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心理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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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心理科工作制度、职责

医院心理科工作制度、职责

医院心理科工作制度、职责
一、工作制度
1. 工作时间安排
- 心理科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 心理咨询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 预约流程
- 患者须通过电话或在线平台提前预约,预约时提供基本个人信息和主要症状。

- 心理科在收到预约信息后,将安排合适的时间给予心理咨询服务。

3. 心理评估流程
- 患者在接受心理咨询前,需进行心理评估,以确定问题的性
质和严重程度。

- 心理评估由经验丰富的心理医生进行,包括面谈和适当的心
理测试。

二、职责
1. 心理咨询师
- 负责为患者提供个人心理咨询服务。

- 倾听患者的困扰和问题,并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和建议。

- 配合医生制定个性化的心理疗程计划。

2. 心理评估师
- 负责进行心理评估,确定患者的心理问题。

- 使用合适的心理测量工具,如问卷调查和心理测试。

- 根据评估结果,提供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建议给医生和咨询师。

3. 医生
- 负责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患者的身体和心理问题。

- 根据心理评估结果,制定综合治疗方案。

- 协助心理咨询师和心理评估师提供针对性的治疗。

4. 心理科管理员
- 负责管理心理科日常事务,包括预约安排和档案管理。

- 维护患者信息的机密性,确保数据安全。

- 协调心理科的工作流程,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以上为医院心理科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请全体工作人员遵守并履行相应职责,以确保良好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

医院心理评估及干预制度

医院心理评估及干预制度

医院心理评估及干预制度1.目的:对住院患者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早期识别和干预心理相关风险。

2.范围:门诊、住院患者(不包括新生儿)。

3.定义3.1心理评估:通过病史询问、与患者访谈、问卷和量表评估等方法,对患者心理状况作出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治疗干预措施。

3.2心理评估阳性或疑似问题:是指患者存在精神状态中负性情绪(痛苦、焦虑、紧张、恐惧、抑郁、烦躁、坐立不安、反复提问、怪异行为、拒绝诊疗等)一项或以上,以及自伤、伤人行为,甚至自杀倾向。

对于儿童患者,根据患儿家长行为、家长对患儿健康需要、是否存在被忽视或虐待等情况,进行心理反应和情绪反应的评估。

4.权责4.1护士:负责住院患者的心理初始评估和再评估。

4.2临床医生:负责门诊患者的心理初始评估和再评估,协助完成住院患者心理评估。

4.3心理内科医生:负责全院的心理会诊。

5.制度内容5.1门诊患者心理评估:接诊医生通过病史询问、与患者访谈的形式完成初诊患者和复诊患者的心理评估。

对于心理评估异常的患者,医师建议心理内科门诊就诊。

5.2住院患者心理初始评估:住院患者24小时内由主管护士进行初始评估,并记录在《住院患者护理初始评估单》。

5.3住院患者心理再评估5.3.1对评估阳性或疑似问题患者5.3.1.1医生接到护士报告后24小时内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决定是否发放医院焦虑抑郁情绪测量表(Hospital anxiety and depression scale,HAD)。

若发放HAD量表,再结合HAD量表评分进行处理,并记录在《跨学科的患者诊疗计划单》中。

5.3.1.2 HAD总评分>10分者,或目前存在明显白伤、伤人倾向者、其他明显风险的精神症状者,请心理内科会诊。

5.3.1.3 HAD评分≤10分患者,医护人员给予心理疏导。

5.3.1.4对于儿童患者,主管医师再评估,根据患儿病情决定是否请心理内科会诊。

5.3.1.5医护人员密切观察患者的心理状况变化,根据心理状况变化随时评估和记录。

医院心理咨询科规章制度

医院心理咨询科规章制度

医院心理咨询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心理咨询科工作,提高心理咨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心理咨询科是医院为患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重要部门,主要任务是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干预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心理咨询科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医德医风,为患者提供专业、高效、贴心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四条医院心理咨询科应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

第五条医院心理咨询科应遵守患者隐私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

第六条医院心理咨询科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和质量控制机制,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医院心理咨询科应贯彻医院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服从上级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医院心理咨询科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心理咨询师及助理若干名。

第九条主任负责心理咨询科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条心理咨询师负责患者的心理咨询服务,助理负责协助心理咨询师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科设立质控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方案,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医院心理咨询科主要职责包括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干预等工作。

第十三条心理咨询师应对患者进行心理诊断,了解患者的心理问题和需求,并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心理咨询师应为患者进行心理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心理干预方案,指导患者健康生活和心理调适。

