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借方把公证书交还借款方
贷款公证流程

贷款公证流程贷款公证是指在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后,由公证处对相关借款合同进行公证的一种行为。
贷款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借款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纠纷,并确保借款合同的有效性。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下贷款公证的具体流程。
首先,借款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贷款合同文件,并前往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
在办理贷款公证前,借款人需要确保贷款合同中的各项内容完整、准确,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借款人还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接下来,借款人在公证处进行贷款公证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借款人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公证处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之后,借款人需要缴纳相应的公证费用,并等待公证处工作人员安排具体的公证时间。
在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处工作人员会对借款合同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借款人的身份信息。
公证处工作人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并在借款合同上盖章、签字,以证明该借款合同经过公证处的审核和认证。
完成公证后,借款人可以领取经过公证的借款合同原件,并获得公证书。
最后,借款人需要将经过公证的借款合同原件提交给贷款机构,以完成贷款的相关手续。
经过公证的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地保障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
总的来说,贷款公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能够有效地保障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权益,避免出现纠纷。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公证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并按照公证处的要求进行办理。
只有经过公证的借款合同,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确保借款双方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加了解贷款公证的具体流程,为日后办理贷款公证提供参考。
借条中的公证与律师见证要求

借条中的公证与律师见证要求借条作为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借贷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是借贷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形式。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借条的公证和律师见证要求成为了借贷双方之间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探讨借条中的公证与律师见证要求的必要性及其影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证和律师见证的概念。
公证是指由具备法定资格的公证人对一定的法律事实进行确认和证明的行为。
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借条的法律效力。
而律师见证则是指律师在借条签署过程中作为专业人士的角色,对借贷双方的意愿进行确认和证明。
公证和律师见证在借条中的要求往往与借贷双方的信任度有关。
当借贷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信任障碍时,一方可能会要求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以增加借条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
公证和律师见证的要求能够提高借条的证据力,减少可能的争议和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公证和律师见证要求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限制。
首先,公证和律师见证需要一定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公证费用和律师见证费用可能会增加借贷双方的经济负担,并且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此外,公证和律师见证的要求可能会对一些小额借贷活动造成不必要的繁琐和成本,限制了借条的使用范围。
另外,公证和律师见证并不能完全消除借贷风险。
尽管公证和律师见证能够提高借条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但并不能保证借贷双方完全避免风险。
在借贷活动中,还是需要借贷双方自身的谨慎和合理判断,以避免潜在的风险和纠纷。
考虑到公证和律师见证要求的利弊,借条中是否需要公证和律师见证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对于一些大额借贷或涉及复杂合同的情况,公证和律师见证往往是必要的,可以提高借条的法律效力和证据力。
而对于一些小额借贷或信任度较高的情况,公证和律师见证则可能是不必要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确保借贷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借贷双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公证和律师见证。
如果借贷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信任障碍,或者借贷金额较大,可以考虑进行公证和律师见证。
还款公证协议书范本

还款公证协议书范本甲方(借款人):(全称)乙方(贷款人):(全称)丙方(公证机构):(全称)鉴于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双方已签订借款合同,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还款公证协议书。
一、借款金额及还款方式1. 甲方确认已收到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
2. 甲方承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足额向乙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还款计划1. 甲方应于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还款金额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 还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银行全称)户名:(乙方全称)账号:(乙方账号)三、公证事项1.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提交丙方进行公证。
2. 丙方对本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公证书。
3. 公证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留存一份。
四、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书约定的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并可向丙方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2. 甲方逾期还款超过(约定天数)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可向丙方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书一经公证,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代还房贷公正委托书范本

