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惩罚管理制度(HR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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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内部的奖罚制度

人事部内部的奖罚制度

人事部内部的奖罚制度人事部内部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季度和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晋升机会。

2. 创新贡献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想法和改进措施,对被采纳并实施的提案给予奖励。

3. 团队协作奖:针对团队合作出色,完成重大项目或任务的团队,给予团队奖励。

4. 优秀员工奖: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5. 特殊贡献奖:对于在特殊事件或紧急情况下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二、惩罚制度1. 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定但情节较轻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于违反公司规定且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降职:对于工作表现不佳或严重失职的员工,给予降职处理。

4. 停职: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停职处理。

5. 解雇:对于严重违纪或违法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奖罚执行程序1. 奖罚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提出奖罚建议,并填写奖罚申请表。

2. 审核批准:奖罚申请需提交人事部审核,重大奖罚需报公司高层审批。

3. 通知执行:奖罚决定经批准后,由人事部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并执行奖罚。

4. 记录备案:所有奖罚记录需详细记录并存档,作为员工档案的一部分。

四、奖罚制度的监督与改进1. 定期审查:人事部需定期审查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2. 员工反馈:鼓励员工对奖罚制度提出建议和反馈,以促进制度的持续改进。

3. 制度更新:根据公司发展和员工反馈,适时更新和完善奖罚制度。

五、附则1. 制度解释权:本奖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所有。

2. 制度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3. 特殊情况处理:特殊情况下,奖罚制度的执行可由公司高层特别决定。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定制。

人事部门员工奖惩制度规章制度

人事部门员工奖惩制度规章制度

人事部门员工奖惩制度规章制度一、总则本规章制度遵循公司《员工管理条例》,旨在明确人事部门对员工的奖惩政策,并对奖惩程序、标准及实施细则进行规定,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

二、奖励政策1. 个人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贡献和业绩,给予个人奖励。

具体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优秀员工奖: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

(2)创新奖励:对于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改进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员工给予奖励,鼓励员工创新思维和积极性。

(3)先进个人奖:对在岗位上表现突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2. 团队奖励公司鼓励员工间的协作和团队精神,对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团队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团队成绩奖:对在团队合作中取得优异业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协作奖励:对团队成员间密切合作,发挥协同效应的团队给予奖励和嘉奖。

三、惩罚政策1. 违纪处分对涉嫌违纪行为的员工,人事部门将根据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违纪处分,具体处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口头警告: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员工,人事部门将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

(2)书面警告:对违纪行为较为严重的员工,人事部门将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其自觉改正。

(3)责令停职:对违纪情况较为严重的员工,人事部门将责令其停职,并进行相应调查。

(4)降职或解雇:对重大违纪行为的员工,人事部门将视情况采取降职或解雇等严厉措施进行处理。

2. 经济处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人事部门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具体处罚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罚款:对涉嫌违纪行为的员工,人事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罚款。

(2)资产扣减:对因违反规定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员工,人事部门将扣减其相应的奖金或报酬。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奖励提名:员工的优秀表现可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名,提名人需填写提名材料并提交给人事部门。

人事部员工奖罚制度

人事部员工奖罚制度

人事部员工奖罚制度一、奖惩原则1. 公平公正:所有奖惩措施必须基于客观事实,确保公平性。

2. 及时性:奖惩应根据行为发生的时间及时执行。

3. 透明性:奖惩制度应公开透明,让所有员工了解。

4. 激励性:奖励措施应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5. 教育性:惩罚措施应旨在帮助员工改正错误,提升自我。

二、奖励制度1.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季度和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晋升机会。

2.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建议,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方案,给予奖励。

3. 团队协作奖:对于团队协作出色,完成任务出色的团队,给予团队奖励。

4. 特殊贡献奖:对于在特殊项目或紧急情况下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5. 员工发展奖励:鼓励员工自我提升,对于取得专业资格认证或完成进修的员工,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工作失误:对于因疏忽大意导致的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违反规定: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雇。

3. 不诚信行为:对于诚信缺失,如伪造数据、隐瞒信息等行为,给予严重处罚。

4. 工作态度问题:对于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团队士气的员工,给予警告或调整岗位。

5. 违反职业道德: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受贿、泄露公司机密等,给予严厉处罚。

