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圆柱承载力-上海规范
上海市建设工程钢管

附件:1上海市建设工程钢管、扣件周转材料行业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筑施工材料使用行为,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保障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周转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9)第026 号)的精神,制订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进入本市建设工程中钢管、扣件和周转材料的生产单位、租赁单位和自用单位。
第三条本市对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周转材料实行备案管理。
凡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的钢管、扣件周转材料,应当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周转材料备案证》(以下简称《备案证》)。
未按规定取得《备案证》的建设工程用的钢管、扣件周转材料,不能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
第四条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周转材料备案管理中的申办、取样、评审、查验、统计等工作,由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模板脚手架、建设工程钢设备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钢设备专业委员会)实施,检测工作由本市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第五条申请《备案证》的基本条件:1、申请企业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申请企业的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3、经营办公、生产周转材料堆放维修场地产权证明或经营期限内房屋租赁合同;4、为有利于行业管理和自律,企业应申请成为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的会员;5、申请企业自愿签署《上海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周转材料行业诚信自律承诺书》。
(以下简称《诚信自律承诺书》)第六条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的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周转材料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备案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经营办公、生产、周转材料堆放、维修场地产权证明或经营期限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4、企业内的产品种类、品牌规格、数量的清单,相应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5、具有技术性能指标的周转材料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保证质量的相关材料;6、企业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办法、人员机构设置等文件;7、周转材料质量维修必备的维修器械和检测设备等清单;8、办理备案的人员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上海钢管使用规定

上海钢管使用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建筑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等构配件的规范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非交通类)工程施工项目。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市钢管扣件安全管理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日常监管具体实施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钢管扣件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负责行业自律、配合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和诚信管理。
第四条(诚信管理)本市建立钢管扣件电子诚信档案,记录钢管扣件供应、施工使用、监理和检测等单位的管理行为,以及钢管扣件产品检查、验收、检测、监督等信息。
诚信信息将向社会公布。
鼓励企业对所提供的产品采用标识管理。
鼓励企业实施防护、模板、脚手架施工及其材料提供一体化。
第五条(信息管理)本市建筑施工的钢管扣件实施信息系统辅助管理。
钢管扣件供应、施工、使用、监理和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将工地钢管、扣件管理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建筑建材业钢管扣件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钢管、扣件管理系统操作规定由市安质监总站另行发文。
第六条(钢管标准)本市建筑工程中使用的钢管壁厚,采取分类管理,分区域推进的原则:一、在建工程用于材料堆放分隔或防护栏杆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二、在建工程用于施工现场模板等扣件式钢管支撑承重支架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且应与方案计算参数一致;三、在建工程用于施工现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自发文之日起,内环线以内的工程按上述要求执行;内环至外环线以内的建设工程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之后按上述要求执行;外环线以外建设工程可过渡到2016 年12 月31 日之后按上述要求执行。
上海市钢管使用规定

2、上海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进场验收表
3、上海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过程抽查表
附件1:编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使用钢管、扣件质量保证书
供应企业:(盖章)联系人:手机:使用单位:联系人:手机: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合同编号:本市备案证编号:SHDWBA-
模板、脚手架施工及其材料提供一体化。
第五条(信息管理)
本市建筑施工的钢管扣件实施信息系统辅助管理。钢管扣件供应、施工、使用、监理和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将工地钢管、扣件管理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建筑建材业钢管扣件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钢管、扣件管理系统操作规定由市安质监总站另行发文。
第六条(钢管标准)本市建筑工程中使用的钢管壁厚,采取分类管理,分区域推进的原则:
一、在建工程用于材料堆放分隔或防护栏杆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2.75mm;
二、在建工程用于施工现场模板等扣件式钢管支撑承重支架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3.00mm,且应与方案计算参数一致;三、在建工程
用于施工现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3.24mm;自发文之日起,内环线以内的工程按上述要求执行;内环至外环线以内的建设工程于2016年9月30日之后按上述要求执行;外环线以外建设工程可过渡到2016年12月31日之后按上述要求执行。
□是□否
钢管、扣件产品合格证、带编号的质保书内容、上一年度 检验报告以及扣件生产许可证告是否真实有效
□是□否
实体验收
检查 产品
验收内容
检查标准
实抽数 量
合格数 量
不合格 数量
备注
扣件
外观
直角扣件
表面清洁,且无其他异物附着,扣件各部 位无明显变形和裂纹,螺栓没有出现滑 丝;应适时进行防锈处理
圆钢管混凝土柱轴心受压承载力计算分析