代还房贷委托书公证范本一、委托书正文:委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住址:_______。
受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住址:_______。
委托事项:代还房贷鉴于委托人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房贷还款事宜,特此全权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以下房贷还款相关事宜:1. 代为与银行签订房贷还款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申请、还款计划、提前还款等相关事宜;2. 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一切相关事宜;3. 代为办理及填写房贷还款申请表、贷款延期申请表等相关文件;4. 代为前往银行调取、打印对账单,代为办理银行还款卡或存折的挂失、补办、消磁补办等相关事宜;5. 代为缴纳上述房产的契税、房屋买卖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6. 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一切相关事宜;7. 代为办理及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请表。
委托权限:全权代理委托人的责任:受托人在全权代理过程中办理的委托事项,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特此委托。
二、公证办理流程:1. 委托人需要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提交相关材料;2. 公证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3. 公证处对委托书进行公证,出具公证证书;4. 委托人持公证证书到银行办理房贷还款事宜。
三、提交材料:1. 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2.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 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1. 委托人和受托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委托书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3. 委托书一经公证,如有更改,需重新办理公证;4. 委托人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有隐瞒、虚报等行为,法律责任自负;5. 公证处有权对委托书内容进行审核,如认为不符合公证条件,有权拒绝办理。
民间借贷公证办理中公证人的职责论述

民间借贷公证办理中公证人的职责论述面对民间借贷当事人办理公证的申请,不同的公证员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认识及处理方式,因借贷关系隐蔽、复杂,难以调查,可能涉及高利贷等复杂情况,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与隐患。
但如果公证可以对民间借贷行为给予合理的规范与引导,也可以起到预防纠纷、化解风险的职能作用。
民间借贷本身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与其他公证事项相比,其自身并没有太多的独特之处,因此遵循法律的要求办理公证即可。
一、民间借贷概述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的主体的一方总是公民,民间借贷不可能离开公民一方而存在。
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间借贷问题的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
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
办理公证的民间借贷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全部真实地体现出来,否则,公证员无从审查,无法办理公证。
二、民间借贷公证中公证人的具体职责一真实性证明职责在民间借贷公证中,公证人应当通过核实和亲身体验的方式确保民间借贷公证签约地点、时间、签名等事项属实。
在这里有四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二是审查借贷事实本身的真实性。
根据《民事诉讼法》、《公证法》、最高院和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出借人可依据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二、主旨:本条是对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有关规定。
三、条文释义: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是公证机构开展的一项重要业务。
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规定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后,该债权文书就具有了执行效力。
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时,债权人即可以不经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所以,公证只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的一种证明,在当事人发生争执时,公证文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文书的,人民法院对该公证文书不予采信,该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就自然丧失。
因此,一般而言,公证文书仅有证据效力,而不产生强制执行效力。
但是,对于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法律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这主要是考虑对于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比较简单的债权文书,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公证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均已明确,并对违约的后果即强制执行做出了承诺,这样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直接持债权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须再经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有利于减少诉讼和仲裁案件,减轻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负担。
对当事人来说也比较便捷,节省了时间和财力,有利于纠纷的及时了断。
同时,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后,债务人更加明确了不履行债务会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因素,从而加强履约的责任心,有助于防止纠纷的发生。
此外,根据我国审判和仲裁程序的规定,民事纠纷的解决需要一定的时间,允许债权人可以直接持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在案件受理和诉讼期间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从而保证债权的实现。
贷款业务公证委托书

贷款业务公证委托书尊敬的贵宾:鉴于本人(以下称为“委托人”)在贷款业务中需办理相关公证手续,为确保该过程顺利、高效,现特此委托(以下称为“受托人”)全权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宜:一、委托事项1.1 代为办理与本次贷款业务有关的公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贷款合同公证;(2)抵押合同公证;(3)其他与贷款业务相关的公证事宜。
1.2 代为领取并保管与本次贷款业务有关的公证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1.3 协助委托人与贷款银行、公证处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贷款业务的顺利进行。
二、委托权限2.1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与本次贷款业务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等。
2.2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向贷款银行、公证处等相关部门提供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3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与本次贷款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领取公证书、支付相关费用等。
三、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以下事项完成之日止:3.1 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公证完毕;3.2 公证书及其他法律文件领取并交付给委托人;3.3 与本次贷款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全部办理完毕。
四、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权利义务4.1 委托人应如实向受托人提供与本次贷款业务相关的全部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4.2 受托人应依法办理委托事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4.3 受托人应在委托事宜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贷款业务的合规性。
4.4 受托人应按时办理委托事宜,确保贷款业务的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5.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5.2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3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委托!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日期: 日期: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本文进行修改,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还款协议书公证的作用