四、奖惩程序1. 奖惩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奖惩建议,并提供相关证据。

2. 审核评估:人事部对奖惩建议进行审核,并评估其合理性。

3. 决策执行:奖惩决定由人事部与相关部门共同决定,并及时执行。

4. 记录备案:所有奖惩记录需详细记录并备案,供日后查询。

五、申诉机制1. 申诉权利: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时,有权提出申诉。

2. 申诉流程: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诉,并说明理由。

3. 申诉处理:人事部需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4. 申诉结果:申诉结果需及时通知员工,并做好记录。

六、制度更新1. 定期审查:人事部需定期审查奖惩制度,确保其与公司发展同步。

人事专员奖罚制度

人事专员奖罚制度

人事专员奖罚制度一、目的为提升人事部门工作效率和质量,明确人事专员的工作职责,激励优秀表现,规范不当行为,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事专员。

三、奖励机制1. 绩效奖励:根据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人事专员给予现金奖励或职位晋升。

2. 创新提案奖:对于提出有效改善人事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创新提案,经评估实施后效果显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3. 优秀团队奖:对于团队协作出色,完成重大项目或任务的人事团队,给予团队奖励。

4. 忠诚服务奖:对于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且表现稳定的人事专员,给予忠诚服务奖。

四、惩罚机制1.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根据失误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至记过的处分。

2. 违反规章:违反公司人事管理规章,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3. 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一定次数,给予相应警告或罚款。

4. 工作态度: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团队合作或工作效率的,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

五、奖罚程序1. 奖励申请:由直接上级根据人事专员的工作表现提出奖励建议,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执行。

2. 惩罚决定:对于违反规定的人事专员,由直接上级提出处理意见,经人事部门调查核实后,按制度规定执行。

六、奖罚记录所有奖罚记录将纳入人事专员的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培训等人事决策的参考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人力资源部红白单奖惩实施细则

人力资源部红白单奖惩实施细则

人力资源部红白单奖惩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人力资源部红白单奖惩实施细则是一个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旨在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将详细介绍人力资源部红白单奖惩实施细则的五个部分,包括奖励和惩罚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一、奖励部分1.1 个人表现奖励:对个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或提出创新建议的员工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或升职加薪;也可以是非物质奖励,如表彰信或荣誉证书。

1.2 团队协作奖励:对团队在完成项目或任务中表现出色、高效协作的员工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团队旅游、团队聚餐或团队活动等,以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合作精神。

1.3 创新贡献奖励:对员工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想法、改进流程或推动公司发展的贡献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专利奖、创新奖或特殊荣誉称号,以鼓励员工积极创新和改进。

二、惩罚部分2.1 违反规章制度惩罚: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背职业道德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惩罚。

惩罚可以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扣除工资等,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规范员工行为。

2.2 工作失误惩罚: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疏忽或质量问题等行为进行惩罚。

惩罚可以是扣除奖金、降低绩效评分或进行额外培训等,以促使员工重视工作质量和细节。

2.3 不当态度惩罚: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不适当的态度、消极情绪或不尊重他人的行为进行惩罚。

惩罚可以是口头警告、调整工作岗位或停职等,以促使员工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奖惩实施流程3.1 奖励提名:员工可以通过向直属领导提名自己或他人获得奖励,提名需详细说明理由和事实依据。

3.2 奖惩评审:人力资源部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奖惩提名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跨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3.3 奖惩公示: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公示,包括获奖名单和奖惩理由,以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奖惩效果监测4.1 绩效考核:奖惩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估员工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纪律及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纪律及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纪律及奖惩制度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纪律及奖惩制度,以帮助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意识,同时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营秩序。

一、工作纪律1. 准时上下班-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休,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备。

2. 工作自律- 员工应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严禁违规操作、逃避责任或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保守公司机密- 员工在工作期间或离职后,应保守公司机密信息,严禁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及其他敏感数据。

4. 尊重他人- 员工应尊重同事、上级及下属,遵守公司的文化和行为准则,谦虚、礼貌、友善地与其他员工交往。

二、奖励制度1. 个人表彰- 具有突出业绩、专业素质与工作态度的员工,可获得个人表彰奖励,如荣誉证书、奖金或晋升机会等。

2. 团队协作奖励- 团队成员在项目中展现出色的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可获得团队奖励,如奖金、团队旅游或节日津贴等。

