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甲方、监理、总包的关系解析
建筑工程中各方的合同关系

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单位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在建筑工程中,主要的合同关系包括甲方(业主)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之间的合同关系。
首先,甲方(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其次,甲方(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施工,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和设备,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需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甲方(业主)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甲方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工程的设计,设计单位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和相关规定,制定出合理、可行的设计方案。
设计单位需保证设计质量、安全、符合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另外,甲方(业主)与材料供应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是材料供应合同。
甲方委托材料供应单位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材料供应单位负责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要求提供材料。
材料供应单位需保证材料的质量、供应及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建筑工程中,除了上述主要的合同关系外,还可能涉及到其他一些合同关系,如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咨询合同、工程保险合同等。
这些合同关系都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合同网络。
总之,在建筑工程中,各方的合同关系是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关系。
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各方之间还需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共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甲方、监理、总包的关系及各自关注点

甲方、监理、总包的关系及各自关注点-来自百度空间一塌糊涂2010-01-27 16:51甲方、监理、总包——工程中的三国演义(ZZ)话说:天下之事,分合交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盖天下之事如此,工程之事亦如此。
列位不信,且听我一一道来。
但有工程,便有甲方、监理、总包三家。
不知道哪位大侠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此话不假。
工程项目本来就是一个大大的江湖。
君不见,每每监理会都是硝烟弥漫,次次收发文总暗藏刀光剑影。
既然是江湖险恶,初涉险滩前吾等还是认真筹谋一番为好。
论起这工程管理可是个大学问,若搬书来看时,怕不是汗牛充栋,到头发白了时还看不完全。
有鉴于此,今天且不调书担,不搬教条,只从甲方角度把这些年现场协调中一些心得体会与诸公调侃交流一番,算是抛砖引玉吧。
好,咱们言归正传。
工程管理工作中较大的一项就是现场协调。
说起协调自然要从甲方、监理、总包这个工程铁三角关系说起。
一、甲方建设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代表。
主要职责是掌控和督促工程的进度、质量,审定工程洽商,协调总体关系,保证工程如期竣工。
不过,在诸多问题中,甲方最关心的是两个方面。
第一是进度。
建设方最怕的就是工程不能如期竣工。
因为在开发公司内部,任你有天大的理由,工程没有完工,也会归结在现场甲方协调不力或预见性不强两点原因上。
第二就是洽商。
由于设计考虑不周或甲方更改图纸,必然会出现工程洽商。
建设方内部通常对洽商控制非常严格,因为洽商是造成工程预算大幅度上升的首要原因。
所以,在许多开发公司中,洽商量是对现场甲方的重要考核指标(自然是越少越好)。
因为以上原因,甲方对洽商的签署会比较审慎。
二、监理监理单位是由建设方聘请,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技术把关及工程量审批等一系列工作的专业机构。
在诸多问题中,监理最关心的也是两个方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方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主要涉及三方关系,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这三方关系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
首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合同的直接当事人。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者和发起人,负责组织工程的建设和投资。
施工单位是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或组织,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建设。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的内容、质量、进度、投资等,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施工单位则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并按时交付。
其次,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的职责包括: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审查和监督;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支付进行审核;对工程验收和交付工作负责等。
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保障。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三方关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违约或不履行义务,都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明确三方关系,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此外,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方,如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等。
这些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也存在合同关系,需要协调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三方关系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同时,各方之间要相互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包与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和分包的关系

