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信用办2号)2012年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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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27•【字号】锡政办发[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6]12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核心。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实现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有机统一。

现根据我市建设“诚信无锡”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方略,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诚信无锡”为根本目标,形成企业自律、行业约束、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以自律为主的行业管理框架,以自觉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重点,全力推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资源整合、统筹协调、循序渐进、社会参与”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坚持舆论宣传与法制建设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动全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塑造“诚信无锡”为总目标,以开展各类社会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和法规、道德、监管三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分阶段有侧重地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

近期目标:经过1至2年的努力,初步实现“一个保障、二个平台、三个工作着力点”的信用体系框架。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重点工作分解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重点工作分解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锡政办发[2012]33号【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2.21【实施日期】2012.0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2〕33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争创全省质量强省工作排头兵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1〕179号)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现将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一、工作目标(一)产品质量目标1.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累计超过300只,50%以上规模企业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每年创建10个以上卓越绩效达标企业。

(责任部门:无锡质监局、市经信委、无锡工商局、市农委)2.培育争创“市长质量奖”企业累计达15家以上;争创江苏省质量奖企业达到35家,每年培育创建“江苏省优秀新产品奖”超过25个。

(责任部门:无锡质监局、市经信委)3.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3件、省著名商标达到450件。

(责任部门:无锡工商局、市经信委、无锡质监局、市农委)4.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工作组)累计超过50项;承担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累计超过1000项;标准创新联盟行业龙头企业会员和企业标准创新工作站各100家;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数量每年增长15%。

由我市企业承担的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工作组)秘书处超过10个。

参与承担国际标准制修订累计30项,培养、引进标准国际化复合人才100名,树立10家标准国际化工作标杆企业。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5.24•【字号】锡政办发[2002]80号•【施行日期】200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2]80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工商局《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扩大会议精神,促进“信用无锡”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经营户、中介机构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中全面实施“企业信用工程”。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实施企业信用工程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委工作会议提出的“高度重视信用文化建设,倡导商业道德、树立诚信形象”精神为指针,按照“加强引导、标本兼治、奖诚惩恶、依法规范”的原则,加强教育整顿,强化监管执法,狠抓自律约束,促使企业信用观念得到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在全市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帮助企业改善信用状况,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升“信用无锡”的形象和水平,最大程度地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二、主要内容(一)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培养“信用至上”观念1.广泛开展舆论宣传。

结合全市“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开展企业信用工程的重大意义,讲解信用工程的内容任务,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新风尚,使企业充分认识信用是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生命线,自觉提高信用意识,坚持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无锡市2012年发展改革主要工作安排

无锡市2012年发展改革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发展改革主要工作安排(一)以增强内生动力为支撑,进一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1、切实增加有效投入。

努力保持投资对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以上。

积极鼓励引导社会投入。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将投资增长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带动变为民间投资拉动上来,全年民间投资增长25%以上。

着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

积极推进海力士20纳米级技术改造、深南电路半导体封装基板研发制造基地、联合汽车电子高压喷油器和高压油轨总成等100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增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支撑。

扎实推进投资转型发展。

优化完善《无锡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实施办法》,统筹调配全市土地等重要资源,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加大项目投入强度,提升项目亩均产出,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不断拓展融资渠道。

年内新增信贷800亿元,新增企业上市(IPO)15家,首发融资总额80亿元,引进创投基金10家,新设2家科技小贷公司、18家农村小贷公司。

确保重大项目实施。

年内安排市级重点项目138项,其中实施项目118项,前期项目20项,实施项目总投资2868亿元,年内计划投资667亿元,前期项目总投资713亿元。

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投标、稽察、竣工验收、后评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稳定促进消费需求。

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48.1%。

突出发展旅游业。

有效整合旅游资源,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旅游营销力度,努力打造旅游休闲之都和全国旅游强市,年内确保接待入境旅游人数增长15%以上,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7%以上。

稳定发展房地产市场。

积极采取综合措施,严格把控价格环境,争取金融机构增加个贷发放,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力促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改造发展传统商贸业。

鼓励企业运用现代商品流通模式、营销交易方式和管理技术,促进传统商贸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商贸服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年内城区新建、改造提升农贸市场10个,组织举办大型促销活动。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8•【字号】锡政办发[2011]69号•【施行日期】201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69号)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锡政发〔2011〕27号)(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将《纲要》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计划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关计划安排事项说明和工作要求如下:一、“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共安排33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21项。

约束性指标要求政府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

二、强化《纲要》实施的认识。

《纲要》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普惠于民、统一思想及指导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根据《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依据,是编制地区规划、专项规划及制订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应当遵守和执行。

