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卫生院安全保卫制度

卫生院安全保卫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院的正常秩序,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医院的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
2.设立保卫科,具体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
保卫科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处理等工作。
3.各科室、部门应当设立安全员,负责本科室、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安全保卫工作职责1.院长: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落实。
2.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安全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处理等工作。
3.各科室、部门安全员:负责本科室、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四、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门卫制度:门卫负责医院出入口的管理,对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医院。
2.巡查制度:保卫科定期对医院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医院的安全。
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各科室、部门安全员定期对本科室、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科。
4.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科。
5.消防安全制度: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6.医疗安全制度:各科室、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安全规定,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保卫工作培训与考核1.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安全保卫工作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2.保卫科应当定期对安全员进行考核,确保安全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六、奖惩制度1.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医院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工作,包括医院管理、医疗服务、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医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医院保卫工作由专门的保卫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医院内外巡逻、警戒、安全检查、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以预防为主,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医院各科室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记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第八条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
第三章事故防范第九条医院内禁止擅自连接私拉电线、乱拉电缆等违章用电行为,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条医院内不得私拉水管、阀门,确保供水和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医院内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要及时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二条医院内禁止吸烟、乱丢杂物等行为,确保环境清洁整洁。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急救流程。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机制,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外部合作第十六条医院应与公安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共同维护医院安全稳定。
第十七条医院应与社区、居民建立联系,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医疗安全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医院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给医护人员和患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医院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如有疏忽或渎职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医院领导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安全生产保卫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医院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分工及考核等内容。
第二章医院安全防范措施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安全生产保卫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员,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六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等。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和处理安全事件。
第三章事故应急处置第九条医院每年应组织演练一次紧急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一条医院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员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救援措施。
第十二条医院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第四章责任分工及考核第十三条医院安全工作领导人员应带头履行安全防范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医院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十六条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实施前,应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每名员工了解规章制度内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医院领导人员应在医院通告栏和网站上发布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使全院员工能够及时了解规章制度内容。
第十八条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九条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实施后,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医院主要负责人对医院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设立保卫科,专职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科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医院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计划,保护医务人员及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做好院内消防、治安的预防工作,配合部门进行案件侦察和处理,负责院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视、巡查、安全防范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科室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制和遵守院规、院纪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法制观念,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防范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组织实施演练,提高全院职工消防和安全防范的技能,搞好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的管理工作,建立临时档案,深入开展调查,密切掌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向,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
二、人员保护1. 凡在院的病人、员工、来访者,均应依法得到人身保护。
2. 医院工作人员,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患者在医院的人身安全;门急诊就诊或住院病人的陪护者,对患者负有监护和保护的责任。
3. 如临床一线与患者家属发生纠纷或肢体冲突时,所在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机制。
请立即拨打院内保卫处报警电话3110,保卫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在最快时间内到达现场。
4. 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将医院员工与患者家属分开,询问事态原由,按照纠纷处理原则将患者家属带至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处理,夜间交由行政总值班处理,能够现场调解解决的由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就地解决。
5. 如医院员工在院内遭患者家属殴打时,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以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并做好患者和病人家属的疏导工作,维护医疗秩序,并及时拨打110”依法处理。
三、财产安全1. 医院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等财务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一、守纪律,严防泄密1. 保卫科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乱纪。
2. 保卫科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泄露医院的秘密信息和患者的隐私,始终保持高度的保密意识。
3. 严禁保卫科人员将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外传,确保医院的安全。
二、加强巡逻防范1. 保卫科人员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确保医院的安全。
2. 在巡逻过程中,保卫科人员要保持警觉,注意观察,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类安全隐患。
3. 在重要区域和时间段增加巡逻频次,确保医院内外的安全。
三、严格控制出入人员1. 保卫科人员对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查验有效证件并录入系统中,确保身份真实。
2. 对于未经核实的人员,保卫科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医院,确保医院的安全。
3. 对于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保卫科人员有权进行临时检查和搜查,确保医院的安全。
四、配备和使用安全设施1. 保卫科人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医院内的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在必要的场所和时刻,保卫科人员要配备和使用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闸机等。
3. 对于安全设施的损坏或故障,保卫科人员要及时报修,确保医院的安全。
五、参与应急处置1. 保卫科人员要积极参与医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预定的应急预案行动。
2.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保卫科人员要保持冷静,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医院的秩序和安全。
3.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保卫科人员要与其他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确保医院的安全。
