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管理办法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编制:熊培骥审批:张尚达天津新亚太监理公司盘营客专监理二标监理站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全面履行投标承诺,规范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发挥监理站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京沈公司、盘营指挥部的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营业线运营安全,制定本办法.二、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4、《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5、《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沈铁总发〔2010〕168号);6、《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沈铁总发〔2011〕197号);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站安全管理制度;8、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监理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监理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范围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重型轨道车等。
3、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等。
五、本办法适用于新建盘锦至营口铁路客运专线、新建盘锦至营口铁路客运专线(沟海线道口)平改立工程.第二章组织七、为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安全管理,监理站成立了大型机械设备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尚达副组长:张中华组员:王文光刘德良韩金刚李春萍熊培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理站安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8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办法1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基建现场施工机械(如大型起重机械、龙门吊等)、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四个规定的通知《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3.1 施工机械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机价值在2O0O元以上、基本上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生产用机械;3.2 起重机械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包括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履带吊、汽车吊、电梯、液压提升装置等用于起重作业的机械。
4 职责4.1 公司综合部是工程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2 监理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安全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施工机械的管理5.1.1 大型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5.1.2 大型起重机械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必须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起重机械轨道应有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5.1.3 在用的大型机械要求执行挂牌制度。
挂牌内容包括机械安全检验合格证、额定起重量、操作人员姓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5.1.4 大型机械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5.1.5 大型起重机械超负荷作业(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0%)或吊大型物件时,应提供可靠的计算依据,制定合理的施工单位案、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内部审核后报监理方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作业;5.1.6 大型起重机械进行双机抬吊作业,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内部审核后报监理方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5.1.7 大型机械保养和维修必须贯彻“定期保养、强制进行、计划维修、按需进行”的原则。
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管理,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效率。
本管理办法制定如下:一、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1.在施工前,需统一编制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并于施工前履行备案手续。
2.设备领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需填写设备领用登记表。
3.设备领用人需在设备使用前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并填写设备检查记录。
4.在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需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禁止进行超负荷使用、违规操作等行为。
5.设备使用期间,如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需立即停机检修,并记录设备故障情况和处理措施。
6.设备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需进行设备清洁和保养,并填写设备清洁和保养记录。
7.设备领用人需定期向设备管理人员提交设备使用报告,包括使用情况、故障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等。
二、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1.设备管理人员需定期制定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于每季度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保养人员进行,维修保养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设备维修保养人员需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包括设备清洁、润滑、调整等。
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需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需及时上报设备管理人员,并进行维修处理。
5.设备维修保养人员需记录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内容、时间和结果,形成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并上报设备管理人员。
6.设备管理人员需定期对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进行核查和归档。
三、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责任1.设备领用人对所领用的设备的使用状况负有责任,并保证设备的安全、有效、经济使用。
2.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制定设备使用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和设备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工作。
3.维修保养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责任由设备管理人员承担,如有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宁夏分公司对下属各项目部的施工设备及机械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提高设备及机械使用率,保证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同时杜绝机械、设备伤人事故。
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宁夏分公司下属所有各项目部施工机械及设备的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
3 相关职责3.1施工机械及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各自施工机械及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2 HSE及相关部门负责施工机械及设备操作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负责施工机械和设备安全标识的设置。
3。
3项目部施工经理和HSE负责人负责施工机械及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
3.4由HSE及相关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施工机械及设备大检查并建立考核制度.4 管理办法4。
1加强项目机械和设备的优化配置,施工机械和设备进场前的计划分析,时间安排,方案比较,选择配置设备是项目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4.2首先应按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工程量的大小,工期,决定所需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编制适合该项目的机械使用计划和编排所需施工机械进出场的时间计划,做好施工设备总量与进度计划相匹配,减少机械设备闲置率。
4.3设备选型应按实物工程数量、施工条件、技术力量、配置动力与之生产能力相适应。
对要求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互换性强的设备。
避免使用淘汰性产品。
尽量选择能源消耗低、噪音小,环境污染小的设备,使其综合成本降低。
4。
4加强项目部对租用机械设备的经济成本核算,对项目部租用的施工机械设备,随时考察其使用效果做出评判,及时调整使用方案,增强机械设备使用效率与时间价值观念,以求达到项目成本最低,效益最大化。
4。
5机械设备的运作,实质就是资金的运作。
项目部应加强租用设备的单机、机组核算。
对每台设备应建立核算卡,对租费、燃油、电力消耗、维修费用登记造册,逐一核算,使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做到心中有数。
4.6随时掌握了解机械设备完成单位产量、所需动力、配件消耗及其运杂费用开支情况。
项目零星用工及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零星用工及机械使用管理办法为了有效杜绝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计时工管理混乱、工人消极怠工、多报虚报、机械使用程序不规范等情况,规范项目部现场零星用工及机械台班的签证流程,特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一、零星用工实施、签认程序施工现场确有零星项目需要用工时,由施工员向生产经理申请并说明用工原因、用工部位、工作内容、工作量等,生产经理同意后安排施工。
过程作业时由工长、技术、预算对施工质量、成本进行控制,工作完成后由施工员按照实际出勤人数统计确认,填写《项目部零星用工确认单》,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项目工长、生产经理审核签字,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二、机械使用实施、签认程序机械使用前,施工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使用机械、效能、型号及起重荷载,至少应提前一天通知机械员做准备。
机械到场后、由施工员安排作业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