三、完善发展规划体系。

市级专项规划是《纲要》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安排,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审批或者核准重大建设项目、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市专项规划报市政府审批前应由市发改委审核,进行综合平衡,市有关部门应加快完成各专项规划编制任务。

市各有关地区应加快完成地区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及时报市发改委备案。

加快完成《无锡市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市发展规划体系,构建《纲要》实施的工作基础。

四、加强规划衔接。

市、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名称应当一致,指标值应当衔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组织2008-2012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组织2008-2012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组织2008-2012年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9•【字号】锡政办发[2008]334号•【施行日期】2008.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组织2008-2012年发展规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334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社会组织2008-2012年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十二月九日无锡市社会组织2008-2012年发展规划为加快我市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规范我市社会组织建设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远景规划,特制定2008年至2012年我市社会组织发展规划。

本规划中的社会组织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一、发展现状(一)发展成果1.社会组织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自2000年以来,全市社会组织数量按照平均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

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登记的社会组织2152个,其中社会团体131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22个,基金会14个;备案的社会组织1345个。

我市社会组织规模已跻身全省前列,基本上覆盖了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

2社会组织法规政策逐步完善。

200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无锡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

此后又陆续出台了20多项社会组织的政策法规制度,为无锡市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3行业协会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快。

200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行业协会、学会与政府部门人员、机构、经费“三脱钩”。

2007年开始对行业协会、学会进行归口管理,在全省率先形成了比较清晰的新型管理体制。

信用无锡实施方案

信用无锡实施方案

信用无锡实施方案为了加强信用建设,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市民和企业的信用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无锡市制定了信用无锡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构建全市信用体系,强化信用监管,完善信用服务,提升社会诚信水平,推动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无锡市将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通过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推动形成全市信用信息共享的大数据平台,为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二、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无锡市将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对守信行为进行激励。

同时,加强信用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提高信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信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无锡市将加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信用服务向社会各领域延伸,提供信用咨询、信用评价、信用保险等多元化的信用服务产品,满足市民和企业的信用需求。

同时,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提高信用服务的专业性和便捷性,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信用服务。

四、加强信用宣传教育。

无锡市将加强信用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信用文化宣传活动、举办信用主题宣传周等形式,提高市民和企业的信用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

同时,加强信用教育培训,提高市民和企业的信用素养,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信用、重视信用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用建设的组织保障。

无锡市将加强信用建设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信用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协同推进信用建设的工作格局。

同时,加强对信用建设工作的督导和评估,确保信用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六、加强信用建设的法治保障。

无锡市将加强信用建设的法治保障,完善信用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信用建设的法律保障机制。

同时,加强对信用建设工作的法治监督,保障信用建设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信用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3•【字号】锡政办发[2012]270号•【施行日期】201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2〕270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3日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抢抓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机遇,加快推进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一年。

根据国家、省和市统一工作部署,为组织开展好《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的意义开展中期评估是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根本要求。

科学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评价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提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是确保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重要保证。

开展中期评估是确保2014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结合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开展中期评估,客观把握我市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举措,是确保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开展中期评估是实施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的必然要求。

中期评估也是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实施开局之年。

通过中期评估,加强“十二五”规划与长三角、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等国家战略规划的对接,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功能,是实现无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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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信用办…2012‟2号2012年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全面完成2012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和应用水平,推动信用服务体系发展,根据《2012年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锡信用办…2012‟1号),现就2012年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如下:一、完善协同推进机制1、进一步建立并逐步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困难,研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2、加强对本部门、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

制定本部门、本地区有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有突破地推进本部门、本地区信用管理水平与运用能力的提升;特别是能结合部门行政监管业务等,加快推进信用评级、信用联动监管水平的提升。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二市(县)、七区政府3、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网络。

明确本部门、本地区具体部门处室、具体人员为信用工作对应联络处和联络员。

同时,相关联络员能根据市信用办、信用中心要求,参加专题培训、调研、工作会议等,并根据信用办工作部署,及时完成各类工作。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二市(县)、七区政府4、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

实行市信用中心上门访问制度,负责相关部门信息归集和应用工作等培训与指导,及时通报归集工作动态,向市信用办及时反映成员单位不同意见。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二、健全数据库项目管理机制5、各成员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系统中所涉及的业务,并通过信用基础数据管理系统传送基础数据。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6、数据提供单位应按照与市信用中心约定的信息类、数据项、数据格式及数据上报周期要求,及时提供信用基础数据。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7、各成员单位对信用数据上报有特殊需求的,需要与市信用中心共同商定,明确系统数据提供方式、格式和标准等。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8、市信用中心负责对成员单位提交的信用基础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比对和入库,供成员单位共享。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9、市信用中心按规定的程序、格式、标准和范围提供系统中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10、市信用中心和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异议信息的处理机制,按规定及时处理系统中存在的异议信息。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三、建立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1、系统建立在政务外网之中,安全保障应严格遵循政务外网的操作规定。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12、定期检查系统运行状况、定期调阅系统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系统日志备份;建立检查台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软、硬件运行顺畅及基础数据资料安全。

