏
吴崇良
于福春
靳克庆
雷安华
黄学才
叶翁火思


周紧东
邹秋生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唐涛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曹阳


1 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术语·············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 项目划分············ ·· ··· ·· ··· ·· ··· · ··········· ··· ·· ··· ·· ··· ·· ·5 · · · · · · ·
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向参建各方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三、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应符合承建项目的要求。 项目经理应持证上岗,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
质;
2、现场应设置专职质检机构,其人员(素质及数
量)配置符合承建工程需要,质检员应持证上岗;
3、现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试验室。无条件设立工
四、建立设计单位设计质量及现场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1、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
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现场设计人员的资格 和专业配备应满足工程需要;
2、建立健全相关质量保证制度。如:设代机构责
任制度、设计文件及图纸签发批准制度、单项设计技术
交底制度、现场设计通知和设计变更的审核签发制度等。
①灌溉、排水渠系中的小(Ⅰ)型水闸指过水流量5~ 20m3/s的水闸;②4级堤防(挡潮堤)工程上的水闸; ③平原地区小(Ⅰ)型水闸工程指最大过闸流量为 20~100m3/s的水闸枢纽工程。

1.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
良”两级。

1.0.4 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如总工程 师岗位责任制、质量管理分工负责制、技术文件编制,审 核,上报制、工程质量管理例会制、工程质量月报制、工 程质量事故报告制等。 二、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1、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其他工作 人员的组成(人员素质及数量)应符合合同规定,并满足 所承担监理任务的要求。总监、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持 证上岗;
5 施工质量评定·········· ·· ··· ·· ··· ·· 13 ········· ··· ·· ··· ·· ··· · · · · · ·
5.1 合格标准································ ·······························13
——修订了项目划分原则及项目划分程序,新增
引水工程、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原则。纳入了《堤 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 -1999的有关条款; ——增加了见证取样条款; ——增加了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及水利水电工 程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的 条款;
——增加了委托水利行业质量检测单位抽样检测 的条款;
五、质量检测机构
凡接受委托进行质量检测的机构,需经省级以上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且在其业务范围内承担
检测任务。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5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 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 GB/T19000—
2000 idt ISO9000∶2000)
《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
第二部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 评定规程》SL176-2007
序 号
1 2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替代标准 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 识符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规程
SL3802007 SL1762007 SL1761996
2007.7.14 2007.7.14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技术 文件审核审批制度、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设备检验制 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制度、 监理例会制、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程验
收制度等;
3、工程规模较大时,应按合同规定建立工地试验室。 无条件时,可就近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或试验室进行复核 检测; 4、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及单位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修订了质量事故检查的条款;
——增加了工程质量缺陷备案条款;
——增加了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
准;
——修订了质量评定标准;
——修订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增加了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办法、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附录D喷
5.2 优良标准································ ·······························14 5.3 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5
附录A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 · · · · · · · 17 ········· ········· 附录B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 · · · · · · · · · · · 35 ······ 附录C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 · · · · · · · · · · · · · · · 38 ········ 附录D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 · · · · · · · · · · · · · · · 40 ········ 附录E 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 ·· · · ·41 ······ ·· ···· 附录F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 42 ·· ·· 附录G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 · · · · · · · · · · · · · · · 43 ········ 标准用词说明········ ··· ·· ··· ·· ··· ·· ··· ·· ········ ·· ··· ·· ··· ·· ··· ·· ··49 · · · · · · · · 条文说明·········· ··· ·· ··· ·· ··· ·· ··· ·· 50 ·········· ·· ··· ·· ··· ·· ··· ·· ··· · · · · · · · · ·
4 施工质量检验·········· ·· ··· ·· ··· ·· ··· 7 ········· ··· ·· ··· ·· ··· ·· · · · · · · · ·
4.1 基本规定······························7 ······························ 4.2 质量检验职责范围························8 ························ 4.3 质量检验内容···························9 ··························· 4.4 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10 ················ 4.5 数据处理······························ ·····························11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
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本标准共5章,11节,84条和7个附录。与原
规程相比,增补和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扩大了本规程适用范围;
——修订了质量术语、增加了新的术语;
3.1 项目名称······························ ·····························5 3.2 项目划分原则··························· ··························5 3.3 项目划分程序··························· ··························6
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E砂浆、砌筑
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
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附录G水
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录B渠道及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修订补充后列入条文 3.1.1说明中,作为项目划分示例; ——删去原规程附录C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 式;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1 总则

1.0.1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
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
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
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
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
4 小(1)型水闸工程。 4级堤防工程指防洪标准[重现期]<30年,且≥20 的堤防工程。小(Ⅰ)型水闸工程 按《灌溉与排水 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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