总包与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和分包的关系1总包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是总包的客户,总包通过努力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服务,才能获得建设单位回报,才能在社会上生存与发展;同时,建设单位为总包提供支持与配合,以利总包更好地工作,实现共同的目标。
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将为建设单位提供如下服务:(1)根据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对分包单位的考察时间、进退场时间作出部署,在开工后30天内,制定分包队伍的招投标计划、进场计划。
建设单位需要时,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考察队伍,精心选择施工质量好、信誉高的分包单位,以确保专业公司满足施工需要;(2)我们将根据施工进度需要,编制图纸需求计划,提前与建设单位、监理、设计进行沟通,提前确定设计图纸。
同时,指导和协助消防、弱电、精装修等分包作好专业图纸深化设计,防止因图纸问题耽误施工;(3)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提前编制进场计划,必要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考察、订货,确保工程需要;(4)在施工中为建设单位着想,从施工角度和以往的成功经验,来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本工程的使用功能,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各种合理的要求;(5)搞好图纸、洽商管理,减少变更,从而达到降低造价、控制投资的目的;(6)提供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配合和服务。
2总包与监理的关系2.1与监理配合的"三让"原则(1)总包与监理方案不一致,但效果相同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2)总包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有利使用功能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3)总包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高于标准或规范要求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
2.2与监理的配合措施(1)认真学习监理规范和监理交底,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理;(2)按照与监理配合"三让"原则,正确处理与监理要求或意见不一致时的情况;(3)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要求的各种方案、计划、报表等;(4)建立积极的与监理沟通的渠道,如会议制度、报表制度等,与监理及时交换工程信息,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5)与监理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共同与建设单位协商,本着对工程有利、对建设单位有利的原则妥善处理。
总包与监理的关系及配合措施

总包与监理的关系及配合措施监理单位与总承包的关系是在监理规程等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框架下的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应向总承包进行监理交底,制定监理规划并下发总承包。
监理单位应根据业主的委托,客观、公正地对工程进行监理。
在施工任务重、参建施工队伍多的情况下,我公司将确保在总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在现场绝对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挥,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并及时答复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关于施工的任何问题。
一、与监理配合的“三让”原则(一)、总包与监理方案不一致,但效果相同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二)、总包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有利使用功能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三)、总包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高于标准或规范要求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
二、与监理的配合措施(一)、为监理单位在项目现场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二)、认真学习监理规范和监理交底,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理。
(三)、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
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
(四)、积极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每周一次生产例会或随时召集的其他会议,并保证有能代表总承包方当场做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同时确保有关分包负责人参加,认真落实监理对总承包提出的要求(五)、按照与监理配合“三让”原则,正确处理与监理要求或意见不一致时的情况。
(六)、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要求的各种方案和相关说明或文件,并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七)、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向监理工程师及时提交完整的进度计划,以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无论监理工程师何时需要,保证随时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为保证该进度计划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说明,以供监理工程师参考。
(八)、建立积极的与监理沟通的渠道,如会议制度、报表制度等,与监理及时交换工程信息,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的关系

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建筑工程中,甲方即委托方,通常是业主或者建设单位,负责组
织和管理整个工程项目。
而施工单位则是承包方,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
监理单位则是独立第三方,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工作,确
保工程质量和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三者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协同合
作才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首先,甲方与监理单位的关系至关重要。
监理单位不仅要向甲方汇
报工程进展,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甲方则需要全权委
托监理单位,确保其独立性和专业性。
相互信任和合作,才能保证工
程按计划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其次,甲方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也是工程成功的关键。
甲方需要
明确向施工单位传达工程要求和标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施工
单位则需要服从甲方的安排,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双方应该建立良
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处理问题,共同推动工程进展。
最后,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同样重要。
监理单位应当保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施
工单位则需要遵守监理单位的监督,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相互尊重和理解,才能共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甲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只有
相互信任、合作,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希望各方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
甲方与总包