市信用中心负责系统的用户管理及改造、升级,并建立安全管理与应急机制,为系统提供安全保障。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13、数据交换,特别是通过存储介质进行数据交换,必须严格遵循相关保密规定,严防失密或泄密等问题的发生;数据中心与部门管理端口应安装安全系统,防止不正当攻击行为,确保网络数据交换安全。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14、加强“诚信无锡”网站的维护与管理。

各部门对发布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应严格审阅;市信用中心应建立审查制度,对上传、摘编或转载的信息严格把关,并落实专人负责制。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二市(县)、七区政府四、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15、组织进行《无锡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无锡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的宣贯活动。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二市(县)、七区政府16、以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及实施意见、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征信活动管理、信用产品使用、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编制《无锡市社会信用制度汇编》。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二市(县)、七区政府17、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定下发《无锡市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报告指南》,重点在主要政府部门求突破。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财政局、建设局18、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定下发《无锡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创造基础条件。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19、制定下发《无锡市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建设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市委宣传部等主要成员单位五、加快数据库平台系统建设20、进一步完善信用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全面梳理和调整信用基础数据,着力扩展信息应用功能。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21、进一步完善25个数据提供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工作。

重新制定并下发《2012年企业信用信息通用数据项表》,明确数据提供单位通用数据项内容。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22、建立信用信息分类管理机制。

2012年末,重点部门的信用基础数据提供率、入库率和完整率达到85%以上,其他数据提供单位的信用基础数据提供率、入库率和完整率达70%以上。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23、调整和优化“诚信无锡”网站页面布局,完善“诚信无锡”网站后台管理功能,优化信用专题应用服务功能,开发建设市、县(区)动态信息应用功能。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二市(县)、七区政府24、扩展信用信息共享功能,逐步建立市、县(区)信息共享机制。

试点建立市、县(区)信用信息共享模块,有选择地开放信用基础信息;加快推进与江阴市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二市(县)、七区政府25、市信用中心按照规定的格式、标准和范围向省信用平台及时准确地上报信用基础数据,信用基础数据提供率、入库率和完整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六、推动信用服务体系发展26、根据企业信用管理创建工作要求,组织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对省级创建申报企业提供第三方服务。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重点成员单位、二市(县)、七区政府27、主要成员部门要立足服务,提供相应的激励服务措施,推动企业参与信用管理创建。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人保局、安监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等主要成员单位28、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使用;探索在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等部门推介查询企业信用记录。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改委、科技局等重点成员单位29、积极培育3-4家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我市信用服务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七、推进部门信用建设30、全面开展“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创建活动,帮助企业加强信用管理。

积极引导省级示范创建企业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重点成员单位31、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制定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探索建立面向社会的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32、加快物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重点以物流企业管理能力评价、物流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评价为创建标准,有效治理和规范物流企业市场秩序。

树立“十大示范创建企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经信委33、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探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

制定出台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使用信用产品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拓展信用信息服务和产品的应用范围。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建设局34、加快金融领域信用建设。

在政府公共服务等工作中,强化征信系统对全市信用建设的贡献度,促进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金融信用氛围。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35、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现对纳税人信用情况的科学评价;开展“看发展谈税收”主题教育活动,净化税收信用环境。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八、开展诚信宣传教育36、充分发挥“诚信无锡”网站的作用。

根据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上传信用法规、信用知识、信用案例等各类信息,以及各部门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态。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成员单位37、积累诚信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素材,以企业信用建设成果展为平台,加大对诚信建设优秀成果的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38、将诚信建设落实到诚信社区、诚信单位、诚信家庭等创建载体上,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效应。

责任单位:二市(县)、七区政府39、集中开展“诚信宣传月”系列活动。

根据活动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全市性集中活动,落实本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充分展示信用体系建设成果。

同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各成员单位40、建立多层面、广覆盖的信用教育培训体系。

结合公务员初任、任职、知识更新等培训,组织开展公务员信用培训;大力推广信用管理师培训,不断提高本行业、本部门相关人员业务素质与专业水平;以青少年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为切入点,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学生信用意识。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人保局、教育局、相关成员单位九、强化部门工作考核41、根据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要求,年底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对先进部门在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大会上进行表彰。

责任单位:市信用办、监察局42、每季度以“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处理情况通报”的形式,对各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归集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章)二Ο一二年一月三十日主题词:信用体系任务分解抄报:徐劼常务副市长,徐国伟副秘书长,周浩明副秘书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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