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2016年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的验收和年度检
关于对石河子大学2015年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评审及验收、年度检查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石河子大学2015年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评审及验收、年度检查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申报及验收、年度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我校2015年度继续开展了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的评选和检查工作。
经学院择优推荐,共申报校级精品课程11门,一类课程32门,二类课程34门;验收和年度检查课程共101门。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和检查的课程进行了网上教学资源评审,经过认真评议,现将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立项建设课程和验收、年度检查课程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4月2日至4月7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石河子大学课程建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书面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署个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玲余春梅联系电话:(0993)2058072附件:1、2015年度获准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名单(6门)2、2015年度获准立项的校级一类课程名单(13门)3、2015年度获准立项的校级二类课程名单(16门)4、达到建设期的校级精品课程验收检查结果(通过10门)5、达到建设期一类课程验收检查结果(通过16门)6、达到建设期二类课程验收检查结果(通过14门)7、建设期内精品课程年度建设检查结果(合格16门)8、建设期内一类课程年度建设检查结果(合格31门)9、建设期内二类课程年度建设检查结果(合格18门)石河子大学教务处2016年4月1日2015年度获准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名单2015年度获准立项的校级一类课程名单2015年度获准立项校级二类课程名单达到建设期的校级精品课程验收检查结果达到建设期一类课程验收检查结果达到建设期二类课程验收检查结果建设期内精品课程年度建设检查结果附件8建设期内一类课程年度建设检查结果附件9建设期内二类课程年度检查结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第一、二批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第一、二批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3.11.03•【文号】教高厅函[2003]16号•【施行日期】2003.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第一、二批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3]16号)有关高等学校,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高等教育出版社:为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快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源建设步伐,我部自2000年5月启动了“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
本工程共分三批实施,立项321个。
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检查,积极推进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我部于2003年4月和7月对其中的第一、二批共277个项目进行了验收。
现将第一、二批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公布。
“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是一项投入大、要求高、涉及面广的工作。
共有83所高校参与第一、二批项目,先后从事开发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多达3380多人。
自从这两批项目正式立项以来,有关高校积极组织力量进行开发,相关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从验收情况看,通过此工程的实施,我国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对支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开展、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项目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希望各高校认真总结此次项目开发的经验,不断提高网络课程的研发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此次项目的成果,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开发,使学校的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上升到一个新水平,促进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开展。
由于种种原因,此两批项目中仍有一部分未能按期通过验收,希望这些项目的主管学校加强管理、充实力量,落实政策支持项目的配套资金,保证项目的开发工作顺利进行。
开发工作结束后,仍按原程序提请验收。
附件:“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第一、二批通过验收项目名单教育部办公厅二○○三年十一月三日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高职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高职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31•【字号】粤教高函〔2016〕121号•【施行日期】2016.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高职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21号各高职院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0号)、《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6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61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高职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经研究,拟开展2016年省高职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原则坚持应用驱动、共建共享、学校为主、社会参与,整合优质高职教育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项目(一)专业教学资源库。
支持各高职院校遵循“一体化设计、结构化课程、颗粒化资源”的逻辑,选择我省高职院校专业布点多、学生数量大、行业企业需求迫切并且国家尚未立项建设的专业领域,开发建设涵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
(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支持各高职院校发挥专业优势和信息技术优势,以受众面广、量大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建设数量2016年,拟立项建设10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和5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四、工作程序(一)学校申报。
各高职院校按照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指南要求(附件3和4),通过校内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推荐项目。
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备注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信息院 理学院 理学院 人文院 土木院 理学院 机电院 材料院 生物院 林学院 外语院 材料院 化工院 交通院 材料院 机电院 土木院 外语院 理学院 外语院 思政部 机电院 土木院 林学院 人文院 轻工院 体育部 体育部 材料院 经管院
创新创业 课程
2、精品开放课程(立项 7 项)
序号
1 2
学院
园林院 理学院
项目名称
园林建筑设计-00997 00644-10-00955
负责人
郭苏明 于莉莉 刘岗
备注
3 4 5 6 7
生物院 人文院 土木院 轻工院 信息院
土壤生态学 “观看与创作”—《摄影艺术概论》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食品微生物学 计算机图形学
00644-16-01131 00644-07-01167 00644-06-01148 00644-14-00950 00644-08-00961
卢伟伟 谢加封 陈 健 苏二正 韦素云
3、新生研讨课(立项 12 项)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学院
材料院 经管院 体育部 土木院 人文院 轻工院 生物院 理学院 材料院 材料院 艺术院 化工院
项目编号
00644-01-01011 00644-04-01110 00644-14-00968 00644-10-00945 00644-11-01047 00644-07-00903 00644-11-01100 00644-16-00946 00644-06-00991
关于公布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

卢亚楠
陈炜王丽 丛玉婷 王连顺
61
导师制在英才班学生海洋资源开发 实践能力培养中的作用探索
谭成玉
李敏晶 张 敏 刘远
62
环境科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与实践
肖景霓
郑丽娜 张 燕 魏海峰 王 栋
63
食品工程类虚拟仿真教学平台建 设研究与实践
丛海花
任丹丹 汪秋宽 马永生
64
基于竞赛理论的大学生科技创新 团队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项目主持人 所在单位
信息工程 学院
项目类别 一般项目
34
面向应用型计算机专业的系统能 力培养课程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
孙庚
于 红 冯艳红 王 芳 曹立杰
信息工程 学院
一般项目
35
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的自动化 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实践
崔新忠
缪新颖 王 魏 马占军 丁丽娜
信息工程 学院
一般项目
36
基于微课的《货币金融学》翻转 课堂建设与应用研究
9
基于注册工程师制度导向的建能专 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与研究
10
创新型涉海日语翻译人才培养模 式研究
二、专业建设类项目
序 号
项目名称
11
国际合作办学驱动下机械类专业 应用型转型的建设与研究
12
应用型转型背景下环境工程专业 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13
一人一产品培养模式推动专业转 型的建设和研究
14
基于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的经济学 专业内涵建设探索与实践
一般项目
26
土木类专业力学课程体系的三维 拓展研究
牛海英
杨 杰 梁元博 娄亚非 袁旭东
海洋与土木 工程学院
一般项目
