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推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住建局推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住建局推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促进我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广CL建筑体系促进节能省地型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字[2009]2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建科[**]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字[**]104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市政字〔**〕8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发[**]9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我区新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二、重点工作(一)全面实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审查绿色专篇1、自**年8月1日起,新建建筑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按照《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有关地方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精细化、差异化设计,注重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与应用。
2、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依据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导则对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注明。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出具审查合格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
对于申报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还应核实申报单位《自评估报告》。
3、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方案,确定绿色施工控制流程和绿色施工技术,制定并实施绿色施工的有效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应严格按照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和绿色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对已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绿色建筑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建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住建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我县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特制定XX县住建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
到2022年,全县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5%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支持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责任主体:建筑业股、住房和房地产管理股、散新中心、质安站、市政中心)二、主要任务(一)明确绿色建筑实施范围。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新的《XX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均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责任主体:建筑业股)(二)落实绿色建筑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对绿色建筑工程负首要责任,在方案策划、可行性研究、委托设计和招投标时,应载明绿色建筑星级要求,明确绿色建筑目标、实施策略及主要技术指标等,同时将相关成本费用纳入工程概预算和工程造价;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组织实施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应在销售现场公示绿色建筑实施情况,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绿色建筑星级。
设计单位要按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等进行设计,编写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提高设计质量。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绿色建筑实施范围的政策性把关,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审查;严把绿色建筑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关,严禁擅自变更或降低绿色建筑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要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程进行施工,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选用绿色建材,落实绿色建筑施工管理要求。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8.08•【字号】冀建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科〔2013〕18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供热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3]6号)精神,我厅制定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各地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创建“建筑节能省”工作。
联系人:李志清联系电话:*************附件: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8月8日附件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3]6号)精神,有效推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冀政办[2013]6号文提出,“到2015年,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支撑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模、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等指标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建建筑节能省任务基本完成。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各项工作,在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指导下,按照“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真抓实干,在全省上下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浓厚氛围,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建筑节能工作求突破、上水平,确保建筑节能省的总体目标如期实现。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7.07•【字号】陕建发〔2014〕229号•【施行日期】2014.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住建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居住小区,促进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建设和我省城乡建设模式向集约节约发展的转变,不断提升住宅品质,现就加快推进我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认识绿色生态居住小区是指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按照绿色、生态、循环和低碳的理念,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建设工程标准,集约节约利用资源能源,减少环境负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居住空间,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居住小区。
当前,我省正处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绿色低碳环保的发展要求,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能够有力推进绿色建筑技术产品材料的规模化应用,提高住宅建设中的节能、节水、节地、治污的总体水平,对加快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一)开展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评审认定工作。
为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省厅将推行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评审认定制度,并对达到《陕西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的项目,颁发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认定证书。
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认定,由开发建设单位自愿提出申请。
开发建设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和自评估报告(格式文本在陕西建设网下载),经所在地建筑节能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厅认定。
(二)加强对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政策扶持。
绿色建筑工程管理措施方案

绿色建筑工程管理措施方案一、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概念和原则绿色建筑工程管理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质量和创造健康宜居的室内环境为目标,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实现建筑工程的绿色化和可持续性。
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原则包括:1. 以科学的理论和技术为支撑,注重在建筑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实施绿色化管理。
2. 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3. 通过全过程的设计和施工管理,降低建筑的能耗、水耗和材料消耗,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和环保性能。
4. 关注建筑对室内环境和居住者健康的影响,创造舒适、安全、健康的室内环境。
5. 推动建筑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目标和意义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目标是实现建筑工程的绿色化和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1. 实现建筑工程的能源节约和低碳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提高建筑的环保性能和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和处理成本。