第十五条心理咨询师应采用专业的心理干预技术,帮助患者解决心理问题,促进患者身心健康。

第十六条心理咨询师应及时记录患者的心理咨询内容和效果,做好档案管理和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患者来访后应先进行初步评估,了解患者心理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再安排具体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十八条心理咨询师应制定详细的心理咨询计划和服务方案,与患者沟通并达成共识。

第十九条心理咨询师应根据患者的心理特点和需求,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方法,进行适当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

,41,心理评估及干预制度

,41,心理评估及干预制度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1. 目的:确保对病人心理状况及时准确的评估,掌握病人的精神状态及相关风险,制定出适合于病人的诊疗方案,防范风险。

2. 范围:各临床科室(除外心理卫生科)住院病人。

3. 权责:3.1 病房护士:病房护士通过对病人病史询问、接触交谈,给病人心理状况进行初筛,筛选阳性病人及时报告主管医生。

3.2 病区医生(通科):对心理状况筛选阳性的病人,通过结合医院医院抑郁焦虑量表进一步评估,判断决定是否请心理卫生科医生会诊。

3.3 心理卫生科医生:协助病区医生对有心理卫生情况的病人诊断和治疗。

4. 定义:心理评估是指通过病史询问、与病人接触交谈、量表测查等方式手段对病人的心理状况做出评价,指导医生对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照护。

5. 作业内容:5.1 病房护士在病人入院后 8 小时内初始心理评估,在护理单的“心理评估”一栏标记,筛选阳性者报告主管医生。

阳性者是指病人存在自杀自残倾向或精神状态中负性情绪(焦虑、恐惧、悲伤、抑郁)一项或以上。

5.2 主管医生接到护士阳性报告后 24 小时内再次与病人及家属交谈进行再评估,结合医院抑郁焦虑量表(hospital anxiety and depression scale,HAD),若HAD 中焦虑总评分和抑郁总评分均大于10 分者,或目前存在明显自伤或伤人倾向者,或存在其他明显风险的精神症状者要请心理卫生科会诊。

5.3 心理卫生科医生接到会诊邀请后在 24 小时内做出会诊处理,需对病人进行病史收集、精神检查,必要时进一步进行相关心理量表测查及相关辅助检查,做出临床判断,并予以相应处理。

5.4 住院病人的心理评估阳性结果及相应处理需在病程上记录。

6. 注意事项:无7. 相关文件:无8. 使用表单:医院抑郁焦虑量表。

医院心理健康评价制度

医院心理健康评价制度

医院心理健康评价制度一、评价目的与意义心理健康评价是医院为了提升患者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心理健康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通过评价,医院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患者在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同时也为医院的管理和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二、评价内容与标准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情绪状态、认知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

评价标准应基于心理学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体系。

三、评价方法与流程评价方法可采用量表评估、面谈、观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评价流程应明确评价对象、评价时间、评价地点、评价人员及评价流程等各个环节,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评价人员与资质评价人员应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背景,接受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资质。

评价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五、患者隐私保护在评价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的原则,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评价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评价结果。

六、评价结果与反馈评价结果应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患者及其家属,并提供相应的心理健康指导和建议。

同时,评价结果也应作为医院改进服务质量的依据之一。

七、改进与监督措施医院应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持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同时,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评价过程和结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评价制度的有效实施。

八、相关法规与政策心理健康评价制度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医院应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政策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评价制度。

通过实施以上心理健康评价制度,医院将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促进医院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同时,也将有助于医院规范心理健康评价工作,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

心理部门考核及规章制度

心理部门考核及规章制度

心理部门考核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心理部门工作流程,提高心理咨询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心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

第二章考核制度1. 考核目的为了全面评估心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促进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考核制度。

2. 考核内容(1)专业能力:包括心理咨询技能、心理诊断能力、心理治疗技巧等。

(2)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等。

(3)业绩目标:根据部门工作要求制定的具体目标完成情况。

3. 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心理部门工作人员每年需接受一次定期考核,由专业评委组成的小组进行评定。

(2)突发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心理部门工作人员可能接受突发考核,评定其应变能力和紧急处理能力。

4.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获得不合格评定的工作人员将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辅导,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接受考核。

第三章工作规范1. 保密制度心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透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内容。

任何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理。

2. 服务质量标准心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不得怠于职守或者懈怠。

对于客户的问题需及时、准确、有效地解决。

3. 服务态度心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积极主动地接待客户,耐心倾听客户需求,关心关注客户的心理健康状况。

4. 团队合作心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共同协作完成工作任务,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共同提升部门整体的综合能力。

5. 自我提升心理部门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提升自我,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

第四章纪律处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心理部门工作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措施。

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辞退处理。

心理评估制度

心理评估制度

心理评估制度1 Women and Children ’s Hospital1. 目的确保对患者心理状况及时准确地评估,掌握患者的精神状态及相关风险,制定出合适于患者的诊疗方案,防范风险。