圆钢管混凝土柱轴心受压承载力计算分析胡栋【摘要】The article analyzes different types of concrete-filled steel tubular columns and factors that influence the load carrying capacity of concrete-filled steel tubular columns. It also introduces four computational theories for columns and compares the designing codes in different countries, the results shows that although there are differences among these codes, the factors of these code concerning have little difference, and the computational results also have little difference.%本文对钢管混凝土柱的形式、影响钢管混凝土柱承载力的因素行了分析,简要介绍钢管混凝土柱承载力计算公式的四种理论,并对各国规范计算轴心受压柱公式进行验证比较,结果表明各国规范尽管公式在形式上有所区别,但考虑因素都大同小异,计算结果偏差不大.【期刊名称】《低温建筑技术》【年(卷),期】2011(033)003【总页数】3页(P59-61)【关键词】钢管混凝土柱;受压承载力【作者】胡栋【作者单位】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上海,20009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375.31897年John Lally[1]在钢管中填充混凝土作为房屋建筑的承重柱,距今钢管混凝土结构在土木工程中的应用已逾百年的历史。
上海市钢管使用规定

上海市钢管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钢管使用。
第三条钢管使用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使用优质、环保、节能的钢管,并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
第二章钢管使用管理第五条钢管使用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并按照标准购买和使用钢管。
第六条钢管使用单位应制定并执行钢管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钢管的安全使用,包括钢管的接管、验收、装卸、搬运、存储和保养等环节。
第七条钢管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钢管的使用性能符合要求,并及时将损坏的钢管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钢管使用单位应建立钢管使用档案,记录钢管的购买、安装、检测等情况,并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九条禁止将钢管以非法方式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将钢管作为武器、炮弹等危险品使用,不得将钢管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第十条配送、安装、拆除钢管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钢管使用要求第十一条钢管的性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其尺寸、质量、材料、强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格钢管。
第十二条钢管使用中应合理设置支撑或固定措施,确保钢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钢管使用的工地应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安全设施,保证工人的安全施工。
第十四条钢管使用中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工地的整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钢管使用单位发现钢管存在缺陷或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钢管使用单位应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事故隐患以及企业突发事件,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钢管使用单位应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上海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钢管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上海市相关部门有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钢管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PHC管桩计算(上海2010规范版)

(2)粉质粘土 (3)粘土
(6)-1粉质粘土 (6)-2粉质粘土 (6)3-1粉质粘土 (6)3-2粉质粘土 (8)-1粉质粘土
土层信息
值]
土层信息
-42.100
1300
土层名称
层底标高
厚度 Li(m)
侧阻力 端阻力 fs(kPa) fp(kPa)
fsiLi
fpaAp
(2)粉质粘土
-1.25
-
15
-
-
-
(3)粘土
-5.76
4.51
15
-
67.7
-
(6)-1粉质粘土
-9.26
3.50
50
- 175.0
-
(6)-2粉质粘土
-12.66
3.40
45
- 153.0
-
(6)3-1粉质粘土
-19.76
7.10
50
- 355.0
-
(6)3-2粉质粘土
-29.96 10.20
50 1,200 510.0
-
(8)-1粉质粘土
-40.76
7.19
70 2,000 503.3
251.3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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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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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载力计算
侧阻分项系数γs
2.160 端阻比
端阻分项系数γp
1.210
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kN)
1233.9
0.10
桩侧总阻力(kPa) 桩端阻力(kPa) 承载力取值(kN)
GBT 17116.1-1997 管道支吊架 第1部分:技术规范(上)

