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020052320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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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局(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突出安全、方便、高质量的服务理念,保障省局(公司)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车辆利用率,节约费用开支,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三条省局(公司)机关车辆由机关服务中心车管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机关服务中心车管科全面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工作,下设车辆安技、调度员、核算员,负责车辆的维修、购买油料、办理保险业务、处理交通事故,审核驾驶员的单据报销和行车补助及专、兼职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和管理。

第四条专、兼职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及检查。

严禁不按操作规程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出车,严禁绕道行驶和私自载乘工作以外的人员,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坚持做到车病不上路,人病不上车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专职驾驶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一律在调度休息室待命,随时做好出车准备,保证随叫随到。

第六条专、兼职驾驶员在驾车时要证件齐全(驾驶证、行车证、烟草驾驶员上岗证)。

采取定人、定车、定责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车辆责任人应与车管科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三章车辆配置及申报使用第七条车辆配置分为专用车和公务用车,专用车车辆为省局(公司)领导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在机关各处室的日常工作用车。

第八条省局(公司)办公室负责机关专用车辆的统一配置和调配,公务用车由机关服务中心车管科负责统一调配、派遣,主要是为机关的各种会议、接待、调研、检查,其它工作等提供长途用车服务。

第九条机关各处室的专用车在日常工作时(昆明市四区以内)由处室自行安排,无特殊情况中心车管科不再另派车辆。

各处室使用车辆的安全、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保障公司车辆的安全使用及公务出行,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

第二章车辆的购置、报废与使用一、公司购置车辆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应确保车辆配置、性能和品质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经过严格验收。

二、公司报废车辆应按照规定报废,不得自行处理车辆零部件。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报废,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公司车辆使用应按照公务出行的需要进行安排和调配,严禁私人借用。

对私人借用公司车辆的违法行为,应当严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降级、开除等处分。

第三章车辆的保养与维修一、公司对车辆应在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保养,并在使用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维修。

二、公司车辆维修工作应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维修企业进行。

维修后的车辆应经多方确认并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严格杜绝故障车辆上路行驶,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

三、对长期未保养或未检修的车辆应尽快进行保养和维修,同时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章车辆的使用管理一、公司车辆应当按照公务出行的需要进行调度,积极推广使用技术手段(如视频会议、远程办公等)来减少车辆出行。

车辆使用时应按照路线、时间等情况进行安排。

二、公司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持有有效驾驶证件,同时应当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业务素质等。

公司应该定期组织驾驶培训和考核,并在驾驶员中建立车辆使用的鼓励激励机制。

三、公司车辆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行驶。

四、公司车辆应装备GPS定位、车内监控等安全设备,对重要访问、用车和运输事项应实时掌握车辆的位置、状态及安全运行情况。

五、对发生事故、交通违法等情况的车辆及时处理,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第五章车辆的保险与保障一、公司应对所有车辆进行必要的商业保险,确保车辆、驾驶人员和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烟草公司交通安全规章制

烟草公司交通安全规章制

烟草公司交通安全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公司内部交通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条本规章制适用于烟草公司所有的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

第三条烟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单位为烟草公司综合管理部,担负烟草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规章制的规定,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加强对本规章制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交通安全规定。

第二章机动车交通管理第六条在烟草公司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路线和停车区域行驶。

第七条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年检合格后方可出车,超过使用期限的车辆应及时予以报废更新。

第八条机动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车速行驶,不得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九条在烟草公司内部,机动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且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挥。

行驶过程中,要保持车距,避免紧急制动和急转弯,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保持精神集中,不得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第十一条在停车时,机动车辆应按照公司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不得占用行人道或其他非机动车道。

第十二条长时间停车的机动车应熄火、拉手刹,并关好车窗、车门,确保车辆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第十三条非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摩托车等,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车辆的驾驶证,按照规定的工作路线和停车区域行驶。

第十四条非机动车辆应保持较低的车速,不得超速行驶。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第十五条在烟草公司内部,非机动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紧急刹车,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保持警觉,不得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第十七条在停车时,非机动车辆应按照公司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不得占用行人道或其他车辆通道。

烟草公司客户服务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公司客户服务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3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 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以及已采取 的措施和发生后,客户服务部应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明事 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改进措
施和处理建议。
调查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依法进行调查。
建立安全驾驶积分制度,根据驾驶员的安全表现进行积分,积分可作为晋 升、培训等参考依据。
THANKS.
及时处理高风险客户
对于高风险的客户,及时采取措施,如加强 宣传教育、限制使用等,以降低风险。
客户安全应急预案
01
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 相应的应急预案,如交通事故、 车辆故障等。
02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0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紧急 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 措施解决问题。
02 对安全检查和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并制 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03 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安全宣传 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奖惩与激励措施
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树立榜样作用 。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
培训内容
培训应包括交通安全法规 、紧急情况处理、危险品 识别与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
培训周期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 训,一般每年至少一次。
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驾驶员应参 加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 驾驶公司车辆。
车辆维修与保养制度
维修计划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磨损程度, 制定合理的维修计划。
保养记录
每次维修和保养后,应详细记录在 案,以便跟踪车辆状况。

