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3篇

2023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3篇2023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1篇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2023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
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
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
2023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
2023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23年至2023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

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
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立法顶层设计,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并举的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效果评估制度。
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衔接融合。
加快制修订社会高度关注、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和配套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推动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事追究范围,提高违法成本。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平台,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建立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推荐性标准为补充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结果、事故原因分析和新工艺技术装备应用等情况,及时制修订相关技术标准。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协会、企业率先制定新产品、新工艺、新业态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安全生产标准。
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对标衔接机制。
消防:推动城市、县城、全国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制修订城乡消防规划。
开展消防队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推动乡镇按标准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
开展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等区域火灾隐患治理。
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提升大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客运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
依法推广家庭火灾报警和逃生装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察 专 员 参 加 相 关 地 区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省 级 煤 矿 安 全 监 基 本 查 清 后 及 时 发 出 或 联 合 有 关 部
( ) 特 大 事 故 和 重 大 未 遂 伤 二 重
紧 急 疏 散 人 员 10 人 以 上 和 住 重 特 大 事 故 和 重 大 未 遂 伤 亡 事 故 的 察 机 构 对 重 特 大 典 型 事 故 要 在 情 况 00 院观察治疗 5 0人 以 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现 场 督 导 工 作 。
省 次 死 亡 3人 以 上 的 、 次 受 伤 死 亡 ( 被 困 ) 0人 以 上 或 影 响 重 大 督 管 理 部 门 、 级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一 或 l 它 工 商 贸 企 业 发 生 一 次 死 亡 ( 被 公 厅 要 将 抢 险 、 查 情 况 分 送 总 局 主 或 核 国 要 现 场 协 调 、 导 救 援 工 作 的 , 急 关 司 局 阅 核 后 按 规 定 存 档 。 务 院 领 指 应
方 式 向社 会 公 布 。
省 级安 全 生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 省
上和一 次涉险 l 0人 以 上 的 事 故 , 批 示 和 社 会 影 响 严 重 的 重 特 大 事 故 级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依 照 本 办 法 。 合 由 结
安 全 生 产 协 调 司 ( 员 办 ) 总 局 领 和 重 大 未 遂 伤 亡 事 故 . 局 和 煤 矿 安 监 实 际 情 况 。 定 本 地 区 的 重 特 大 事 故 和 专 按 总 制 导 的 要 求 组 织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察 专 局 有 关 司 局 、 急 指 挥 中 心 有 关 部 I 应 - ]及 重 大 未 遂 伤 亡 事 故 信 息 处 置 办 法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26•【文号】安委办函〔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
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
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
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一)“九小场所”。
宣贯消防法工作情况汇报

宣贯消防法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宣贯消防法,加强了全民消防意识,提升了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水平。
具体工作情况如下:一、宣贯消防法政策法规为了加强全民消防意识,我们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大众宣传消防法、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
在校园、社区、企业单位等场所,我们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向大众传递着消防法的信息。
同时,我们还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将消防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加强全民消防意识的普及。
同时,我们还利用举办消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消防演习等形式,提高了全民消防法律法规的宣贯效果,进一步加强了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加强单位消防宣传教育针对不同的单位,我们通过上门走访、开展宣传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了对单位员工的消防法宣传教育。
特别是一些高风险单位,我们加强了对其员工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了员工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和意识。
同时,我们还鼓励单位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明确消防工作的责任划分,加强了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
并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整改,提升了单位的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三、加强社区消防宣传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我们在社区开展了系列消防宣传活动。
通过成立消防宣传队、开展消防演练等形式,吸引了社区居民的参与,增强了他们对消防法的了解和消防技能的掌握。
我们还鼓励居民自发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活动,比如清理家庭危险材料、检查家中消防设施等,增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同时,我们也深入社区,开展走访活动,了解社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了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视特殊人群的消防宣传针对少数民族、残疾人群体,我们通过制作多语言、多声音的消防宣传资料,向他们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的消防常识,提高了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同时,我们还为残疾人群体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了他们的应急自救能力,保障了他们的生命安全。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12.30•【文号】国发[2011]46号•【施行日期】2011.12.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十一五”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不断提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火灾发生几率和防控难度相应增大,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目标。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8.22•【文号】安委字[2004]2号•【施行日期】2004.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安委字[200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下,我国的消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近3年,全国共发生火灾729031起,死亡7209人,受伤10282人,直接财产损失45.4亿元,不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影响了社会稳定。
火灾的经常发生突出反映了一些单位严重漠视消防安全,冒险经营,违章作业,不断产生隐患;同时,一些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以致酿患成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着力整改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防火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和庆祝建国55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各地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及重点内容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监察部(已撤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4.04.28•【文号】公发[2004]4号•【施行日期】2004.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公发[20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进行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04年4月28日)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
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社会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单位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主管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应加强每日防火巡查,定期进行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四)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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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1.06.29
【实施日期】2011.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6月29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消防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
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和吴邦国、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
年审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许多委员和人大代表每年都提出涉及消防工作的议案和建议,国务院就贯彻落实《消防法》、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制定了具体政策措施。
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在致灾因素大量增多的情况下,确保了全国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008年至2010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万起(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死亡3865人,受伤1967人,直接财产损失亿元,与前三年相比,火灾起数和死亡、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7%、、61%,损失上升,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
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和部门责任。
国务院每年都要对消防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检查督导。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普遍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或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大力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
目前,全国4个直辖市、15个副省级市、268个地级市和370个县级市全部编制了消防规划;1536个县(旗)编制了消防规划,编制率达到。
近三年,全国新增市政消火栓万个、消防站1478个、消防车万辆、各类灭火救援器材万件,分别比2007年增加、44%、、。
对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国务院和省级政府组织专门调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08年以来,全国共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228起,给予行政处分146人、行政处罚29人,追究刑事责任162人。
(二)健全法规制度,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进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快《消防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修订了47个地方法规和规章,6个部门规章,81个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各省(区、市)普遍制定、修订了地方消防条例或出台了《消防法》实施办法。
公安部制定、修订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农村防火规范》等,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个部门制定了《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
定》;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制定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铁道部修订了《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三)严格监督管理,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按照国务院部署,公安部11次联合中央综治委、安监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福利机构和文物单位等消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