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卫生(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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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3.20•【字号】晋人社厅函〔2019〕344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34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6号)、《山西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办法》(晋劳社培〔2004〕292号)、《关于加强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1〕31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按照“自主申报、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原则实施。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评职业(工种)(一)技师申报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车工、钳工、焊工、铣工、磨工、电切削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锅炉操作工、手工木工、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电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架子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模具工、制冷工、评茶员、汽车维修工、育婴员、保育员、有害生物防制员、保安员、安全评价师、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冲压工、安检员等。

(二)高级技师申报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评茶员、保安员、安全评价师、电切削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汽车维修工、车工、焊工、电工、铣工、钳工、磨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铸造工、模具工、铸造工等。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晋人社厅函〔664〕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66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8]2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现就做好2018 年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深化改革,创新评价机制(一)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按照《山西省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8]59号),开展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

(二)健全层级设置。

按照《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626号),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农业系列继续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三)下放职称评审权1、从2018年起,向各市下放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程序组建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4.06•【字号】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施行日期】2010.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补充意见》未及问题,请按照原山西省人事厅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和晋人职字[2006]2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二○一○年四月六日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根据国家深化职称职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实际,现对《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晋人职字[2006]29号)做出补充说明如下: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范围。

今后要在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确定申报评审范围的基础上,将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并符合相应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纳入申报评审范围。

各用人单位和各级职称工作部门要为相关人员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2、学历要求。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

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 3 年。

专业不相近学历,不能作为参评相应任职资格的有效学历,工作突出、业绩显著者可按照破格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或报特殊人才评审委员会按特殊人才评审的有关程序评审。

3、任职时间计算。

公务员队伍中、非公经济组织中以及其他用人单位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1.20•【字号】晋人社厅函〔2019〕1356号•【施行日期】2019.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135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现将山西省统计局制定的《2019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造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1月20日2019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69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组织管理2019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其中,申报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还需要取得2017、2018、2019年度任一年度高级统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退休人员或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3.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4.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5.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统计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直接责任人员;(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3)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员。

山西省社科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填写及装订要求

山西省社科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填写及装订要求

山西省社科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填写及装订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社科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对职称评审材料填写及装订做以下要求:第一部分:职称表格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高级一式5份,中级一式3份(均为原件);左竖装订(距左边缘不超过10mm);需贴照片。

2、申报社科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A3纸打印,一式20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高级职称填写此表,申报中级职称不填写;科研成果栏填写主要研究成果,不得续页;专业组和编号栏由评审组织部门填写。

3、答辩论文(附件3):A3纸打印,一式5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高级职称填写此表,申报中级职称不填写。

申报正高级职称答辩论文必须是本人任现职期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于社科系列国家级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以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正高级职称答辩论文必须是本人任现职期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的学术论文。

申报副高级职称答辩论文必须是本人任现职期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的学术论文。

个人信息只准在密封栏内显示,所涉及的个人信息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可原样续页。

4、工作总结(附件4):A3纸打印;一式5份;申报高级职称填写此表,申报中级职称不填写。

个人信息只准在密封栏内显示,所涉及的个人信息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原样续页。

本部分材料按顺序排列,用活页文件夹装好。

第二部分:评审材料1、本部分材料目录(附件5)。

2、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A4纸打印,1份;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推荐报告(附件7)。

A4纸打印,1份。

须评议组全体成员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4、最后一次公示原件(附件8):A4纸打印,1份;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9年版)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9年版)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姓名本表全手工填写工作单位陆良县三岔河镇xx小学/幼儿园主管部门陆良县教育体育局职称系列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专业名称(学段+具体任教学科)如:小学数学填表时间2019年5月29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目录表一:基本情况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含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表三: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表四: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表五: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六:承担课题(项目)情况表七:获得专利情况表八:获得表彰奖励情况表九: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表十: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表十一:个人承诺书表十二: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表十三:基层单位意见表十四至表十七: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表十八: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确认意见填表说明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证件名称”,填写本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等证件;“证件号码”,填写对应证件的号码。

二、表一“参评类别”中的“特殊人才”,系指参加特殊人才专场评审的引进人才和学历、年限等基本条件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表二“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在表十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四、表五至表十,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五、表八“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全部”即可。

六、表十三“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的基层用人单位,基层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

七、表十八“审核推荐意见”,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位填第一、二、四栏目,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栏目。

“评审结果确认意见”填写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号,高级职称由省属评委会承办部门和州(市)人社局确认并盖章,中、初级职称由省属评委会承办部门和各级人社部门确认并盖章。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9版)(个人填写)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姓名:工作单位:现任职称(职业资格):申报职称:填表时间: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申报评审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使用。

2、本表应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申报评审时须提交本表一式五份。

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由申报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本表不退回申报人。

4、本表共12页,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左竖装订(距左边缘不超过10MM)。

3-7页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注:学历情况:请从中专开始填起,无中专以上学历从初中开始填起。

主要学习及培训经历个人总结任现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任现职称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任现职称后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2、“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属于未公开发表的,提交评审时须由工作(聘用)单位加具核实意见。

考试成绩推荐意见答辩情况评委会评审意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本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承诺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真实可靠。

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申报人:年月日经审核,兹承诺我单位工作人员同志所提供的职称申报材料属实。

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印):审核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正式版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正式版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没有就不用填写)考核登记类型年度考核填表时间:2021年12 月×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使用。

表中各栏必须按考核登记类型(年度、任职期满)填写相应时期的内容。

2、工作失误和考核鉴定栏由单位考核组织填写,其它由被考核人填写。

填写内容应是任现职以来的情况并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3、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4、个人述职应主要概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成绩、问题、建议、体会等。