3. 年度绩效奖- 每年底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奖,作为对员工努力工作和取得成绩的肯定和激励。

三、惩罚制度1. 警告- 对于轻微违纪或工作失误的员工,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指导,要求其改正错误,警告记录将存档作为参考。

2. 记过- 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或重大工作失误,将给予记过处分,员工需接受批评教育,并有限期改正错误。

3. 解聘- 对于严重违纪、职务失职、泄露公司机密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员工,将采取解聘措施,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结论本文档明确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纪律及奖惩制度,希望员工能够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司的运营,并通过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实现共同发展。

人力资源部红白单奖惩实施细则

人力资源部红白单奖惩实施细则

人力资源部红白单奖惩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凝结力,人力资源部决定制定红白单奖惩实施细则。

该细则旨在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同时惩戒违规行为,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企业形象。

二、奖励制度1. 红单奖励(1)红单奖励是对员工优秀工作表现的肯定和激励,可通过以下形式予以奖励:- 表扬信:由直接上级填写,注明被表扬员工的姓名、工号、表扬原因和具体表现,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 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由人力资源部评定并发放相应的奖金。

- 荣誉称号: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由人力资源部评定并颁发相应的荣誉称号。

(2)红单奖励的评定标准:- 工作成绩突出,超额完成任务目标。

- 积极主动,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 创新能力突出,提出有效的工作改进方案。

- 善于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2. 白单奖励(1)白单奖励是对员工日常工作表现的肯定和激励,可通过以下形式予以奖励:- 谢谢信:由直接上级填写,注明被感谢员工的姓名、工号、感谢原因和具体表现,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 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由人力资源部评定并发放相应的奖金。

(2)白单奖励的评定标准:- 工作态度端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 工作责任心强,按时完成任务。

-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 具备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三、惩罚制度1. 黄单惩罚(1)黄单惩罚是对员工轻微违规行为的警示和惩戒,可通过以下形式予以惩罚:- 书面警告:由直接上级填写,注明被警告员工的姓名、工号、违规行为和警告原因,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 薪资扣减: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由人力资源部评定并扣减相应的薪资。

(2)黄单惩罚的违规行为范围:-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等。

- 工作态度不端正,如敷衍塞责、推委责任等。

- 工作效率低下,无故延误任务进度。

人力资源奖惩机制

人力资源奖惩机制

人力资源奖惩机制
一、奖励机制
1. 绩效奖励
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贡献度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金或薪酬调整。

2.职位晋升
为表现出色的员工提供职位晋升的机会,让他们获得更高的职位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3.培训机会
为优秀员工提供各种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升技能,增强竞争力。

4.荣誉奖项
设立各类荣誉奖项,如"年度优秀员工"、"特殊贡献奖"等,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

二、惩罚机制
1.警告制度
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扣发奖金
对于工作失职、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员工,可酌情扣发其一定比例的
奖金。

3.降职降薪
对于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可将其降职降薪,直至开除。

4.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失当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机制有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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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奖励惩罚基本原则公司的奖励惩罚制度,与聘用、分配和培训体系相结合。

对先进的奖励坚持非货币及荣誉奖励与货币及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坚持事实清楚、责任明确、适当和及时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奖励第二条奖励的目的为鼓励有益的行为,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凝聚团队力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在员工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类型和方式奖励的类型分为特别贡献奖励和长期服务奖励。

奖励的具体方式可以是通报表扬,荣誉证书、奖金和其他方式。

第四条特别贡献奖励员工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审报批准,公司将给予奖励:(1)在工作中尽心尽职,业绩表现突出,足以成为员工表率者;(2)在工作上有独到的创意、发明,并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者;(3)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提高了公司社会声誉者;(4)保护公司财产,防患于未然或在抢险救灾中有显著功绩者;(5)对公司的发展有突出贡献者;(6)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予以奖励的情况。

第五条长期服务奖励对于连续在公司工作分别满三年、五年、十年的员工,公司将予以适当的奖励以表彰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具体情况由公司自行决定。

第六条奖励的程序(1)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奖励事由,提供有关依据和奖励建议;(2)人力资源部审核奖励事由,签署奖励意见;(3)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批准;(4)人力资源部组织颁布或授奖。