3. 改善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提高居住者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4. 推动建筑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和升级。
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意义在于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建筑质量和居住者的生活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
三、绿色建筑工程管理措施方案1. 绿色建筑工程管理规划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之前,应制定绿色建筑工程管理规划,明确项目的绿色化目标、原则、方针和政策,确定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资源投入和效益评估指标。
2. 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在建筑设计阶段,应注重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包括确定建筑的功能定位和节能目标,采用绿色材料和节能技术,注重建筑的通风采光和动态调节,优化建筑的结构和布局,提高建筑的整体环保性能和运行效率。
3. 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在建筑施工阶段,应加强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包括合理组织施工过程,加强现场环境保护,控制施工噪音和粉尘污染,合理利用施工水和电力资源,采用节能环保的施工设备和工艺流程,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布日期】2021.05.25•【文号】建村〔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建村〔202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经信厅、经信局、工信局、经信委)、民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局)、水利(水务)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体育局、能源局、林草局、文物局、乡村振兴(扶贫)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能源局、林草局、文物局、扶贫办: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是推进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特色。
县域农业转移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在县城安家定居的需求日益增加,提高县城建设质量,增强对县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对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城建设取得显着成就,县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但在县城规模布局、密度强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迫切需要转变照搬城市的开发建设方式,推进县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冀建科〔2018〕19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冀建科〔2018〕1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供热办),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近年来,我省绿色建筑发展较快,2017年1月2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全面执行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和在新建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冀建科〔2017〕3号),要求自2017年5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绿色建筑得到全面发展,2017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7.2%。
目前,我省绿色建筑法规建设正在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时代。
各地要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站在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严格建筑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营、保修、报废等环节管理,加大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推广、产业支撑等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确保2020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0%。
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好落实。
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继续落实好《关于全面执行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和在新建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在施工、销售和使用环节载明绿色建筑等级和主要性能指标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二〇一二年十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绿色施工导则》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绿色施工过程中应用和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在节材、节能、节地、节水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示范工程的申报、立项审查、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
第二章【工作环节】第四条“示范工程”管理工作包括申报资料、立项审查、中期检查、验收评审、颁发证书等环节。
第三章【申报要求】第五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或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施工单位联合组织。
项目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第六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合法、合规。
第七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规划设计,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满足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环境保护等国家与行业的相关要求,且在使用功能上满足的节能环保的要求。
第八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拟建或在建(主体尚未完工)项目,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2.住宅建筑:(1)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m2以上;(2)单体住宅一般应在2万m2以上;(3)住宅建筑必须为全装修工程。
3.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建筑可不受规模限制。
第九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优先选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建设事业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中的推广应用技术、“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推广项目等先进适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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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推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住建局推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响应国家能源节约环保政策,住建局制订了一项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推进绿色建筑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排放,促进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
一、方案背景及意义绿色建筑是指倡导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品质和人居舒适度,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建造、使用和拆除等全过程,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满足人类生活与工作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城市发展的建筑类型。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已经成为了一种全球性的发展趋势。
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意义在于,从政策层面出发,强调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各类建筑项目实施绿色建筑方案,加强节能降耗,实现可持续建筑发展目标,同时也推动了住建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1. 强化政策引导作用。
加强绿色建筑的政
策引导,明确对绿色建筑的支持和鼓励,引导各类建筑项目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设计、建造和使用。
2. 推进技术支持体系建设。
完善绿色建筑技术支持和服
务模式,建立专业技术服务体系,提供设计咨询、建造监理、验收评估等全方位技术服务。
3. 增强绿色建筑实践平台。
通过建设绿色建筑实验室和
示范工程,推广绿色建筑节能技术和设备,引导企业将绿色建筑技术与生产力相结合,提高企业的绿色建筑节能水平。
4. 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加强绿色建筑标准的制定和
推广,提高绿色建筑节能技术的标准化程度和市场适应性。
5. 推广绿色建筑经验。
通过绿色建筑的案例推广和展示,吸引更多建筑、房地产企业参与绿色建筑建设,促进绿色建筑的社会认知度和推广度。
三、预期效果1. 节能减排。
实施绿色建筑方案,通过应
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将建筑能耗降至12-14kWh/m²•a以下,降低能源消耗10%以上,同时减少二氧化碳、SOx、NOx等有
害气体排放。
2. 效果可持续。
强化技术支撑保障、人才培训和认证体
系建设,将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可持续、高效的实践,推广到各个领域。
四、实施方案住建局将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业界机构合作,推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包括:
1. 加强政策引导。
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提高政策实
施的认知度和积极性。
2. 推进技术支持体系建设。
建立与发展绿色建筑技术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
3. 增强绿色建筑实践平台。
建设绿色建筑实验室和示范
工程,吸引企业参与绿色建筑建设。
4. 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制定和推广绿色建筑标准,
提高绿色建筑节能技术的标准化程度和市场适应性。
5. 推广绿色建筑经验。
通过绿色建筑的案例推广和展示,吸引更多建筑、房地产企业参与绿色建筑建设。
五、总结住建局推进绿色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实践平台、标准体系建设和经验推广等一系列措施,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和应用。
通过降低建筑能耗,促进市场繁荣,实现可持续城市建设的目标,推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