27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海师教函〔2016〕98号关于开展2015年和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3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15年和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中期检查(一)检查对象: 2016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提交材料:1、项目中期检查表:在本文附件1中,填好后,按A4纸规格打印,一式三份;2、中期成果:按项目立项书准备好相关材料;3、各阶段的原始记录材料:如实验日志、实验报告等。
(三)检查要求:由各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立项书中的工作进度目标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
1、专家组成员必须是相关学科的副教授职称以上(含)或博士以上学位的教师,专家人数必须达到3人及3人以上。
2、中期检查务必在2016年12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须提前报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备案,以便教务处随机派员抽查。
3、中期检查要严格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结果要及时向项目组成员反馈,并将一份签字加盖公章的中期检查表提交到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备案存档,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划拨经费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结题验收(一)检查对象:拟于本学期结题的项目。
(二)提交材料:1、项目结题验收表:在本文附件2中,填好后,按A4纸规格打印,一式三份;2、项目总结报告: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信箱sj@,文件名为“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结题验收”);3、项目成果:项目立项书中列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设计、产品实物、软件、专利等成果及其支撑材料;4、经费使用明细表;5、各阶段的原始记录材料:如实验日志、实验报告等。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0.13•【字号】教高〔2016〕838号•【施行日期】2016.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838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教高〔2012〕27号)规定,我厅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鉴定结项的范围鉴定项目为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豫教高〔2014〕101号)中尚未鉴定结项的项目(附件1)。
二、鉴定结项的原则鉴定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通过鉴定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的条件(一)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内容。
(二)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体现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学论文。
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三)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1.18•【字号】晋教政函〔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政函〔2018〕7号各高等学校:为做好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项验收工作,根据《山西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项验收范围2016年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结项验收内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创新和突破及其表现;学风、文风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如何;不足及今后需继续努力的方向;项目配套经费是否到位,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三、结项验收方式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均由各高等学校自行组织验收,结项相关材料要报送教育厅备案。
四、未完成项目的处理1.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出具正式公文,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于4月30日前报教育厅审定。
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或未按期提交延期申请者将予以撤项。
2.凡被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简称依托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用于本校自选课题立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我厅各类科研项目。
3.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
五、结项应提供的相关资料1.《结项验收汇总表》1份;2.《结项报告书》一般项目1式3份,重点项目1式7份,均为A4纸打印,左侧装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的验收和年度检查通知
各学院:
课程建设是高校本科教育中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是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的基础,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基本保证。
我校经过近20年的课程建设,目前,已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49门,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重点课程2门,校级精品课程77门,校级一类课程148门,二类课程74门,各类课程总计达354门,形成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递进、分层、完整的优质课程建设体系。
现阶段,为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已建课程网络教学资源,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向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视频公开课程转型升级,2016年起将停止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的申报工作,针对正在建设期内已立项校级课程精品、一类、二类课程进行按期验收、年度检查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期内已立项校级课程年度检查
(一)检查对象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不满3年的课程、校级一类课程建设期不满3年的课程、校级二类课程不满2年的课程。
详见附件《2016年度检查的建设期内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名单》。
(二)检查材料及要求
1.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
各学院课程按照课程建设任务书建设目标,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
2. 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网上建设内容
课程网站(/)需提供有该课程的《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书、实验大纲、参考文献目录同行专家及学生评价(若是纸质稿,请进行扫描或拍照转换成电子稿)等材料,鼓励将课件、现场教学录像、微课或说课录像上网参评,其中,一类、二类课程不做要求。
精品、二类、一类、课程网站建设内容的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低于10%。
网上教学资源应体现课程自查规范性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
(三)检查材料和步骤
1.各课程组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1月6日前统一上报《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以作教务处备案;
2.学校不再组织专家对课程网上教学资源进行检查,请建设期内立项课程负责人按照《任务书》做好课程网上建设内容。
二、2016年度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校级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
本年度达到建设期的校级立项精品课程(3年)、一类课程(3年)、二类课程(2年)需提交“课程验收建设总结”,不再接受专家网上检查。
名单见附件“2016年度达到建设期需
验收的校级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
上报验收建设总结的课程达到教学质量优秀标准的可享受课程教学质量津贴,未提交者将不能享受课程教学质量津贴。
验收建设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A4幅面,骑马装订),由学院于2017年1月6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电子版需上传课程网站。
三、已经达到建设期验收通过的校级立项课程
已经验收通过的校级精品课程、一类课程、二类课程,保留校级“精品课程、一类课程、二类课程”称号,达到教学质量优秀标准的可享受课程教学质量津贴。
四、其它事宜
1.《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均可在大学教务处主页()下载专栏或精品课程网站动态消息中下载。
2.具体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李玲、余春梅联系,电话:2058072,电子邮件地址:lingli6999@16
、416707576@ ; 有关课程网站建设的问题请与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刘良波联系,联系电话:2058583。
附件:
1. 石河子大学课程质量分类建设管理办法
2. 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
3. 2016年度检查的建设期内校级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名单
4. 2016年度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校级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名单
教务处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
2016年度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校级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名单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校级精品课程名单
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一类课程名单
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二类课程名单
附件2:
2016年度检查的建设期内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名单建设期内校级年度检查的精品课程名单
建设期内年度检查的一类课程名单
建设期内年度检查的二类课程名单。