第三章惩戒第七条惩戒的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严明的工作纪律是提高管理素质及规范员工行为的重要前提,遵守工作纪律是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要求。

适当的处罚在于告诫员工改正缺点、纠正错误、规范行为,以便有利于自身发展和公司的运作。

第八条惩戒方法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之行为,公司将给予员工下述惩罚,本制度其他条款有具体处罚措施的除外:(1)警告,且令其写检查;(2)惩罚50元以上;(3)减薪,令其写检查,在不超过5日基本工作的额度内减薪;(4)降级,令其写检查,免去负责人职位或将职位降低,且同时减薪;(5)停职,令其写检查,予以30天以下的停职,在此期间不发工资,且可以同时降级和减薪;(6)开除,不设预告期,立即解雇。

第九条警告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警告处分,且给予考察期三个月,以观后效:(1)对访客或参观来宾言语恶劣、态度粗暴的;(2)不听从上司日常管理指示,或者上司辱骂员工、不尊重员工人格的;(3)违反本规则有关电话接听、禁止吸烟、清洁卫生保持的;(4)两次以上擅离工作岗位的;(5)随意吐痰/口香糖,随处倒茶叶渣或者其他废弃物的;(6)在上班时间于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干扰或影响他人工作的;(7)在公司内使用下流或者淫秽用语的;(8)破坏公物,破坏公司环境卫生,乱扔乱放公司财产的;(9)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非自身业务所及公司设施的;(10)携带非法物品进入公司的;(11)违反本规则有关离开公司之规定;(12)消极怠工、串岗、大声聊天、工作时听广播或录音;(13)未经批准,员工在公司内擅自张贴布告、通知或者擅自涂改、遮盖、撕掉公司布告栏内任何告示的;(14)未经批准,员工在公司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擅自发布公告、通知等任何告示的;(15)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时。

第十条罚款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罚款处分,且考察期三个月,以观后效:(1)一年内被发现有两次以上(包括两次)前条所述行为的;(2)故意拖延办理业务手续或报告,或有虚假行为的;(3)迟到/早退的;(4)上下班请人或让人代打考勤卡或自己代他人打卡的;(5)议论或者散布有损他人名誉或公司声誉的言论的;(6)蓄意编造虚假情况,搬弄是非陷害他人的;(7)缺勤或旷工的;(8)忽视或不及时报告工作中的安全隐患的;(9)不按照公司合理要求行事时,如公司要求员工对自己所犯错误或者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书面如是陈述,员工不予配合等;(10)由于不妥当的行为有损公司商誉及信誉时;(11)工作懒散,受上司批评或仍不改正时;(12)因一般过失泄露公司秘密或个人薪资情况的;(13)因打架争吵等扰乱工作场所的秩序时;(14)由于重大过失使公司受损时;(15)未经同意,利用公司的设施制作个人物品的;(16)不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17)未经许可拿走公司主要财产,或企图拿走时;(18)利用虚假证明请假的;(19)有相当于其他上述各项行为时。

第十一条减薪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减薪处分,且考察期三个月,以观后效;在此期间不予晋升、加薪、奖金和福利:(1)一年内被发现有两次以上(包括两次)前条所述行为的;(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司业务方面的指示,或越权专横扰乱职务纪律时;(3)一年内非连续性缺勤7次以下或5日以下,或者连续性缺勤4次以下或3日以下的;(4)一年内非连续性旷工3次以下,或者连续性旷工2次以下的;(5)进行赌博行为时;(6)因打架争吵等扰乱工作场所的秩序时;(7)两次以上利用虚假证明请假的;(8)工作态度严重不端正(如多次在上班时间观看视频、听歌、收听收音机、录音机、阅读与本员工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等读物,在非吸烟区吸烟);(9)未经同意,擅自移动设备、改变办公室布置、乱接电线的;(10)一般过失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且造成公司经济上或者商誉上损失的;一般过失泄漏本人薪资,且给其他员工心理或者公司正常的薪资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11)有相当于其他上述各项行为时。