烟草车辆管理制度

烟草车辆管理制度

烟草车辆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1.1 背景在烟草行业,车辆是烟草企业日常运作的重要资源。

车辆管理的规范与效率直接影响到烟草业务的开展和运输的安全性。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烟草车辆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烟草行业的正常运转和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目的本烟草车辆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烟草企业的车辆管理流程,确保车辆使用的安全、高效和合规性,提升烟草物流运输的质量和效益。

2. 车辆管理责任机构车辆管理责任机构是烟草企业内负责车辆管理的相关部门或岗位。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采购与配置;•车辆维护和保养计划制定;•车辆日常运行和使用的监督与管理;•车辆违规行为的处理;•车辆绩效评估和优化。

3. 车辆采购与配置3.1 采购原则烟草企业在进行车辆采购时需遵循以下原则:•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购买符合烟草业务需求的车辆类型与规格;•考虑车辆燃油性能和能源消耗;•考虑车辆价格和质量的平衡。

3.2 车辆配置为满足不同烟草业务的需求,烟草企业在进行车辆配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以下要素:•载货能力与容积;•安全设备与技术配置;•特殊工况要求的配置;•环保和能耗要求。

4. 车辆维护和保养4.1 维护计划车辆维护计划是车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定期保养和检查的时间间隔;•维护工作的内容和标准;•维护记录的填写和归档。

4.2 维护责任•车辆驾驶员应负责日常车辆维护和保养工作;•车辆管理机构负责维护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车辆维修单位应按照维护计划对车辆进行维护。

4.3 维护记录和报告•车辆维修单位应及时记录车辆维护情况;•车辆驾驶员应每日检查车辆并记录异常情况;•车辆管理机构应进行定期维护情况的分析和报告。

5. 车辆日常运行和使用5.1 行驶安全•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严禁疲劳驾驶。

5.2 载货安全•合理安排货物装载,确保货物稳固;•按规定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一致;•不得随意更改装货和卸货地点。

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使用安全,并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本文制定了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全方位确保车辆与人员的安全,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和目的本制度适用于烟草专卖局(公司)购买和使用的所有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等所有机动车,旨在规范车辆使用,确保车辆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

三、责任和义务1.公司领导层必须了解并积极支持本制度,担任车辆使用安全的最高管理者,并指定一名专责人进行监管。

2.公司部门领导、车辆管理员、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并不断提高安全规范的意识。

3.公司员工应该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并保持清醒的精神状态,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

四、车辆购买当购买车辆时,应考虑以下事项:1.车辆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和排放标准,车身外观、底盘、轮胎等应符合规范,并应保险购买全保险。

2.车辆应当有完整的购车发票、合格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手续,登记证书应在使用前办理齐全。

五、车辆使用1.车辆管理员应当保证所有车辆都经过检修,完好无损并保持良好的车况。

凡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均要及时进行保养或维修。

2.车辆安装有空调、音响等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和合理使用。

3.车辆管理员要做好车辆维护和保养的计划,并保证维修、加油、保险等工作及时到位。

4.驾驶员必须拥有相应的驾驶资格,并且理解并遵守交通法规,如超速、违反信号灯,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行为,严禁使用手机或者其他行车不当的举止,保证出行时的安全。

5.长途驾驶前,驾驶员要做好休息,避免疲劳驾驶。

每行驶2小时以上应该进行休息,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1小时以上。

6.禁止在车上吸烟、饮食等行为。

在驾驶过程中,必须集中注意力并保持安静的环境,确保车辆的平稳行驶。

7.驾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外部和内部的状态,包括速度表、油量表、刹车、灯光等机件及器具的正常工作状况。

最新烟草专卖(公司关于车辆安全管理暨安全责任追究的规定

最新烟草专卖(公司关于车辆安全管理暨安全责任追究的规定

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车辆安全管理暨安全责
任追究的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预防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市局(公司)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县(区)两级烟草专卖局(公司)驾驶员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追究:(一)全部责任,按所造成损失的40%由驾驶员承担;
(二)主要责任,按所造成损失的30%由驾驶员承担;
(三)对等责任,按所造成损失的20%由驾驶员承担;
(四)次要责任,按所造成损失的15%由驾驶员承担;
(五)无责任,所造成损失,驾驶员免责。

