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能中心组织能耗在线监测试点项目初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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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40712020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山东

DBJT140712020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山东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DBJ/T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733-2020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进展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20年01月01日2020 ,济南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2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山东省建设进展研究院和山东建筑大学主编的《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治理,由山东省建设进展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说明。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年十一月十五日前言为指导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保证节能监测系统工程质量,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增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

在标准编制进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普遍深人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本省节能监测系统试点工程体会,分析公共建筑能耗现状,以多种方式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施工、检测单位的意见,参考全国不同地域节能监测系统建设的实践体会,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后定稿。

本标准依照国家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本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实际,对建筑能耗的分类、分项、节能监测范围和节能监测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爱惜等全进程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和要求,是我省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和治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共分10章,内容包括:总那么、术语、大体规定、数据概念与处置、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节能监测数据中心、系统设计、施工与调试、系统验收、系统运行爱惜。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治理,由山东省建设进展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说明。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本规范共分 22 章和 1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墙体节能 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供暖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管网节能 工程,配电节能工程,照明节能工程,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 程,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建筑环境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现场实体检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 7 ) 本 规 范 第 16.2.10 条 依 据 国 家 标 准 《 太 阳 能 供 热 采 暖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495-2009 第 5.3.5 条的规定。
(8)本规范第 3.4.4 条为绿色建筑工程涉及的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子分部工程 验收方式的规定。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 筑节能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 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 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 69 号 7 楼,邮编:400015, 电话:023-63601374,传真:023-638612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备案号: J13144-2015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234-2016Leabharlann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public building(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3)本规范第 1.0.4、3.1.2、11.2.4、22.0.6、22.0.7 条内容分别依据国家标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 1.0.5、3.1.2 条、11.2.3、15.0.5、15.0.5 条等强制性条文要求。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建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建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住建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我县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特制定XX县住建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

到2022年,全县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5%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支持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责任主体:建筑业股、住房和房地产管理股、散新中心、质安站、市政中心)二、主要任务(一)明确绿色建筑实施范围。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新的《XX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均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责任主体:建筑业股)(二)落实绿色建筑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对绿色建筑工程负首要责任,在方案策划、可行性研究、委托设计和招投标时,应载明绿色建筑星级要求,明确绿色建筑目标、实施策略及主要技术指标等,同时将相关成本费用纳入工程概预算和工程造价;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组织实施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应在销售现场公示绿色建筑实施情况,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绿色建筑星级。

设计单位要按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等进行设计,编写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提高设计质量。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绿色建筑实施范围的政策性把关,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审查;严把绿色建筑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关,严禁擅自变更或降低绿色建筑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要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程进行施工,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选用绿色建材,落实绿色建筑施工管理要求。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25•【字号】青政办函〔2020〕81号•【施行日期】202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青政办函〔2020〕8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全省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有关工作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现场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目标完成情况(一)目标任务:2019年,省政府下达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分别是:0.1%、0.1%、1.0%、0.2%、0.5%;能源消耗增量控制目标分别为:160万吨标煤、50万吨标煤、150万吨标煤、30万吨标煤、10万吨标煤。

(二)完成情况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2019年度单位GDP能耗分别同比下降7.5%、17.36%、4.27%、0.4%、5.17%,均超额完成年度强度目标;能源消耗增量分别为-22.67万吨标煤、-86.91万吨标煤、28万吨标煤、7.62万吨标煤、-1.61万吨标煤,均控制在目标以内。

2.进度目标完成情况:2016至2019年,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单位GDP能耗分别累计下降30.26%、32.44%、7.83%、7.81%、8.04%,除海西州外均达到进度要求;能源消耗累计增量分别为-49.61万吨标煤、-49.65万吨标煤、256万吨标煤、12.74万吨标煤、-23.27万吨标煤,除海西州外能源消耗增量均控制在目标进度以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8.19•【字号】豫发改环资〔2014〕1245号•【施行日期】2014.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4〕124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郑州航空港试验区管委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330号)的有关要求,我省被国家确定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试点地区,组织开展了试点建设工作。

为了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拟进一步加快建设工作的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能耗在线监测是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进行实时采集、汇总、分析的节能管理系统。

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是在当前节能工作新形势下,国家为及时、准确掌握能源消费状况新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推动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一项重要手段。

我省重点用能单位数量多,能源消费量占到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60%左右,是节能工作的重点对象。

在全省重点用能单位中建立能耗数据监测系统,不仅是企业实现精细化节能管理、促进节能降耗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时跟踪了解本地区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把握和分析节能降耗发展趋势,加强能耗数据质量控制,推动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对此,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能耗在线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扎实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绿⾊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号:交政法发[2013]323号颁布⽇期:2013-05-22执⾏⽇期:2013-05-22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新疆⽣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部管各社团,有关交通运输企业:为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加强⽣态⽂明建设和“五位⼀体” 总体布局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式为主线,⼤⼒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努⼒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业,促进交通运输绿⾊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加快推进绿⾊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案,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2013年5⽉22⽇加快推进绿⾊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业,也是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之⼀。

为全⾯落实党的⼗⼋⼤提出全⾯建成⼩康社会的宏伟⽬标和“五位⼀体”的总体布局,加快推进绿⾊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深⼊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建设“五位⼀体”总体布局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资源、提⾼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标,以加快推进绿⾊循环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运输装备应⽤、集约⾼效运输组织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业监管能⼒提升为主要任务,以试点⽰范和专项⾏动为主要推进⽅式,将⽣态⽂明建设融⼊交通运输发展的各⽅⾯和全过程,加快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业,实现交通运输绿⾊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2.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推动。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持,主动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发挥政策叠加优势,突出政府主导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8•【字号】沪府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8日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本市碳达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削减,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循环型社会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简约适度的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循环型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加强统筹谋划的同时,进一步聚焦重点举措、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主体,组织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推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升级

推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升级

Focus聚焦9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在第六届中国企业论坛发布了《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2023)》。

报告显示,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中央企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发展智能制造、交通、建造、矿山、能源、商贸等传统产业“升级版”。

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保持高位水平,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年均投资增速已超过往年。

目前,新型工业化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深度调整,我国处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的重要关口期。

回顾发展历程,今年我国产业在6个方面取得了新的变化和成果:一是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四是健全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五是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六是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

这些变化和成果为我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文=金迈平推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升级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战略资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等领域,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是新时代中国制造业的发展方向,推动传统产业不断转型升级,不断推进发展智能制造、交通、建造、矿山、能源、商贸等传统产业“升级版”。

推动传统产业向绿色化转型发展近几年,我国在制造业的竞争优势持续提升。

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0%,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突出表现在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汽车、高铁、卫星等正成为中国制造的新名片,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加快。

在全球产业分工格局加速演进背景下,作为国民经济根基的制造业稳中有进,大大增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底气和后劲。

在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方面。

2022年以来,国家工信部等多部门制定出台了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出台了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碳达峰实施方案,初步建立起了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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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节能中心组织能耗在线监测试点项目初步验收
5月19日,国家节能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试点项目初步验收会,对系统集成与软件开发项目、基础软硬件及网络安全系统采购项目、监控室改造项目等进行初步验收。

来自信息化建设、网络和信息安全、能源分析等领域的专家,听取了项目承建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以及监理报告,审阅了相关文档,观看了系统平台演示。

经过质询和讨论,专家组认为,各项目承建单位实施过程规范、文档齐全、集成测试和联调效果稳定,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同意通过初步验收。

专家组建议,各项目承建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系统和文档,做好系统试运行工作,为项目竣工验收以及今后的推广应用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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