第十二条降级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降级处分,且公榜通报,并考察期六个月,以观后效;在此期间不予晋升、加薪、奖金和福利:(1)一年内被发现有两次以上(包括两次)前条所述行为的;(2)恶意搜集公司的技术、业务资料、销售资料和其他商业秘密的;(3)唆使挑拨,从而引起员工打架斗殴的;(4)不按照业务、报价操作流程进行作业,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5)忽视或不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隐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6)在公司内部组织非法集会或者宣扬其他反动言论的;(7)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足以引起严重安全隐患的;(8)伪造、篡改考勤记录的;(9)在公司内部传播非法电子音像制品、书刊或电子邮件的;(10)在公司内部进行非法传销的;(11)不听从上司指挥,且经处分或说服教育无效的;(12)有相当于其他上述各项行为时第十三条停职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停职处分,且公榜通报,并考察期六个月,以观后效;在次期间不予晋升、加薪、奖金和福利:(1)一年内有两次前述行为的;(2)一年内非连续性缺勤10次以下或8日以下,或者连续性缺勤6次以下或5日以下的;(3)因重大过失,泄露业务机密的;(4)因重大过失,明显有损公司信誉时;(5)因重大过失泄露本人薪资的;(6)对其他同事有言语上的人身攻击、讥笑、辱骂及性骚扰等严重行为的;(7)在社会上做出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的;(8)有相当于其他上述各项行为时。

第十四条开除员工在触犯以下一条时,公司将处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1)一年内发现有两次以上(包括两次)欠条所述行为的;(2)前条任意一项处分后仍未完全整改或者在3个月内二次被处分者;(3)伪造经历,或用其他不正当的方法受雇的;(4)一年内非连续性缺勤10次以上(不包括10次)或8日以上(不包括8日),或者连续性缺勤6次以上(不包括6次)或5日以上(不包括5日)的,且拒不书面悔改的;(5)一年内非连续性旷工3次以上(不含3次),或者连续性旷工2次以上的(不含2次);(6)未经公司许可,在其他公司同时兼职,或者通过参与投资、合伙、入股、创办、管理、居间等方式从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企业获利的;(7)在公司场所内或对公司成员有施暴、恐吓、诽谤、威胁、赌博、盗窃、侵占、骚扰等违反社会道德、治安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等行为的;(8)私自为自身利益使用公司钱财,或不正当使用时;(9)利用公司职务或职权,不正当的收取钱财或谋求私利时;(10)用带有煽动行的言论,妨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或宣传内含与国家利益不符的且对政治安全有危害的反动信息时,或者违反本规定第27条,且后果严重的;(11)一年内二次(含)部门、岗位开合不合格和不称职的;(12)故意泄露业务机密的或企图泄露的;(13)由于故意,有损公司信誉或经济时;(14)违反刑法,或有被社会谴责的卖淫、嫖娼行为时;(15)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时;(16)工作疏忽或事物而造成公司财务损毁,或不及时报告、记录,或隐瞒发生的事故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损害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17)探听他人薪资或者故意泄露本人薪资的;(18)携带或隐藏任何违禁品的;(19)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拘留、判刑者;(20)在公司内打架且后果严重的,或者因争吵而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秩序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21)涂改各种记录、蓄意虚报、伪造个人资料/经历的、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严重失真的;(22)遗失公司重要文件,造成重大损失的;(23)严重失职或者严重违反安全操作手册,导致公司、其他员工受到人身财产损失的;(24)蓄意制造电脑病毒,以破坏公司系统正常运行的;(25)故意损害或盗窃公司财务,或侵占公司财产的;(26)拒绝接受上司的指挥,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岗位调动,且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27)不遵守岗位职责或操作规范,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或程序,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28)在公司场所、公众场合、公司人员通讯中诋毁、污蔑或者发表不利于公司名誉言论的。

(29)鼓励、煽动、组织、协助员工聚众闹事、罢工、静坐或离职的。

第十五条处罚程序对员工进行处罚应遵循以下程序:(1)员工前述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部门负责任应责令违纪员工做书面检查,且附调查报告,并按照本规则或公司其他管理规章制度提报初步处理意见。

(2)前述书面检查、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应呈报副总经理初步批示,并最终转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如果是部门负责人有如上违纪行为,则由副总经理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调查,专门人员有权责令部门负责人做书面检查,且附书面检查、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等呈报总经理直接审核批准,涉及开除处分的,总经理应最终提交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

(3)管理部根据公司的最终处理意见决定,行文公示处分决定。

(4)书面检查和公司的处分意见或决定由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5)被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将不获任何经济补偿。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解释权与修订权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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