还款协议书公证的作用还款协议书是借贷双方在借款期限内约定的还款方式、时间和金额的书面协议。
为了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些借贷双方会选择进行还款协议书的公证。
下面将就还款协议书公证的作用进行探讨。
一、法律效力的确保还款协议书经过公证后,其法律效力将得到认可和保障。
公证机构经过审核和证明后,会对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并为协议盖章加证。
这样一来,即使出现纠纷或争议,协议的有效性会更有法律依据。
公证作为一种法律证明方式,为协议的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证明借贷事实的真实性通过还款协议书公证,可以证明借贷事实的真实性,避免欺诈行为和纠纷的发生。
公证机构会对借贷双方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审核协议内容。
借贷双方在公证员的见证下,按照约定进行协议的签字和盖章,确保协议的真实性。
公证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协议的真实性提供了有力的证明。
三、提供追索债权的证据如果借款人未按照还款协议书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通过还款协议书公证来提供追索债权的证据。
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起诉或执行的证据。
公证书中详细记录了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有效地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四、增加协议履行的约束力还款协议书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履行约束力,促使借款人按时还款。
公证机构会向借款人进行法律法规的告知,提醒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在借款人获得公证书后,他通常会对协议的内容和还款期限更加重视,降低违约的风险。
公证作为一种法律强制手段,为协议的履行提供了更大的约束力。
五、便于借贷双方权益维权如果发生争议或纠纷,公证作为法律手段可以方便借贷双方进行权益维权。
任何一方可以通过公证书来证明协议的内容和约定,并向法院提供证据进行诉讼或仲裁。
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可以为借贷双方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有助于解决纠纷和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还款协议书公证对于确保协议的合法性、提供证据、增加约束力以及维护权益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果出借方把公证书交还借款方篇一:借款公证书借款公证强制执行确保债权实现如何确保债务人能够还款,其中一种方法就是双方就其合法借贷行为达成一个借款协议,并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
当借款期满,债务人拒绝还款时,债权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债权人再将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快便能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以下是对强制执行借款公证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所谓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索债款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义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公证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即可不经过诉讼,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活动。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到期后,债务人拒不履行时,这种债权文书便可成为执行依据,与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过严格的公证程序和特有的强制执行力给债务人极大的法律震慑力,敦促债务人及时全面履行债务,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同时,债务人一旦不能履约,债权人即可不经法院的诉讼审判程序,直接凭借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到法院执行部门申请执行,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包括: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3.各种借据、欠单;4.还款协议;5.以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学费、赔偿金为内容的协议;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办理借款公证须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需要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应提供以下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以下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金融机构营业执照、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借款合同、还款协议书、抵押合同等债权文书原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所涉及财产的房产证、登记证等产权凭证。
需要注意: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需要协议所有当事人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借款合同贷款人、抵押权人(甲方):xxx,男,xxx年xx月xx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借款人(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抵押人(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在丙方提供房产抵押的条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x万元整(¥xxxx),具体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用于资金周转。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x个月,即从x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具体以借据为准。
五、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六、违约金:乙方如未能按时归还利息或本金,即按应按借款本金数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担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 [《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编号:(粤地权证穗字第xxx号)]作为借款抵押物。
借款期限届满,若乙方不能还清借款本息,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依法处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公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日期:xxx年xx月xx日篇三:个人借款公证表个人借款公证申请表郑州市公证处制篇四:委托公证书范本委托公证书范本(借款方)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本人与共同购买座落于的房屋,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贷款。
现因,特委托作为本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与购房、银行贷款相关的一切手续,受托人具体代理权限及范围如下:1、签署购房合同及与购房相关的文件,办理相关合同备案登记、公证事宜。
2、办理及领取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3、就所购房产向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贷款,办理与贷款有关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抵押登记申请表、个人贷款支付凭证等与贷款有关的文书上签字)。
4、办理归还银行贷款、抵押注销等相关手续。
5、签收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送达的与贷款有关的各类文书。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所做的一切行为,视同本人所为;因此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支付的相关费用,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在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本人书面通知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本委托失效之前一直有效委托人(签字):年月日篇五:民间借款合同范本在线律师咨询: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公证执行版本)样本二出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借款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
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利率为即 %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
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3.其他: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第九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产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元整,:¥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留存份。
篇二:借款合同公证书范本篇一:民间借款合同范本在线律师咨询: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公证执行版本)样本二出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借款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
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