5、如需增加考核登记项目或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6、此表需双面打印填写,左竖装订。

装订须牢固,不得掉页(浆粘再加订,加订距左边缘不超过10mm)。

基本情况个人述职专业培训学习情况登记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年度考核鉴定任职期满考核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 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人)本年度培训进修及其他考试测验登记本年度完成的主要业务技术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单位:姓名:现有专业技术资格: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表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基本情况培训进修学习情况登记本人述职完成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登记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工作失误、失职情况登记其它考核测验登记考核鉴定- 5 -填表说明1.本表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使用。

工作失误、考核测验和考核鉴定栏由人事部门填写,其它由被考核人填写。

填写内容应是任现职以来的情况并经人事部门审核认可。

2.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个人述职应主要概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成绩、问题、建议、体会等。

4.如需增加考核登记项目或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姓名:
工作单位:
现任职称
(职业资格):
申报职称:
填表时间: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报评审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使用。

2、本表应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申报评审时须提交本表一式五份。

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由申报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本表不退回申报人。

4、本表共12页,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左竖装订(距左边缘不超过10MM)。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
注:学历情况:请从中专开始填起,无中专以上学历从初中开始填起。

主要学习及培训经历
个人总结
考试成绩
推荐意见
评委会评审意见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
承诺书
本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承诺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等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真实可靠。

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历证书编号:
学位证书编号:
申报人:
年月日
经审核,兹承诺我单位工作人员同志所提供的职称申报材料属实。

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9。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版使用说明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版使用说明目录《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填报说明》 (3)1申报流程图 (4)2软件安装与启动 (4)2.1安装环境要求 (4)2.2安装过程 (5)2.3启动 (6)3用户登录 (7)4用户注册 (8)5填写申报材料 (8)5.1界面功能介绍 (8)5.1.1选择表单 (9)5.1.2输入 (9)5.1.2.1文本输入 (9)5.1.2.2图片文件输入 (9)5.1.2.3下拉列表选择输入 (10)5.1.3按钮 (10)5.1.3.1保存 (10)5.1.3.2新增 (10)5.1.3.3修改 (10)5.1.3.4删除 (11)5.1.3.5移动 (11)5.1.3.6排序 (11)5.1.4已保存数据列表 (11)5.1.5状态栏 (11)5.1.6必填项 (11)5.1.7表单输入提示 (11)5.1.8输入项帮助提示 (11)5.1.9限字 (12)5.1.10输入错误提示 (12)5.1.11快捷键 (12)5.2基本情况 (12)5.3学历情况 (13)5.4学术团体 (14)5.5立功受奖情况 (14)5.6取得执业资格情况 (15)5.7主要学习及培训经历 (15)5.8主要社会工作经历 (16)5.9个人总结 (16)5.10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17)5.11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17)5.12任现职后著作登记 (18)5.13任现职后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18)5.14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19)5.15外语考试成绩 (19)5.16计算机考试成绩 (20)5.17专业考试成绩 (20)5.18考试成绩备注信息 (21)5.19受处分情况 (21)5.20年度考核结果 (22)5.21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22)5.22基本材料 (23)5.23学历材料 (23)5.24原有职称材料 (24)5.25科技成果证件 (24)5.26论文论著材料 (25)5.27技术工作业绩材料 (25)5.28有关奖励证件 (26)5.29考试成绩证件 (26)5.30其它材料 (27)6更改用户 (27)7修改注册信息 (27)8生成评审表 (28)8.1生成评审表 (28)8.2打印评审表 (29)9导出数据 (30)9.1导出数据 (30)9.2上报数据 (31)10帮助 (31)11关于 (31)12退出系统 (32)13光盘内容 (32)14常见问题的处理 (32)14.1未安装Microsoft Word Office Excel (32)14.2丢失申报卡或软件安装光盘 (32)14.3导出的数据文件大小超过软盘的容量 (32)14.4多人使用一台电脑中安装的软件填写资料 (32)14.5一人使用多台电脑中安装的软件填写资料 (33)14.6申报表格式的调整和修改 (33)14.7软件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 (33)《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填报说明》全省工程系列各专业高级工程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继续使用《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系统》软件,评审材料申报中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工作总结、答辩论文、评审材料卷宗等样式详见《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系统》,现将要求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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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卫生)
姓名:薛菁
工作单位:山西省荣军医院
现任职称
(职业资格):主管检验师
申报职称:副高
填表时间: 2020.10.26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报评审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使用。

2、本表应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申报评审时须提交本表一式五份。

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由申报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本表不退回申报人。

4、本表共12页,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左竖装订(距左边缘不超过10MM)。

3-7页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
姓名现名薛菁性别女民族汉曾用名出生年月1972.05.18
政治面貌党员户籍所在地山西万荣县
学历情况
起止年月毕业院校专业
学历
(学位)1989.09-1992.07 山西省中医学校临床检验技术中专2000.09-2004.07 山西医科大学临床检验技术大专2018.03-2020.1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临床检验技术本科
参加工作时间1992.08.21 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山西省荣军医院
现职称(职业资格)
及聘任时间
2012.08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临床检验
取得现职称(职业资格)
时间及审批机关
2009.05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
任职时间
检验科主任13年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
何种职务,有何社会
兼职
注:学历情况:请从中专开始填起,无中专以上学历从初中开始填起。

主要学习及培训经历
个人总结
任现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称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称后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
2、“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属于未公开发表的,提交评审时须由工作(聘用)单位加具核实意见。

考试成绩
推荐意见
答辩情况
评委会评审意见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
承诺书
本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承诺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真实可靠。

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历证书编号:
学位证书编号:
申报人:
年月日
经审核,兹承诺我单位工作人员同志所提供的职称申报材料属实。

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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