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最新版)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资产第五条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流动资产第七条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全篇小企业会计规定

全篇小企业会计规定一、会计准则小企业应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会计记录小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记录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登记原始凭证,如收据、发票等;- 记录日常收支、收入和支出等会计要素;- 维护固定资产的台帐和折旧计算。
三、财务报表小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包括:- 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 损益表: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情况;- 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四、税务申报小企业应按照税务法规的要求,及时申报并缴纳相关税款,包括但不限于:- 增值税申报;- 所得税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等。
五、内部控制小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程序;- 建立健全的财务控制措施,如审批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会计核算软件小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会计核算软件,但应确保软件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使用和管理。
七、审计要求根据需要,小企业应定期进行审计,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审计可以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进行。
八、保密要求小企业应对财务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将财务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
以上为全篇小企业会计规定,小企业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哪些要求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哪些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对小企业开展会计核算和报告的指导原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国内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专门为小型企业制定的一套适用标准,其要求相对简单,但仍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要求。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所需要遵守的要求。
一、适用范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小企业:1.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2.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3.年度平均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
符合以上条件的小企业需要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来开展会计核算和报告工作。
二、会计政策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明确会计政策选择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在采用会计政策时,应当遵循会计规则和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发生业务变动或者会计政策要求调整时,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合理说明。
三、资产负债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清晰展现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会计要求进行分类,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应当及时对资产负债表进行审计和核实,避免出现错误或者遗漏。
四、利润表五、现金流量表六、财务报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编制财务报告,并定期向企业内外部相关方披露财务信息。
财务报告应当按照会计要求进行编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应当及时向相关方披露财务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需要遵守的要求包括适用范围、会计政策选择、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告等方面。
小企业需要严格遵守这些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最终实现企业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文章结束】第二篇示例: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适用于小企业的会计准则,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和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保障小企业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为企业的管理者、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3-2、《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已废止-被小企业会计准则取代】
![3-2、《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已废止-被小企业会计准则取代】](https://img.taocdn.com/s3/m/900fc5b4482fb4daa58d4be9.png)
小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小企业会计准则(最新版)

小企业会计准则(最新版)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的。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但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在适用范围之内。
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小企业以现金购买短期投资时,应将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计量。
但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未发放现金股利或未领取债券利息,则应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并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在持有短期投资期间,如果被投资单位宣布派发现金股利或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则应计入投资收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全文

小企业会计准则全文大家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了解多少?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小企业会计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资产第五条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流动资产第七条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_概述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在现代商业环境中,会计准则是确保财务报表准确性和透明度的重要规范。
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特点的不同,会计准则可以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两种类型。
本文旨在探讨这两种会计准则的定义、背景和主要要点,并对其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五个部分进行叙述:引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以及结论。
通过延续这个结构,我们将依次介绍每个部分的内容和相关观点。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有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面了解,并强调它们之间的区别。
我们将详细介绍每个标准的定义、背景和主要要点,同时对它们在范围、报表内容与格式以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差异展开讨论。
最后,结合对比结果,我们将总结各自的优劣势,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展望。
以上是“1. 引言”部分的详细内容,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方面的介绍。
该部分旨在引导读者了解本文的主要内容和意图,为之后各个部分提供一个整体框架。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1 定义和背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过程和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是中国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旨在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真实性和可比性,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2.2 主要要点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需要遵循一系列核算原则,包括货币主义、成本原则、实物衡量原则和收益确认原则等。
根据这些原则,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债券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核算,并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及时记录与处理。
2.3 主要要点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还包括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编制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将这些报表按照预订格式进行披露。
这些报表可以帮助外部利益相关方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习题答案

