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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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一、前言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的生命线,是提高患者满意度的重要保障。

妇产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其医疗质量管理尤为重要。

为提高妇产科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优化医疗服务,强化科室管理,在医院质量管理方案的基础上,制定科室质量管理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妇产科医疗质量,降低医疗差错发生率。

2. 提高患者满意度,提升医院口碑。

3. 提高妇产科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4. 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

三、具体措施1.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1)提高病历书写质量意识,让全科医护人员充分认识到病历的重要性。

(2)定期组织学习病历书写规范、法律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

(3)实施三级动态监控,一级为书写者自查,二级为负责主治医师和护士长审查,三级为科主任不定期抽查。

(4)开展“三基三严”基本功训练,尤其对新毕业的医生、护士。

2. 查房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查房制度,确保医生在诊治疾病过程中能够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

(2)提高查房质量,注重查房过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加强床旁查房,增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与交流。

3. 诊疗过程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

(2)加强术前讨论,确保手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加强术后管理,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4)注重疾病规范化治疗,合理使用抗生素和激素。

4. 孕产妇安全管理(1)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提高孕妇自我管理能力。

(2)严格执行孕期检查制度,确保孕妇孕期健康管理。

(3)加强分娩监护,确保母婴安全。

(4)开展产后访视,关注孕产妇康复情况。

5. 医疗设备管理(1)加强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定期开展医疗设备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操作技能。

(3)建立医疗设备使用记录,定期评估设备使用效果。

6. 人员培训与考核(1)加强妇产科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定期开展专业知识考核,激发医务人员学习热情。

(3)实施绩效考核,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产科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产科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产科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产科服务的质量,确保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安全,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产科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助产士等。

第三条产科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四条产科质量管理工作由医院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各科室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产科质量管理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科学为基础,以管理为手段,不断完善提高。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进行产科服务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定期发布评估结果。

第七条产科医护人员应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产科医护人员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二章产前服务管理第九条孕妇在产前需接受定期的产前检查,医院应提供全面的产前服务。

第十条产前检查应包括妇科检查、实验室检查、超声检查等,确保孕妇的健康状况。

第十一条孕妇需配合医院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不得隐瞒病史及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产前检查档案系统,及时记录和存储产前检查结果。

第十三条孕妇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医护人员,医院应及时处理和引导。

第十四条孕妇在产前需接受产前教育,了解分娩及产后护理知识。

第十五条产前服务应为孕妇提供良好的心理支持,解答孕期疑问。

第三章产时服务管理第十六条孕妇在分娩期间应接受专业的产科护理和医疗监护。

第十七条产妇需配合医护人员的指导和护理,保持合作及互动。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产时护理记录系统,记录产程及产妇状况。

第十九条医院应配备齐全的产科医护设备,保障产妇的安全及顺利分娩。

第二十条在产程中如有紧急情况,医院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母婴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产后服务管理第二十二条产妇在分娩后应接受综合的产后护理,帮助其尽快康复。

第二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产后复诊跟踪制度,对产妇进行回访及随访。

第二十四条产后护理应注重孕妇的饮食、卫生、心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干预。

产科质量与安全工作制度

产科质量与安全工作制度

产科质量与安全工作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医疗质量,加强产科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产科质量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治医师、护士等组成。

2. 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安全员等组成。

三、质量管理制度1. 科主任负责产科全面工作,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统一管理及协调。

2. 护士长负责护理技术、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的管理。

3. 主治医师负责医疗技术操作、诊疗活动的质量控制。

4. 护士负责患者的日常生活照顾、护理操作及护理安全管理。

5. 质控小组定期检查全科各种医疗文件、技术操作及其他诊疗活动中执行技术规范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科主任负责产科安全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2. 护士长负责护理安全管理,预防护理差错事故。

3. 安全员负责产科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4. 全体医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患者安全。

五、质量与安全培训1. 定期组织产科医护人员参加质量管理培训,提高质量管理意识。

2. 定期组织产科医护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开展临床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六、质量与安全监督1. 产科质量管理小组对本科室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产科安全管理小组对本科室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3. 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对产科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提出改进措施。

七、奖惩制度1. 对在质量安全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导致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持续改进1. 定期收集科室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 实施改进措施,跟踪效果,确保质量安全。

3.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质量安全交流活动,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本科室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妇产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妇产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妇产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一、背景介绍妇产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关系到女性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制定妇产科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措施,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医疗风险,增强患者满意度。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持续改进,提高妇产科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2.原则:科学、规范、人性化、持续改进、患者为中心。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1)成立妇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质量安全管理政策和计划。

