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辅导员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管理工作,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关心学生,勤奋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指导。
第三条高校辅导员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学生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注重人性化管理,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第四条高校辅导员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原则。
辅导员在工作中既要教育引导学生,又要关心服务学生,做到以教育促进服务,以服务体现教育。
(二)严格管理与尊重学生相结合原则。
辅导员在工作中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做到以严促管,以尊育人。
(三)个性化管理原则。
辅导员在工作中应当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四)协同创新原则。
辅导员应当与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共同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二、辅导员的选拔与配备第五条辅导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和辅导员的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核等程序进行。
第六条辅导员的配备应当根据学生人数、学科专业、校区等因素合理配置,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七条辅导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心健康;(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五)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能够适应辅导员工作的需要。
三、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第八条辅导员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或学生工作负责人)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辅导员的选拔、培养、考核和岗位分工。
管理辅导员的规章制度

管理辅导员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辅导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校各级管理辅导员。
第三条管理辅导员是学校对学生成长的引导者和指导者,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第四条管理辅导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恪守职业操守,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五条管理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本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引导;2.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和学业指导;3.负责学生活动组织和社团建设;4.负责学生奖惩管理和纪律教育;5.协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情感问题;6.协调学生与教师、家长的关系,建立和谐校园环境;7.参与学校各项教务活动和集体活动。
第六条管理辅导员享有以下权利:1.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提出学生思想、学业等工作的计划和建议;2.对学生进行批评和鼓励,进行适当的奖惩;3.要求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秩序;4.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七条管理辅导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规范:1.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2.维护师生关系,保守学生隐私,做到公私分明;3.与学生和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问题;4.要求自己不懈努力,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和专业水平。
第八条管理辅导员应当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1.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2.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3.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和心理辅导能力;4.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章管理措施和监督制度第九条学校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对管理辅导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学校领导和教师应当支持管理辅导员的工作,积极配合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对于工作不力、违反规章制度或涉嫌违法犯罪的管理辅导员,学校有权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停职、解聘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此前已涉及的管理辅导员工作事项,适用本规章的相关规定。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范文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范文一、考勤管理1. 辅导员应按照学校的考勤规定进行签到和签退,不得迟到、早退。
2. 辅导员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每周至少在办公室工作4天,每天工作不少于8小时。
3. 辅导员的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4. 辅导员必须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办公室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学生工作管理1. 辅导员负责指导学生学习、生活和发展,协助学校开展学生活动。
2. 辅导员必须认真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性。
3. 辅导员应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4. 辅导员应积极参与学生组织和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发展机会和实践平台。
三、学业辅导1. 辅导员应了解并熟悉学生所在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有针对性地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
2. 辅导员应定期与学生沟通,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和困惑,帮助他们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和方法。
3. 辅导员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和科研活动,为学生提供学术交流和合作的机会。
四、心理咨询1. 辅导员应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知识和技能,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 辅导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和指导。
3. 辅导员应与学校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进行合作,共同推进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
五、家长工作1. 辅导员应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2. 辅导员应及时回复家长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为家长提供专业的教育咨询和建议。
3. 辅导员应定期组织家长会议,介绍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自我提升1. 辅导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
2. 辅导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教育管理水平。
3. 辅导员应适应学校的改革和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创新的学生工作模式和方法。
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