以上承担是指保险公司赔偿外的损失。

第三条驾驶员一年内发生两次负有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予以退回劳务派遣机构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
管领导、车辆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罚款500—10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在本年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其他安全事故的,予以“一票否决”。

第六条一年内驾驶员在行驶中恶意超速,被交通部门处罚两次,或不服从管理、服务态度恶劣,被用车部门投诉两次经核查属实的,第一次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第二次退回劳务派遣机构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第八条本规定责任追究的划分,均以交管部门责任认定为准,特殊认定要求承担事故责任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划分。

第九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系统车辆驾驶员,由市局(公司)安保处负责解释,自职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年十月十二日。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6篇)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6篇)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6篇)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一、烟草专卖证件申请条件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县级烟草专卖局都会在办证场所将办证要求公示出来,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二、车辆管理管理原则1、安全性原则: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运输生产安全。

2、先进性原则:依靠科学进步,采用现代化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

3、经济性原则:低费用、低消耗,提高运输效率。

4、适用性原则:坚持符合企业运输生产需要。

三、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6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第一条组织管理(一)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参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每月分析安全形势,总结交通安全工作,并报安保部门。

(三)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全市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并对驾驶员进行业务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

第二条车辆管理(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局(公司)有关规定科学选购车辆。

(二)按照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检验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上路行驶,并按规定进行年检。

(三)车辆使用标准:1、所有车辆必须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用车实行申请、派车制度。

调度派车时填写《机动车辆派车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严禁私自出车和车辆带病行驶。

