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通论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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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经济法通论期末考试要点重点

20.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 2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其权利,即使失胜诉权的一种时效制度。 22.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对特定物直接管领、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一种排他性财产权。特征①义务主体具有不特定性②权利客体通常为特定物③权利内容均表现为支配权④权利取得均具有法定性。 32.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33.企业法律形式是指企业依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主要有 1 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公司企业三种。 3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区别?答: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①合。作经营合同是企业成立并发展的基本依据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既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使非法人企业③投资外方可以先行回收投资,且在合作期满时将企业的全部财产和利益留归中方④企业的管理既可以是董事会制也可以是联合管理委员会制⑤利益的分配和亏损的负担不可依投资比例确定,由双方通过协商,有书面合同加以规定。 35.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36.合伙人的权利:1 财产上的权利。2 企业管理权利。 37.入伙与退伙 1.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2. 退伙是指已经取得合伙人身份的公民使其本人合伙人身份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和事实。退伙一般分为任意退伙、法定退伙和除名三种。 38.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9.公司的种类 1 无限公司、有限公司及两合公司。2 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3 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合蒹公司。 40.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及组织机构?答:相同:1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2 股东人数的有限性。不同:1 公司资本的封闭性。2 公司资本的股份性。3 出资转让的限制性。4 资本募集的公众性。5 公司资本的封闭型。6 公司经营的公开性。组织机构:1 有限。①股东会②董事会、经理③监事会、监事。股份。① 股东大会②董事会、经理③监事会④监事 41.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42. 破产法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债务时,为满足债权人正当合理的清偿要求,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就债务人的总财产实行的以分配为目的的清算程序。 43.破产的程序:破产原因→破产申请→法院审核.受理→实质(成立债权人会议)→清算小组→偿还→终结程序。 44.合同法:常见的主要有:劳动合同,行政合同,民事合同。本章所述特指民事合同即等主体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6.合同的特征:①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②均以设立,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谜底。③均属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④均以债务发生的根据。

47.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有关合同的法律。特征:①合同法是任意法②合同法是财产法③合同法是交易法。调整对象:①合同法只调整民事合同②合同法并不是调整所有的民事合同。原则:①平等的

自愿原则②公平诚心原则③公序良俗原则。 51.合同订立的程序一成立的一般程序①要约②承诺二合同订立的竞争程序二合同订立的竞争程序①招标程序②拍卖程序。 54.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的商业广告的等均为但商业广告如果符合要约的规定,亦视为要约。 55.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前可以撤回,但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56.下列情况要约不能撤消: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示要约人不可撤消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57.要约生效后有如下情况失去效力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③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来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更变。 58.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具备以下条件:①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②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更变。 59.合同订立的竞争程序是指竞争方式多当事人中确定承诺人确定承诺人的订约方式。以竞争方式订立的合同有两种方式:一是拍卖二是拍卖。前者是秘密竞争的方式,后者是公开竞争的方式。 60.拍卖是以竞价方式订立合同的程序,其成交过程一般经过开拍,竟价,拍定三个阶段。 61 招标的程序是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的程序。其般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五个阶段。 62.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签定合同时意思表示的方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63.合同的内容主要有三个①当事人必须明确②合同目标必须明确③标的数量必须明确。 64.合同成立的条件①有合格的订约主题(基本条件)②有一致的意思表示(核心条件)③经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必须程序)。 66.缔约过失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了合同义务,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相比,具有如下特征:(1)缔约过失责任虽未犯的是一种先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则订立合同时没有履行诚信原则所要求的义务。(2)缔约过失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主要是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3)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只有赔偿损失一种。 67.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1)须缔约方违反了先合同义务。(2)须缔约对方遭受了信赖利益损失。(3)须违反先合同义务与对方的损失有因果关系。(4)须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 68.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类型(1)擅自变更或撤销和约,致人损害的行为。(2)缔约之际未尽诚实善意通知协助保密保护及其他诚信义务的行为(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及其他过错导致合同未成立的行为。 69.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1.缔约费用。即当事人为签订合同而支付的差旅费,邮寄费等必要的费用 2.准备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其包括车辆租赁费贷款利息。以及为履约已支付的其他一切必要费用。 3.返还费用。如合同已经履行,因无效后应当返还财产,仍需支付相应的费用。 70.有效合同是指符合法律条件,能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合同。 72.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表现:(1)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 3)合同条款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 73.效力不定合同是指欠缺有效要件,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合同 74.效力不定合同的种类(1)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2)可补正,可完善的合同。

75.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定有效要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预期法律效力的合同。其主要指内容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76.无效合同的特征:(1)无效合同均具有违法性。(2)无效合同均具有确定无效性(3)无效合同均具有当然无效性(4)无效合同均具有自始无效性。 77.无效合同的种类:(1)一方以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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