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2397-93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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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防治各工业企业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我省所有电力、钢铁、水泥、建材等露天贮存的煤场、料渣场及易产生扬尘的露天堆存场的扬尘污染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实施,20xx年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修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1997年1月1日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xx 年12月5日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9月12日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xx年9月7日);《环境保护部与31个省(区、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xx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20xx年5月14日);《关于未纳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管问题的通知》(环发〔2011〕85号)(20xx年7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函〔2013〕154号)(20xx年11月26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20xx年9月6日)。
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 13-T 235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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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物料存储
粉状物料(如铁精粉、生石灰粉等干料)储存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应设有喷淋装置,在 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棚内应设置横向防雨天窗;粉状物料(如外矿粉等湿料)储存可采用入棚、入 仓存储,也可采用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进行储存。
块状物料(如烧结矿、球团矿、焦炭等物料)可采用入棚、入仓方式储存,也可采用防风抑尘网+ 喷淋装置储存,露天堆场贮存过程中,必须采取洒水、遮盖或喷洒抑尘剂等措施控制扬尘。
ICS 13.020.40 Z 6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2352—2016
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 控制技术规范
2016 - 05 - 23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016 - 07 - 01 实施
DB13/T 2352—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江苏鑫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耿媛媛、于海、韩鹏、王金利、于欣沛、王婷、柳领君、程飞、沈绍进、杜 鹏芳、闫宁、刘晨鹤、史晓宇、张永利、龚鹏飞、徐广峰、耿伟、杨景。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4.4.1.2 使用抓斗卸船时,落料落差不得超过 1.5m。
4.4.1.3 堆料机作业时必须控制落料高度不得超过 1m;物料垛高度低于堆料机最低位高度(初始堆 料)时,堆料机应处在最低位进行堆料作业。
4.4.1.4 物料在进行汽车装卸作业时,流动机械和装载车辆应控制车速,选择合理路线;装车时按有 关规范降低落料高度,控制装载量,并平整压实;汽车出场时应冲洗轮胎,控制并减少二次扬尘。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文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减少煤场、料渣场的扬尘污染,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煤场、料渣场等开放场地的扬尘污染控制。
第三条:根据煤场、料渣场的具体情况和污染特点,确定扬尘污染控制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煤场、料渣场的扬尘污染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3.分类管理,分类治理;4.提高管理水平,推动技术进步。
第五条:煤场、料渣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做好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第二章:煤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第一节:煤场基本要求第六条:煤场应当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确保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第七条:煤场应当合理进行堆存,避免煤堆堆放过高、过密,导致扬尘污染。
第八条:煤场应当设置风向风速测定装置,并定期进行监测,做好扬尘污染的预警工作。