3、派车权限:市区内用车由车队队长批准;全市范围内用车由安保部门负责人批准(下属单位县际之间用车由各县级局局长批准);省内用车由分管领导批准;出省车辆和外借车辆必须报经主要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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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在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同时检修 车辆。 19. 驾驶室不准超员。行车中不准吸烟,谈话和吃东西。在铁道口、 交叉路口、狭窄路、陡坡路面以及行人、车辆稠密的地方行驶,速度 要慢,严禁超车。 20. 停车休息。离开车辆前,应取下点火开关钥匙、锁好车门。 21. 行车时与前车距离至少保持 10 米以上,停车时不少于 1 米。 22. 夜间或大雾天会车时,要主动将大光灯变为小光灯,以免影响对 方视线,或降低车速,必要时靠边暂停,主动避让。 23. 夏秋季车辆通过铺晒麦、谷、豆类庄稼路段后,要立即停车检查, 清除卷缠在底盘内的秸杆, 以防久拖摩擦发热, 排气筒高温引燃秸杆, 发生火灾事故。 24. 冬季烤车时,必须检查是否漏油,确认安全后再烤,烤车中要有 专人看管。 25. 通过河流涉水时,要先了解水的深度,选好行驶路线,用低档, 中途不准停车、会车和换档,两台以上车辆,要逐台通过。车辆通过 涉水较深的路段后, 必须采取半制动状态低速行驶, 待制动性能完全 恢复后,方可按正常速度行驶。 26. 驾驶员严禁在开车前、行车途中饮酒,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员驾 驶。 四、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机械常识、车辆简单的故障排除,单位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 13.2 安全教育每半年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不 合格者,需待岗继续学习,连续三次考试不合格者调离本岗位。 13.3 驾驶员的考试成绩要存档备案,并纳入年度考核。各级安全管 理和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安全行驶、 技术培训、 考试 成绩等进行检查,确保教育质量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13.4 对新进驾驶员组织带教、技术测评或单放考核,培训考核内容 包括驾驶操作技能、车辆例保技术、简单车辆故障排除技术、交通法 规和道路情况特点分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制度等,并保持记录; 13.5 将多次发生违章、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确定为需重点帮 教驾驶员,对其进行行车跟踪、 技术测评,审核合格后方能正常出车。 14.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加强 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5. 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中、回场后的“三检制” ,按检 验标准检查车辆,以保证车况良好。 15.1 出车前检查项目: 15.1.1 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液是否加足; 15.1.2 检查全车油、水、气管路及联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15.1.3 检查各仪表、信号、照明、开关、按钮、雨刮器、工作状况 是否良好。灭火器及其它附属设备、备份设备和工具是否齐全; 15.1.4 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工作是否正常。 15.1.5 检查转向、传动、制动、轮胎和牵引装置的技术状况及紧定
××市烟草专卖国安全生产法》 ,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顺利进行,规范车辆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 1. 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 2. 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 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 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 维修, 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 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 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 所有车辆必须配备 1 个 3 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 1. 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 持证情况。 2. 检查规定: 2.1 驾驶员应在每日班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2 公司主管车辆的部门,对本公司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 检查。 2.3 公司安全保卫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4. 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 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 进出厂门、拐弯时速 5 公里;车间、库房 3 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 二看三通过。 6. 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 10 米以上,不得后车 超前车。 7. 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 行。 8. 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 ,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 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 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 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 离。 11. 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 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 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 2/3 ,行驶时铲件 离地高度不得高于 0.5 米。 13. 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 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 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 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门现 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六、机动车通用规定
2.4 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 况进行检查。 2.5 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 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三、驾驶员管理 1. 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 详细制定驾驶员招聘标准, 确保驾 驶质量和行车安全。 2. 机动车辆驾驶员实行“双证制” 。除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 《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烟草系统内部核发的《烟草系统机 动车驾驶员上岗证》 (以下称上岗证) 。 3. 《上岗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印制,专职驾驶员(指主要工作 职责是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的人员) 及兼职驾驶员 (指主要工作职责 不是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的干部) ,都由市局(公司)交通安全委员 会核发。 4. 申报《上岗证》必需具备以下资格: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连续驾驶 经历两年以上;安全行驶 3 万公里以上;年龄控制在 20-60 岁;身 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遵章守纪。 5. 所有驾驶员必须熟知交通安全法规、 车辆电路、 机械常识及简单车 辆的故障排除、特殊情况的处理及单位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 并经市局(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 方能取得《上 岗证》。 6. 《上岗证》发放程序:具备资格驾驶员经考试合格后需填写《烟草
系统机动车辆上岗证申请表》 ,兼职驾驶员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 报市局(分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批准核发《上岗证》 。 7. 凡持有《上岗证》的驾驶员都必须与本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明确责任、管理目标和奖惩规定。 8. 持有《上岗证》的驾驶员要严守交通法规,做到任何情况下不酒后 驾车、不超速行使、不疲劳驾驶、不违章停车,减少其它各种违章, 杜绝重大和恶性事故。 9. 持有《上岗证》 的驾驶员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 取消其《上岗证》 资格。凡年度内连续违章记分 12 分以上;发生一般交通责任事故, 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 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 损坏等责任事故, 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 5000 元以上。 10. 《上岗证》每两年由原发证部门审验一次,发证部门要对所发证 的持证人进行抽查,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驾驶员有权利暂扣和吊 销所发《上岗证》。 11. 私自将本单位机动车交给无《上岗证》人员驾驶造成事故的,由 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12.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 包括:驾驶员的文化水平、驾驶年限、安全行驶、教育培训、奖励惩 处及事故登记和处理、驾驶员的变更调动等情况。 13. 各单位每月至少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13.1 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电路、
1. 各单位所属机动车辆, 必须按照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车辆管理使 用的规定,经检查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方可上路行使,并按照规 定进行年检。 2. 机动车辆的使用、 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公安交 通管理部门的规定,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对本单位所属机动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和安全性能检查,一般半年一 次,并将结果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3. 各单位必须指定一个部门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管理, 并及时上报 主管部门备案。车辆集中的单位应对机动车实行专人负责、 统一调度、 统一管理,应做到一车一人、定人定车。 4. 车辆使用应严格执行《派车单》和《出车登记单》制度, 《派车单》 和《出车登记单》,是驾驶员外出执行任务的依据和凭据。 5. 专职驾驶员应严格按《派车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执行各 类任务,没有《派车单》一律不准出车,兼职驾驶员应认真按《出车 登记单》中规定、不得虚报、漏填,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个人承 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6. 机动车执行长途运输任务, 各级领导和车管部门应严格审批, 需按 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7. 各部门应认真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责任 制,各部门应制定车辆管理和交通管理安全制度, 各级专兼职车辆管 理人员应制定交通安全责任, 各部门每年都应同机动车驾驶员签订交 通安全责任书,并认真执行。
情况。 15.1.6 载货车要检查装载、牵引是否合理和安全可靠,不得超载、 超高、超宽、超长,捆绑是否牢固。 15.2 途中检查项目 15.2.1 检查发动机、底盘、仪表及信号的工作状况。 15.2.2 检查轮毂、制动鼓(盘)温度是否正常。 15.2.3 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悬挂) 、转向和制动装置状况 及紧定情况。 15.2.4 检查机油表、水温表工作是否正常,全车油、水、气有无渗 漏现象。 15.2.5 检查装载、牵引情况,捆绑绳是否有松动,箱式货车应检查 门锁是否正常。 15.3 回场后保养检查项目 15.3.1 清洁车辆,加添燃油、检查润滑油、冷却液。 15.3.2 检查发动机风扇、发电机、打气泵皮带的松紧度和完好情况。 15.3.3 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间及表面的异物。 15.3.4 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15.3.5 排放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16. 装载不准超长,超宽、超高和超载,在停车时要拉紧手制动器, 通过铁道时要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不准与火车抢 行。 17. 在铁道旁边卸货时要在距铁道两米以外停车,不准跨轨装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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