2. 范围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3. 定义3.1 心理评估:是指通过病史询问、与患者接触交谈、量表测查等方式手段对患者的心理状况作出评价,以利指导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照护。

3.2 异常者:是指患者存在自伤或伤人倾向或精神状态中存在自负情绪(担忧、烦躁、抵触情绪、拒绝治疗、坐立不安、怪异行为、睡眠障碍)、自伤倾向、自杀倾向一项或以上。

4. 内容4.1 门诊患者:4.1.1 筛查:门诊护士进行心理初始筛查,并将心理筛查 文件名称 心理评估制度 版本号2016-10-A 文件编号 QFE/JCI-M-2016-059总页数 共1页 制定部门 医务科 生效日期结果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4.1.2 评估:筛查结果为异常的患者,护士及时通知接诊医生,接诊医师对原发病进行治疗,同时请心理科医生会诊进行进一步专科评估和处理。

4.2 急诊患者:4.2.1 急诊患者的医疗评估应以其需求和身体状况为基础,以抢救患者生命为前提,根据患者需求给予心理评估。

4.2.2 3、4级急诊患者按门诊患者执行。

4.3 住院患者:4.3.1 筛查:责任/值班护士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初始心理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护理评估记录单中。

4.3.2 评估及干预:筛查为异常者,护士报告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邀请心理科专业人员会诊进一步评估,责任医生或主管医师将心理评估结果及相应处理记录在患者病程记录内,病区增加心理障碍的监护工作。

卫生院心理咨询制度范本

卫生院心理咨询制度范本

卫生院心理咨询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提高我院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建立和谐的医疗环境,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案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设置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患者、家属及职工。

三、心理咨询团队建设1. 设立心理咨询科,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负责全院心理咨询工作。

2. 心理咨询师应具备国家认可的心理咨询资格,并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

3. 定期对心理咨询师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心理咨询服务内容1. 为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了解其心理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心理干预方案。

2. 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建立积极的心态,提高治疗效果。

3. 对患者家属进行心理支持,帮助他们应对患者疾病带来的心理压力。

4. 对职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其心理素质,预防职业疲劳。

五、心理咨询服务流程1. 患者或家属可以向医护人员提出心理咨询需求,也可自行前往心理咨询科预约。

2. 心理咨询师根据患者或家属的需求,安排合适的咨询时间。

3.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患者和家属的隐私。

4. 心理咨询结束后,心理咨询师对患者或家属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服务质量,不断改进。

六、心理咨询管理制度1. 心理咨询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2.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患者和家属的权益,不得强迫其接受心理咨询。

3. 心理咨询师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4. 心理咨询科应建立健全病案管理制度,确保心理咨询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七、心理咨询效果评估1. 定期对接受心理咨询的患者进行效果评估,了解其心理状况的改善情况。

2.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心理咨询方案,以提高服务质量。

3. 对心理咨询效果良好的案例进行总结和推广,提高全院心理咨询水平。

八、心理咨询费用1. 心理咨询费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2. 患者和家属在预约心理咨询时,应了解相关费用,如有疑问,可向心理咨询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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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心理评估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心理评估制度
1. 目的
确保对患者心理状况及时准确地评估,掌握患者的精神状态及相关风险,制定出合适于患者的诊疗方案,防范风险。

2. 范围
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3. 定义
3.1 心理评估:是指通过病史询问、与患者接触交谈、量表测查等方式手段对患者的心理状况作出评价,以利指导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照护。

3.2 异常者:是指患者存在自伤或伤人倾向或精神状态中存在自负情绪(担忧、烦躁、抵触情绪、拒绝治疗、坐立不安、怪异行为、睡眠障碍)、自伤倾向、自杀倾向一项或以上。

4. 内容
4.1 门诊患者:
4.1.1 筛查:门诊护士进行心理初始筛查,并将心理筛查结果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4.1.2 评估:筛查结果为异常的患者,护士及时通知接诊医生,接诊医师对原发病进行治疗,同时请心理科医生会诊进行进一步专科评估和处理。

4.2 急诊患者:
4.2.1 急诊患者的医疗评估应以其需求和身体状况为基础,以抢救患者生命为前提,根据患者需求给予心理评估。

4.2.2 3、4级急诊患者按门诊患者执行。

4.3 住院患者:
4.3.1 筛查:责任/值班护士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初始心理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护理评估记录单中。

4.3.2 评估及干预:筛查为异常者,护士报告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邀请心理科专业人员会诊进一步评估,责任医生或主管医师将心理评估结果及相应处理记录在患者病程记录内,病区增加心理障碍的监护工作。

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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