施工员应合理使用机械,尽可能提高机械工作效率。
工作完成后,由施工员按实际工作时间如实填写《项目部施工机械台班确认单》,用车人签字确认,生产经理签字确认交给车主。
三、结算依据及原则项目部零星用工确认单、项目部施工机械台班确认单必须在工作完成当日办理完成。
以上确认单一式三份,一份交项目部预算,一份交施工队/机械主,一份工程部存档。
结算时由施工单位提供原始凭据,经项目预算部核对后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确认单填写时应字迹清晰,不准有涂改现场。
四、对零星工、施工机械管理的要求1、工程原则上不存在计时工及其他零星人工费用。
除非发生项目部要求班组承担合同范围外的工作以及因项目部指令错误导致的返工外,其他一律不予签工。
2、工长应加强施工管理,结合零星用工工种和工程特点合理安排,避免产生窝工、怠工等现象。
3、在用工程过程项目部各岗位要加强现场监督,对实际用工人数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理的用工予以控制,避免质量事故,防止返工损失,发现问题时及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在机械到场前,根据现场条件和施工顺序考虑机械停放,机械作业,行驶路线,材料堆放等位置条件,合理安排施工。
建筑施工机械租凭行业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机械租凭行业管理办法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施工机械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促进建筑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二、租赁企业资质管理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施工机械租赁。
2、拥有一定数量和规格的建筑施工机械,且机械设备性能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3、具备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和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管理、租赁管理、安全管理等。
租赁企业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机械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如购置发票、合格证等。
3、维修保养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技术工人的操作证书。
4、管理制度文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备案的租赁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颁发备案证书。
三、机械设备管理租赁企业应当对所拥有的机械设备建立详细的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购置时间、使用年限、维修保养记录等。
机械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检验和维护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并出具检验报告和维护记录。
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处理,不得继续出租使用。
四、租赁合同管理租赁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维修保养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
租赁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不得损害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租赁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方提供机械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合理使用和保管机械设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项目物机部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及部分流程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执行上海分公司设备租赁管理细则;2.设立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开展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建筑工程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必须配置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对于大型设备数量多,直接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项目,除成立设备管理机构外,还必须明确分管领导;3.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分别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和机械管理岗位职责;机械管理办法应包括:特种设备登记管理、设备配备方式、设备租赁管理、设备使用、设备检查办法、设备安全管理和基础资料等方面内容;5.根据现场施工调查情况编制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调查报告,并上报分公司领导审批。
6.在开工前一个月,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项目物机部申报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划进退场时间等)。
物资设备部根据施工进度实际情况,机械需求计划向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机械设备配置计划》,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定后,根据自有设备资源情况组织调配设备及落实机械设备来源,分公司主管设备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执行。
7.选择设备供方时,要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单位现有设备,内部调剂余缺,在分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可考虑向集团内部及外部租赁。
租赁外部设备时,原则上应优先实行招租,选择外租设备供方时,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要公平、公正的比性能、比价格、比服务,确保选中设备供方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租赁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集团公司发布的设备租赁指导价,特殊情况,必须经分公司设备主管领导审批。
招租时应由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及项目部共同组织进行,并填写《机械租赁供方评价表》。
8.对于外部租赁设备,在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协助下,充分调查项目所在地设备租赁的市场价格,根据调查情况填写《机械设备租赁计划审批表》,组织对外租设备单位的评审,调查小组最终评审后,并经项目经理同意并签字报分公司设备主管领导审批。
施工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项目施工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动态,发挥设备优势,解决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项目施工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在租赁、进场、使用、停放及退场的基本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在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本规定所称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等工程机械设备;大型车辆包括重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车辆。
二、职责项目部应当加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实行定位管制,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综治维稳考核体系。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项目部财政预算.三、租赁寻找有资质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反恐维稳承诺书》及《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停放管理告知书》。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租赁公司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所属设备、车辆办理齐全手续,驾驶人员持有效相关特种作业证。
租赁公司对相关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安装定位管制终端。
四、设备进场1、对进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车辆进项逐一验收、登记建档,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驾驶人员应当取得驾驶证或者操作证;上道路行驶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牌照、驾驶证,以及农牧局核发的机械设备牌照.由使用单位向所在区公安机关申请,经公安机关同意,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方可进场.2、建档要求:租赁公司资质证明、租赁公司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3、对进场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项安全、维稳培训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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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管理办法
是指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的一整套规
章制度和措施。其目的是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提高施
工效率,降低事故风险。
施工机械管理办法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机械设备的选用和采购:制定机械设备的选型和采购标
准,明确机械设备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2. 机械设备的验收和入库:建立机械设备的验收程序,对新
购买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鉴定和入库。
3. 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定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
明确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定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明
确设备的使用权限、使用规范和使用流程,加强对设备的监督和
管理。
5. 机械设备的检查和检测:建立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定期
检测制度,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6. 机械设备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定机械设备事故预防
和应急处理方案,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
大。
7. 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理:建立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理制度,对
老旧设备进行淘汰和更新,保持机械设备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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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施工机械管理办法可以根据项目
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