甲方与总包、分包、监理、跟踪审计之前的关系,以及对相关单位的约束简单的就是说一个工程由甲方提出目标、资金,把这个工程让总包方来完成项目,总包方把这个工程分解然后在分包到几个承包方。
甲方聘请监理来监管承包方在完成项目时的质量、进度、安全等。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
合同中双方平等主体代称,方便在下文表述时用简称使用。
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
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
以某项条理或准则为依据,对一项行为进行监视、督察、控制和评价。
当然,这是由一个执行机构或是一执行者来实施的行为,这个机构或人也可以称作“监理”。
总包是指建设单位将一项工程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包工包料,保证质量,按期完工交付使用。
承包人通过工程师(业主的委托人)对业主负责并承担合作合同所规定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分包是指总包人(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单位),对其合同内的一个工程项目分为若干分项目,将其中不重要的部分通过书面合同形式并经业主同意,委托给其他有资格的专业承包商(分包人)实施的活动甲方,即建设单位,总包,及施工单位,工程的承建单位,分包是总包(甲方)把一些符合分包条件的单项工程发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从管理层面讲:甲方管理总包,总包管理分包。
据*****工程当前的施工特点和情况,为了保证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确保各单位快速、优质、安全、文明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共同把本工程创建成为精品工程、文明工地、规范化现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驻现场管理机构联合组成“*****工程项目管理部”(简称“项目管理部”)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环境、进度实施统一管理。
项目管理部设办公室,由总包单位负责日常工作,建设、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协调。
监理与各方关系

