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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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烟台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年烟台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年烟台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培养学院等部门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统筹领导、管理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条件的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在学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果第二次(及以上)申请国家奖学金,则以前使用过的成果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三、名额分配学校按国家下达的计划名额,以的比例确定初选名额,并分配到培养学院。

其中的,根据各学院在校生数占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的,根据最近两个学年各学院在校研究生所发表核心期刊情况进行分配,并适当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四、评选程序. 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烟台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测评项目参照表”(附件)制定具体的测评标准,按分配名额向学校推荐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2017考研党须知: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介绍之国家奖学金

2017考研党须知: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介绍之国家奖学金

2017考研党须知: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介绍之国家奖学金一、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1、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高等学校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和预算。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

2、每年4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5月3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相关高校。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高等学校要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三、评审组织1、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与研究生规模和现有管理机构设置相适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

2、高等学校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3、高等学校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下同)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硕、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硕、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航运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对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一年级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加入校当年的奖学金评审。

二、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评选:(一)申请人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1)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2)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3)在校期间有违纪现象,受纪律处分者。

(二)评价指标1.综合素质:综合素质测评为班级(按培养类型分)前3名,德育得分27分以上;2. 学习成绩:本学年度课程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课程平均计算方法为:∑(本学年度所修课程考核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3.科研成果加分:(1)本学年度公开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A区每篇3分,B区每篇2分,C区每篇1分。

可累加。

(2)在有届次的、相关行业的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计2分,在全国性(国内一级学会发起的)学术会议宣读论文计1分。

论文在一级航海学会组织的国家级比赛中获奖加2分,论文在省部级比赛中获奖加1分。

可累加。

(3)参加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获国家级(只计前5名)一等奖,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4分、3.5分、3分、2.5分、2分、二等奖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3分、2.5分、2分、1.5分、1分、三等奖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2.5分、2分、1.5分、1分、0.5分;省部级或一级相关学会组织的比赛中获一等奖(只计前3名)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3分、2.5分、2分,二等奖(只计前2名)按排名先后分别奖励2分、1.5分,三等奖(只计前1名)奖励1分;获校级一等奖前3名按2分、1.5分、1分计,二等奖前2名按1分、0.5分计;三等奖前1名按0.5分;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复旦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

复旦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

复旦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复旦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和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评审管理办法。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四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三)参评学年休学者。

第三章评审组织第五条复旦大学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意见;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六条基层各单位(院、系、所)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实施细则;组织学生申报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院系评审时可将名额在不同年级、培养类别及专业中自行分配。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二)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三)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四)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

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

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一、奖励对象与标准(一)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表现优异的在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定向、单位委托培养(有固定工资收入,档案未转入我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除外。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二)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就读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延期研究生),不包括在职和定向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7000元。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3000元。

(二年级、三年级)因一年级学生无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评审指标,故以报考志愿作为评审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含推免生)且符合大学申请条件,按学业奖学金二等奖进行发放,已获评2017年热爱石河子大学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学业奖学金。

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在选修硕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申请条件所有用以获奖的佐证材料(除课业成绩、英语六级)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热爱石河子大学奖、北大基地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等荣誉类奖学金不可在同一年度兼得。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心理健康,积极向上。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或缺考。

课程单科成绩必修课不低于70分,选修课不低于60分(100分满分计)。

按时上课,无严重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

东南大学医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东南大学医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东南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二条医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该委员会由医学院全体党政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组成,由医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

当年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

第三章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第三条在校正常学习年限内取得正式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以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在课程学分修完前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本硕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硕士研究生后,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优良,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规格化平均成绩位于本年级前25%。

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

科研成果显著。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科研成果突出。

博士生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硕士生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 源刊上正式发表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

清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12月17日制订,2013年9月11日第一次修订,2014年9月22日第二次修订)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二、机构和职能第五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六条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系主任(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主任(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学位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组组长和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七条院系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精选10篇)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精选10篇)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精选10篇)国家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篇一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篇二(一)学习年限要求(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二)学习成绩要求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突出表现要求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获得吗?篇三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篇四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篇五留学平民化时代到来,工薪阶层家庭孩子的留学梦不再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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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引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中国教育部设立的一项重要奖励计划,旨在鼓励和资助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善。

本文将介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以帮助广大学生了解并顺利申请该奖学金。

一、学业成绩优秀
申请者的学业成绩是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常来说,申请者在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应该优秀,成绩单上不应有挂科记录。

在申请时,研究生招生单位会对申请者的成绩进行仔细审查,以确保奖学金资助给那些具备较高学术水平的学生。

二、学术研究潜力和科研能力
除了学业成绩,申请者的学术研究潜力和科研能力也是被重视的方面。

学术研究潜力是指申请者在本科阶段已经展现出的对学术研究的浓厚兴趣和潜在能力。

科研能力包括科研项目参与经历、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科技竞赛等,这些都能为申请者增加在评审中的竞争力。

三、综合素质和个性特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不仅关注学业和科研方面的成绩,还会综合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点。

申请者应
该在申请材料中突出自己的特长、优势和个性,展示自己在学术以外的方面也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

四、学术诚信和道德品质
学术诚信和道德品质是评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申请者应该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抄袭他人作品。

同时,申请者应该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尊重学术知识产权,树立诚信意识。

五、其他附加条件
除了以上基本条件,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可能还有一些特殊的申请条件。

例如,某些奖学金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经历或特定的学科背景。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仔细查阅相关奖学金的申请指南,确保符合所有的申请条件。

结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对学业优秀、学术潜力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的一项重要资助计划。

申请者应该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培养科研兴趣和能力,树立诚信意识,同时展示自己的特长和个性特点。

通过全面了解申请条件并认真准备申请材料,有望获得这一重要奖学金的资助,进一步推动个人学术发展和研究生教育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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