第九条:煤场应当定期进行扬尘污染治理设施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节:煤场治理设施第十条:煤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湿法防尘、覆盖措施、喷淋设备等。
第十一条:煤堆应当采取防尘覆盖措施,覆盖材料应当具有良好的防风、防水性能,并定期更换。
第十二条:湿法防尘设施应当根据煤的湿度和堆放方式进行布置,确保覆盖面积和湿度达到要求。
第十三条:喷淋设备应当设置在煤场的关键环节,如装卸口、堆放区等,喷水时间、水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天气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节:煤场运输控制第十四条:煤场应当对煤炭运输车辆进行管控,禁止超载运输,确保车辆在煤场内减速行驶。
第十五条:煤场周边道路应当设置防尘措施,如喷淋设备、湿法覆盖等,减少行车产生的扬尘。
第十六条:煤场应当与运输车辆的所有者或驾驶员签订协议,明确扬尘控制的责任和要求。
第四节:煤场环境监测第十七条:煤场应当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煤场周边的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一、引言煤场、料渣场作为能源和建筑材料的重要生产和储存基地,在其运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大量的扬尘污染。
这种扬尘污染不仅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健康造成威胁,也会对生产设备和工作人员的操作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进行技术规范分析,旨在提供有效的控制措施,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特点1.大量物料堆放:煤场、料渣场通常存在大量物料的堆放,这些物料中携带的细小颗粒容易被风吹散,形成扬尘污染。
2.风力影响:扬尘的扩散和传播受到风力的影响,特别是在开阔地区或有较强风力的地方,扬尘污染更为严重。
3.操作和装卸:煤场、料渣场需要进行装卸作业,这些操作会产生机械振动和颗粒物的抛洒,对环境造成污染。
4.露天条件:煤场、料渣场大多为露天场所,无法通过封闭措施有效限制扬尘的产生和传播。
三、扬尘污染控制技术措施分析1.湿化喷淋技术湿化喷淋技术是一种将水雾喷洒到扬尘源头的方法,通过水雾的沉降和颗粒物的湿化,有效降低了扬尘的浓度和扩散范围。
在湿化喷淋技术中,应合理布置喷淋装置,控制水雾的喷洒量和方向,确保喷洒的覆盖范围和效果。
此外,还可以结合风向风速进行调整,提高湿化效果。
2.覆盖与装卸技术煤场、料渣场的堆放物料应采取覆盖措施,以减少露天条件下的扬尘产生。
覆盖材料可以选择塑料薄膜、防尘布等,能够有效阻挡颗粒物的飞散。
同时,在物料的装卸过程中,应采用封闭式的设备和方法,减少颗粒物的抛洒。
3.风向屏障技术风向屏障技术通过搭设屏障,改变扬尘物料的飞散方向和范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屏障的材料可以选择透明材质,既不会阻挡视线,又能有效减少扬尘的传播。
屏障的高度和宽度应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确保风向屏障的效果。
4.真空吸尘技术真空吸尘技术是一种通过负压将颗粒物吸入设备,减少扬尘的方法。
在煤场、料渣场的运营中,可以设置真空吸尘设备,对扬尘物料进行清理和回收。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本(2篇)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本引言煤场、料渣场是煤炭和其他原料的中转和储存场所,经营过程中常常会产生扬尘污染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周围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影响,制定本技术规范本,旨在指导煤场、料渣场进行扬尘污染控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措施。
一、环境影响评价在新建或改建煤场、料渣场项目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明确项目可能产生的扬尘污染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减排措施。
1. 环境影响评价应覆盖项目建设、运营和拆除等各个阶段,对扬尘污染的来源、数量、流散范围、影响对象进行详尽的调查研究。
2.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减排措施,并纳入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实施。
二、场区设计煤场、料渣场的场区设计应考虑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包括场地布局、道路设计和覆盖设施等。
1. 场地布局应尽量避开居民区、敏感区和重要水域,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道路设计应满足运输车辆的需求,同时考虑减少尘埃的扬散。
采用硬化路面、湿法洒水等措施,保持道路表面的湿润,减少尘埃的扬尘。
3. 对于散堆料、散货堆放等无法彻底覆盖的区域,应设置适当的防尘措施,如喷雾系统、风帘等设施,降低扬尘的产生和扩散。
三、料堆管理煤场、料渣场的料堆管理是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环节,应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 对于易扬尘的材料,如细粉料等,应尽量采用封闭式储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2. 对于粗颗粒、湿度较高的材料,应加强下料过程的控制,避免产生过多的扬尘。
3. 料堆覆盖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如发现材料无法完全覆盖的情况,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料堆的封闭性。