监理与各方关系一、传统的监理与各方关系1、与业主关系—-被委托与委托关系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监理单位受雇与业主,代表业主的利益,依据监理合同中的内容及权限,全权处理有关工程建设过程建设过程的一切事宜,但监理部是业主代表,对设计工程进度与质量相抵触,投资费用等重大事项的处理,必须得到业主认可。
总之,监理工程师始终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工作宗旨,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2、与总承包商关系—-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商在施工时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督促和检查,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包括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原始记录,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技术资料。
凡分包商需进行阶段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总承包商应先验收通过后再交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单位要为施工的顺利创造条件,按时按计划做好验收工作.3、与分包商关系——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监理单位同分包商之间也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
分包商在施工进度,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上确认事项,应通过总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发出的工程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由监理单位发给总承包商,再由总承包商转发给有关分包商.4、与设计单位关系——工作关系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无合同关系。
但监理工程师本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将与设计单位保持经密的联系.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设计意图,严格督促施工承建商按图施工,监理单位无权变更设计。
凡发现图纸中有疑问或提出建议时,均需与设计单位进行商讨并由设计单位作出修改变更意见,设计单位如发现施工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有不符合设计、施工规范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并由监理单位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处理。
5、与政府职能部门关系-—被管理与管理关系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进行强制性的管理并对监理单位实行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并及时提供给业主和施工承包商,以保证项目建设在法制轨道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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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中甲方、监理、总包的关系解析工程管理工作中较大的一项就是现场协调.说起协调自然要从甲方、监理、总包这个工程铁三角关系说起.
一、甲方
建设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代表.主要职责是掌控和督促工程的进度、质量,审定工程洽商,协调总体关系,保证工程如期竣工.不过,在诸多问题中,甲方最关心的是两个方面.
第一是进度.建设方最怕的就是工程不能如期竣工.因为在开发公司内部,任你有天大的理由,工程没有完工,也会归结在现场甲方协调不力或预见性不强两点原因上.
第二就是洽商.由于设计考虑不周或甲方更改图纸,必然会出现工程洽商.建设方内部通常对洽商控制非常严格,因为洽商是造成工程预算大幅度上升的首要原因.所以,在许多开发公司中,洽商量是对现场甲方的重要考核指标(自然是越少越好).因为以上原因,甲方对洽商的签署会比较审慎.
二、监理
监理单位是由建设方聘请,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技术把关及工程量审批等一系列工作的专业机构.在诸多问题中,监理最关心的也是两个方面.
第一是安全.当前,由于事故频发,相关主管部门已加大对监理单位的事故连带责任的处理.出现重大伤亡,不但监理单位会被暂停工程投标权,而且连总监都可能一起吃牢饭.所以,现在的监理对安全问题表现极其谨慎.以至于工程常会发生方案与施工进度倒挂的现象,也就是施工方的活都干完了,监理对方案的审批还没有出来.这也是监理单位为平衡甲方进度压力和自身安全责任之间所采用的自保手段.但这会给甲方的管理造成许多困扰.因为迫于工期压力,甲方在施工方案未被认可前,常会默许施工方开始施工.而此时监理单位便有理由规避自己的监督责任,这可能会造成工程质量的某些盲点的出现.频繁发生这种状况,必然会造成质量管理的失控.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甲方应牢记,应尽早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各种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及时审核,出现问题,立刻修改.务必使监理方案审批工作在该项施工前完成.
第二是质量.由于监理负责材料和工程质量把关,并要在相关资料上签字认可.一旦出现问题,监理自然难辞其咎,所以监理单位对质量会持比较审慎的态度.甲方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应以监理为龙头.甲方在检查中一旦发现质量问题,首先应向监理问责,这样会督促监理加大质量检查力度.
三、总包
总包单位原则上对所有进场施工的单位进行总体协调管理,负责工程施工的进度、技术、方案制定,安全等各方面的工作.在诸多问题中,总包方关心的是三个方面.
第一是资金拨付.进度款是施工单位的血脉,也是总包单位最关心的要素.这个道理浅显,不用分析,没钱当然啥也干不了.
第二是进度.总包也关心进度,因为在总包合同的签署中,总包的进度是要与工程款挂钩的,延误工期自然会被罚款.不过,在进度这个问题上总包并不与甲方的关注点完全相同.总包通常最关心的是自己承建的那一块的工程进度.至于甲直分包这一块的进度,总包可能会采取另一种策略,我们会在后面的分析中提到.
第三是洽商.经济洽商对甲方来说是成本,对总包来说便是经济增长点了.所以总包会对洽商高度关注.而且,洽商的出现通常是由于设计或甲方原因产生,与总包无关.总包可堂而皇之的就洽商问题与甲方在工期、价格、数量上讨价还价.洽商问题处理不好,会给甲方的管理带来很大的被动性.
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充分了解各家利益着眼点的基础上,诸位便可找出规律,制定行之有效的协调原则.以下鄙人略谈几点协调管理经验.
1、质量管理中,必须以监理为龙头,实行监理问责制,即甲方发现质量问题马上通知并追踪监理,由监理再对施工单位问题做出处理.这么做是因为甲方对质量和进度往往同时具备需求,而这两方面在某些时候可能是一对矛盾点.总包方常常会利用甲方对质量问题投鼠忌器的双向心理迫使甲方做出某种让步.而监理在质量管控中具备一定单向性,而且具有资料签字权,管理效果往往会更好些.所以甲方必须高度重视监理的质量检查工作,而对质量问题麻木不仁,不闻不问的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更换,加大质量管理力度.
2、在工程初期,应把质量放在首位,进度放在第二位.这是因为,在工程初期,即结构施工阶段,多为总包一家单位施工,其整体协调性、进度计划性较强.且无其他甲直分包参与施工,出现工期延误总包亦无法推卸
责任.再者,只有工程初期加大质量管理力度,形成良好质量意识习惯,在工程后期,才可能不因为抢工使质量管理失控.
3、在工程后期,甲方应更加关注工程进度.因为在这个阶段,甲直分包开始增加.我们前面说过,总包和甲方都关注进度,但着眼点不同.与甲方相比,总包更关注于自己承揽工程的那一块.在施工中,总包方可能会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进度延误.为避免承担延期后果,有的总包单位,会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优势,故意减缓甲直分包的工程进度,用以转嫁责任.对这一点,甲方必须加强重视,因为这会使工期进一步延误,造成恶性循环.
4、在工程后期,由于抢工期的需要,甲方会在许多方面对总包退让妥协.而且在这个阶段,建设方高层往往会参与到工程的直接指挥管理之中.这就使现场甲方管理人员与监理威信发生弱化,出现总包一枝独大的现象,造成管理上的困难.对此,必须引起建设方管理层的高度注意.因为,平衡是永恒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