(2)建立完善的妇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程序,包括规范的操作流程、质量控制检测标准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3)制定妇产科相关质量评价指标,并通过实施内部审计、外部评审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健全患者安全管理措施(1)强化患者告知与交流,提供全面、详尽的医疗信息,确保患者了解治疗过程、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取得知情同意。

(2)强调患者与家属的参与与沟通,建立有效的医患合作机制,有效解决疑虑和问题。

(3)建立患者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1)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提高妇产科医生和护士的临床水平和服务意识。

(2)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重视医患沟通和团队协作,加强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加强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心,建立医疗错误报告和上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

4.建立学习型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1)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与讨论会议,总结经验和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追踪落实情况。

(2)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最新的医学理论和技术,提高医疗水平。

(3)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满意度调查活动,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和反馈,针对性改进服务并提高患者满意度。

妇产科医疗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及方案最新

妇产科医疗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及方案最新

妇产科医疗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及方案最新一、目的为确保妇产科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及方案。

二、管理体系1. 妇产科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

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参加医疗质控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 医务人员自我管理: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

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

三、医疗质量控制措施1. 疾病诊疗常规和药物使用规范:根据妇产科专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和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和药物使用规范,确保医疗活动符合规范要求。

2. 首诊医师负责制: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确保患者初次就诊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进行全面的病情评估和诊疗方案制定。

3. 三级医师负责制度:确保各级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资质要求,对患者的诊疗方案和治疗过程进行把关,确保医疗安全。

4. 会诊制度:在需要时,及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会诊,确保患者得到多学科的综合治疗和护理。

5. 病例讨论制度:对复杂、疑难病例进行讨论,共同探讨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

6. 医疗质量监控:建立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对医疗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提升。

7. 医疗质量评价: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价,包括病历质量、手术质量、护理质量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

8. 医务人员培训和教育: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质量。

9. 患者安全管理:加强对患者的安全管理,预防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确保患者的权益。

四、医疗质量改进1. 持续改进医疗质量:通过定期评估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妇产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妇产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妇产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旨在确保妇产科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妇女和新生儿的身心健康。

为此,制定了妇产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质量管理体系2.1 质量方针质量方针的核心是以患者为中心,做到安全、有效、连续和可及。

2.2 质量目标(1)提高妇产科医疗服务满意度。

(2)降低妇产科医疗事故发生率。

(3)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4)完善妇产科医疗设备和设施。

2.3 职责分工(1)医院领导班子:负责制定质量管理的总体决策,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的具体方案和操作规程。

(3)临床科室:负责实施质量管理措施,配合医务部门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4)医护人员:负责遵守质量管理制度,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5)患者及其家属:积极参与评价和监督医疗服务质量。

三、安全管理体系3.1 安全方针安全方针的核心是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可控。

3.2 安全目标(1)降低妇产科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2)提高医疗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提升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3 职责分工(1)医院领导班子:负责安全管理的总体决策,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妇产科医疗安全管理的具体方案和操作规程。

(3)临床科室:负责实施安全管理措施,配合医务部门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4)医护人员:负责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医疗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

(5)患者及其家属:积极参与评价和监督医疗过程的安全性。

四、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4.1 质量与安全培训为医护人员定期举办质量与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4.2 质量与安全考核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质量与安全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和责任意识。

4.3 医疗质量与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理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需求的提高,妇产科医疗质量的管理和控制越来越受到重视。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

为了提高妇产科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优化医疗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医疗质量管理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始终将患者的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关注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

2. 预防为主:注重医疗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提前识别和处理潜在的问题。

3. 全员参与:要求全体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形成共同的质量意识。

4. 持续改进:不断收集反馈信息,进行质量评估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三、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1. 成立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2. 设立医疗质量监督员: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3. 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政策和考核标准。

四、医疗质量管理具体措施1.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1.1 加强病历书写培训: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病历书写规范和相关法规,提高病历书写能力。

1.2 实施病历质量监控:设立质控小组,进行三级动态监控,包括书写者自查、主治医师审查和科主任抽查。

1.3 强化病历书写规范:制定病历书写评价标准,要求医护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病历书写。

2. 查房质量管理:2.1 制定查房标准和流程:明确查房的内容、频率和方式,确保医生对患者病情有全面的了解和评估。

2.2 加强查房培训:组织医生学习查房技巧和规范,提高查房质量。

2.3 实施查房质量评价:设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医生的查房质量进行评价和反馈。

3. 诊疗过程质量管理:3.1 制定诊疗常规和指南:根据妇产科疾病的特点和临床实践,制定诊疗常规和指南,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

3.2 实施诊疗过程监控:设立诊疗过程监督员,对医生的诊疗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诊疗活动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产科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健康,促进医院产科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产科服务工作,包括产前护理、产科分娩和产后护理等各个环节,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孕妇的监测、分娩过程管理、新生儿护理等。