四、水喷洒措施水喷洒是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中常用的措施之一,可有效降低尘埃的扬尘。
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 使用专用的喷雾设备,确保喷雾的均匀性和水雾的密度,避免水雾过大或过小。
2. 喷雾的方向应与扬尘的扩散方向相反,以阻止扬尘的产生和扩散。
3. 喷洒的水质应符合相关标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是指对煤场、料渣场进行扬尘污染控制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其中的技术规范:
1. 煤场、料渣场的场地选择和平整。
煤场、料渣场应选择距离居民区、公共设施等敏感点一定距离的场地,并确保场地平整,避免堆放物料的不平整造成的扬尘。
2. 防风措施。
对于煤场、料渣场周围容易受到风力影响的地区,可以设置防风围栏、绿化带等措施,减少风力对物料扬尘的影响。
3. 堆放方式和高度控制。
根据实际情况,对煤场、料渣场的堆放方式和高度进行规范,避免堆放物料过高或过于松散,导致风吹扬尘。
4. 覆盖措施。
对于易扬尘的物料,如煤炭、渣渣等,可以采用覆盖措施,如使用防风罩、遮挡网等,减少扬尘的产生。
5. 水雾降尘。
在堆放、装卸过程中,可以使用水雾降尘系统进行抑尘。
通过喷洒水雾降低物料表面的扬尘,并加湿空气以增加颗粒物的质量,降低扬尘的飞散。
6. 定期清理。
煤场、料渣场应定期进行清理,及时清除堆放物料的扬尘积累,保持场地的清洁。
7. 监测和管理。
对于煤场、料渣场的扬尘污染,应进行定期监测,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可能因地区和环境要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此外,还应充分借鉴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煤场、料渣场的扬尘污染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煤场和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煤场和料渣场的设计要求: 煤场和料渣场的布局应满足环
境保护要求, 避免扬尘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场地的平整度和
排水条件也需要考虑, 以防止水积聚或流失。
2.堆料的方式和高度: 煤场和料渣场的堆料方式和堆料高度
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
堆料的方式应尽量减少煤、
料渣的扬尘情况, 例如可以采用覆盖材料或雨水淋洗等方法。
3.覆盖和封闭: 对于煤场和料渣场, 需要进行适当的覆盖和
封闭, 以防止煤、料渣的风蚀和扬尘污染。
可以采用覆盖帆布、
塑料膜等材料进行覆盖, 同时在必要的地方设置封闭设施, 如围墙、遮挡板等。
4.湿化处理: 湿化处理是控制煤场和料渣场扬尘污染的重要
措施之一。
可以通过喷水、洒水等方法, 将煤、料渣表面的粉尘
湿化, 减少扬尘的产生。
需要确保湿化的效果和范围达到要求,
并合理安排湿化的频率和时间。
5.定期清洁和维护:煤场和料渣场应定期清洁和维护, 除去
固体废物和积尘, 保持场地清洁。
同时, 设备设施也需要定期检
修和维护, 确保其正常运行。
6.监测和评估:煤场和料渣场应建立扬尘污染的监测和评估体系, 及时监测和评估场地周边环境的扬尘情况, 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总之, 煤场和料渣场的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减少扬尘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提高煤场和料渣场的环境管理水平, 促进可持续发展。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以下是煤场和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一些常见措施和要求:
1. 堆场设计和布置:
- 选择远离居民区和敏感环境的合适地点建设煤场和料渣场。
- 煤堆或料渣堆的堆放应考虑风向、风速等因素,避免影响周围环境。
- 堆场应平整,不应有明显高差,以减少风的阻挡和积尘的堆积。
2. 煤渣覆盖和管理:
- 在堆场表面覆盖土壤或地膜等材料,减少煤渣暴露。
- 定期对堆场进行覆盖和修补,确保覆盖层的完整性。
- 堆场的排水系统应设计良好,避免积水和冲刷。
3. 喷水降尘:
- 在堆场周围设置喷淋装置,对煤堆或料渣堆进行喷淋降尘。
- 喷淋系统应有良好的布局和调整,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的产生。
4. 道路和交通管理:
- 确保进出堆场的道路通畅,避免堆场附近的道路上产生过多的尘土。
- 使用湿洗或定期进行路面清洁,控制道路尘土的扬散。
5. 绿化和植被管理:
- 在堆场周围种植适当的绿化植被,如草坪和树木,以稳定土壤、减少风速、阻挡尘土扩散。
- 定期对绿化植被进行养护和修剪,保持其良好的生长状态。
6. 环境监测:
- 定期进行煤场和料渣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评估扬尘污染情况。
-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和修正措施。
7. 培训和管理:
- 对从事煤场和料渣场管理、运营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和污染控制专业知识。