4材料 4.1通则 4.1.1用于管道支吊架的材料应符合本章规定。材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技术要求的 规定。 4.1.2管道支吊架用材料应附有材料生产厂的材料质量证明书(或其复印件),支吊架制造单位应按该证明书对材料 进行验收,必要时尚应进行复验。 4.1.3选择管道支吊架用材料必须考虑支吊架零部件的使用条件、材料的工艺性能以及经济合理性。
3)刚性吊架(rigid hanger):用以承受管道自重荷载并约束管系在支吊点处垂直位移的吊架。 4)滑动支架(sliding support):将管道支承在滑动底板上,用以承受管道自重荷载并约束管系在支吊点处垂直 位移的支架。 5)滚动支吊架(rolling support and hanger):将管道支承在滚动部件上,用以承受管道自重荷载并约束管系 在支吊点处垂直位移的支吊架。 b)限制管道位移 1)导向装置(guide):用以引导管道沿预定方向位移而限制其他方向位移的装置。用于水平管道的导向装置也可 承受管道的自重荷载。 2)限位装置(restraint):用以约束或部分限制管系在支吊点处某一(几)个方向位移的装置。它通常不承受管
工程桩分级加载的要求 上海

工程桩分级加载的要求上海海如下:
1.加载分级:每级加载量按规定为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第一
级按2倍分级荷载加载。
2.沉降记录:每级荷载加载后隔5min、10min、15min各测读一
次,以后每隔15min测读一次,累计一小时后隔30min测读一次。
3.沉降稳定标准:每小时沉降量小于0.1mm,且连续2次即沉降
达到相对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4.终止加载条件: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量的5倍。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小时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基桩未破坏,但达到设计要求的单桩极限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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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柱编号Z-1混凝土强度等级C50钢管钢材牌号Q345钢材强度设计值 f (Mpa )295
钢管柱外径(mm )1200钢管壁厚(mm )
30N(kN)
30000M(kN-m)9000V(kN)2000是否地震组合是γRE 0.75钢管面积 As (mm2)110269.902砼面积 Ac (mm2)
1020703.453
fc*Ac + f*As (kN)56107.9截面含钢率 αs(%)
10.803径厚比 D/t 40.000限值,不大于
70.153套箍指标设计值θ 1.37965限值不大于 3套箍指标标准值ξ 1.15035限值不宜小于 0.9
短柱承载力 N0(kN )83802.5按行业规程计算Kh10.96Kc 0.8ηs 1.2322ηc
-0.137256fsc(Mpa)62.70fscv(Mpa)
32.91Asc(mm2)
1130973截面抵抗矩 Wsc(mm3)169646003轴心受压承载力 Nu(kN)
70915.3γm 1.4γv
0.8Mu(kN-m)
14892
γv * Asc * fscv(kN)
29776
强度验算
26.5312.510.98754<
1
满足
稳定验算
L07500λ=4L0/d 25
稳定系数 ψ
0.995(查表 p85 表7.3.6)αs 0.108Esc 59359.00(查表 p83 表7.3.5-1)Kh2
1.3310(查表 p84 表7.3.5-2)等效弯矩系数βm 1.0000(钢结构设计规范 p47)欧拉临界力 NE(KN)
1411031.5826.5312.450.99652<1
满足
按上海市《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验算圆钢管柱承载力
0.2*sqrt(1-(V/γvAscfscv)^2)*fsc
N/Asc
0.2*sqrt(1-(V/γvAscfscv)^2)*fsc*ψ
[ N/ψNu + βmM/1.071(1-0.4N/NE)Mu ]^1.4+(V/γv*Asc*fscv)^2( N/Nu + M/(1.07Mu) )^1.4 + ( V / γv * Asc * fscv )^2
N/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