第三条医院产科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四条医院领导应当高度重视产科质量安全工作,加强对产科部门的管理,切实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与健康。

第五条产科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利,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工作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第二章产前管理第六条产前管理是孕妇产科服务的重要环节,应当建立完善的孕妇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孕妇的诊疗信息和生育史,健康状况等。

第七条产前管理应当进行全面的孕妇评估,对孕妇进行身体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确保孕妇的健康状况符合顺利分娩的标准。

第八条产前管理应当进行孕妇的情绪和心理护理,关注孕妇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处理孕妇的心理问题。

第九条产前管理应当进行孕妇的营养指导,指导孕妇科学饮食,保证孕妇和胎儿的营养需求。

第十条产前管理应当进行孕妇的孕期监测,监测孕妇的体重、血压、血糖等指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干预。

第三章分娩管理第十一条分娩管理是产科服务的核心环节,应当建立规范的分娩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分娩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分娩管理应当进行孕产妇的评估,评估孕产妇的产程情况、胎儿情况和母婴健康状况,制定合理的分娩方案。

第十三条分娩管理应当进行分娩过程的监测,监测产程的进展和孕产妇的生命体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分娩管理应当进行分娩场所的清洁和消毒,确保分娩环境的卫生和安全,预防感染的发生。

第十五条分娩管理应当进行新生儿的护理,对新生儿进行规范的护理和观察,确保新生儿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章产后管理第十六条产后管理是产科服务的延续环节,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后护理机制,做好产妇和新生儿的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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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依据《母婴保健法》及《安徽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为原则,以“母亲安全,儿童优先”为行为准则。

第三条依法管理和规范产科服务,提高全区产科质量,使产科建设与服务达到相应等级医院要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建立区、镇产科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区卫生局设立产科质量管理中心,中心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站。

产科质量管理中心由区卫生局、妇幼保健站和医疗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院感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有关专家或学科带头人组成。

第五条产科质量管理中心,负责产科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1、研究制定辖区内产科发展规划、实施计划、产科质量控制方案;监督检查产科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2、协调辖区产科工作关系,协助解决产科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3、组织、协调产科质量管理中心专家下基层指导工作;4、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孕产妇死亡、五岁以下童死亡评审会,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干预措施;5、建立产科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定期开展产科建设监督及质量监测与评价;6、监督执行上级制定的产科建设标准规范、工作制度、人员职责、抢救程序、产科登记与产科病历规范等;7、建立并组织召开产科主任例会;8、定期开展妇产科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产科急救能力;9、建立产科质量报表质控方案,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反馈产科质量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10、提出辖区内产科质量奖罚意见。

第六条在批准开展助产业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设立产科质量管理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妇产科主任、儿科主任、妇产科护士长、妇保医生、儿科医生组成,负责本单位产科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七条设立各级产科急救组织,畅通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

务必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抢救设备完好、通讯畅通,标识统一,标志醒目,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有呼必应。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八条凡从事产科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产科各种制度,包括产科工作、爱婴医院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制度。

第九条产科医疗、护理、助产和保健等各级各类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

第十条认真执行有关技术操作常规和抢救工作常规。

第十一条按规范如实填写安徽省卫生厅下发的《安徽省出生医学登记表》。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产儿科医生双查房制度,坚持儿科医生到产房、手术室进行高危产、剖宫产监护。

第十三条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努力降低剖宫产率。

第十四条使用统一的产科病历,规范使用产程图,严密观察产程,防止第二产程延长,杜绝滞产。

第十五条按照产科建设标准,加强产科建设,产科服务功能和任务相匹配。

各医疗保健机构在医院基本建设中,每年要有一定的资金用于产科建设。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孕产妇三级转诊分级分娩制度。

村级应做好孕妇摸底工作,动员服务对象参加早孕建卡。

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具有助产资质)要做好高危孕产妇的初筛、转诊及平产的接产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监护和抢救工作。

第十七条逐步建立全区产科信息网络系统和产科信息报表制度,并纳入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管理,做好产科及相关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建立产科执业许可制度。

凡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产科工作和从事接产业务。

第十九条实行孕产妇死亡一票否决制。

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二十条实行产科首诊和首呼负责制。

乡镇卫生院接诊的重危孕产妇在呼叫绿色通道的同时,应及时组织安全转送,绿色通道专家实行首呼负责制,接到呼救后,立即组织人员、抢救用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第二十一条实行产科质量管理问责制,推行助产机构母婴安全领导负责制。