-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煤场和料渣场按规范进行运营。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煤场和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具体规范还需根据当地环境、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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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防治各工业企业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我省所有电力、钢铁、水泥、建材等露天贮存的煤场、料渣场及易产生扬尘的露天堆存场的扬尘污染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实施,2011年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修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1997年1月1日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XX年12月5日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9月12日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XX年9月7日);《环境保护部与31个省(区、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XX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2010年5月14日);《关于未纳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管问题的通知》(环发〔2011〕85号)(2011年7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函〔20XX〕154号)(20XX年11月26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年9月6日)。
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大气污染由于人类的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的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持续存在足够的时间,达到了危害人体的舒适、健康、福利及危害了环境的程度。
3.2料场扬尘指各种工业料场(如煤场、物料场以及矿石堆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装卸、传送等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
此外,采石、采矿等场所和活动中产生的扬尘也归为料场扬尘。
3.3 喷淋系统喷淋系统一般由喷枪、电磁阀、供水泵、管路、阀门、配电及控制等组成。
喷淋是将具有足够压力的水喷洒到场地上,有效地对堆场进行防尘、固尘,同时将水均匀地喷洒到煤堆表面,进行加湿,起到防尘降温的作用,喷洒覆盖率高,是扬尘治理的有效方式。
3.4 封闭式料仓封闭式料仓是以物料封闭储存的方式控制料堆扬尘的有效措施。
即是物料棚化封闭储存,一般设计成条形封闭料场或者圆形封闭料场,内部抑尘处理,使粉尘达到环保要求。
3.5 抑尘剂抑尘剂是由新型多功能高分子聚合物组合而成。
聚合物分子间的交联度会形成网状结构,同时分子间存在各种离子基团,能与离子之间产生较强的亲合力。
它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捕捉、吸附、团聚粉尘微粒,将其紧锁于网状结构之内,起到湿润、粘接、凝结、吸湿、防尘、防浸蚀和抗冲刷的作用。
抑尘剂具有良好的成膜特性,可以有效的固定尘埃并在物料表面形成防护膜。
3.6 防风抑尘网防风抑尘网是通过大幅度降低风速而达到减少露天堆放物料扬尘的目的,适用于风速较大或环境较敏感的地区,采用防风抑尘网料堆的风蚀和作业扬尘可基本得到控制,从而有效地消减扬尘污染。
4 实施原则4.1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防治是一项需多行业协同参与的综合性工作。
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经济发展水平、大气污染环境管理需求等实际情况,结合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本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划或规定,并对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4.2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快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煤场、料渣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
5 煤场、料渣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5.1 钢铁行业5.1.1物料运输、装卸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罐车。
块状物料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
车斗应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
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
运输车辆在煤场、料场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
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设施。
原料转运时转运设施应建设封闭皮带通廊,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抽风收尘装置。
5.1.2物料存储粉状物料储存应采用封闭式棚化储存,棚内设有多个喷水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
为保证内部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棚内应设置横向防雨天窗,封闭式棚化储存适用于环境风速较大或环境敏感地区,采取封闭式棚化物料的风蚀和作业扬尘可完全得到控制,不产生扬尘污染。
块状物料储存应采用防风抑尘网储存,露天堆场贮存过程中,必须采取洒水、遮盖、表面硬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的,含水率不得低于8%。