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一、岗位职责学生辅导员是学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员,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学业指导:学生辅导员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的问题,提供学习方法和技巧,并鼓励学生发展自主学习能力。
2. 心理辅导: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辅导员需要提供个性化的心理咨询和支持,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3. 生涯规划指导:辅导员应关注学生的职业发展规划,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兴趣和潜能,做出生涯规划决策。
4. 课外活动组织:辅导员要组织和参与学生的各类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二、工作流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应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明确学生辅导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具体操作步骤。
1. 学生信息收集:学校应建立学生信息系统,便于辅导员了解学生的背景情况、学习情况和个人情况。
2. 学生评估分析:辅导员根据学生的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3. 工作计划制定:根据学生评估结果,辅导员需要制定个性化的工作计划,确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4. 工作实施:按照工作计划,辅导员要积极主动与学生进行接触和沟通,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5. 效果评估:辅导员应及时评估工作效果,采集学生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策略。
三、团队合作为了更有效地完成工作,学校应鼓励辅导员之间的团队合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协作关系。
1. 信息共享:辅导员应将学生的信息及时共享给团队成员,以便于他们能够了解学生情况,提供支持和配合工作。
2. 交流讨论:辅导员团队应定期组织交流会议,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成果分享,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3. 分工合作:辅导员团队可以根据各自的专长,进行工作的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每个团队成员的优势,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4. 培训支持:学校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辅导员团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工作行为,提高辅导员工作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辅导员职责1. 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工作;2. 组织开展学生党团活动,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建设;3. 负责学生班级管理,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奖惩、评定等工作;4. 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住宿环境;5. 负责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6. 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协助学生顺利就业;7.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辅导员工作要求1. 政治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耐心;3.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4.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5. 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四、辅导员考核与评价1. 考核内容: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学生满意度等;2. 考核方式:日常考核、定期考核、专项考核、学生满意度调查等;3.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辅导员进行奖惩、晋升、调整等工作。
五、辅导员培训与发展1. 学院定期组织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辅导员专业素养;2. 鼓励辅导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研讨会等活动,拓宽视野;3. 为辅导员提供晋升通道,激发辅导员工作积极性。
六、辅导员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院利益;2. 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3. 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的财物;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 不得擅自离岗,影响正常工作。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辅导员工作行为,提高辅导员工作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各辅导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为学院和学生的发展贡献力量。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大学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他们在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辅导员的选聘1、选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辅导员。
2、选聘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辅导员工作的要求。
3、选聘程序(1)制定选聘计划,明确选聘岗位和条件。
(2)发布选聘信息,接受个人报名。
(3)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环节,综合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
(5)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6)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1、思想政治教育(1)组织开展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
(3)加强对学生的形势政策教育,提高学生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班级管理(1)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加强班级组织建设和干部培养。
(2)组织开展班级活动,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3)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和违纪处理等工作。
3、学业指导(1)帮助学生制定学业规划,指导学生选课和学习方法。
(2)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3)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心理健康教育(1)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
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

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强化为学生服务的意识,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辅导员工作考核,充分发挥学生辅导员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促进辅导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是学院教师队伍和管理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学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辅导员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别是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培养中,具有教育指导、塑造、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其工作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正确的评价,学院各级领导班子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建设。
第三条辅导员列入教师编制,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
专职辅导员的编制,由学生工作部根据学生实际人数,汇同人事处确定。
第四条辅导员的建设,坚持合理配置,精干高效,优化结构,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通,遵纪守法,作风优良、能力高强的标准。
第五条辅导员的管理,实行学院职能部门指导、系具体管理的原则:学院对辅导员的管理由系(院)党政领导负责;涉及学生事务中的紧急问题,辅导员必须同时向系领导和学工部(处)领导报告。
第二章选聘第六条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问题意见》(教党[2002]2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辅导员队伍实行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兼职相结合的制度,专职辅导员与学生数原则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
第七条辅导员的选聘,应同时符合以下方面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质,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感和洞察力,并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一、辅导员工作制度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辅导员岗位职责(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政策,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2)组织、实施和指导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
(3)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学生的考勤、纪律、宿舍、奖惩等方面的工作。
(4)组织、实施和指导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5)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学生就业、创业。
(6)参与学生的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毕业分配等方面的工作。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2.辅导员工作要求(1)辅导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诚实守信。
(3)辅导员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和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各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5)辅导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指导和帮助。
(6)辅导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自我提升意识,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二、辅导员管理办法1.辅导员选拔(1)辅导员应当由学校统一选拔,选拔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辅导员选拔应当注重辅导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个人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考虑。
(3)辅导员选拔应当注重辅导员的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考察。
2.辅导员培训(1)学校应当定期组织辅导员培训,提高辅导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2)辅导员培训应当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提高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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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辅导员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学院学生辅导员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发挥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辅导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
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发挥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辅导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XX〕2号)和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是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学生辅导员全面负责所带班级的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辅导员的日常管理,由学生工作部和院党委共同负责,在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院党委负责学生辅导员的选拔任用、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四条学生辅导员的岗位津贴与岗位补贴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发放且不低于全院平均水平。
第二章学生辅导员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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