各级助产机构主要领导对母婴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产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发生孕产妇死亡事件的,要追究助产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产科主任的质量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产科绿色通道组织负责产科抢救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立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对死亡的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逐例进行讨论、评审,分析死亡原因,针对死因拟定干预措施并实施,报请卫生局发布施行。

第二十四条区产科质控中心每年组织开展产科知识技能培训,产科人员参培率达100%,继续教育达标率达85%以上,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制订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产科人员进行长短期培训,包括送出去进修。

第二十五条建立产科急救网络,认真执行产科绿色通道工作制度,保障产科安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建立本辖区产科质控方案,定期对产科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区妇幼保健站组织定期到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质控,并将产科质量管理的效果作为单位综合考核和专项技术换证验收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要将产科质量管理纳入院内质量控制,督促产科完善和落实质控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质量控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加以改正。

第二十八条产科质量管理中心负责辖区产科质量的监督与评价以及对下一级产科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中有关产科质量管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措施等业务技术要求,由区产科质量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下发。

第三十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一切从事产科诊疗、助产业务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产科质量控制方案(试行)实行产科质量控制是保证母婴安全的重要环节,为降低我区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质控评估内容(一)产科建设标准依据《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产科建设达标考核。

(二)产科工作制度各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产科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定相应的产科制度,包括产科管理制度、产科工作制度等,要求制度完善并成册,重点制度上墙,并严格执行。

通过查阅病历记录、了解日常工作运行状况、现场访谈医师等方式,掌握各项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

(三)产科工作人员职责各助产医疗机构要制定本单位产科各级工作人员职责并认真履行,包括产科主任职责、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重点检查各级各类人员是否明确各自的职责并认真履行。

(四)产科技术水平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制度及准入制度。

机构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业务人员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人员准入率100%。

能掌握助产、产科危重病人的监护、处理、胎儿疾病的诊断及监护、终止妊娠、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窒息复苏等产科技术,并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要求。

各级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与技能,提高产科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每年选派人员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组织人员业务培训。

(五)管理程序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进一步完善产科抢救组织及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加强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建设。

严格执行孕产妇三级转诊分级分娩制度,村级应做好孕妇摸底宣教,动员早孕建卡工作;一级医疗机构具备助产资质的单位要认真做好高危孕产妇的初筛、转诊及平产的接产工作;市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要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监护和抢救工作。

(六)产科登记建立产科基础信息登记制度,完善健全产科门诊登记、高危妊娠门诊登记等登记册,定期进行数据统计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干预措施。

(七)产科质量网络化管理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要健全区、镇、村信息网络,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管理,通过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反馈,掌握辖区内产科工作现状,针对性制定干预措施,不断提高产科工作质量。

配备专人进行产科质量报表管理,实现全区产科信息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全覆盖。

各级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要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严格按程序规范运行,确保筛查率达标。

二、质控标准质控考核项目参照《蜀山区助产技术服务评估标准》进行产科建设达标考核。

总分100分,一级医疗机构80分为合格,二级医疗机构85分为合格。

各项综合指标如下:1、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准入率100%2、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准入率100%3、产科医护人员“三基三严”考核合格率100%4、产科基础服务设施设备合格率100%5、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率100%6、孕产妇保健管理率100%7、高危孕妇专案管理率100%8、孕妇产前两种疾病检查率≥80%9、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率≥80%10、产科抢救药品配备率≥98%11、产科抢救药品合格率100%12、急救物品完好率100%13、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14、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1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16、住院期间纯母乳喂养率≥95%17、院内母乳代用品推销为018、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以上。

19、入出院院诊断符合率≥95%20、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

21、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率≤0.5%.22、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率≥88%.23、院内子痈发生率为024、孕产妇死亡率为0。

25、新生儿死亡率<5‰26、新生儿破伤风率027、出生缺陷报告率≥95%、出生缺陷发生率8‰;28、正常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率100%.29、院内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95%。

30、产科质量报表考核> 95分31、儿童生后建册率100%32、产妇综合满意度≥90%三、质控方法质控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理论考核、急救演练、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质控措施1、建立各级产科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实行产科质量管理问责制。

2、明确各级职责。

产科质量控制中心完成产科质量管理质控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产科质量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辖区内产科质量检查评估工作;对辖区内助产机构的执业资格、人员配备、产科技术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成立院内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开展质量自查、评估活动,不断改进和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3、质控要求:凡机构执业许可、人员执业准入存在问题的取消其助产资格;产科基础设施不完备、产科建设标准不达标、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未推广与使用、“三基三严”考核合格率未达到要求、制度职责不健全、产科技术水平未达标者限期整改; 新生儿疾病筛查、产科信息网络化管理、各项工作指标未达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质控结果与年终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4、质控结果要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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