一、单选题1、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采用的是()。
A.先进先出法B。
自行规定C。
备抵法D.直接转销法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正确]2、新准则下不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的小企业,应将原账中“待摊费用”的金额转入。
()A.预付账款B。
不处理C。
财务费用D。
管理费用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3、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汇兑收益计入().A。
营业外收入B.主营业务收入C。
管理费用D。
不做处理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4、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存货盘盈,应当计入()。
A.营业外收入B.营业外支出C.财务费用D。
管理费用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5、某小企业,其2012年10月销售的一批货物在2013年2月发生销售退回,其处理正确的有()。
A.冲减12年10月份的收入B。
冲减13年2月份的收入C。
作为前期差错D.不处理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正确]6、《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应采用()。
A.权益法B.成本法C。
成本和权益法D.随意选择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正确]7、小企业出租出借周转材料的租金收入应计入()。
A。
其他业务收入B。
主营业务收入C。
营业外收入D.不做处理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C[正确]8、小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A。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支出构成B。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支出构成C.自行确定D.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构成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正确]9、直接转销法的优点()。
A。
可以不做处理B.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C.可以人为操作D.财务处理简单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正确]10、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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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为促进小企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自《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向《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转换的衔接工作,现对小企业执行新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如下:一、总体要求首次执行新准则的小企业应当认真做好内部会计核算办法修订、资产和负债清查、科目转换与账务调整、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一)及时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
小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小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细化会计核算内容,确保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制度化、规范化。
(二)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工作。
小企业应当在执行新准则前全面清查各项资产和负债,如实反映其状况及潜在风险。
对于清查出的损益,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批准后,调整相关所有者权益。
(三)认真做好有关账务衔接工作。
小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并进行相应 1 的账务处理。
对于一级科目,在不违反新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与合并;对于明细科目,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首次执行新准则时,应当对原制度有关科目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余额转换,确保新旧会计科目顺利衔接。
(四)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小企业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账目调整(一)资产类1.“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短期投资”科目新准则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短期投资”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也可沿用原账。
2.“应收票据”、“应收股息”、“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新准则设置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原制度和新准则均规定,预付款项不多的小企业可以将预付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借方,预付款项较多的小企业也可单独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新准则设置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这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收股息”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应收股息”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应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金额转入新账中“应收股利”科目,将应收取利息的金额转入新账中“应收利息”科目。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新准则没有设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转账时,应将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4.“在途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新准则设置了“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科目,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的小企业还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这些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原制度规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新准则相应设置了“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其核算内容也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也可沿用原账。
新准则设置了“周转材料”科目,用于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的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低值易耗品”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周转材料”科目。
新准则下单独设置了“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对原账中“低值易耗品”等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的相应科目。
针对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新准则专门设置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用于核算小企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转账时,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对原账中存货类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部分转入新账中“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
5.“待摊费用”科目新准则没有设置“待摊费用”科目,但允许小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增设相应科目用于日常核算。
新准则下不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待摊费用”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转入新账中“预付账款”等科目。
新准则下增设了“待摊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待摊费用”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并在以后期间按原摊销期限继续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新旧转换时转入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余额,或者执行新准则后发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余额,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析,在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等项目中填列。
6.“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但核算方法有所不同。
新准则要求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一律采用成本法核算。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对于原制度下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以前期间投资收益确认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大于其投资成本的,在以后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应按照应分得的金额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直至该项投资账面余额冲减至原投资成本。
7.“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 应将原账中“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债券投资”科目,也可沿用原账。
8.“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和“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新准则设置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和“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针对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新准则专门设置了“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分别核算小企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成本)及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
转账时,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对原账中“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9.“无形资产”科目新准则设置了“无形资产”和“累计摊销”科目,分别核算小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及其计提的累计摊销。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转入新账中“无形资产”科目,将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额转入新账中“累计摊销”科目;如上述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也可沿用原账。
10.“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略有不同。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小企业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开办费冲减“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将其他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直接转入新账中“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以后期间按原摊销期限继续摊销。
(二)负债类1.“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润”、“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新准则设置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润”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原制度和新准则均规定,预收款项不多的小企业可以将预收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贷方,预收款项较多的小企业也可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核算。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新准则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于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该科目核算。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新账中“应交税费”科目。
2.“预提费用”科目新准则没有设置“预提费用”科目,但允许小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增设相应科目用于日常核算。
新准则下不再增设“预提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对原账中“预提费用”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转入新账中“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新准则下增设“预提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将原账中“预提费用”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并在以后期间实际支付时予以冲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新旧转换时转入的尚未冲减完毕的预提费用余额,或者执行新准则后发生的尚未冲减完毕的预提费用余额,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析,在资产负债表“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项目中填列。
3.“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新准则没有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4.“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三)所有者权益类1.“实收资本”科目新准则设置了“实收资本”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实收资本”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2.“资本公积”科目新准则设置了“资本公积”科目,其核算内容较原制度有所减少。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在冲减有关损失后的余额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3.“盈余公积”科目新准则设置了“盈余公积”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盈余公积”科目的金额在冲减有关损失后的余额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4.“本年利润”科目新准则设置了“本年利润”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
由于“本年利润”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转账处理。
5.“利润分配”科目新准则设置了“利润分配”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
转账时,应首先结转执行新准则之初各项资产和负债所清查出的损益,经批准后,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