六、加强技能培训1. 保卫科人员要定期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保卫科人员要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3. 在工作中,保卫科人员要积极参与经验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以上就是医院保卫科的工作制度,通过以上六大方面的内容,我们能够保障医院的安全和秩序,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和治疗环境。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范文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范文一、岗位职责1. 维护医院内部安全,严禁非法入侵、盗窃、破坏及其他违法行为;2. 管理、维护医院的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3. 负责医院内部保安巡逻工作,确保医院的安全;4. 协助处理医院内部纠纷和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5. 做好医院门禁管理,确保只有合法人员进入医院;6. 协助医院其他部门开展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安保支持。
二、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保卫科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轮流值班,24小时不间断工作;2. 值班表:按照轮班制度,保卫科工作人员将工作时间分为不同班次,每个班次工作时间为8小时;3. 巡逻制度:保卫科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路线进行巡逻,每隔一小时报告一次巡逻情况;4. 突发事件处理:保卫科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并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5. 保安装备管理:保卫科负责医院内的安全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和保养安全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6. 门禁管理:保卫科负责医院的门禁管理,确保只有合法人员进入医院,并及时记录来访人员信息;7. 工作纪律:保卫科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8. 值班交接:保卫科工作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将巡逻情况和突发事件情况详细记录,并与接班人员进行交接。
三、工作要求1. 保卫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机密信息;2. 保卫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正确处理突发事件;3. 保卫科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医院内部各个区域的布局,并掌握相关的安全设备和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4. 保卫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医院的安全;5. 保卫科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有责任感和执行力;6. 保卫科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不断适应新的工作需求。
四、工作考核1. 定期组织保卫科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知识考核;2. 按照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评选先进个人;3. 严格按照岗位责任与要求来考核,对工作不到位的人员进行督促和改进;4. 经常组织保卫科工作人员进行岗位交流和经验分享,相互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治安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内外环境的安全稳定,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护医院患者和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相关治安保卫工作,包括内部安全、外部安全以及相关场所、设施的保卫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任务,并加强培训、考核,确保治安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医院治安保卫委员会是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医院内部安全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门禁制度,保证内部安全。
所有人员进出医院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出示有效证件,并配合安全检查。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设施、设备的巡查制度,定期检查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建立危险品存放、使用登记制度,对危险品进行分类、封存、标记,并加强员工对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培训。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紧急任务、应急措施和联系方式,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第三章医院外部安全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外部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联合防控,提高医院外部安全的整体水平。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对医院周边进行全天候监控,并配以专人监控和及时报警系统,确保监控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与社区、居民等相关群体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医院周边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制度,规范车辆进出医院的流程,确保停车有序,并采取措施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四章相关场所、设施的保卫工作第十三条医院应制定相关场所、设施的保卫管理制度,明确保卫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医院应落实各类场所、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巡逻、门禁、安全通道、防护栏等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医院设立安全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医院领导要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听取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职责分工1. 安全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突发事件处理等。
2.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3. 全体职工要积极参与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遵守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四、消防安全1. 医院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2. 医院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 医院要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扑救,确保人员安全。
五、治安防范1. 医院要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制度,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 医院要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如财务室、药房、重要会议场所等。
3. 医院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六、突发事件处理1. 医院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医院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医院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医院安全保卫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医院要给予批评和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安全保卫科负责解释。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是医院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医院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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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集镇中心卫生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安全单位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把工作立足于抓基础、抓教育、抓苗头、抓防范上,努力实现“全年无治安安全事故单位”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把安全单位创建平安医院的有关工作要求纳入干部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责任书或经营承包合同内容,年终与工作或经营实绩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
二、加强“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安意识,坚持安全工作与党政事务、日常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安全警钟常敲,漏洞及时整改,把各种事故苗头解决在萌芽阶段。
三、完善单位内部的工作、值班等各项制度规定,做到事事有单可循,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制止,防止各种治安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建立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抓具体工作的落实。
设立治安安全员(兼职),负责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的完善,监督内部安全工作制度规定的执行,对安全事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安全漏洞落实整改;设立防火消防员(或消防组)负责安全用火、用电的管理,落实消防器材、防火设施的设置和性能的检查,对潜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并立即整改,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或组织人员对意外火灾事故进行有效扑救。
五、加强内部安全的硬件设施建设。
完善单位的围墙、铁门等外部设施;对重要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贵重设备和电器存放室、物资以及财务、药房、药库,完善防盗门窗、报警器材设置;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现金、财务票据、机密绝密文件、卷宗资料的保险设施;设立停车库并配套防护设施;齐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时检修、更换损坏或陈旧的用电线路、开关及照明灯具。
六、加强安全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
1、加强安全值班制度。
值班医生实行廿四小时值班,健全值班人员职责规定,保证单位日夜都有人保护内部安全,落实日常安全措施和负责对意外事故的及时报告或处理。
2、严格执行现金、财务票据的安全管理规定,结算或收付后应及时
收存放入保险柜,对超过过夜现金限额的现款当日落实存入银行的本单位户头,在提款或送款过程中严格遵守现金安全规定。
3、严格执行机密、绝密文件、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规定,签阅处理后即应放入指定的保险橱柜存放,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放在个人桌屉和带回个人宿舍,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保密事宜,防止出现文件、档案遗失及泄密事故。
4、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使用规定,不在指定地点以外任意存放,不违反规程操作使用;严格限制燃放鞭炮、烟花等引火危险品。
5、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安全规定,不在工作场所、宿舍不安全使用电炉,不在严禁烟火的仓库、机房、作业场所吸烟及用火;燃料油应储备在防火条件设施安全可靠的场所;爱护消防灭火器材并经常进行功能检查,保证能随时有效投入使用。
6、经常进行车辆安全检查,防止部件故障;遵守安全驾驶规定,不酒后开车,不强行超车或超重运载。
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规,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贪污盗窃,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交通工具或场所,不包庇、藏匿违法犯罪分子,杜绝出现内部人员发生的案件。
八、主动加强与镇边防派出所和街居委会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合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