对于长期堆放的物料可采取喷洒抑尘剂的方式控制扬尘。
市区和县城建成区的钢铁企业料场应全面实现棚化、仓化密闭储存。
采取封闭式料仓、棚化应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5.2 电力行业5.2.1物料运输参照5.1.1中运输、装卸物料管理办法。
5.2.2物料存储物料储存应采用封闭式料仓、棚化、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等方式进行防护。
封闭式煤仓适用于环境风速较大或环境敏感地区,采取封闭式煤仓煤堆的风蚀和作业扬尘可完全得到控制,不产生扬尘污染。
棚化:棚内应设有多个喷淋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
为保证内部良好的通风条件,棚内应设置防雨天窗。
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港口、码头煤场堆放时,应根据当地风速、风向建防风抑尘网,露天堆场贮存过程中,必须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控制扬尘。
对于长期堆放的物料可采取喷洒抑尘剂的方式控制扬尘。
市区和县城建成区的电力企业煤场应全面实现棚化、仓化密闭储存。
采取封闭式料仓、棚化应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5.3 水泥、建材行业5.3.1物料运输、装卸参照5.1.1中运输、装卸物料管理办法。
5.3.2物料存储水泥、建材企业原材料、产品必须密闭贮存、输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防止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粉状物料储存应采用棚化封闭储存,棚内设有多个喷水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
为保证内部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棚内应设置横向防雨天窗,棚化封闭储存适用于环境风速较大或环境敏感地区,采取封闭式棚化物料的风蚀和作业扬尘可完全得到控制,不产生扬尘污染。
块状物料储存应采用防风抑尘网储存,并设有多个喷淋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堆放时应用苫布苫盖。
市区和县城建成区的水泥、建材企业料场应全面实现棚化、仓化密闭储存。
采取封闭式料仓、棚化应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5.4 其他行业5.4.1物料运输、装卸参照5.1.1中运输、装卸物料管理办法。
5.4.2物料存储粉状物料储存应采用棚化封闭储存,棚内设有多个喷水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
为保证内部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棚内应设置横向防雨天窗,棚化封闭储存适用于环境风速较大或环境敏感地区,采取封闭式棚化物料的风蚀和作业扬尘可完全得到控制,不产生扬尘污染。
块状物料储存应采用防风抑尘网储存,并设有多个喷淋装置,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堆放时应用苫布苫盖。
5.5 废渣、临时堆存场5.5.1运输参照5.1.1中运输、装卸物料管理办法。
5.5.2存储对临时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堆、废渣等废弃物,要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防止造成扬尘污染。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要在废弃物堆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减少风蚀起尘。
5.5.3开展废物综合利用根据节约资源,推进循环经济的原则,积极开发新工艺,将电厂灰、工业粉尘、炉渣、矿渣等用于肥料、建筑材料制造、筑路等用途,减少堆放量。
5.6运输路面物料堆场的场坪、路面应铺渣垫路使道路平整并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林带,根据当地适宜物种,选择种植杨树、刺槐等耐旱、易活、速生植物。
采用穴植坑种植技术,乔木种植穴规格为底径50cm,深50cm,株行距1.5m×2m。
路面需定期清扫、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
5.7监督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煤尘和物料粉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岗位责任、环保操作规程、煤尘和物料粉尘防治管理制度、煤尘和物料粉尘防治考核制度、煤尘和物料粉尘污染源档案、煤尘和物料粉尘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台账、监察报告、煤尘和物料粉尘防治设施使用维修保养制度。
2)扬尘治理设施属于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设施,依据有关环保治理设施规定进行建设、验收、运行和管理;企业应对防尘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效果进行自行监测,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布点,监测、上报。
3)煤尘和物料粉尘防治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
4)企业内部主管部门对生产运行过程中煤尘控制情况和煤尘、物料粉尘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建立检查整改记录台账。
5)对各作业环节起尘和煤尘、物料粉尘防治设施运行效果至少每半年监测一次。
6)煤尘和物料粉尘污染源档案、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要全面、详细、完整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