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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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公职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市场主体类型
(业务范围)
个体工商户 □
个人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个体工商户 □
个人独资企业 □
资金数额 (出资额) (万元)
个人出资额 出资比 (万元) 例(%)
合伙企业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个体工商户 □
个人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说明:“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情况”。应填写 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市场主体类型、资金数额(出资额)、个人出资额及 出资比例等内容。 无此类情况的,在表格内任意空白处写“无”。
本人签名:
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
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
称谓
姓名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配偶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居民身份证
国(境)内:
党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国有企业 □ 合资企业 □ 外资企业 □ 私营企业 □ 军 队□ 在校学生 □ 其 他□ 国(境)外□
称谓
儿子 □ 女儿 □
购买 □ 继承 □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商品房 □ 福利房 □ 经济适用房 □ 限价房 □
出售 □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自建房 □ 车库(车位、 储藏间) □ 其他 □
购买 □ 继承 □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商品房 □ 福利房 □ 经济适用房 □ 限价房 □
8.本人、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称谓 姓名 被追究的时间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
处理阶段
处理结果
立案侦查 □ 审查起诉 □ 提起公诉 □ 依法判处刑罚 □ 其 他 □ 立案侦查 □ 审查起诉 □ 提起公诉 □ 依法判处刑罚 □ 其 他 □ 说明:“本人、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指本人、配偶、子女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等。填写时应注明被追究的时 间、原因、刑罚种类等。 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完整)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完整)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完整)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填表须知:1.本表必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2.领导干部必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3.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4.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5.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6.每年1月进展年度集中报告时,领导干部本人的“根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表〔二〕“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填表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持有情况,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7.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8.本表中“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识别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9.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表
3.填报时有疑问处请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联系电话:xx。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表
姓名
性别
单位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职务
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
报告时间
事前
事后



告事Leabharlann 项报告人(签字):
报告时间:年月日
报备单位领导阅签
阅签人(签字):
阅签时间:年月日
注:1.此表由报告人亲自填写,“个人报告事项”空白栏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2.及时报告事项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三条所列家事,以及近期发生的购买房产等认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当在事后30日内报告;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奥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本人及配偶、子女持有因私护照和前往港澳台通行证,外国居留证的情况
8、本人在公务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收受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处置情况
9、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具体情况(注源自本栏写不下可另附纸)家庭地址
变化情况
乔迁后家庭地址:
所在社区
所在单位意见
填表日期:20年月日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具体事项
有无情况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及购买汽车等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旅游、留学、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 本套表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附表(一)和表(二)的细化表。

2. 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 2014年1月集中填报时,要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以后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除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截至上一年底的现状外,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4. 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5. 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栏内划“√”。

6. 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7. 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8. 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9. 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基本情况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注: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报告时应当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

注:从业情况应当填写配偶、子女的当前工作单位及职务;未从业人员应当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退休人员应当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写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注: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含住房公积金)等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格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格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格
一、基本信息
序号
信息内容
1
姓名
2
性别
3
出生日期
4
国籍
5
身份证号
6
联系方式
二、家庭状况
序号
信息内容
1
家庭成员人数
2
家庭成员关系及职业
3
是否与家人同住
三、财产情况
序号
信息内容
1
主要财产(房产、车辆等)情况描述
2
其他财产(存款、股票、基金等)情况描述
3
个人价值较大的动产和随身的珠宝、古董等财产情况描述
六、收入状况
序号
信息内容
1
工作/事业收入(年薪、月收入等)情况描述
2
其他收入(如利息、租金等)情况描述
3
其他收入来源情况描述(如继承、赠与等)
四、负债状况
序号
信息内容
1
主要负债情况描述(如房贷、车贷等)
2
其他负债情况描述(如信用卡欠款等)
3
是否与他人有共同债负担及负担比例情况描述
五、投资情况
序号
信息内容
1
主要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描述(如股票、基金等)
2
其他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描述(如P2P投资等)
3
其他资产投资情况描述(如艺术品、收藏品等)

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

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

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一、自查目的本报告表旨在对个人在工作生活中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估和反省,发现问题,找出改进方向,提高自我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自查内容1. 工作表现方面- 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是否与同事和睦相处?- 是否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2. 个人素质方面- 是否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是否能够独立解决问题并承担责任?3. 学习提升方面- 是否持续学习和提升自我?- 是否参加过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 是否具备良好的学习计划和执行力?4. 工作环境方面- 是否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卫生?- 是否积极参与工作区域的改善和维护?- 是否遵循环保、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原则?三、自查结果在自我评估和反省中,我发现了以下问题:1. 工作表现方面- 偶尔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需要提高时间管理能力。

- 与同事的沟通需要更加主动和积极。

2. 个人素质方面- 需要加强团队合作意识,更好地与团队协作。

- 应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责任心与担当精神。

3. 学习提升方面- 需要更有计划地学习和提升自我,制定明确的学习计划。

- 参加更多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4. 工作环境方面- 应更加注重工作环境的整洁与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 遵循环保、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原则,为自己和他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改进措施为了改进上述问题,我拟采取以下措施:1. 工作表现方面-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分配时间,保证任务按时完成。

- 积极参与团队讨论和交流,主动与同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 个人素质方面- 参加团队合作培训,提高自己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技能。

- 在工作中主动承担更多责任,并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3. 学习提升方面- 制定明确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定期进行学习和提升。

-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

4. 工作环境方面- 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与卫生,定期清理和整理工作场地。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表
姓名
性别
单位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职务工作ຫໍສະໝຸດ 间文化程度报告时间
事前
事后






报告人(签字):
报告时间:年月日
报备单位领导阅签
阅签人(签字):
阅签时间:年月日
注:1.此表由报告人亲自填写,“个人报告事项”空白栏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2.及时报告事项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三条所列家事,以及近期发生的购买房产等认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当在事后30日内报告;
3.填报时有疑问处请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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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告人:(签名)单位:
报告日期:
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 本套表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附表(一)和表(二)的细化表。

2. 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 以后每年6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要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除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截至上一年底的现状外,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4. 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5. 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栏内划“√”。

6. 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7. 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8. 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报告材料由县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审签。

乡(镇)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乡(镇)党委书记统一审签;乡(镇)党委书记的报告材料报县委书记审签。

9. 报告单位应当将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加盖公章后上报。

报告人基本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
注:2013年内婚姻无变化的在“首次填报”栏婚姻状况相应“□”内划“√”,2013年内婚姻有变化的在“再填报”栏填报变化情况、变化时间、变化原因。

注:请填写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件情况,若没有持有上述证件,请在“无此类情况□”内划“√”。

注:从业情况应当填写配偶、子女的当前工作单位及职务;未从业人员应当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退休人员应当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写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
注: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含住房公积金)等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单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的两倍填报在工资栏内。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注: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注:1、一是填报目前持有房产的情况;二是填报2013年房产出售、赠与他人等情况。

2、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者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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